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滋有味的小日子

  以珍睡在京都诚王府的第一夜,虽是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床,但躺在男人熟悉温暖的怀抱里,却并未觉得难以入眠,反而睡得很沉,醒来的时候,外头天已大亮。
  床前的薄纱帷帐滤过明亮的晨光,使之柔和散落,以珍缩在暖融融的被窝里,舒服地眯了眯眼,卷着被子滚了好几圈还是舍不得起来。
  “姑娘可是醒了?”门外传来侍女的声音,紧接着有人轻声推门而入。
  帷帐外有几道朦胧的身影,以珍辨认出是紫杉紫苏等几个侍女。
  撑着手臂坐起来,丝被顺着不着寸缕的身体滑落,有点凉,以珍抖了抖,赶紧抱着被子盖回去。
  “姑娘若是醒了便起来洗漱吧,今儿的早膳有红豆薏米粥、鲜虾饺、流沙奶黄包、荷香珍珠糯米鸡等几样点心,姑娘可还要些别的?”紫杉站在离床榻边几步距离,守着规矩,并未直接掀开帷帐。
  “哦……不用了,你看着来点就好。”以珍还有点迷糊,听了这一串点心,肚子里也配合着咕噜咕噜叫了两声。
  “姑娘,奴婢们能进来伺候姑娘更衣吗?”
  “嗯,好。”
  侍女们服侍以珍穿戴衣裙,是一件轻盈飘逸的广袖桃花裙。
  梳头则是花嬷嬷来,老人家手很巧,叁两下便给以珍盘了时兴的发髻,名唤:朝云近香,又搭配了小巧精致的钗环,不一会儿的功夫便是美人新妆,锦上添花。
  “姑娘的头发真漂亮呢!”
  花嬷嬷的夸赞让以珍小脸俏红。
  “欸,殿下呢?”起床这么久,以珍才想起来一直没见着楚闻宣。
  “殿下上朝去了。”候在一旁的紫杉回话。
  “上朝?”
  “是,陛下南巡,如今朝中是二皇子监国,按着每叁日一早朝的规矩,今儿殿下卯时起身上朝去了。”
  “哦……”以珍把玩着缠花步摇上垂下来的珍珠流苏,想着男人卯时便要起身上朝,那会儿天才刚亮呢,怪辛苦的。
  “殿下交代了,如今他在户部任职,早朝过后会与户部官员一同理事,回府的时间会比较晚,殿下说姑娘若是在府中待着无聊便可到街上逛逛,只要姑娘晚膳时回来一同用膳即可。”紫杉一边叫侍女们上早膳,一边交代着。
  以珍正咬开一只鲜虾饺,嫩滑的虾肉在口腔中爆开,鲜甜多汁。
  这小日子一听就觉得是和这鲜虾饺一样,有滋有味的。
  “不过姑娘,早膳过后您需见见府医,诊个平安脉呢。”
  “诊脉?”
  “是殿下吩咐的。”
  “那好吧……欸,墨墨呢?怎么不见他?”
  这事无巨细都被安排得妥妥贴贴的,不用早起洗衣做饭,不用赶着去乐坊,以珍一时半会儿的还没完全适应过来,差点都要忘了自己的崽崽了。
  紫杉却是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以珍疑惑地问她怎么了。
  “姑娘不知道,今儿小公子起了个大早,哭着闹着要来找您,殿下不想小公子吵着您休息,可哄了好一会儿都哄不好,殿下他又急着去上朝,最后还是想起来院子里那两只狼狗,哄着小公子去遛狗,这才得以脱身去上朝呢。”
  以珍闻言不禁笑了出来,竟是有这么回事儿,想她那时大约正睡得熟呢,孩子来哭过一回都不知道。
  “墨墨去遛狗?”
