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2节

  神丹有灵,而且此灵看起来对我很不友好。不过也并不奇怪,人家在丹炉里睡觉睡的好好的,结果我一过来就把这家伙给吵醒了,不和我翻脸才怪。而且。在这黑乎乎的世界里关了这么久,冷不丁地落下个人来,还不是侠离,这肯定也会吓到,所以这神丹估计是害怕了,本能地想反抗我。
  “给点面子啊,这样吧,我先把你放在身边。暂时不吃你,你别逼我真把你连带着这天鼎给烧了啊!”
  和一粒丹药叹话,这场面也真是够搞笑的了,红色的神丹还在边缘徘徊,我的耐心也是有限的,这就和你去菜市场买了只鸡,本来欢天喜地准备回家烧一锅鸡汤,结果那只鸡还到处逃跑不给你吃。一点觉悟都没有,着实让人不爽。
  我眼角抽了抽,红色神丹继续操控四周的黑色气流向我袭来。只是这天鼎内的黑色气流和魔气一比差距太大,在魔气的反攻下根本就是溃不成军。
  我咬了咬牙,正要走上去一把将其按住,可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小囧从后面跳了下来,一跃落在了我的面前。
  “你咋下来了?”
  我不解地问道。
  小囧蹲下身子,伸出手,这红色的丹药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居然还真就跳到了它的手掌上,我看的是大跌眼镜,吃惊地说道:“它怎么这么听你的话呢?”
  小囧将红色的丹药放在手心里,这丹药滚来滚去,就和个小虫子似的,只是我伸手想摸一摸,这家伙就立刻躲开,一副你别碰我的架势。
  “喂喂。要不要这么嫌弃我啊。再说了,你呗炼制出来就是吃的,现在这么傲娇,我还怎么下的去嘴?”
  我拍了拍脑袋,无奈地说道。
  “这神丹还没炼成。”
  小囧这句话将我给说蒙了。侠离将千万年的时间都用在了这一颗丹药上,可到了如今这颗丹药居然还没炼成。着实有些说不过去。一颗需要这么长时间,甚至连自己的神识都已经养成的丹药居然还算是没炼成。
  “我虽然不知道它的来历,不过我想如果炼成之日,它的神识应该会死亡,这就像是一个人类出生,成长,最后死亡变成无意识的尸体的过程。出生的时候什么都不懂,神识刚刚建立,成长的时候会越来越成熟,可是最后死去,空留下一具躯壳,其实什么都没有。人类死后,就只剩下一句皮囊,但是丹药的神识毁灭,就会留下最彻底的精华,这才是神丹最大的好处。显然这颗神丹还没炼成,甚至没有成长。如果它真的炼成了,吃下它的侠离我们是真的无法对抗。”
  小囧的分析还是很有道理的,我伸手试着去抓红色丹药,不过这小玩意儿看见我就和看见了豺狼猛兽一般避之不及,只能暂时让其躲在小囧的身上。
  出了天鼎,我这丹药没搞到,还得放元棋一马,回头看着天鼎,这极东深渊秘境名头这么大,其实到头来能拿走的东西真是少的可怜。估计所有的宝贝都被侠离拿来炼制这一颗神丹了,我瞅着天鼎,唯一的好东西就是这口大鼎,但是实在是太大了,怎么弄出去呢?
  “我想,你该杀了我。”
  我正犯愁呢,身后冷不丁地传来了一个声音,回头看去,却见元望站在我的身后。身上带有万圣劫的他,终于在今日知道了自己的来历和身世,但也正因为这个原因,他的存在变成了一种威胁,我或许不会在意,但是这个世界呢?众生万物呢?不是每个人都像我这般不在乎,更多的凡人也许在这样的影响下,会改变其命运。
  传说中的第一命格,我已不知道该称其为正还是邪,但至少,现在的它对我们太有威胁。
  “杀了你?”
  我低声问道。
  “是的,杀了我!只有杀了我才能让万圣劫出世。你才有机会将其打碎,万圣劫不能久留人间,我更不想做这个千古罪人。所以,万林,杀了我吧!”
