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节
“明,明天,还要补班!哎妈,要死了,笑死我了。越,越老三你今天是带着侄子来,来谋财害命的吧?!哈哈哈……”马脸男笑得人都软了,大半个人出溜到沙发底下,还笑得停不住。
越三挑着单边眉,看了程尘好一会儿,挥挥手:“都散了,我大侄子不好这口。”
他一把搂过小孩的肩膀,懒洋洋地说:“孩儿啊!你这可不对,人生在世最大的事情莫过于男欢女爱,繁衍后代,我越三对咱家最大的贡献就是生了个儿子。你整天身边粘着几个大小男人,小心走上不归路啊!啧啧啧!你整得跟和尚似的,越看怎么越像木头老二了?”
咕咚一声,马脸男已经笑得抽抽到地板上了。
程尘无奈地被越三当了人形靠椅,听他在那儿叽叽歪歪。
“你叔我好心给你开开荤,特地让你庆叔找了环肥燕瘦、干干净净、各色各类的一帮子美人。你倒好,连闻都不闻一下,也不举旗致个敬,这猫儿不尝腥他还能长大?”越三瞥着小孩平静的裆处,啧啧有声。
庆则东好容易从地上爬起来,连声叫:“我的错,早知道再叫几个干净的嫩小子,说不定咱侄子喜欢呢?”
“呸!”越三优雅地啐了口,把程尘拉坐下。
“你不喜欢呢就算了,不过呢,玩归玩,早点给我们家老大抱几个孙子才是正经事。我大蓝星的人口问题是越来越严重,就靠你们小一辈鞠躬‘精粹’,死而后已了。笑,笑不死你啊,孙贼!”越三瞪了庆则东一眼,也懒得跟他计较。
“这些呢都是顺带的,等会儿有场内拍,你跟我去见识见识,越氏门阀传承久远,既然迟早要回来,那盯着的、恨着的、靠着的、怼着的,你多少也得知道点。”
“知道了。”程尘干脆地应下,既然有正事,那就不忙急着走。越氏这座庞然大物,沾上边了能靠,也必然会有风险,早些知道心中有数,也能早作打算。
“哎呀!年少意气正风发,看着你们,我才觉着有些青春不再了。有机会和你泉弟见见,越泉,我儿子。他比你小两岁,在京府水木附高读高一,想必和你这个小学生哥哥会很有共同语言,哈哈哈!”
程尘横了眼笑成一团的俩幼稚中年,淡定地给自己倒了杯菊花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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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去离州了?”岑芳华仔细地为自己涂上艳丽的紫红色指甲油。
“是。没去见程柔,一到就去见了那位小少爷。”
“小少爷,哼!”岑芳华翻转纤细的十指,欣赏自己的作品,凉凉地说:“他算哪门子少爷?哈哈,杂种少爷?”
黑衣短装的女人跪坐在她面前,不敢争辩。
“越老大这是想撕破脸了么?他真当我岑家无人?‘越血岑肉’,越家人是太久没吃肉了吧?”岑芳华自言自语着,冷冷一笑。
“你去,问我爹拿那个‘药’,就说是我要的。要是不给,就等着他女儿和外孙都一块死吧!”
“大小姐……”
岑芳华厉声喝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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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山居的内拍,类似慈善性质,搞得并不算大,但品质相当高。有名有号的世家门阀代表来了好些,但基本没有家主出场,大多是年青一辈或是有些名望的旁枝。各家拿出自家的珍品上拍,一般也都是自家买回,所得款项捐给主办方新设的一个慈善基金。
“庆老七的大姐刚从美帝留学回来,想弄出个水花算是回归圈子,大伙都捧个场。”越三拿了个牌子坐下,有气无力地给大侄子解释。庆家六个仙女,一个比一个凶残,好容易生出个珍稀物种庆七,因为太珍贵就给养成了个奇葩。
程尘斜眼瞄瞄喊人家奇葩的家伙,这算是近墨者黑,还是臭味相投?
