第12节

  “我的小姐!”她紧紧攥住手里那两枚她做牛做马十年也赚不来的金币,眼睛里闪动着快乐的光芒,“怎么可能有吃腻的一天!我只听您一个人的!您叫我怎样,我就怎样!”
  “那么……”欧也妮笑了,“我们这就回去吧。准备一瓶酒,晚上我要陪着父亲喝两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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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晚,回家的葛朗台发现晚餐桌上比平时多了瓶酒。酒倒罢了,反正自家多的是。当看到另外还多了两样菜时,终于忍无可忍了。
  “这是怎么了?我一个白天不在家,你们就想把我吃穷破产,好让我和我那个倒霉兄弟一样最后吃枪子儿自尽?”
  他用不高兴的目光逼视着从他一回来就开始战战兢兢的太太。
  “父亲,您错怪妈妈了。”
  欧也妮站到被吓得不轻的可怜母亲身前,“是我的主意。明天我就要去巴黎了。可能要一段时间才回来。所以我叫娜农多准备了两个菜,我想陪您喝好好喝两杯。这些都是我用自己的零花钱买的。”
  “女儿这么孝顺!你要是还责备她,那就简直太没人性了!”
  壮着胆的葛朗台太太嚷道。
  葛朗台再次看了眼桌上的盘碟,终于露出一丝笑容。
  “好吧,好吧!我懂了!我的欧也妮也开始知道心疼我这个不容易的老爹了!老婆子你说什么,我怎么会怪她呢!来吧,一家人赶紧坐下来,咱们和和美美地开始吃喝吧!”
  葛朗台太太松了口气,踩着有点发软的脚步坐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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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是想着数年后自己那可以预见的数百万法郎财产进账,或许是因为今晚的欧也妮确实特别乖巧可爱,总之,平时绝不允许自己喝醉的葛朗台老爹在喝了将近一瓶的酒后,终于迈着踉踉跄跄的脚步被人高马大的娜农扶着上楼回到自己房间,一头栽在床上后,就闭着眼睛呼呼地睡了过去。
  “老爷睡得可香啦!”娜农下来后说道,“刚才屋子里太黑,我出来时,一不小心勾到一条凳子,发出那么大的响声,我自己都吓了一跳,他却没动一下!”
  等葛朗台太太回到和老头子相对的那个属于她自己的房间里睡觉,娜农也躺回到她位于夹道里的地铺上,整座房子里静得只剩看门狗发出几声响动时,欧也妮穿着袜出来,蹑手蹑脚摸到父亲的房间门口,悄无声息地潜了进去。
  屋子里充满酒气,鼾声震天。借着那扇狭仄窗子里透进来的黯淡光线,可以看到父亲躺在床上沉睡的身影。从她这个角度看去,他就像个一动不动的隆起来的小土包。
  欧也妮屏住呼吸,踩着无声的步伐来到父亲的床边。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很顺利地就拿到了他一直藏在自己那件四季不离身的坎肩口袋里的钥匙。
  这是通往那个私人金库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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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片刻之后,欧也妮就站到了只有葛朗台自己才能进来的那间密室里。
  确切地说,是现在,这里只有葛朗台自己一个人才能进来。再过些年头,当日渐衰老的葛朗台意识到自己大概真的时日无多的时候,他就把这把钥匙交给了女儿,并且告诉她自己用来收藏所有田契地约和金子的地方。
  欧也妮对这个地方,简直再熟悉不过了。闭着眼睛也能摸出父亲挖空心思藏起来的所有家当。
  她点亮桌上一盏蜡烛,借着烛光,径直来到西墙的墙角。蹲下去后,从下往上,从右向左,依次数了五格和六格,最后,推开那块看起来和边上完全相同的灰色砖头,那里就无声无息地露出了一个黑漆漆的洞口。
  她把手伸进去,拿出一个包裹了层油布的盒状物。揭开油布,露出里头结实的橡木盒子。打开盒盖,可见看到里面装了一卷一卷用细绳扎起来的文书。