  我见过很多一心求死的人,也见过很多害怕死亡的强者,生命对于他们来说有着不同的意义。
  “每个人都该决定自己的生死,元望,你是想为自己而死,还是为了这个世界而死,我都不在乎。结束你生命的人不该是我,侠离说你会改变这个世界的命运,但是在我看来,命运从一开始就迥然不同。你所改变的所谓命运,难道不正是命运之中的某一部分吗?我们每个在江湖中混迹的人,都有自己的秘密,这些秘密说出来或许真会改变这个江湖。我不会杀了你,因为你既不是为了自己而死,也不是为了天下苍生而死,而是为了逃避。你可以跟在我的身边,等有一天你想好了要为什么而死,而不是逃避责任的时候,我会让小囧对你出手。”
  我拒绝了他的要求,很多人会为了大义而杀人,但是我做不到,一个人的生命和一百个人的生命,到底哪边更重要,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观念,万圣劫既然是第一命格,塑造了元望几乎不死的生命,那么也无法评判它的正邪,它或许影响了整个世界,但是却在保护一个人,这样的命格,是好是坏我说不上来。豆助记才。
  “万林,如果你不杀我,会有更多人……”
  元望还想说些什么,却看见我已经在和小囧商量如何带走天鼎,根本就不理睬他。出了海面,元棋坐着快艇离开,我答应放他一马,自然会做到。至于未来他会有什么样的际遇,便是他的事情,只是我明白,总有一天,他会重新出现在我眼前,这个男人没那么容易消失。
  回到香港,一方面是指挥天鼎的运输,另一方面是给了法言会一个交代,当然我可没那么好,直接将元棋的下落告诉给了法言会的老家伙。
  而在香港驻留的第三天,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出现在了我的面前,那天晴好,我揉着还有些酸麻的眼睛从床上爬起来,听见一阵敲门声,走过去后打着哈欠,一边开门一边问道:“谁啊?客房服务吗?我才刚醒啊。”
  只是打开门,却看见一个异常高大的人站在门前,个子比我高出一截,我吓了一跳,向后退了一步仰起头这么一看,是一个英俊威武的男子,戴着墨镜,穿着西装,只是透过白衬衫还是可以清晰地看见对方分明的八块腹肌,我的灵觉即便没有完全开启还是可以接收到来自面前之人身上喷涌而出的恐怖龙气。
  “哪位?”
  我感觉有些不对劲,一大早就有这么强的陌生人来找我,事情肯定不简单。我向后退了几步,对方顺势走进房间,摘下了脸上的墨镜,开口道:“你胆子还是这么小。”
  我这才看清了对方的脸,诧异地说道:“璟龙前辈。”
  身为龙王,一天天地在人间走来走去,多年前还追杀过我,这样一个算是不务正业的龙王,今天来找我干什么?不过转念一想就能明白,多半是因为许佛前辈而来,肯定是关于杀元始的计划。
  “收拾一下东西,今天就跟我走。”
  他直截了当地开口道。
  “去哪里啊?”
  我还啥都不知道呢,这说走就走的,有些摸不着头脑。
  “西南,拿你的霸罗天刀碎片。在那里,应该可以让你的霸罗天刀彻底复原。不过我先说清楚,这是许佛前辈给的命令,我才来帮你的忙。你的生死和我没关系,我也不会出手救你。”
  第二百三十章,轩巴族
  “慢慢,让我跟你走也行,这总得说清楚吧,我刚刚才死里逃生,从香港外的公海逃出来。怎么又要走?还有,你说可以恢复霸罗天刀,这些年我也找了不少圈子里的朋友,托了不少关系,不过霸罗天刀的消息是越来越少,你的消息可靠吗?”