越三用下巴指指侧前方,笑得一脸慈祥、长毛四眼没脖子的中年胖子,说:“高家的,阴得很,和我们家不对付。”
程尘抬眼望去,那位非常有《同桌的你》即视感的胖叔叔也转眼望来,给了他一个和蔼的笑容。
主办方弄了个拍品小册子,程尘随手一翻,惊讶地发现,越氏的拍品居然是一本鸣府级的灵书——《我笑歌》,作者越岩。
越老三?!程尘的下巴差点脱臼,就这玩意也能写出灵书?
越老三悠悠地叹息:“唉!‘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你以为咱家的天才少年就你一个?哼哼,当年你叔也曾是笑看天下英雄,怎么就莫名其妙成今天这德性了?伤仲永,伤仲永啊!”
很多年前,程柔还是个屁大点的丫头,一个劲地粘着老大跑。他是族里光芒万丈的少年天才,就喜欢逗那丫头哇哇叫着哭。
再后来,他废了,老二变成了木头人,程柔连眼泪都不会流了。
这些年到底是怎么就忽忽而过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越老三的歌词选自:cradle of filth a gothic romance (red roses for the devil's whore)慎听。
有小天使不喜欢豪门恩怨,啊!可是本文的世家秘事是揭露世界真相的必要路径,不走不能换地图呀~
第61章 又中招了
庆大小姐是位很有江南水墨韵味的高挑美人, 气质更胜于颜色,穿着一袭改良汉服婷婷袅袅, 巧笑嫣然地作了开场致谢辞。各家的拍品都挺有意思,总的来说不会太珍稀, 但也能体现本家的实力和特色。拍卖波澜不惊, 拍卖师恭维一番,几家关系良好的稍抬抬价,基本都是自家把东西拍了回去,也有当作贺礼送人的。
到了越氏的《我笑歌》,稍稍出了点插曲, 胖子高叔叔连举三次牌, 把灵书抬到了三百七十万的高价。越三怒向胆边生, 直着嗓子喊了个四百万, 引得一片窃窃私语,程尘觉着脸上落下的探究目光似乎又多了些。
胖高给了他们一个弥勒佛似的笑容,摇摇头,不再举牌。
十二件拍品,拍出了二千七百多万, 庆大小姐回国的首演算是相当有面子了。简短的感谢致辞之后,是自助酒会,越三和庆小七正想带着娃去找胖高的麻烦,人家亲自送上门了。
“发糕,你今天成心来怼我啊?”越三歪着头,斜眼睨人。
“戾气太重!”胖高叔叔推推黑框大眼镜, 笑眯眯地说,“本来想拍下你的大作,当成贺你三十七高龄的礼物,你还不领情。这位小弟弟是?”
