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狗血的一家 第30节

  女婿走后沈天赐看着自己收藏里还剩下的几坛虎骨酒:本来还想着自己喝的,现在看来都要送到亲家那里了,也不偏心,到时候一家一坛。
  还有这些本来就是他打算留下来给他家容容的皮子,恐怕也不会有剩了。
  沈天赐摸了摸后脑勺,毕竟谁也没想到他们家能攀上这样的高门亲家。
  不过两家亲家送来的东西也不含糊,特别是谢家那颗夜明珠,差点他就给送回去了,现在想想还好留下来,到时候都给小闺女添在嫁妆里,也是大体面。
  明年两个儿子就要开始考试了,若是考上了,以后说不定全家都要去京都呢,到时候可没有地方给他打猎了,眼看着后面还有娃娃要出生。
  这一样样的。
  沈天赐顿觉亚历山大。
  他家小闺女说的对,他还是太懈怠了,明年要更努力,现在家里有杨嫂和刘嫂照顾了,他就可以走得更远一些,再带上小闺女一起,定然能猎更多的猎物,采更多的山珍。
  沈天赐在心里规划好明年要去哪哪哪之后,就到了沈家兄妹要去越城的日子。
  腊月初八,宜出行。
  一大早兄妹仨喝了腊八粥就上路。
  两辆马车装上行李和年节礼依然很宽敞,再加上熟悉路途的车夫,一路上虽然稍显颠簸,但总体没有出什么差错。
  离开家之后的第三天下午,兄妹仨到了文安县,也就是童绾外祖林家所在的县城。
  沈家兄妹决定在这里停留一晚,明日再启程,倒没有想过去拜访林家,只是沈风打算带弟弟妹妹去看看有名的文仙庙,还有在路上虽然不着急但也折腾了三天,是时候找个地方好好歇一歇。
  现在这个时代出行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不单单是因为交通工具和道路的问题,还因为离开了城镇乡村很多地方就是一片荒芜,遇到下雨之类的天气半路找不到地方避雨也就算了,就是正常行程能到的落脚点也不是什么舒服的地方。
  一般来说就是靠着驿站开的一家脚店,大部分都是大通铺,一家店只有一两个单独房间的那种。
  要是更偏远一点的地方,那真可能走上几天都遇不到一个像样的落脚地,只能借宿在路过的农户家中,或者经典的野外破庙之类地方。
  之前的几个落脚点虽然也能吃口热乎有盆热水,但只能说一声凑合,根本不能消除多少疲累。
  沈风让两个车夫找了家离文仙庙近的客栈,兄妹仨和两个车夫要了三个房间,都要了热水好好洗刷泡澡,等解了疲惫才换上干净的衣服去文仙庙,至于两个车夫则让他们留在客栈吃饭休息。
  比起他们兄妹坐在马车里,一直在外面的两个车夫那才是真幸苦。
  ………………
  毫不夸张地说,文安县能在四周这么多小县城中独占鳌头,主要就是归功于这座文仙庙。
  也正因如此,对于文仙庙整个县城的人都很重视,每年的修缮维护从不曾懈怠,还会做一些扩建和修整。
  沈风上一次来还是三年前,和上一次比,文仙庙的一个正门四个侧门都明显重新刷了漆,脚下的石板桥也整修过了,边上还立起了一人高的石灯,石灯和石灯之间有半人高的围栏相连,定然不会再有人失足从石板桥上滑到两边的长河里。
  原本只有零星几棵柳树的河岸,如今都种满了,虽然现在是冬日,但也能想象,到了春日柳条春芽冒出来,柳枝随春风荡漾的样子,必定能引无数人驻足。
  文仙庙里不但有那位文圣的雕像,还有很多他流传下来的文章诗词,都雕刻在庙里的墙上,另外过了正殿后面还有一片竖立着很多石碑的碑林,这些碑林大部分都是名家文豪的名作。
  这座文仙庙与其说是庙宇,倒不如说是一个诗词文章的陈列馆。
  兄妹三人随大流上了香,又去后面的碑林走过,最后登天路。
  所谓的登天路就是照着地势修建的一道台阶,从左边第一个台阶【三字经】开始往上,一直到右边【荣归故里】结束,一路上有很多对于读书人的警世名言,也有对读书人来说非常期待的【蟾宫折桂】之类的台阶。
  在上面走上一遍,就像跟着走过了一个读书人最期望的一生,十分让人有代入感,也让人很有感悟。
  沈清鸾站在下面没有上去,倒也不是在意别人的眼光,或者有人拦着,只是看着女眷都等在下面没有上去,她就也不上去了。
  绝对不是她懒得动。
  沈家兄弟身身姿俊秀挺拔,长相八#九成相似的两个少年人即使穿着棉袍也挺拔如小白杨,一下子就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也有很多过来的读书人上前攀谈,倒是花了不少时间才从登天路上下来。
  逛完文仙庙兄妹仨又在两边柳树河岸溜达了一圈,在妹妹逐渐暴躁的目光中,兄弟俩才宣布时间不早可以回客栈了。
  路上沈风还特意买了文安县很有特色的状元饼和状元糕。
  松软甜美的糕点很好的安抚了沈清鸾的不耐烦,一夜舒坦的睡眠让所有人都心情不错。
  大早上收拾了行李下了楼吃早饭,谁知刚吃到一半埋头干饭的沈清鸾,突然放下粥碗看向客栈门口。
  没一会儿就听到吵吵嚷嚷的声音传来,十几个高矮胖瘦不一的男人冲进了客栈,把上前准备说话的小二和掌柜一推,目光扫过大堂里的所有人,然后目光在沈家兄妹这一桌停下,高声道:“就是这两个小白脸,昨天竟然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轻薄我家小姐,给我打!”