  自己实力也有所增长,现在面对残龙的时候的确不那么紧张了。
  他看着我,像是没料到我会问出这么多问题。走进房间内坐在了沙发上,翘起腿说道:“西南,妖王之地,这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准确地说,西南这个地方主要是指华夏大地西南方向内所有的妖族中的一支,这一支被称为轩巴族。和普通的妖族不同,轩巴族的组成形式和洛阳妖族很相似,都是由不同种族的妖族团结在一起而形成。但是和洛阳妖族不同的是,轩巴族从来都不收弱小的妖族,轩巴族内所有的妖族都很强大。千年道行是入门的基本条件,万年修为才能在里面当上干部。但是,为了避免出世后可能会和人类起冲突,所以轩巴族不允许族人外出,但是也决不允许外人打扰它们的生活。如同建造了一道铜墙铁壁。原本消息我们是不知道的,不过许佛前辈将消息告诉我时,正好在上海发生了一件事,因此,轩巴族的事情才浮出了水面。”
  我没想到璟龙居然真的会坐下来和我说这番话,在我印象中,它应该不分青红皂白就会将我带走,好似对我的态度有了些许变化。
  “当时上海出了一桩事情,一辆高速行驶的货车在上海的马路上撞了一个行人,行人当场死亡,货车驾车逃逸。之后市民打电话报了警,等警察赶到。然后调取视频资料后,发现了货车的踪迹,经过几天的追查后在上海找到了这辆肇事逃逸的货车,可货车司机不在,货车上有明显的血迹。司机在当天下午被找到。当时正在家里睡觉。醒过来后,却对当时发生的事情什么都不记得。只记得是被一个黑影咬了一口。自己的神智就昏昏沉沉。警方怀疑他当时醉酒驾驶,但是之后才发现,他绝不可能喝酒。因为在出事的这几天里,这个司机有胃出血的情况,喝酒的话,哪怕只是几滴都能让他疼的死去活来。排除了醉酒驾驶,之后又排除了吸毒后产生幻觉驾驶的可能性,这桩案子一下子就变的迷雾重重,随后上海警方在货车的后面发现了一些可疑的东西。首先是两具尸骨,并不是普通人的尸骨,而是一些类似野兽的尸骨。接着是尸骨上面出现一些奇怪的斑纹,这些斑纹很密集,具有远古的气息和图形。而且,除了这两具尸骨外,货车车厢内还放着一些奇怪的黑色皮毛,像是走私的珍惜动物毛皮。这桩比较离奇的案件交给了国字号第五组侦办,但是直到今天都没有解决,反而是越拖越久。”豆助鸟亡。
  “那和西南的轩巴族有什么关系?”
  我奇怪地问道。
  “轩巴族有一个习惯,如果遇到了想要进攻或者夺取轩巴族宝物的外敌,它们就会进行疯狂地报复,无论对方逃到天涯海角,也一定会被杀死。杀死的时候,会将对方身上的皮毛剔下来,然后将对方的骨头拆掉,血肉焚烧,白骨和皮毛带回族里交差。因此,我们推断这是西南那边轩巴族所为。而许佛前辈声称,你的霸罗天刀碎片应该就在轩巴族内,但是轩巴族太神秘,也太难以接近,这些年来,甚至是上古大族之间的战争都没见到它们出现。要找轩巴族不是易事,可是上海这件事情可以作为一个突破口。”
  璟龙说的已经足够详细了,我点点头道:“那行,我们收拾一下东西,你机票订了吗?”
  璟龙奇怪地看着我说:“机票?我为什么要坐飞机?”
