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节

  没想到他这还没走出去,木鱼自己先进来了。
  他想着应该辩解一句,总比什么都不说的好些,没想到木鱼已经一点没有责问他的意思,扔了一句话,转身就往门外走去。
  “有司度的消息给我电话。”
  门外。
  司乐坐在马路牙子上,一手提着一塑料袋小吃,一手抱着不知道从哪个小店倒腾来的玉米,正啃的香。
  看见木鱼走出来,抱着玉米的手冲着木鱼摇了摇,眯着眼睛笑:“小木鱼,过来。”
  于是马路牙子边,又多了一人坐下,毫无形象的啃着玉米棒子。
  司乐听木鱼说完情况,若有所思,一边拆着信封一边说:“我是个伤员,不带去还算正常,你明显是个战斗力,怎么不带你去?”
  木鱼刚完成的任务还没怎么缓过来,又赶了半天路,现在也是云里雾里的,啃着玉米:“明天还联系不到人,找到总司大人问问就知道了。”
  “总司大人又是传话,又是送信的,这几天应该是找不他人的。”
  司乐拿出信纸,手指在信纸上弹了弹,一阵轻微的灵力波动,一行接着一行字显现出来。
  他一目十行的看完信,眼中的调笑慢慢收起,倒映着纸上跳跃着的火焰,薄薄的信纸随着司乐的目光一同,化成黑色的灰烬。
  垂眸再睁开眼,就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脸上依旧挂着吊儿郎当的笑容,他转头看了一眼正在旁边啃玉米的木鱼:“小木鱼呀,我们俩成留守儿童了。”
  木鱼一口玉米没咽下去,差点喷笑出来。
  司乐慢悠悠的递上去一张纸巾:“我说错了?”
  “您老说的十分精辟。”
  留守儿童这形容生动活泼,司度和司礼那操心的样,可不就是俩家长么。
  ***
  将司乐送回家后,木鱼坐着地铁回司度的房子。
  几个月不回的屋子,已经沾了不少灰尘,长时间封闭空间所酝酿的味道,在推开门的一瞬,扑面而来。
  幸好帝都这个时段干燥,并没有霉味。
  木鱼开了灯,换了拖鞋,将穿的鞋放在鞋架上。
  走进屋子,将司度的风衣挂好,连同细小的褶皱一起捋齐,而自己的披肩脱下后,随意的扔到沙发上,自己则坐在了披肩旁边,疲倦的任自己肆无忌惮的躺下。
  屋子里只有冰箱细小的运转声和屋外风铃随着夜风荡起的清脆声音。
  司度从来不是一个吵闹的人,他在家的时候,更多的时候是坐在沙发上看卷案,空闲的时候则喜欢坐在阳台上泡茶看书,下雨的时候会在杂物工作间一呆就是半天。
  而饭点的时候,会在厨房忙碌着,动静很小,细细碎碎的锅碗瓢盆声音,连同食物的香气一同飘出厨房。
  ——而今天的屋子,有些过于安静。
  木鱼躺在沙发上发了会儿呆,起身拎着自己的围巾走进了卧室,换了身居家服出来,从卫生间找来抹布和水桶,开始打扫卫生。
  几个月的屋子落了一层薄薄的灰尘,木鱼从书架到地板,依次仔仔细细擦了一遍,整整一夜,屋子里都是抹布和木材摩擦的声音,还有投抹布时,淅淅沥沥的水声。
  屋子终于不再安静的令人心烦。
  凌晨四点,木鱼才洗了澡睡下。
  梦里,木鱼听见了悠扬的二胡声,像是早春苏醒的花朵,在枝头引动着飞舞的蝴蝶;又像是消融的冰川,碎冰在淙淙流水中翻涌奔流……
  睁开眼,窗外已经大亮,二胡声音依旧在周围回荡。
  木鱼卷着被子翻了个身,又听了了几分钟,听出二胡声是从自己家传过来的,才彻底醒了过来。
  她翻到手机,确定没有未接电话也没有短信后,睡眼朦胧的踩着拖鞋,推开卧室的门。
  从客厅看去,正好看见男人一身唐装背对着她坐着,一手抱着二胡,一手握着弓,悠扬的琴声便是从他指尖流淌出来的。
