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狗血的一家 第10节

  沈家住在乡下,所以雇佣这些需要每日回家的城里帮佣是不现实的,只能寻那些可以买断身契的奴仆。
  而这种能买断的奴仆,通常这边还没有入市,好的就已经被城里的富贵人家挑走了,留下的大部分都是有这样那样的毛病。
  好在沈风也不是要寻什么厉害的奴仆,不过是普通做家务的人,至于照顾月子孩子这种,但凡上了年纪生养过的女人都有经验,再有自家娘育儿经验也是丰富,只是缺个搭把手的使唤,所以没有啥特别的要求。
  “不知公子小姐需要什么样的,婆子丫头,管事小厮,我们这会儿都有,就是那识字会手艺的也有。”沈家兄妹俩刚进去就有牙人迎了过来,一点也没有因为两人穿着的普通而怠慢。
  人家牙人眼睛毒着呢,虽然兄妹俩穿的一般,但看看那相貌和气度就不是一般人,而且他们做买卖的就只管买卖,银货两讫,谁管买家到底咋样,跟他们的生意有啥关系。
  “我们需要两个婆子,一个要灶上伙计好一些的,另外一个只要做活利索就行。”沈风的目标很明确,“最好年纪大一些,自己有生养照顾孩子的经验。”
  “有,有,公子小姐这里歇着,小的立刻就去把人叫过来。”牙人最喜欢这种目标明确的买家了,想要啥样说得一清二楚,免得他琢磨来琢磨去都不满意。
  牙人动作很快,或者说奴仆们本来就时刻准备着被人挑选。
  十几个妇人跟着牙人过来,年轻的三十多岁,年纪大的头发都花白了,进来后小心地看了沈家兄妹俩一眼就低下了头,样子都有些忐忑。
  这要是换了沈华在这里恐怕心情就复杂了,说不定还会生出很多感概,但纯古人的沈风却没有觉得哪里不适,至于沈清鸾,末世里更加不堪的事情多得是,人类对于同类的恶意超乎人类自己的想象,眼前这点场面根本不算什么。
  第十五章
  沈风选人的要求不高,特别是能干家务活的婆子,很容易找到,那是一个消瘦的女人,牙人介绍说是因为婆婆要吃药,她本身又没有生养,娘家也没人帮她撑腰,于是夫家人就没有丝毫顾忌的把她卖了。
  刘婆子三十岁出头的年纪和容氏差不多,却看着像是两代人。
  身上穿着的布衣很旧很薄但洗得很干净,破的地方也都好好缝着补丁,看缝线的平整度也还可以,日常裁衣缝补应该不是问题,头发也是盘好包好的,双手手指粗大带着明显的茧子一看就是能干活的,指甲都有剪过,整个人露出来的脸脖子和手都很干净,尽管神色之间很是怯弱,但总体第一眼看着就挺顺眼。
  刘婆子辗转过几户人家,被退回来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她太过沉默,主人家嫌弃她死气沉沉不会来事儿。
  牙人也很苦恼,他手里这批本来就是挑剩下的,价钱也比较便宜,会买这一类型的都是很一般的富裕人家,常常买一两个人要当四五个人使,又要婆子当粗使干活,又希望婆子嘴甜会来事儿会哄人,简直离谱。
  喜欢听人哄为什么不直接买个嘴甜的漂亮丫头?
  哦!那个太贵,他们买不起,就算咬咬牙花了钱买回去,那种副小姐一般人家也养不起,早晚磨搓成粗丫头!