  他这句话的意思,在三个小时之后我终于明白了过来,当白龙在空中穿行,而我们所有人站在白龙宽厚的的肩背上时,的确事不需要港澳通行证也不用订机票,作为五爪金龙一族的龙王,本身五爪金龙一族就屹立于龙族之巅,璟龙龙王更是站在诸多龙族之上,找一两头白龙来代步也不是难事。以白云掩护,白龙在层层云朵之间穿行。
  奈奈子第一次露出了紧张的神色,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日本,龙的地位都是很高的,她是第一次坐在龙背上,甚至是第一次看见真龙,在过去,她见过一些古老的日本神明也对付过一些妖怪,可是龙这种传奇动物,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大风扑面,它越飞越快,小囧和元望相对比较安静,璟龙龙王站在龙头上,回头看了我一眼道:“当年你师傅和圣人交手之前,就是这样踩在一条金龙的头顶,威风凌凌,强大而威武。如今的你也将对付圣人,说实话,我希望你也能如他那般……”
  接近十二月中旬,上海这座海派大城市已经开始变冷,自然不会像北方那样飘雪,但是街上的行人都开始裹上厚厚的外套,夜里,无论是什么季节,上海的夜景都是最美丽的,我在北京住过,在天津生活过,在长春待过很长时间,但是不夜城这个词,用在上海的身上才最合适。
  快圣诞节了,那些霓虹灯,led广告牌上都换上了各种节日广告,中国,外国的明星都在电视上说上一句“merrychristmas”,米雪穿着白色的大衣,手上握着一杯暖暖的咖啡,正在十字路口,她在等人,今天是初中同学聚会,作为明天就要高考的她,其实不该在这种时候出来过节。但是却绕不过对方盛情难却,约定的时间已经到了,她向前看去,忽然见到街对面站着一个少年,穿着白色的衬衫,黑色的修身牛仔裤,看起来应该比她要年轻,或许是附近某个初中的学生。其实并不是一个很惹人注意的男孩儿,因为并不是十分好看,只是这样的身形,这样的侧脸似乎是在什么地方见到过,很熟悉,可是记忆里却又想不起来。
  对方转过头来,似乎注意到了米雪的注意,米雪看着那张完全陌生的脸,刚刚一瞬间的熟悉感顷刻间消散。
  “喂,想什么呢?”
  米雪听见有人在身后说话,回过头来,看见四五个和她年纪相仿的少女站在她的身后,都是她初中时候要好的同学。
  “我等你们好久了呢。”
  米雪微笑着说道。
  “快走吧,就在这家楼上,三毛他们也到了,男生来了好几个呢,还有隔壁班几个要好的女生也到了。对了,你还记得那时候高中部的李东华吗?就是那个打篮球很帅气,个子高高的,家里挺有钱的那个学长吗?”
  对方眉飞色舞地说着,米雪点点头,前几年她还和李东华见过面,那是在林雅丽和叶珊珊她们离开上海之前。
  “他也来了哦,还带着几个他大学里的朋友,听说他考上同济了,还拿到了斯坦福的offer,马上准备出国深造。对了,他带来的几个大学学长会不会很帅呢?我听说其中两个还是平面模特呢,快走吧,快走吧……”
  “哈哈,看你花痴的样子,人家是模特,你不过是个高中生,还以为人家会看上你吗?”
  “才没有呢,哎呀,你烦死了……”
  女生们聚在一起,就变的话多而热闹,米雪跟着她们向前走,忍不住转过头看向那个站在路边的少年,如果只是看背影,真的很像,像她记忆里的某个人……
  第二百三十一章,同学会
  一家咖啡馆的二楼包房,上海这样的地方特别多。不是什么高档的消费场所,但是却适合年轻人。尤其适合同学聚会,木头的门,墙壁上挂着一些可爱的挂件。橱窗里放着动漫手办,墙壁上还喷涂着一些让人觉得很酷的涂鸦。
  “我开始看海贼王了呢,好不好看啊,是不是太幼稚了啊?”“我还是看看柯南吧,就是不知道我的工藤新一什么时候变回来?”“有人听了周杰伦新专辑吗?”“切,现在都听飞儿和林俊杰了好吗!”
  四周的人吵吵闹闹,06年的年底,在接近圣诞节的时候。这群快要高考的学生围坐在一起,在明年的这个时候,他们就将深入高三,为了理想而拼命。
  木门打开,李东华带着几个朋友走了进来,一个个身高都有一米八五左右,大学生给人的感觉就和高中生完全不同,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气质,都有了很大的变化。豆助边圾。
  场面一开始变的有些冷清,不过还好这一次发起人。一个有些微微胖乎乎的少年站了起来,高声说道:“李东华学长是我请来的,大家也都很熟悉了吧。就是想让他们来说说大学的生活,嘿嘿,学长,大学是不是没有作业了啊?”