  葛朗台名下房产和土地的所有权证明都在这里。
  她准确地拿出一卷文书,解开小红绳,展开。
  没错,就是这个。
  现在价值至少四百万的弗洛瓦丰产业的所有权证明书。
  她迅速收起来,一道取了菲利克斯·葛朗台那个在法兰西银行里留有对照的印鉴,然后把盒子照原样用油布裹起来放回去,最后放回那块灰砖。一切就都恢复了原状。
  象这样用来藏金币的地方,这个房间里至少还有另外十几处。但欧也妮不会去动。她了解父亲。知道他每隔几天就会取出自己藏的金路易数一数。即便什么都不做,那样也会给他带来无尽的乐趣。要是动了他的金币,别说少一块,即便放回去的位置有所变动,他也立刻会觉察出来。倒是这个藏着文书的木头匣子,一般情况之下,他不大会拿出来看。
  葛朗台就像只爱打地洞的田鼠,用这种狡猾的方式小心翼翼地收藏着自己的财宝。但是他做梦也不会想到,他名下最大的一宗产业,即将要被他的女儿瞒着他带往巴黎去搭一趟关于足以让胆小者激动到心脏血管爆裂的财富过山车的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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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一家人送别欧也妮。
  “小姐,听说巴黎女人都烫头发,里头穿一种能把胸脯托高、腰部勒细的衣服,格拉珊太太称为‘内衣’,内衣上还镶了精致漂亮的花边!对了,格拉珊太太还讲,她们每天都坐着漂亮的敞篷马车去杜勒丽公园散步,林荫道边上挤满爱慕她们的漂亮小伙子……圣母啊!但愿小姐您也能和那些女人一样,过上这种梦里才能有的生活!”
  在她出门时,兴奋得仿佛自己即将附身随往巴黎的娜农搜肠刮肚地向欧也妮描绘着她那贫瘠得可怜的精神世界里的另个天堂。关于这个天堂里的一切,全都来自于本城时髦人物格拉珊太太那张擦了鲜艳胭脂的樱桃小嘴。
  娜农说话的时候,做母亲的更加激动,仿佛预见了女儿今后能和自己这一辈子过得截然不同的幸福生活,葛朗台太太的眼眶再一次发红。
  “得了!蠢驴一样的娜农!”
  刚从宿醉里醒来没多久的一家之主听见这话,从鼻孔里发出一声无情的讥嘲,“一大早的,少说这些有用没用的!都是些引人堕入地狱的鬼把戏而已!想想那个现在正在船上漂的夏尔少爷就知道了!”
  娜农并不在意自己被葛朗台讥嘲,虽然闭嘴了,但还是和小姐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快乐眼神。
  “再见,父亲。再见,妈妈。再见,娜农!”
  欧也妮上前,和毫不知情的父亲、激动的母亲,忠心的仆人一一告别,揣着来自葛朗台太太和娜农对于花都巴黎的所有最美好的幻想,跟随克罗旭公证人一道,爬上了发往巴黎的驿车。
  驿车从这里出发,抵达勒芒后,经过沙特尔,最后抵达巴黎。每到一个驿站,正常情况下,只更换车夫和马匹,然后继续前进。就这样日夜不停地赶路,这段差不多一百法里的旅程,大约需要花费两天两夜的时间,费用每人需要40法郎——虽然对于巴黎的有钱人来说,这还不够支付在王宫旁的魏丽酒店吃一顿饭的饭钱,但对于大多数习惯紧巴巴数着钱过日子的实在人来说,这可不是一笔可以随便付出去的小钱,能省则省,所以刚出发的时候,安了十个位置的车厢里空荡荡的,只有克罗旭公证人和欧也妮两个人。
  “小姐,您请坐这里。这个位置最好。等下一站有人上来,这个位置让您避免受到那些粗人的打扰。”
  马车启动后,公证人帮欧也妮放好她的行李,殷勤地请她坐到最靠里的一个好位置上。
  欧也妮道谢坐定后,取出两枚昨天刚从地里挖出来的金币,递了过去。
  “先生,十分感谢您。按照我们之前的议定,这是我支付给您的酬金。到了巴黎后,您去监视格拉珊先生也罢,自己做什么也好,一切随意。我会住在罗启尔德银行附近的波利酒店。您有事可以来找我。另外,”她微微一笑,随意弹了弹手上的两面金币,“您爱住哪就住哪。这两枚金币,足够您在巴黎歌剧院旁的顶级豪华旅馆里住上一个月的。”
  克罗旭公证人这一辈子的绝大部分时间虽然都待在又破又旧的索缪城里,但和城里绝大多数人相比,他算是见过些世面的。但即便如此,他也被现在女继承人递给自己的这两枚金币给惊住了。
  他一眼就认了出来,这是来自金雀花王朝时代的古金币。市价至少可以卖到400法郎一枚!