越三哼哼着介绍:“程尘,我家的子侄。发糕,高闻道,大名鼎鼎高氏集团的执行总裁,有为青年。”
“暮气了不是?”胖胡萝卜似的手指虚点越三。
“信不信我把你爪子给撅折喽?!”越三冷冷地瞪着那根胆敢侵犯领空的狗爪。
高闻道好脾气地笑笑,十分自然地收回手,在程尘的肩上轻拍了几下,端详着他的脸,说:“气运甚佳啊!小朋友,有前途。少跟你岩叔混,八百年都洗不净的衰气。”顺手塞了一张名片过来。
“滚你的吧!回头衰气都沾你身上啊!”越三似笑非笑地骂了一声,高闻道无奈地摇摇头走开。
“哎呀!看来是得离你远点,发糕都说你衰气缠身啊!”庆小七一脸惊恐地奴嘴。
越三翻了个白眼,教育大侄子:“呐!这位高闻道先生的高家祖上,是本朝立宪那位皇帝的外戚。按说呢,也混不到这个圈子来,可他们家的人很会‘察言观色’,观的就是‘气色’,也勉强能算个正儿八经的世家。这家伙虽然惹人嫌,至多不过癞蛤蟆硌应人,那边那个,你见了有多远离多远。”
庆小七和程尘听了他的话,不约而同地转过头去,庆小七立时缩回了狗头,呲牙倒吸口气,屁都没敢放一个。
程尘虽然有些好奇,也没敢多看,把那个中年男人的样子记在心里,打了个警示标记。
那是个穿着蓝色长衫的儒雅男人,面目挺普通,带着点书生气,笑起来还有一边小酒窝。程尘听庆大小姐致辞时提到过——文合会的会长,李求知。
“文合会的爪子也伸得很长,上次去你家那个姓蒋的水表工,不就是文合会挂在国安名下的。”难得地越三耐心解释了一句,“近几年各家齐聚的文汇集都是文合会在操持,心野了,手就越来越黑了。”
说是带着子侄见识大场面,但越老三着调不过三秒钟,不耐烦地介绍完几家亲近的,立场不太一致的,就开始和庆小七搂着美人们胡天黑地地玩开了。
夜色渐深,自助酒会散了,眼见着一帮闹腾的家伙们就要上各种high,音乐声也越来越激昂迷离。程尘拽过晕淘淘的越三,扯着衣领在他耳边喊:“越叔,我要回去了!”
“回哪儿?回娘胎?”越老三歪头哧笑,软手软脚地想挥开他的手。
庆小七咯咯咯地又笑得不醒人事,马脸上都快开出花来。
“借下车,我先走了。”程尘忍着酒鬼喷在脸上臭哄哄的气息,顺手掏出了越岩裤兜里的车钥匙。至于这位叔睡这儿也好,露天通宵也好,恕不奉陪。
跟半山居经理打了个招呼,让人照应着点,程尘开了越三的车就走。路倒是好认,半夜三更的应该也不会有想不开的警察叔叔在这种豪门私人会所前设埋伏,未成年没驾照的小学生,提心吊胆地开着车回了龙柏原。
轻轻开锁推门,意外地,过道里亮了盏晕黄的小夜灯。
嗒!一声轻响,厅里的灯打开了。
“未成年不能喝酒熬夜哟!”林学弟抱着膀子,微笑着摇摇头,颇为不赞同。
“你没回去啊?谢了,好兄弟。”程尘一把搂过林学弟,给了个熊抱。
林良羽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说:“你永远都不必对我说谢谢。”
“喂,要不要这么肉麻啊?”程尘呲着牙乐,一边走进客卧,轻手轻脚给在床上缩成一团的小卷拉好被子,“小卷闹你了没?”
“小孩很乖,哭都没哭,一直忍着眼泪在等你,刚睡着不久。”林良羽轻轻擦了擦有点湿意的小脸蛋,转头低声说,“做不到就别答应,没听说过食言会肥吗?”
