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3开始 第238节

  王沪生父亲平反后,家庭条件好转,与刘慧芳渐生矛盾,又去找大学时的女朋友。
  “……”
  许非默默竖了根大拇指,牛啊!
  这个关系的精髓就是:白莲花面对两个人的同时追求,选择了好看的那个,老实人虽被拒绝,但痴心当舔狗。
  好看的男人发达后,甩了人老珠黄的白莲花,去寻找自己的初恋。
  老实人依旧当舔狗。
  “大家有什么想法?”李沐问。
  “我先琢磨一下背景啊……”
  汪朔道,“在那个时期工人最干净,王沪生家庭成分不好,他是因为喜欢刘慧芳而追求,还是因为阶级身份而追求。”
  “都有,这叫人财两得。”李小明道。
  “所以他后来平反,又看不上没文化的刘慧芳,找寻真爱去了?”
  “对。王沪生是个非常自私的人,他喜欢刘慧芳是真的,喜欢情人也是真的。他永远忠于自己的感觉,乐于享受,吝于付出。”郑万龙道。
  “那还有点意思。”
  汪朔叼着烟,嘴上说有意思,心里已经不在这了,觉着这戏没劲。
  许非想了想,忽然开口:“大家对各人物的结局怎么看?”
  嗯?
  陈长本和郑万龙一愣,这几天他极少说话的。
  “结局?具体说说。”李沐道。
  “一个人物想立住,首先性格要饱满,这个过程蕴藏在故事中。随着情节发展,观众慢慢去了解,哦,是这么个人。
  但结局不同,人物的结局,是我们创作者的态度。
  比如一个坏蛋,花费很长篇幅去体现怎么怎么坏,但最后被好人干掉了。这是我们的态度,邪不胜正。
  再比如,好人被干掉了,坏蛋得意洋洋,风生水起。这也是我们的态度,或者悲愤,或者绝望,或者干脆就认为,这特么就是世道!
  所以我想问问,这几个人物的结局如何?”
  “……”
  大家陷入思索,一时沉默。
  这个问题,相当于整部剧的核心思想,就是输出什么样的价值观。
  许非实际在问:刘慧芳会不会一直忍受?王沪生会不会一直辣鸡?宋大成会不会一直当舔狗?
  后世提起《渴望》,总有人说三观辣鸡——说这话的肯定没有看完整。
  因为在结尾,王沪生幡然悔悟,请求复婚,刘慧芳没有答应,与她之前相比这就是一种进步。
  宋大成也没跟媳妇儿离婚,说我们重新来过。这也是一种态度。
  但是,还不够!
  创作者毕竟有局限性,他们有突破的地方,也有贴合时代的因素。
  刘慧芳总体来说,还是在逆来顺受,牺牲奉献。
  “那你说说,该怎么结局?”陈长本皱眉。
  “嗯,高屋建瓴一下。”郑万龙笑道。
  “结局我想不出来,我听了这几天,就觉着狭隘了点。苦情戏可以,悲剧更容易感染人,但要注意一点,不能为了悲剧而悲剧。”
  许非瞅了瞅两位前辈,道:“《阿信的故事》都看过吧?
  7岁当女佣,累的要死要活,被父亲毒打,又碰到地震、战争,企业破产,丈夫自杀,儿子战死……
  再苦能有阿信苦么?那是集世间悲惨于一身,达到巅峰的。
  看的时候在流泪,流过之后却有一种向上的劲头,因为阿信有自己的人生目标,她不是糊里糊涂的活着。
  我们拍一部剧,让人受罪,忍受,又受罪,又善良……这样可以,但人啊,得是往前走的。”
  第244章 打响品牌
  李沐和郑小龙早已习惯,陈长本却惊奇于他的侃侃而谈,原来爱说话的啊!
  陈长本是老一辈,相对保守,道:“我明白你的意思,刘慧芳要有些向上的改变。但怎么改变,像阿信那样去创业么?”
  “为什么不行呢?”
