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9章 星期二

  刚刚好,看到你幸福的样子,于是幸福着你的幸福。
  有时候,你会感觉,尽管这个世界有那般广阔的空间,而容纳你的空间只需要一点点,却无处可寻,找不到能容纳自己的那一点小小空间。
  有时候,在家里也是这样的,静静地呆着,已经很不安心了,睡觉也是心思重重,世界那么大,家里都感觉不是容纳之所,那自己的那点空间,又被丢到哪个宇宙深处去了呢?
  因为没有人真的可以理解你,因为没有人真的可以完全包容你,因为没有人真的可以安慰到你,所以你才会感觉心是无处安放的样子,让人无处可去的感觉很明显,明明只感觉这眼前就是一层薄薄的纸,可就是过不去。
  歌曲《美目流转》:
  高高湖畔
  一片天
  流云蓝衣袍
  舞动竹林间。
  清风明月来相会
  离别的人几时归
  对影独酌
  谁解相思泪
  梅花开枝头
  大雁依旧南飞。
  听渡口边又洒下雨点坠坠。
  眼前的桃花眼影已模糊不清
  为君歌一曲
  送君千里行
  一曲相思梦泪光
  粘湿了流云袍
  不如放逐云端。
  美目流转的当年
  是痴痴的少女情
  转眼已成空
  折扇扶香
  在我心间
  回忆点点
  一生若只待你如初见
  何须感伤离别。
  美目流转的瞬间
  已看惯落叶片片
  不再去数着红豆思念
  这次第已憔悴难安
  玉簪已折断两半
  这时光匆匆
  美目已不见当年模样。
  从此天涯各不相见。
  古代的女子,虽对爱坚贞不移,但是无尽的思念也会让她感到憔悴,想念了,就穿上流云袍,唱戏歌舞一曲,既然爱要相思,要离别,那和没有有什么区别,不如放下相思,就当从没出现过这个人,你还是你,美目流转,自己依然是痴情少女,却再也不去爱任何人,美目流转,时光匆匆,过了青春,已不再年轻当年,哭花了的桃花眼影,也随着泪一起流走吧,一个人挺好的,不相见也许会好过一些。
  突然想到这样的爱情,也是爱的一种,既然相思不得,不如就当重新来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虽然已经不爱任何人了,一个人点蜡烛,一个人作诗,不也挺好的嘛,何必每天都把自己的桃花眼影给哭花了,又没有人欣赏了,再好看也只能自己看看。
  昨天晚上回来,已经是十点多了,回到家自己去睡觉去了,我坐在外面依旧吹着凉凉的海风,世界之大,想要找到一个栖心之所,的确挺难的。
  昨晚又不知道喝了多少酒,回到屋子里就睡了,无缘无故的不开心,大概是常有的事情了,已经习惯了,睡不着觉,大概醉了以后才会醒。
  今天早上五点的闹钟依旧响了,起来刷牙,喝了一杯热牛奶,带着帽子又去跑步了,看着大爷大妈们都在努力跑着,感觉又恢复到了自己的模样,所以看着这个阳光的早晨,就又有了新的想法了,新的一天从跑步开始。
  今天是星期二,辞职的第二天,关于爱的故事已经开始了,可是还找不到一对男女主人公,我一边跑着,一边想着男女主人公的样子,名字,性格爱好,应该有怎样的相遇场景,又该在哪里,如何相遇,到这就停了,不能再想了,再想头都快要爆炸了,必须一点一点细致着来。
  看着这身边所有的人都在努力为了更加美好的生活,所以他们是可爱的,为了省一块钱可以步行几公里,可以去人群拥挤的人才市场,这一座城市里不知道承载了多少人的忧伤,成就了多少人,又让多少人失望,从失望到绝望,甚至是又离开这里,这都是最好的安排吧!