  “就她吧,会干活不多话挺好的。”沈家开着私塾,还有学生家长跑来帮忙干活,一天天热闹得很,他家娘每天都有不少人过来陪她唠嗑,根本不稀罕谁陪说话哄她。
  再说哄人,他们兄妹可以自己来,不需要别人。
  干活的选好了,会灶上手艺的也有几个,但沈风把几人仔细打量了一番后都摇了头,有的婆子眼神太活泛,有的不太干净,有的看着身上似乎带病,还有一个各方面都不错,但太过年轻,长得也过于出挑了。
  他倒不是担心这么个清秀的厨娘放在家里他爹会怎么样,但村子里人想的比较多,要是有了什么风言风语就很麻烦,弟弟曾说过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索性一开始就把谣言的诱因掐死在萌芽。
  “不瞒公子,灶上手艺好的婆子小人这里还有一个。”有了第一笔买卖,牙人也看得出来沈家兄妹眼光有些高,但合了心意后一切好说,这么好的客人他不想放过,于是试探的道,“他们家原来是开食谱的,可惜后来家里出事了,婆子的儿子媳妇都死了只留下个小孙女,婆子怕族里吃绝户,索性就带着小孙女卖了家当自卖自身,因为小孙女才两岁需要她照顾,所以就一直在这儿没走。”
  就是因为这一桩是一老一小一起的,所以一开始牙人才没有将人叫出来。
  若是合心意倒也不在乎多一个孩子,于是点头同意牙人叫人出来。
  牙人说的婆子姓杨,四十多岁,收拾的很干净,出来的时候抱着她的小孙女,小女娃养的白白净净的,也不怕人,见人就乐呵呵的,一看就养的特别好,杨婆子本人更是精神气十足。
  看到这么机灵的小姑娘,沈风就知道杨婆子养孩子有一手了,在打量了一下人更合心意,刚才的刘婆子木讷老实,杨婆子则明显有见识的多,两相搭配倒是刚好。
  牙人一看沈风满意立刻把杨婆子夸了又夸,然后给杨婆子使眼色。
  杨婆子放下小孙女给沈家兄妹见了礼,然后听牙人把沈家兄妹的要求说了一遍,杨婆子考虑了一番之后点头答应了,牙人立刻露出微笑看向沈风,等到沈风点头马上就开始写契约。
  这杨婆子祖孙俩在他这里住着是另外给了钱的,还想要挑好一点的主家,但是整个落霞城里会买奴仆的就那么些人家,高门大户多用家生子,就算采买奴仆也喜欢年纪小的,好从小教导。
  杨婆子又不打算单独卖孙女,买得起她的人家也不会愿意再买一个拖油瓶孩子,所以牙人虽然收着杨婆子的钱,但也怕最后人砸在自己手里,如今沈家兄妹的出现对大家都好。
  等到契约上写地址的时候牙人惊了:“公子原来是清凉镇的沈秀才?小人失礼了,失礼了。”
  “掌柜的不必客气。”沈风提起笔写下名字,牙人立刻拿着契约笑的见牙不见眼,这可是他们落霞城最有名的天才,沈秀才的落款,他毕竟要回家供起来,让儿子多拜拜,说不定儿子就开窍了。
  人市离衙门并不算远,牙人拿着牌子和双方契约很快就从衙门里盖了章,还拿了红契回来,刘婆子,杨婆子祖孙就正式将户籍迁到了沈家的名下。
  沈家兄妹带着两个婆子和一个小女娃,在牙人的热情中离开了人市,转到了边上的布店,给两个婆子各买了一身成衣,另抱了几匹布出来。
  出了布店之后转到前面街上的小客栈里,沈风开了一间房让两个婆子进房间洗漱换衣,至于他们兄妹俩就在大堂叫了午饭。
  两个婆子动作很快,也很懂规矩,换下来的衣服全都没有再要,就连小女娃都换了一身衣服。
  沈风叫人一张桌子上吃饭,两个婆子犹豫了一下最后坐了下来,尽管一顿饭吃的小心翼翼,但不管怎么说,不管是温和的沈风还是不吭声一心干饭的沈清鸾,都让两个对着自己前程心有迷茫的婆子安心不少。
  吃饱喝足之后,沈风见和弟弟约定的时间还早,就让两个婆子留在客栈休息,顺便看行李,他和妹妹难得一起来城里,就出去逛逛。
  “大少爷,奴随身带着针线,可以先开始裁衣吗?”杨婆子见沈家兄妹好说话,低声上前询问。
  买布匹的时候她听这位新主家的大少爷说了,这些布料里有两匹半是给她们做秋冬衣裤的。