  原本坐在另外一桌的两个车夫立刻放下碗,站到了三兄妹身前。
  “哪里来的泼皮无赖,我谢家的舅爷一表人才年少俊美,满城的姑娘哭着喊着要嫁,你家小姐什么货色也配我家两位舅爷光天化日调戏?当自个儿是天仙下凡?怕不是倒贴不成恼羞成怒了吧!”两个车夫一个张口就骂了回去,另外一个没有吭声却抬起手里的马鞭对着半空中就是一击响鞭。
  原本要扑上来的人顿时一愣,而这时候客栈里的人不管是坐在大堂里吃早饭的还是没有起来的都看了过来,大街上路过的听到声音也围了进来。
  那群人闯进来的时候大家虽然听了一耳朵,但事情发生太快,就怕打起来,倒是对方说了什么没有反应过来,这会儿听了那车夫高声嚷嚷了几句,倒是弄清楚了。
  然后所有人都看向依然坐着的兄妹三人,这一看,明显是一对年长的双胞胎兄长和一个乖巧的妹妹组合。
  而且就像那车夫口中说的那样,这一对双胞胎长得可太好了,此刻面色冷淡的看着来人,那仪态举止看着就不像是小户人家出来的。
  就这样还需要大白天调戏?
  怕是随便笑一笑就有的是姑娘追着跑。
  “我呸,空口白牙也敢污蔑我家小姐清誉。”
  “我才呸!你要是不出来嚷嚷,哪个知道你家小姐是谁?你怕不是使得那后宅里的阴私手段专门败坏人家小姐名声的吧!”车夫呸了回去,“不要脸皮子,专门做下贱营生的玩意儿,你们这种人我见多了,瞅瞅什么样的人家才会用你们这一帮子歪瓜裂枣,街面上上蹿下跳的过街老鼠,充什么大尾巴狼!”
  “这嘴皮子可真利索。”沈华微微侧首低声感概了一句。
  沈华虽然在家里那是一点形象也不要的,但是到了外面可是一个很端的起架子的读书人,不管是说话还是行事礼仪都是特意学过的。
  当然一开始是刚来这个世界下意识跟着同年的沈风学,之后是被特意盯着教过。
  所以在外人看来,沈家兄弟虽然因为气质迥异很好分辨,但却都是容貌仪态出色的少年郎。
  “你话搭子家的儿子。”沈风看着那群人,脸上的浅笑冷冷的。
  沈华一愣才反应过来,自家大哥说的应该是谢忠。
  原来这是谢忠的儿子吗?都怪不在一辆车上,他都没发现。
  天知道前面三天,车里是大哥,车外是高冷车夫的日子多难受了。
  而且因为路不好,即使是冬日也免不了尘土飞扬,除了背书就是凭空解析文章,简直是无聊他妈给无聊开门,无聊到家了!
  “别废话,给我打!”十几个人还怕两个人?至于坐在那里的三个小白脸加姑娘,人家压根没放在眼里。
  眼看着群殴一触即发,别的客人害怕被殃及都纷纷往边上让过去,沈风和沈华也站了起来,还坐着的沈清鸾抬手握住桌上竹筒筷笼子里的一把筷子,就这么轻飘飘的甩了出去,哆哆哆一整排筷子钉在客栈的木地板上,拦在了那群人脚下。
  “赔钱。”沈清鸾见所有人的目光看过来,面无表情的丢出了两个字,抓起手边的纱帽往自己脑袋上一扣,阻隔了所有人的视线。
  客栈里一时只剩下抽气声,直到一群穿着黑红色相间衣服的衙役冲进客栈,安静的场面才被打破。
  沈风走上前主动搭话,把事情从头到尾告知了衙役,旁边还有火大的掌柜作证。
  能在这么热闹的地方开客栈的,哪个背后没点人撑腰,这么明显跑来客栈找客人麻烦的事情,掌柜的能咽下这口气才怪。
  等到跟着衙役一起把这群人拉进衙门,回答完询问签完字,掌柜的已经和沈家兄弟很熟稔了,得知沈家兄弟要赶路立刻拍胸脯保证,他会时刻关注衙门对这群人的判决,到时候沈家兄弟回来还来他们客栈住。
  原本应该一大早就赶路的,结果硬生生拖到快中午了才出门,以至于不但路上赶了很多,就连午饭都只能在车上啃干粮完事儿。
  兄妹三人这会儿坐在一辆马车里,相比沈清鸾对刚才那事儿的不在意,沈华就不能释怀了,忍不住询问自家大哥,到底为什么找上他们?