  跑步时候的感慨是很多的,随便一眼都能想到很多的东西,看到清洁工阿姨们为了扔一个瓶子也会值得跑一趟,看到我的身边有瓶子,我也会跑着扔进垃圾桶里,虽然只是小事,但是也知道从小事做起。
  这次是沿着小路跑的,有很多的地方还没有去过呢,那边有条小河还没看到呢,还有一个大的草地,经常有人在这里放羊,就像是城市里藏着一个小型草原一样,在这里能明显感觉出来的很多的自由,这自由就像是从满水的杯子里溢出来一样,不是自由多了,而是从城市的拥挤不堪里溢出来的,这就是最应该珍惜的。
  好吧,星期二明显比星期一轻松了一些,从早餐店的排队长龙里就能感觉到,星期二,熬过了星期一,星期二就能自己做早餐了,这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吧,假期里不是玩手机就是睡觉,人的生活什么时候无聊单一到这个地步了,还点外卖度日,觉得很高兴,我真的说不懂现在的人都难免容易满足,这种平静的绝望就让我愈加不安。
  还是小孩子好,能上学和朋友一起玩,现在的孩子都这么被宠着嘛,连上学都要父母用车送,那种自立的意识,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也不会有什么兴趣是真的可以作为人生的目标去完成的,不过是无意义的事情而已。
  想当年自己上学的时候,还不是自己做饭,吃饭,上学,爸妈很早就出去了,所以根本没有时间管自己,所以看起来会更加完美一些,有时候虽然奶奶也过来,但是我也不想有人插手,自己做饭就好了。
  这不,经过一所学校,又想起了现在的孩子真的很幸福了,能玩手机玩手机,我们那个时候还要追风筝,不过那个时候是真的快乐,做一个追风筝的人,也是一生在追求着梦想。
  还记得昨天那个菜市场,买肉的大叔,买了五十块钱的大骨头,就是昨天晚上吃的,讨价还价,也是菜市场一个乐趣的地方。
  “你好,大叔,这个大骨头多少钱一斤”,我问到,
  “哦,二十八一斤”,大叔回答道,光头,一看就是卖肉的。
  “要多少?”大叔又问到,
  “我先看看这肉新不新鲜”,我转了一圈看到,
  “新鲜,一定新鲜,昨天刚做的新鲜的猪骨头,今天一定新鲜”,大叔笑着说到,
  “哦,那行吧,能不能给便宜点,便宜我就多要点”,我说到,
  “小兄弟,不能便宜了,所有人都是这个价,不信你可以去别的家问问”,大叔自信说到,我也知道,早问过了,要不然也不会转来转去的,所以还是挺细心的。
  “那个好吧,就给来五十块钱的吧,不多也不少,我只有五十块钱了,能挑挑拣拣嘛!”我又问道,
  “能,不过不能太过分了,挑一点就好了”,老板说到,
  “嗯,好,那就来这几块吧!”我指着骨头说到,这几块肉比较多一点。
  “嗯,好勒”,老板说到,装到塑料袋里就开始称重,一开始是五十一块二毛,又切掉一小块肉,变成了五十块二毛,又切掉一块小肉,变成了五十块零零,这老板还真是斤斤俩俩都计较啊!
  “行了,刚好五十,你拿好”,说着就把塑料袋给系好了,看样子应该是要钱了。
  “真的称好了吗?”我问到,
  “好了,一点都不差,放心吧小兄弟,这是良心买卖”,大叔笑着说到,
  “好吧!给你钱”,说着,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完事了。
  买完立刻就回家了,这是最后的五十块钱了,居然买了骨头,现在该如何是好呢。
  回来,回来首先我要把骨头切成两半,这骨头是比较难杂碎的,需要用斧子才可以,找到了工具箱,还真的找到了肚子,双手用力,从骨头中间剁开,别说还挺惊心动魄的,吃喝大骨头肉还这样,真的太棒了。
  首先烧水,把骨头过一遍水,可以去除一些杂质,不过只是几分钟就可以了,不要过的水太过了,不然肉和一些营养物质也随着热水跑了。
  等到爱不多了,把过了水的骨头给放到凉水里,然后就开始做汤了,把所需要的调味料准备包好,准备好腐乳,放一点豆豉酱,汤,尽量让汤变成水和油的结合物,这样既能增加汤水的浓度,又能改肉带来很好的入味感,最后再放一点辣椒,酱油就差不多了。
  一开始大火是让骨肉分离来,大概一个小时吧!
  随后就是小火慢炖入味,一不小心就炖到晚饭前了,不过我好像一点多就关了火,晚饭前还热着呢,闻着扑鼻而来的香味,真好闻,这可是经过自己多次实验,精心烹制出来的汤,所以只要火到位了,就一定味道十足。
  我觉得吃肉一定要有一点辣辣的味道,这样和啤酒混合一下,一定是舌尖味觉的爆炸似的享受,所以一定要注重味道的配合,这样美食带来的不只是饱足感,更是刺激感,享受感。
  再接着就是跑到了广场上,看到大妈们都在努力地跳着广场舞,不过放的这快节奏的音乐确实不适合我,所以很快就跑了过去,路上走地下隧道,从这边车进去,从那边下路上又出来了,我跑过去,正好和车同步到达出口还真是神奇。
  看着,年轻人都在骑着单车,一边骑车,一边看着手机的导航,准备去向那个将要到达的地方,可是,如果导航能走到一条人迹稀少的路,那一定不知道这条路的终点在哪里,所以还是需要一步一步去找。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