  “大少爷,奴手里也有针线。”身上穿的结实厚实的薄棉秋衣,让刘婆子欢喜的同时也难免忐忑。她一生活得艰辛,年幼失了亲娘,之后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穿的从来都是后娘亲闺女落下来的衣服,后来亲爹死了,后娘闺女嫁人,带着她弟弟改嫁给了她父亲的族兄,从此之后她就成了孤儿。
  夫家看中她会干活,彩礼要的少,而族里则贪夫家不要嫁妆,于是一条被子一身衣服就把她打发出了门。
  她以为嫁人之后日子好歹能好点,但事实上似乎更难了,被丈夫卖掉的那天,她甚至有了一种解脱的感觉,之后遇到的几户人家再难,也只是干活累点,主人家嘴里骂两声,但不会打她也不会饿着她。
  而新的主家明显更加好,这种好让觉自己除了会干粗活的刘婆子心生惶恐,听到杨婆子开口,一贯都闭着嘴不说话的她忍不住跟上一句。
  “那两匹布就是给你们买的,棉花家里有,你们自己看着分,只是别铺得太开不好收拾。”沈风估算了一下,“最多一个时辰我们就要回去了。”
  “哎!奴晓得了。”杨婆子和刘婆子立刻应声,等沈家兄妹俩出了客栈才相偕回房间,两个年纪相差十岁的女人互看了一眼。
  “刘妹子,我们以后要过好日子了。”
  “杨姐说的是。”
  …………………………
  走出去的兄妹俩,自然不知道两个新买的婆子,心里对他们已经有了很大的好感,这会儿正有目的往前走。
  沈风作为男子,两辈子除了亲人就没有怎么注意过其他的女性,所以对一直梳着双丫髻的妹妹并不觉得哪里不对,还是出来的时候母亲特意叮嘱才想到,自家妹妹似乎没有几件像样的头饰,整个头上光秃秃的不算,连耳朵上也只有两个小线圈。
  倒也不是家里不给买,只是之前年纪小不说,还是傻的,天天弄的泥猴草人一样,什么首饰能往身上戴?
  而好了的这半年,沈清鸾一门心思捞河穿山,又恰逢容氏时隔十多年再次怀孕,于是关于给闺女打扮的事情就一直耽搁下来了,现在眼看着要及笄了,容氏的胎像也稳了,于是就要开始准备起来了。
  如果不是大着肚子不方便颠簸,容氏必定是要亲自来城里给闺女选上一选的。
  如今也只好将事情拜托给靠谱的大儿子。
  对于这方面没啥研究的大儿子沈风:……先看看吧。
  从来不觉得有戴首饰必要的沈清鸾,被自家大哥领进一家首饰店的时候也没有多想,反而兴致勃勃,毕竟在这个世界金银宝石都是硬通货,若是有钱囤一些也是不错的,只是他们家有钱囤这些吗?
  还是说暂时先看着?倒也可以。
  只是这个世界的贵金属直接可以当作货币,那有特意囤积的必要吗?
  有钱直接囤金块银锭不是更好?
  因为上辈子在末世里形成的一些观念,贵金属和宝石首饰本来用于佩戴装饰的作用,沈清鸾下意识的否认了,在她的认知里这些只是可以囤积的,物资的一种罢了。
  “公子,小姐需要些什么,小店有各种材质的头面首饰。”小店里的小二立刻迎了过来,不过在看清兄妹俩的穿着后,脚步顿了顿,“若是没有特别的喜好,不若可先看看我们的成品,若是没有喜欢的小店还有图样可以定制。”
  小二口中说着小店,但其实这家店并不算小,出了分左右的大堂之外,还有二楼,而小二引沈家兄妹俩过去的是大堂的右边。
  只一眼就可以看出左边架子上的要比右边精巧的多,不管是用料还是样式都不是一个档次。
  沈风不太关注这些,但不代表他没见识,毕竟也是当过好几年太子的人,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当年他身体烂成这样,也有那么多人盯着他的太子妃之位,换着花样偶遇他的千金闺秀更是多不胜数。
  只不过刚想换地方的沈风被身边的妹妹喊住了。
  “大哥,你要买什么?”沈清鸾倒是完全没有在意小二的区别对待,他们穿的普通,人家小二估算他们的购买力引导没有丝毫不对,反而若是引他们去看贵重的珠宝首饰才是用心险恶。
  “是你要买。”沈风松开眉头微微一笑,“是要给你买首饰。”
  “?”沈清鸾露出一丝惊讶,没想到是要花钱给她囤贵金属,只是,“没必要吧。”直接囤金块银锭不行吗?