“是我不对,我有罪。”程尘深刻认识错误,态度良好地认罪,“你不让谢我也得谢,要不是有你,真不知道怎么办。”
“这么晚,一身烟酒味,听说有人开了豪车接你,是有什么麻烦吗?”林良羽犹豫了下,还是问了,又慌忙解释,“我不是想打探你的私事,只是有些担心,如果不能说,没关系……”
“我明白。没什么大事,一个不着调的长辈,非拉着我去见识什么豪门二代的聚会。我可不喜欢那种场合,赶紧赶慢回来了,要不是他硬拽着上车,也不会麻烦你照顾小卷。”程尘很感谢小林子的关心,真心的关怀和八卦刺探都分不出来的话,他可白活两辈子了。
“那就好。”林良羽看着程尘和他一样稚嫩的脸,心里轻轻叹息,只是希望能帮上一点小小的忙也好。
“早点休息,晚安。”
“晚安。”
从这一天起,闲着没事在离州晃荡的越三,似乎不知为什么对大侄子有了点兴趣,偶尔也会找他一起吃顿饭,或是瞅着他被越庚辰按了狂扁乐半天——越三认为少年人应该学点武,越庚辰是他的专属武从。程尘“少”不更事地同意了,于是一出悲剧正上演。
话说回来,被越庚辰拉筋锻骨,sm一整套下来,程尘的小体格几乎是肉眼可见地蹿了一大截,全身上下的肌肉也微微有了点形状。个子长到173,不再是小学生里称霸王,和普通青年们也能勉强争上一争。
等阿郎回来,哼哼,士别三日也当刮目相看了。
“多吃点,才能扛揍,嘿嘿嘿!”越三瞅着大侄子捏着筷子都抖的手乐开了怀,叫了一堆肉食,说是吃啥补啥,吃肉扛揍。
程尘翻了个大白眼,夹起京酱肉丝就和着饭往嘴里扒。
越三这个为长不尊的家伙,脾气说暴也暴,一言不合就甩脸子,只是程尘对他也没什么想借光的,无欲则刚,弄得他脾气来也匆匆,去也冲冲。
好说话起来,越三公子又相当讲究,指点江山,教这教那,跟小屁孩也能打成一片。他虽然没什么特别的灵赋,但出身于豪富的世家,底蕴还是有的,几次接触下来,让程尘也对华国隐藏的世家势力范围有了个模糊的认识。
世俗的产业和经济之道,对这些世家门阀来说,仅仅是露出在地面的枝干,枝干强盛,分枝众多固然是好事,但最根本的是根基——千百年来根植于“灵”之上的根基。枝叶再茂盛,根不深,基不牢,小小一阵风雨便是雨打风吹去。
世家之所以能被称为世家,不仅仅是传承久远,“传承”本身才是关键。改朝换代的更替只不过是一个又一个的循环,但世家的传承却是隐秘而顽强地随着时光的长河顺流而下,或许有盛有衰,但只要能传承至今的,没有弱者。
比如越家血脉的传承,比如高家望气的灵赋,比如庆家女人的强悍……
根基埋于地下,要叶茂自然要根深,资源总是有限的,抢占地盘,盘根错节之下,也难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不遇盘根错节,何以别利器乎?”越三拽了一句文,露出丝残忍的笑意,“不够锋利,不够坚硬,不会取舍的,自然要被舍弃,就像是你三叔我,哦!还有15岁没能启灵的那个你。”
程尘握筷的手僵了一瞬,又慢条斯理地开吃。
越三爱玩爱闹,和前技术宅的他共同语言其实并不多,如果不是想多知道些越血和山南越氏的事情,为那什么宗祭做准备,他也真是懒得和这位纨绔少爷打交道。
“吃”之道,是他们俩最能有共鸣的点。
越三爱吃,会吃,难得的是不装,想吃啥就吃啥,在西餐厅喝白酒就烤战斧牛排这种丧心病狂的事都做得毫无压力。程尘和他一起吃饭,相当愉快,尤其两人都是肉食动物,越三还总能找到异常美味又偏僻的私房菜,在这点上,程尘是相当服气这个便宜叔叔的。
像是今天找的这个王都头私家菜,普通的猪牛肉,做出了极不普通的味道,尤其那个肉丝,香得离奇,含到嘴里几乎就能顺着喉管化了。
一丝冰寒之意仿佛随着那一丁点肉丝,变成了一条冰线,从嘴里一直冰到心口,彻寒入骨。
熟悉的寒意慢慢涌来,并不像在岔坎村阴灵洞时那样激烈浓厚,却犹如一丝丝冰做的纱线,将他从头到脚慢慢地,慢慢地缠了起来,结丝成茧。
咚!一声,程尘听到自己脑袋砸在盘子上的声音,模糊中闪过一个念头:“特么什么破血脉,又中招了。阿郎,阿郎不在身边呢……”
耳边似乎是越三狂怒的呼喝声,有人抱起了自己。
一片黑暗侵蚀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