  许非笑道:“事业也好,生活也好,爱情也好,刘慧芳离开王沪生之后,得有个跟之前截然不同的状态。
  我们从60年代拍到80年代,80年代都改革开放了,就算室内剧,也不能总围着那点事说。男女之事拍不了大长篇,勉强创作,节奏肯定出问题。”
  李小明不太爱听,道:“小许,这话有点绝对了。男女之事大有可为,何况这个戏人物复杂,脉络很深,写五十集完全没问题。”
  “这样,这样……”
  李沐见气氛奔着吵架走,忙道,“小明,你马上着手创作,按照梗概些,先不用管后面。小许,你从刘慧芳离婚之后开始写,我看看你到底想要什么故事。”
  “可以。”
  “没问题。”
  “……”
  他们讨论的热火朝天,汪朔已经放弃参与了,无论谁的观点都觉着特假正经。相对比较,许非的还好点,起码思想上有突破。
  一帮人在蓟门饭店呆了好几天,确定下来几件事。
  李小明写了个7万字的梗概,俩人分头回去搞剧本。
  女主的名字刘慧芳,还真根据汪朔小说来的,这名一听就贤良淑德。
  剧名暂定《渴望十六年》,刘慧芳抚养那个孩子十六年的意思。“渴望”,则寓意对美好生活,美好品德的向往。
  但真实结尾是,刘慧芳出车祸瘫痪,收养的那个孩子认了亲生父母,回过头照顾她,貌似美好,实则狗屁。
  剧里的好人没一个有好报的,“好人一生平安”这句歌,还不如草x论坛里的真情实感。
  ……
  傍晚,百花深处。
  清晨下了场秋雨,院子里尚未干透,石榴叶掉了不少。淡天的云彩通红,余晖从西侧过来,穿过敞开的玻璃窗,斜斜落在桌前。
  许非伏案写着剧本,忽听咣啷一声,沈霖回来了。情绪不高,看来又是临时工的一天。
  他打了声招呼,继续写作,又过了片刻,张俪前后脚进门。
  先到厨房放菜,后进书房。
  “我走你就坐这儿,我回来你还坐着,不是刚忙完么?”
  “又来活儿了,搞个剧本。”
  “明年的?”
  “嗯,大戏,比胡同还大。”
  “你们京台现在野心勃勃的,莫不是想当全国第一?”
  “啧,就许你们央视垄断观众么?”
  许非写好了一行字,笑道:“买什么了?”
  “鸡肉,你想吃炖蘑菇还是炖土豆?”
  “土豆吧。”
  “嗯。”
  张俪往出走,忽地抹回身,“小旭快过生日了,你可别忘了。”
  “记着呢!哎,你说你俩就差半个月,一起过得了。”
  “……”
  张俪瞧了他一会,转身出门,“我去炖蘑菇。”
  自送她那块玉佩之后,姑娘似乎大胆了些,不再动不动就脸红害羞。而且人家上班锻炼,事业心带动全面提升,愈发明媚大气。
  院里这帮人,张桂琴回来最晚,陈小旭其次。
  从百花胡同到广播学院,将近二十公里,头一天骑车差点合不拢腿,第二天就改四轮,各种换乘,得一个多小时。
  不过今天更晚,张俪做好饭菜,那丫头还不见影。
  约莫七点钟,陈小旭才推着车子出现。
  “怎么才回来?”
  “有事儿。”
  她在盆里沾了沾手,很开心的亚子,“好事儿。”
  “说来听听。”几人好奇。
  只见小旭打开自己设计的书包,露出蓝布里子,对沈霖道:“你猜猜,猜中了许你自己拿。”
  沈霖一愣,“跟我有关系啊?可我脑子笨,猜不出来,你就说了吧。”
  “真没意思。”
  小旭摇摇头,摸出一张信封,“给你找到单位了。”
  “真的?”几人齐声惊讶。
  “嗯。”
  “没跟我逗趣吧?”
  “爱信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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