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我有的是方法打发他,而你却用了最差的一个,女孩子的名声很重要,你当众揭穿程绍凡,秦妹妹只会难堪。”似乎觉得有必要给她上一课,简珩斜着眼对她说。
啊?那我可要向秦妹妹道歉。薛玲珑知错就改,可她又疑惑道,“可你那句‘欲盖弥彰’不也肯定了我的话?”
“反正已被你说穿,再说什么都多余,我也就不妨给你的话润色润色。”简珩挺厚颜无耻的。
“那我也是女孩子,程绍凡喊我弟妹,你怎么不削他?”换成秦妹妹你就紧张啦?薛玲珑还是不服气。
“难道你不是?”简珩反问。
薛玲珑挠了挠头,对哦,她本来就是他娘子嘛!但是她又想起另一个不服气的地方,“你还当众否认我们恩爱,我也很没面子。”
“谁跟你恩爱了?你懂什么叫恩爱?”简珩险些破功。
“就是关系好呗,我可是掏心掏肺的把你当自己人。”薛玲珑不假思索的回答,既然是自己人,为什么要拆自己人的台?
其实八岁的简珩早已有了朦胧的男女意识,出于小男子汉的尊严,有个长得不如自己好看的媳妇并不是什么光彩事!
此时又见薛玲珑两条土土的麻花辫,以及颜色俗里俗气的花布裙子,母亲为什么就不能好好打扮下她,再想想进退有度仙女似的秦如眉,他顿时头疼,越看薛玲珑越不顺眼。
可惜被人看不顺眼的薛玲珑还毫无所觉,回去的路上一会拔根草,一会摘朵花,甚至像往常一样与简珩手拉手。
可是这一次,简珩把手一缩,板着脸道,“以后没我应允,不准碰我。”
什么人呀,喜欢牵手的是你,如今不要牵的也是你,毛病真多。薛玲珑随他高兴,“好好,遵命我的大爷!”
谁知走了两步就看不到他人影,薛玲珑扭身不解的望着他,他立在原地,小小的身体却将广袖衣袍穿出了种超然的气度,谁又知道十年后的他将成为六国竞相争抢的第一谋士。
“阿珑,你可要记得今日所说的话。”他抬眸,薛玲珑不禁愣住,仔细想想,又不明白有什么可吃惊的,不就是那双眼睛白的地方若湛湛晴空,黑的地方如夜幕星辰么。
她挠了挠头,忍不住问,“我说的哪句话?”这就是话痨不好的地方,说的太多,不知道哪句对哪句。
“你掏心掏肺的把我当自己人。”他对薛玲珑这个白痴的耐心一向好的出奇。
“这句啊,绝对不忘,我一辈子都会对你好。”薛玲珑拍着胸/脯保证。
当初不情不愿的被卖给简家,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薛玲珑越来越明白,正是如此,才在乱世当中活下来,也在这世外桃源般的雁安享受了难得的安逸。
她的一切包括命都是简家给的,理所当然对简珩有着坚不可摧的忠诚与拥护,这是简夫人对她的要求,也是她坚持不懈的原则。
“包括有天我发现你不适合我,转而跟别的女孩子成亲,你也不得离开我。”简珩补充。
虽说如此有些自私,可简珩觉得反正薛玲珑也没地方可去,更无亲人可寻,留在他身边才是最好的选择。
她的性格,做妾倒也没问题。
薛玲珑不假思索的点头,“当然,你就是我的家人,我为什么要离开你?”当不成夫妻就当姐弟,无论哪个她都没意见。
简珩嘴角略微抽了抽,薛玲珑比他想象的还要单纯,不,是蠢啊。可他喜欢的正是这种心宽且毫无心机的个性,将来无论发展成何种关系,他必定会待她好,呃,好吧,这个有点困难,还是尽量待她好吧。
“那么现在,”他清了清嗓子,板着脸伸出小手,说,“过来。”
就知道你忍不了太久!薛玲珑笑嘻嘻蹦过去,豪爽的抓住他的手,两只小手一样大,一个胖一个瘦,不用说,那只胖乎乎的肉爪子是薛玲珑的。
“你怎么这么胖?”他问。
“我还没嫌你瘦呢!”
在她老家,脾气好心眼好的人才会白白胖胖招人喜爱,简珩这种坏心眼的八辈子也胖不起来。
可惜这是古代,否则有个很好的词,非常适合简珩——心机表。
很多年后薛玲珑才后悔不迭,十岁她就被八岁的简珩忽悠着立下誓言,欺负她脑子不好使啊!