  “很有必要。”沈风不知道自家妹妹的想法,“娘出门的时候特意叮嘱的,你先看看这边,等会儿我们再看另外一边。”
  沈清鸾听见是容氏叮嘱的,虽然依然觉得没必要,但也不再拒绝,转头打量了一遍架子上的首饰,最后抬手指着其中一个道:“那就这个吧。”
  沈风和小二的视线都随着沈清鸾的手指过去,然后两人的表情一起愣了愣,因为沈清鸾指着的是一副银手镯,没有任何花哨的花样,就是简单的圈圈,只是这圈圈特别粗,大概有沈清鸾的食指那么粗。
  一般来说这种手镯都是小富之家买给家里老人的,至于其他人,别说年轻小姑娘了,就是稍年轻些的妇人也不会看上,太过笨重,带着不好看不算,还不方便做事。
  “小姐真的要这个?”小二笑容都有些僵硬,“要不小姐看看这个,这个适合年轻的姑娘。”说着立刻捧了另外一个架子上的盒子,里面是八副银镯子,虽然都细细的,但上面不但雕刻有花样,有些还是绞丝,轻便精巧。
  这八幅镯子合起来才够得上刚才那副粗手镯。
  “这个好。”沈华也怕妹妹真的要把那奶奶镯买回去,别到时候自家娘指着他鼻子训斥他眼瞎,连美丑都不分,给十四岁的妹妹,买四十岁婆子都不喜欢的镯子。
  “也行。”沈清鸾估算了一下份量,倒是不觉得有多大区别,反正在她看来没啥区别,“那就包起来吧。”
  “诚惠……”小二欢快的应了一声,反身打算回柜台拿荷包装镯子,但是拿荷包的瞬间猛然抬头,一脸震惊,“小姐说包起来?全部?”
  “……你们还限购?”沈清鸾同样震惊,古代首饰店就已经玩得那么潮了?只是这种银镯子,有这个必要吗?
  “不,不限。”小二立刻否认,吞了吞口水生怕自己听错立刻算账道,“这盒一共八幅镯子,其中两幅细镯一两五钱,两幅绞丝二两五钱,其余四幅刻花都是二两,诚惠十六两。”
  沈清鸾皱眉眼中露出疑惑,看向自家大哥:“这镯子一共有十两吗?”居然要十六两银子,这是上赶着赔银子?
  这会儿才察觉出妹妹想法的沈风,不好在店里当着别人的面,给妹妹掰扯这些常识性的认知,索性直接付钱。
  不管怎么说,这八幅银镯子换着戴,也总比那副手指粗的银镯子好,更是比把十六两银子绑手上要好。
  第十六章
  八幅镯子份量还真不轻,全部装进荷包放在袖袋里也好,放在腰带也好,都挺沉的,沈清鸾从小二手里接过之后在自己身上几个口袋犹豫了一下,到底十六两银子呢,干脆直接戴上。
  放在哪里都可能弄丢,套在她手腕上绝对安全,而且对于别人来说,一只手腕八个镯子或许会显沉重,但在她这里就无所谓了。
  “……”沈风在边上眼看着自家妹妹一个一个镯子往手腕上套,一会儿就叮叮当当一大串,一开始他觉得这个戴法简直就是胡闹,但全部戴上后发觉还挺好看的,有一种浓浓的异域风情。
  罢了,妹妹力气大,只要她乐意,浑身上下挂满也不算啥。
  只是可惜了家里现在家底还不厚,还没有办法让妹妹随心所欲的买买买。
  “好了,我们回去吧。”首饰也买了,沈清鸾实在心疼材料和成品之间的差价,于是一反之前默默跟随,主动开口要求走人。
  “那不行。”沈风摇了摇头,他可是带了任务出来的,大概知道自家妹妹在这方面也没有什么喜好,于是直接对小二道,“帮我们寻一整套银头面,适合我妹妹带的,精巧一些,份量重一些也无妨。”
  其实金饰宝石更加贵重一些,但这些在落霞城还算好,到了清凉镇就太过扎眼了,不符合他们家现在的身份,再说妹妹年纪到底还小,以后有的是机会佩戴。
  “好嘞,公子小姐请稍坐喝茶,小的马上给两位拿过来。”整套的头面并不会摆在架子上展示,都是用专门的盒子装好的,一般也都摆在二楼或者后堂,小二招呼另外一个给沈家兄妹泡茶,自己转去了后堂,没一会儿手里就捧着三个盒子出来。
  兄妹俩坐在大堂右边的小茶几边上,小二将盒子在茶几上一字排开:“整套头面大多是客人定制的,银饰全套也比较少,小店目前只有一整套现成的,是一个大套,包含首饰在内,也可以拆分成三个小套,公子小姐可以看一下,若是不喜欢,我们这里还有全套的图样可以选择,重新打一整个大套最多一个半月就能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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