  “小……小姐,”他用自己又粗又厚的手指头反复搓摩金币,确定万无一失之后,抬眼结结巴巴地问,“您是哪里得来这种金币的?”
  “这和您无关。您收好它就是。这是我给您的报酬。当然,您要小心别被我父亲知道。让他知道了,他一定会想尽办法要回去的。”
  “好的,好的。”
  公证人急忙把收到的金币揣进腰包,仿佛眼睛能射出炯炯金光的葛朗台老地主随时会出现在马车里伸手管自己要钱一样。
  “葛朗台小姐,您放心。只要您有用得到我的地方,我一定随叫随到,”最后,他毕恭毕敬地说道,“当然,这也包括我的侄儿德·蓬丰庭长!”
  作者有话要说:
  ☆、罗启尔德银行
  旅程既乏味,又令人疲倦。除了中途到驿站换马停歇时可以下来活动活动筋骨,其余时间,不分白天黑夜,都只能在颠簸的马车里度过。等到旅途过半,同车乘客渐渐多了起来,环境更加嘈杂。好在旅途不长,第三天的下车,驿车就把乘客送到了巴黎,停在罗谢尔罗广场的附近。这里四通八达,可以搭乘公共马车或者出租马车去往任何自己想要去的地方。
  “葛朗台小姐,您第一次来巴黎,人生地不熟的。请允许我送您去波丽酒店。”
  其实距离克罗旭公证人上一次来巴黎,也已经过去了两三个年头。但在“生平第一回出门”的葛朗台小姐面前,他自然有充当向导的底气,而且,尽可能要让自己显得熟门熟道。
  “非常感谢您的好意。”
  欧也妮自然不会拒绝。微笑道谢后,看着他扬手叫停了身边一辆缓缓过来的出租马车,一番讨价还价之后,终于谈妥价格上去。
  “小姐,本来我们也可以搭乘公共马车过去的,您瞧,那就是了,”他指着车外不远处正好驶过的一辆又脏又破的公共马车给欧也妮看,“那只要6个苏而已。但我觉得,坐这样的马车才更合乎您的贵重身份,虽然这将花费我将近两个法郎的费用。”
  马车朝着目的地飞快驶去的时候,克罗旭先生觉得有必要让葛朗台小姐知道自己为她所做的一切,所以,用一种看似随意的口气说了上面的一番话。
  公证人先生的这句话,其实更显出了他身上带着的那种来自小地方的斤斤计较和自以为是。在这个金钱的狂欢时代里,只有拥有私人马车才是地位和身份的象征——举个例子说,在巴尔扎克的另部小说《幻灭》里,梦想靠英俊外表攀上贵妇人好出人头地的吕西安徒步在路上遇到埃斯巴夫人和巴日东夫人时,他朝她们行了一个礼,但两位贵妇人却连看都不看他一眼。也就是说,没有私人马车的男人,连和她们打招呼的资格也没有。但拥有一辆配了车夫的私人马车,就意味着一年至少增加2500法郎的费用。索缪城里至今还没哪家人拥有自己的马车,连处处高人一等的格拉珊家也舍不得花这个钱。所以,克罗旭先生现在说出这样的话,也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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