  “是啊,姑娘不必担心,两只狗都是养在王府多年的,最是温驯,况且还有阿南陪着呢。”
  如此,以珍也没什么好担忧的,用过早膳之后,紫杉引了府医前来。
  府医是个已经年过半百的老者,留着银白的胡须,瞧着似有几分道骨仙风。
  以珍才晓得这位府医是大食人,原是当年大食惠妃远嫁中原时跟过来的随从,惠妃逝后,便一直留在楚闻宣身边。
  诊过脉后,因楚闻宣有过交代,府医还给以珍瞧了瞧额头上的伤疤。
  “姑娘的这道疤有些时日了,若要去除虽有些困难但也并不是全无办法。”
  “多谢老先生,只是伤疤还是次要的,最主要的是,我的记忆还能恢复吗?”如今以珍的心里也唯有这一件事是始终无法放下的。
  老者沉吟片刻,道:“恕老朽直言,姑娘失忆或许并非是头上伤口所致,因你失去了记忆,可自理的能力、学识见解、诗书琴艺等并未丢失,可见姑娘的失忆并不如旁人,或成了失心疯,或如同叁岁小儿,而是独独针对过往的某一段经历。”
  “或许是这段经历太过刻骨,亦或正是因为这段经历才导致姑娘的人生天翻地覆,所以重创来临时,姑娘的内心自发地选择了遗忘来保护自己。”
  “那,还有可能治好吗?”
  “不好说,老朽也只能是尽力一试,大食有一种秘术,名叫织梦催魂,或许能唤回姑娘内心深处封存起来的记忆,只是老朽必须要提醒姑娘,若是这段记忆本身并不美好,那么医治过程中,姑娘会十分痛苦,甚至可能会坠入梦网,难以自拔,昏迷不醒。”
  老者离去后,以珍陷入了沉思。
  她很想找回丢失的记忆,想知道自己是否还有家人朋友,可是她也很怕疼……
  或许现在的日子也已经很好了,有彼此相爱的人,有乖巧的孩子,或许她应该知足?
  可若一辈子做个糊里糊涂的人,她又真的甘心吗?
  “娘亲!”小孩子清脆爽朗的声音由远及近,伴随着欢快的脚步声,听着让人心情一下便松懈了。
  以珍走到房檐下,看着她的小豆丁蹦蹦跳跳地跑向自己,身后还跟着两只威武的大狼狗。
  一只是全黑的,一只黄黑参半,跑起来,大狗线条流畅的健壮身躯如一道闪电般,威风飒飒的。
  这画面十分可爱,明明瞧着很凶狠的狼狗,都快和小豆丁差不多高了,可却只是紧紧地跟在身后,保护着小主人。
  以珍忍不住笑了。
  “娘亲!墨墨终于见到娘亲了!”墨墨一头扎进以珍怀里撒娇,两只大狗也跟着围在母子周围。
  两个狗头在身旁闻来闻去的,把以珍弄得有点痒。
  “宝宝今天是不是哭鼻子啦?嗯?小傻瓜,娘亲只是睡着啦,又不是不陪你了,以后不可以那样缠着叔叔的知不知道,叔叔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以珍给孩子整理着歪掉的衣领,黑色的大狗跟着,把湿漉漉的狗鼻子蹭到以珍手上。
  “好吧,墨墨知道了。”墨墨乖巧地应答着。
  大狗还在蹭以珍的手,说来以珍自己也没见过这么大的狗,便壮着胆子摸了摸狗头,有点硬硬的狗毛摸着却也舒服,以珍便顺手多捋了两下。
  黑色大狗得了爱抚,兴冲冲地朝以珍摇尾巴,热情地,都快要亲到以珍脸上去。
  “追风好喜欢娘亲,逐月喜不喜欢娘亲呀?”墨墨抱着另一只黄黑参半的大狗,摇着大狗的耳朵问。
  追风逐月正是两只大狗的名字。
  “好啦,不要拉狗狗的耳朵,娘亲带你去洗手。”
  以珍抱着孩子起身,两只大狗却仍亦步亦趋地跟着。
  也是难得,这么大的狼狗应该是很有野性的,但在母子俩面前却是乖得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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