现在,她根本不识愁滋味。
回去的有点早,夫人和红娟姐姐正坐在靠窗的大炕上绣花,对她与简珩公然牵手的行为视而不见。
薛玲珑满脑子都是今天的趣事,一进屋就将简珩忘到脑后,屈膝对夫人见礼,就喜滋滋爬到炕上,口沫横飞的讲起来。
夫人虽然喜静,但喜欢听别人讲话,尤其是薛玲珑,听她讲完程绍凡的事,峨眉轻轻一蹙。
☆、第4章 岂知不是大智若愚
简夫人余光瞥了下门口,发现简珩早就离开,才对薛玲珑语重心长道,“秦家小姐出身名门,将来自是要入擎苍学院读女学,简珩对她十分爱重。”
这个她知道,擎苍学院嘛,将来简珩也会进去,反正她感觉简珩肯会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
可是薛玲珑,你能不能关注一下最后一句啊,你夫君对人家爱重。
看着薛玲珑没心没肺的傻笑,简夫人忽然觉得自己的试探有点多余,这就是个十岁的孩子,感情方面完全没开窍,而且与秦家小姐一同侍奉简珩也算她的造化。
说到秦家小姐,薛玲珑经过简夫人的一番谆谆教诲,明白了一个大道理:女子当以言行饰己身。
不当的言行即使出发点是善意的,也会给别人造成困扰。
就好比秦小姐这样矜贵的美人,被她当众吆喝程绍凡喜欢她,得多羞恼,不是每个人的脸皮都如她一般厚。
薛玲珑从这件事学会了什么场合说什么话。
性格爽朗固然是好事,但是一言一行如衣服,不同场合便需要不同的衣服来表现,如此,才是个进退有度值得结交的好女子。
薛玲珑深有启发,同时觉得夫人也不讨厌她大咧咧的性格。
一言一行如衣服真真是发人深省,对她以后的成长也有莫大的帮助。
她端茶给简珩喝的时候,就央求他写个帖子给秦小姐,准备登门拜访。
其实就是两个姑娘拉着手说会子话,顺便道个歉。
简珩将毛笔丢给红娟,转而斜着眼看她,“你的爪子闲着干什么,自己写。”
“我写字不好看,拿去岂不丢咱们府上的脸。”她才不承认是因为懒,当然字不好看确实是个原因。
秦妹妹那么漂亮的一个人,又是远近闻名的才女,薛玲珑觉得自己还是不要用狗刨似的字吓唬对方比较好。
简珩想了想,指指自己的肩膀,薛玲珑会意,立刻跑过去,两只肉爪子十分卖力的给他捏起来,间或讨好的问,“舒服吧?”
“舒服。”
她又卖力的捏了会,憋不住的问道,“那你还不写?”
“写什么?”
“帖子啊,我给你捏肩,你给我写帖子。”
“我有答应过你吗?”
什么?搞了半天原来是戏弄她,薛玲珑气个仰倒,旁边的红娟捂住嘴偷笑。
她说,“少爷与姑娘开玩笑呢,其实姑娘的字也没那么丑,比我强多了。”
因为薛玲珑年纪小而且也没跟简珩圆房,身边的人一般称她为姑娘。
“红娟姐姐谦虚了,你才花了多长时间,就认识那么多字,平时想起来才写两笔就写的这么端正,岂是那种学了两年,写了几大筐的笨蛋所能相比。你说是不是,阿珑?”简珩笑眯眯的问。
“是是。”
薛玲珑急忙点头,嗯?发现不对劲,你安慰红娟姐姐干嘛拿我说项!
终于不再怀疑她的脑子,简珩抄着手摇了摇头。
秦府后院的花园里
秦如眉将手里的帖子搁下,眼眸一转,就吩咐芳茵取来纸和笔,一连写了七份帖子,“这六份发给各家小姐,这份回给薛玲珑,后天邀她们一同来秦府赏花,把那几盆珍贵的山茶搬出来吧。”
秦妹妹人如其名,举止娴静,不仅不生她的气,还邀来雁安许多举止优雅的姑娘一同赏花。
几个年纪相仿的女孩子说说笑笑,气氛融洽,大家才发现薛玲珑也没传说的那么恐怖,她的爽朗绝非粗俗,也不是一般人能模仿出的,大概与她的心境有关。
一个心特别宽,什么都不多想的姑娘,无论做什都让人觉得真诚。
一来二往,薛玲珑觉得自己也得尽一番“地主之谊”,总不能老去别人家做客。
她把这个想法说给简夫人听,得到了支持,还夸赞她懂礼仪。
翌日,受到邀请的秦如眉在芳茵的陪伴下第一次走进简府,眉梢眼角都含着笑意,虽然稚嫩了点,却也隐隐透出一丝未来的绝色风华。
薛玲珑兴高采烈的出来迎接。
秦如眉上前欠身见礼,握着她的手寒暄,丝毫不知已经被简夫人打量许久。
坐在凉亭里的简夫人眼底满含笑意,两个丫头的感情很好,这便好。
更让人吃惊的是小小年纪的秦如眉给简夫人请安时的一言一行,无不透出大家风范,这种气度,非百年家族的底蕴培养不出。
薛玲珑在旁安静的观察,觉得夫人的笑意一直笑进了眼底深处,可见秦妹妹真是个难得的好姑娘。
知道秦如眉喜欢花,薛玲珑特意带她游览简府的花园。
足足五十盆珍贵的山茶,颜色各异,姿态万千,就那样随随便便的摆在景观台边,秦如眉在心中暗叹,简家果然名不虚传。
两人聊了会女红,不知怎么扯到了诗书上。
“冒昧的问一句,珩哥哥可在家中,我昨天读了篇文章,如何也参不透。”秦如眉拉着薛玲珑的手说。
“稍等片刻,我去给你瞅瞅他有没有空。”
既然秦妹妹这么讨人喜欢,她又怎能不成人之美。
“有劳薛姐姐。”
简珩抬眸,一张没心没肺的笑脸便闯入眼帘,梨涡上一粒小小的红痣,有股说不出的灵动,他的心“咯噔”一下。
却是呆瓜薛玲珑。
“把你那颗媒婆痣离我远点。”他做出一副很嫌弃的样子。
事实上他是个很正常的男孩子,明知薛玲珑挺好看,就是不愿承认,或者说这种吸引力不在他认为的正常范畴。
才不是媒婆痣呢!薛玲珑摸着无辜的脸颊,一本正经道,“我来跟你说个正事,秦妹妹想找你答疑解惑,我就让她在书房等你。”
简珩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你!说!什!么?
这是正常人会做出的举动?人家把你当傻子耍呢!
哦,错了,薛玲珑不是正常人。
还以为他没听清,薛玲珑又重复一遍,并好心的交代了下前因,谁知简珩却用一种看智障的目光打量她。
哪里不对吗?还是因为马上就能见到秦妹妹紧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