  李东华笑了笑,比起高中时候的样子,现在的李东华看起来更成熟了几分,说道:“不能说没作业,大学是分专业的,有些专业比较严格,有些专业比较松散。不过总的来说,如果你不想拿学位,那只要在考试前集中努把力,其实就算不及格也没关系。补考过了就行。大学嘛,还是比你们高中要舒服一些。时间也宽裕。”
  话匣子打开,这群还在高中泥沼中不断挣扎的高中学子立刻热闹了起来,你一言我一语地说了起来,李东华指着旁边两个看起来阳光帅气的男生说道:“这两位是我的大学室友,都是平面模特。不过是兼职。大学挺有意思的,室友之间的感情大部分都挺好。等你们考上大学就知道了。高中还是很怀念的,那时候还挺冲动的,和小孩子似的。”
  大家立刻笑了起来,被称做孩子,让这些高中学子都有些不服气。
  “对了,李东华学长,你是经常和米雪联系的是吗?”
  忽然有女生开口问道。
  李东华和米雪同时一愣,接着四周的人便开始起哄,大家一片嘘声,米雪比起初中的时候漂亮了很多,皮肤没那么黑了,身材也发育的不错,有时候和女生在一起瞎闹的时候,还会有女生仙墓地说:“米雪,你说你是喝了多少木瓜奶才发育的这么好的啊?前面的球,重不重呀……”
  米雪急忙解释:“我和李东华……学长就是朋友,因为过去初中的时候就一直在一起玩。所以,比较熟悉而已。”
  李东华也急忙挥手解释道:“我和米雪之间没什么,只是朋友。过去有共同的朋友,那时候她是叶珊珊的闺蜜,叶珊珊是林雅丽的朋友,我们还带着……”
  说到这里,李东华忽然皱起了眉头,好像想不起来了一般摇了摇头说道:“好像还有一个人,不过想不起来了,米雪,你记得吗?那时候还有一个人,是谁啊?”
  “我也不记得了,不过挺怀念的,那时候大家都好开心。现在珊珊好像去了北京,雅丽是下落不明。我还以为会和她们一起读高中呢,没想到这么早就各奔东西。不过,等到你们大学毕业,我们高中毕业,也都要各奔东西了。”
  话题稍稍有一些沉重,三毛急忙站起身来,举起手上的可乐杯,高声说道:“我们还是会经常见面的,现在网络那么方便,都用qq,还能视频,怎么会陌生。干杯干杯……”
  此时木门打开,服务员端着披萨和牛排走了进来,放在桌上后说道:“你们点的餐……”
  等服务员走后,坐在一边负责点菜的同学忽然奇怪地说道:“我们没点牛排啊,他们是不是上错菜了啊?”
  大家疑惑起来,三毛却笑嘻嘻地说道:“那不是正好,便宜我们了。我先来尝尝,还没吃过牛排呢……”
  刀子切下,旁边的人还没来得及阻止,牛排就已经被三毛给切开了一块,浓浓的红色血水流了出来,吓了三毛一跳,急忙喊道:“妈呀,生的啊?”
  “大惊小怪,牛排谁吃全熟的啊?有的外国人还吃生的呢,你不吃啊,那我吃……”
  旁边的同学抢过了餐刀,正在打闹的时候却听见隔壁房间传来争吵的声音,这种咖啡屋的包厢隔音设施不那么好,声音要是太响的话,隔壁还是能够听的见。似乎是隔壁发生了争执,吵的很凶,打闹的同学都安静了下来,好事的人还走到了墙根旁边听着隔壁的声音。
  “好像是两个男的在吵架,还摔东西了……嗯?怎么有黑色的烟雾?这烟雾是哪里飘来的啊?”
  他仰起头奇怪地问,只看见大片大片的黑烟往这里涌,层层叠起,团团包围,像是着火了似的。
  “不会是着火了吧?快出去看看……”
  等有人拉开了房门看见外面已经是黑烟滚滚,楼下大厅里的客人都已经跑到了外面,李东华急忙喊道:“好像真的着火了,我们快冲出去,大家用衣服捂着自己的鼻子,快走!”
  等众人跑出咖啡馆后,回头一看,独栋的咖啡馆已经完全被浓烟包围,四周的居民和已经逃出来的客人都围在旁边没有走,有人打电话报了火警。
  “这正是祸从天降,还好我们跑的快。你们都跑出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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