  木鱼拎起冰箱上的水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边喝边走向阳台:“司乐你这一大早,怎么扰人清梦来了。”
  “想当年,多少人一掷千金,就为了听我一曲,你倒是好,先嫌弃我起来了。”司乐手上一个变调,原本婉转的曲调瞬间变得激昂起来,“再说,现在都几点了,我坐了一上午没人搭理我,只好自娱自乐自己蹦哒,苦命也~”
  最后三个字是唱出来的,尾音拉的九曲十八环。
  今天的司乐,不见昨日一丁点颓废和病容,就连稍稍差些的脸色,也被眉眼带着的笑意所遮掩。
  听完司乐的控诉,木鱼才发现暖日当空,的确不是早上的样子,余光中瞄了一眼客厅的钟——下午一点半,解释道:“昨晚睡的有些晚。”
  “小姐孤枕难眠,可是在惦念谁家少年郎呀~”
  木鱼听着这京剧腔,觉得脑门上的血管,一下下的跳着,抽的疼,她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我去煮碗面,你要不要一起吃点儿。”
  司乐的二胡声依旧,表情享受,没有说话。
  木鱼对自己煮面的手艺还是有信心的,自己决定:“那就给你来一碗吧,要辣椒么?”
  司乐的二胡声戛然而止:“不加辣。”
  一个小时后,两人正对坐在街上的餐厅里,司乐冲着木鱼笑着调侃:“下次你家有面了,一定要请我去吃一碗。”
  他原本还兴致勃勃的准备等木鱼下厨,结果木鱼翻遍了整个厨房也没找到挂面在哪,锅碗瓢盆也是找寻半天,一看平时就没下过厨的样子,司乐见她起势正要捏诀,连忙将她拉了出门。
  这要是为了一碗面把司度的屋子拆了,回头司度还不剁了他。
  木鱼看在同线战友的份上,决定不跟司乐计较低头喝了一口大骨面汤:“你今天在我那耗了半天,有什么事儿么?”
  “也没什么要紧的事儿。”司乐说的很随意,从口袋里翻出两张皱巴巴的门票来,排在了桌子上,将其中的一张递给了木鱼,“我们俩留守儿童也算是休假了,晚上你要是没有什么事儿,就陪我去看看戏。”
  木鱼拿起门票,扫了一眼上面的剧目。
  越剧——《牡丹亭》
  ***
  剧院后台,化妆室。
  于晴对着镜子画着眼线,镜子里的自己扮相漂亮,眼波流转,活脱脱的一个绝色杜丽娘。
  她跟年少成名的周碟不一样,她走到这个位置,是靠一步步爬上来的。
  没日没夜的练功,每时每刻的揣摩,每分每秒的学习。
  终于从一个随时可以被人替代的万年丫鬟,演到了女一号的位置,成了团里的台柱。
  后面新进团的新人们长的一个比一个好,天赋各个不错,让她丝毫不敢懈怠。
  刚想到这,她的思路突然断了,镜子里,化妆室的门被推开,有着“小桃花”之称的杨杏走了进来,踟躇着走到她身侧,低头说:“晴姐,碟姐说想见你一面。”
  于晴的手重重的扣在了首饰盒上,啪的一声就关上了,惊的杨杏眼皮一跳。
  于晴余光扫了一眼化妆室的其他人,语气温婉依旧:“你去告诉周蝶,谁演杜丽娘是团里决定的,找我也没什么用。”
  第八十二章
  《越韵新编。牡丹亭》是天韵剧团的重点剧目, 也是剧团里最叫座的剧目。
  当年天韵剧团连年亏损,资金链断裂,靠着政府微薄的补贴, 做着垂死挣扎。
  常常这个月的剧目已经演完,上个月的工资还没拿到, 稍稍有点名气的戏曲演员跳槽的跳槽,转行的转行, 留下来的人不到剧团鼎盛时期的三分之一。
  就这三分之一, 也是老的老,小的小,能撑的起剧团的青年演员,寥寥无几。
  周蝶就是其中一个。