  至于调戏什么的肯定是不可能的。
  “应该是林家。”沈风倒是心里有数,“昨日路上遇到一个人,一晚上就找了十几个人,还敢冲进这么大的客栈打人,也只有林家了。”
  “遇到什么人?”林家沈华知道,是未来大嫂童绾的外祖家,他大哥破坏了人家的计划,半路截胡,人家想要报复很正常。
  “一个看我不顺眼的人。”那人是三年前就遇到的,一开始就有些气场不合,后来因为他捞了童绾对方就阴阳怪气,他也没有惯着还了回去,梁子就结下了。
  之前和童绾一起谋划婚事的时候还利用了这人一把,也是没有让他们失望。
  昨日遇到这人,沈风就觉得可能会出些幺蛾子,只不过想到第二天一大早就走也就没有做什么,没想到对方是一刻都不愿等待。
  沈风其实挺奇怪的,他们之间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怎么就盯着他不放呢?
  “哦。”沈华倒是一点意外都没有,像他大哥这种天之骄子,若是出身显贵那必然追捧者众多,就算有些嫉妒的声音也因为差距过大会被深埋在心底。
  但偏偏他家大哥不过一个乡间猎户之子,别说富豪乡绅高门贵族了,就是在一群平民读书人中出身都算差的,但偏偏这样一个人,起点比自己低,最后却轻易超越了自己,并且也不是自己够不着的那种。
  再加上自家大哥相貌仪态一等一,很受长者和姑娘们的欢迎,怎么算都是最拉仇恨的配置。
  不眼红他眼红谁?
  “地板让他们赔钱了么?”沈清鸾因为是女眷就没有跟着去衙门。
  “掌柜的说不关我们的事,就算是要赔钱也是他找那群人赔。”沈风摸了摸沈清鸾的头,“囡囡当真是厉害。”
  “对对,刷刷刷,大侠本侠了。”往地板墙壁和柱子上插筷子这种事情,沈华只在上辈子的武侠剧里看过,简直是装b经典场景。
  “那就好。”沈清鸾只是关心需不需要她赔钱,其他并不关心。
  这一天哪怕路上加快了速度,但还是比之前预计的晚了一个时辰才抵达落脚的小镇,而本来他们打算的落脚点是一个时辰路程外的县城。
  小镇小归小但五脏俱全,唯一的一家客栈条件虽然一般,但比起驿站旁的脚店可好多了,并且刚进客栈就已经有人给他们提前准备了热水晚饭,倒是没有再浪费时间在等待上。
  “这,莫非是未来嫂子准备的?”沈华凑到自家大哥身边挤眉弄眼。
  沈风瞥了怪模怪样的弟弟一眼,微微一笑:“我们现在已经进了她的地盘了。”
  越城和文安县中间的这个小县城就是童绾的大本营,周边的几个小镇当然也在她的势力辐射范围之内。
  沈华听了这话咂巴了一下嘴:“等见到嫂子,问问有没有和她一样厉害的姑娘介绍给我,就算不能尚公主,也能找个厉害的姑娘躺赢吧。”
  “你不是要跟着我和妹妹躺赢么?”沈风看着总想吃软饭的弟弟,连生气都懒得生气,就是一言难尽。
  “这不是,也不冲突嘛。”长期饭票谁还嫌多啊?沈华理直气壮,还不忘转头问喝鸡汤的妹妹寻找盟友,“妹妹你说对吧?”
  沈清鸾半点犹豫都没有点头:“对。”
  沈风:……算了……
  第四十一章
  有人安排好一路行程, 保证住宿饮食的质量,连马车里的垫子都有人给更换好新的。
  接下去的两天沈家兄妹包括两个车夫都舒服了很多。
  其实前面几天的旅程按照如今人的出行标准已经很不错了,毕竟谢家两个车夫是非常有能耐的, 沈风也提早就做了规划安排, 准备的东西也很到位。
  但这事儿怎么说呢。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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