  她是戏剧世家出生,父母都是勤勤恳恳的老一辈越剧演员,从小就在剧院长大,别人还在抱布娃娃的时候,她已经开嗓练声, 半折《梁山伯与祝英台》已经唱的似模似样。
  长大些, 她出落的漂亮文秀, 扮相漂亮, 唱腔扎实, 举手投足间灵动秀美, 十八岁被省剧组选中,出演越剧电影《红楼梦》,作为薛宝钗和已经三十出头的越剧红角林黛玉对戏, 可圈可点。
  再之后,她很顺利的成为年轻一代花旦的翘楚,就连剧团也在隐隐的传,再等几年,周蝶说不定就能接剧团里台柱的班,前途无限。
  只是没想到,班还没接上,台柱先跳槽了。
  在生死存亡的时候,周蝶能留下来,成给了当时的天韵背水一战的勇气。
  团长和编剧长谈了一天一夜,决定立足经典,推陈出新。
  在之后一个半月的时间里,他们把自己关在了小黑屋里,两人反复的修改着唱腔句子,一个场景一个场景的进行设计,等剧本磨出来的时候,两个人都瘦得不成样子。
  而周蝶为首的年轻一代演员,被已经退休的老团长,拉到了一栋废旧的厂房里,日复一日的进行着高压训练。
  三个月后,《越韵新编。牡丹亭》横空出世。
  从第一场靠赠票撑满三层座,到第三场上座率到了八成,再到第十场一票难求……中间只用了短短三个月时间。
  周蝶随着剧团起伏之后,仿佛脱胎换骨,除了灵动秀美之外,隐隐有了大家的风范,谈笑悲欢间,收放自如。
  杜丽娘简直成了她周蝶的代名词。
  不仅靠着牡丹亭圈了一票铁粉,更是凭证里面的选段,拿下了当年越女争霸的头魁,获得了业界老一辈的认可。
  靠着周蝶一炮而红,天韵剧团后半年的收入,也一跃成为z省剧团的前三名,打了一场起死回生的翻身仗。
  照理说,周蝶只要一如既往的演下去,靠着年轻时候打下的功劳和名望,加上她名副其实的台柱地位,不说被剧团里被供成老佛爷,在剧团里横着走还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可就是在周蝶如日中天的时候,突然有一天,消失了。
  团长和周蝶的家人心急如焚,半个月后,就在警方巡查多次也毫无头绪的时候,她又突然的出现了。
  开始团里还没觉得什么,等到周蝶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消失的时候,所有人都看出来,周蝶不是精神出了问题,就是心已经不在越剧上了。
  团长找她谈过,也找跟她吵过,甚至于还跟她求过……都阻挡不住她不定时的消失,时间一长,团长也死心了,除了念在她当年的功劳没有开除她之外,周蝶其他的工作被渐渐转移给了别人。
  她主演的几部戏,陆陆续续被其他人换上了,而最后被拿下的《牡丹亭》,就是眼前化妆室坐在周蝶原有位置上的于晴。
  化妆室的气氛冷的可怕。
  杨杏低头看着自己的脚面,深深的叹了口气,周蝶前两年照拂她颇多,从唱腔到身段,手把手的教……就是念在这半师之恩上,替周蝶传个话,也是应该的。
  只是没想到平时看起来还算和善的于晴,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么不给人脸面。
  遂在这一室各色的目光下点点头:“我知道了,晴姐。”
  ***
  国内城建的速度,一个城市比一个城市疯狂。
  很多老旧城区,以摧枯拉朽之势拆除,然后日以继夜的建上一座新城。在这样的背景下,难免会有些建筑的选址,会不太附和国内的期许。
  或者说,犯了忌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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