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节
第三百九十九章 旧日
原本因为裴奕不听话私自回帝都,且有意改了学校演习报名的时间而升起的怒火,在看到孙子的那一刻便烟消云散了。
这是他一手带大的孩子,他就是生气也不舍得生气太久。
“喝茶吗?我让小林泡一壶上来。”
裴老爷子爱烟、酒、茶,视这三样为重中之重,家里人都不准碰。
他上了年纪之后,因为身体原因,裴老太太及家里人都希望他不要再碰烟、酒,他喝茶的时间就多了。
真正的好茶,他平时都收藏着,不到重要的时候不舍得喝。
“上回分来了一点大红袍,只有这么一点,你尝尝。”裴老爷子捏着手指,比了个手势,裴奕就道:
“爷爷柜子里,不是藏了酒吗?”
裴老爷子愣了愣。
他身体不好之后,家里禁止他喝酒,但旧习难改,他的书房柜子后面,被他掏出一个小空间,装上一瓶好酒,平时趁着没人时,偷偷喝一点。
裴奕从小就受他宠爱,他的秘密家里人不知道,裴奕却是知道的。
听到孙子说想喝酒,裴老爷子看了他半晌,他嘴角带着笑意,却目光坚定,没有改变主意的意思,以前在裴老爷子心目中,他无论长得多大,都像是那个曾被他牵在手心里的孩子,所以事事替他作主,替他拿主意。
现在自己要与他喝茶,他却主动提出想要喝酒,是因为他想跟自己表达,他已经长大成人了吗?
裴老爷子笑了笑,转身去拿酒杯。
他拉开一本挖空了的厚厚的字典,将里面装的一个小盒子取了出来,里面刚好放着两个酒杯,每个酒杯装的酒大约刚好够人两小口喝完的样子。
家里的酒杯为了方便他藏匿,个头都不大,小巧玲珑的,完全可以被他握在掌心。
裴老爷子取出酒杯,进洗手间里洗了洗,又拿了东西擦干,脸上露出肉痛之色,犹豫半晌,终于搓了搓手,将书架上的书全部取了下来,最终搬出一个酒瓶子:
“三十多年前,当时爷爷的旧友送的,平时我舍不得碰的,谁来都不给。”
那酒瓶封得严严死死,以蜡密封,避免‘跑度’的,瓶身被摸得光亮,这么多年来,都像是没有被拆开过的样子。
瓶子外表貌不惊人,甚至显得有些土气,可是看得出来是上了年岁的。
裴老爷子抱着酒瓶,有些伤感的样子:“爷爷这位旧友,早就埋进了泥土里。”
他狠了狠心,将瓶子上密封的蜡融了,还没打开瓶塞,酒的香气便飘进了裴奕鼻子里。
裴老爷子一下像是老了十岁,他抱着瓶子,有些有气无力:
“这酒瓶,是你张爷爷送的。这个人,可能你还不认识。”
他叹了口气,坐了下来,将瓶子打开,那酒已经放了很多年了,酒液呈琥珀一般的颜色,如蜜一般,已经有些浓稠了,香气四溢。
“那时侵略者入侵,国家处于风雨飘摇之际,我那时刚二十三四,就像你这样的年纪。”裴老爷子说到这里,看了裴奕一眼,将倒了七分满的杯子,推到裴奕面前:
“那会的情景,阿奕,是你想像的不到的。”
裴老爷子微笑着,斯条慢理的也坐到了另一侧沙发上,与孙子面对面的谈话。
“如今你也长大了,爷爷不想跟你聊学校的事,也不过问你演习的事情,想跟你聊聊其他的。”
他抬起腿,伸手想去摸沙发上的矮匣子,里面装着一盒子雪茄,他取了一根出来,闻了闻:
“你知道爷爷是怎么娶了奶奶的吗?”
裴奕摇了摇头,他只知道奶奶是上海人,出身名门,家里亲戚很多,小时每次回上海,奶奶的娘家人总是对他十分喜欢的。
能娶到出身不俗的裴老太太,那时讲究门户出身的裴老爷子自然也不会出身太低,甚至他出身比裴老太太更显赫一些。
裴老爷子原籍天津,裴老爷子的祖父,乃是晚清时期摄政王刘章程的得力谋士,后调任两江总督,辖江苏、江西、安徽,同时治南京,又兼北洋大臣,治外交,兴办海陆军,置办煤铁、电报、轮船、戏剧等企业,在天津发展多年,权势滔天,裴家人迅速发根。
在这样的情况下,裴老太太当时出身虽好,但与裴家相比,却又略次之。
裴老爷子年少之时,是裴家长子,想要嫁他的女子,多如过江之鲫。
年少的时候,门庭显赫,往来的门阀大多都是各族贵女,许许多多的人争着抢着想要在当时的裴老太爷面前为他作媒。
在这样的情况下,当年的华夏呈现一种极其复杂的局面,高门之间依旧繁华,甚至经济呈现一种异样快速的发展状态。
侵略者觊觎这块肥沃的土地,已经对其虎视耽耽,三省已经呈沦陷的趋势,那里的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里。
而裴老太爷治下,却歌舞升平,那种极度的繁华与战乱揉合在一起,从裴老爷子嘴中,如一副画卷,缓缓展开在裴奕面前。
“这个时候,我的一个好友张宜平上门拜访我。”裴老爷子说到这里,身体往沙发椅背上靠去,整个人陷入回忆里:“他比我大七岁,是我在北平读书时的旧识,很有文采,是上海文务山的总秘书,替他出谋划策。”
裴老爷子拿着雪茄,看着裴奕笑,裴奕就道:
“曾外祖父的人?”
裴老太太娘家姓文,其家族在上海当年管的是洋行买办的事务,非常有钱。
“是的,我裴家的门,并不是那么好进的,阿奕。”裴老爷子含着笑意,“他是凭着我昔日旧友的身份来的,提的就是这样一壶酒,跟我谈起了我的婚事。”
裴老爷子出身太高,又是长子,家里对他期望很大,他的婚事迟迟未定,是名媛淑女们心目中的如意夫婿。
文家虽然有钱,可配裴家却太低了些。
说句那个时候看来大逆不道的话,裴家在两江之地,如只手遮天的皇帝。
那时的晚清已经名存实亡,各地军阀割据,对于地方难以约束,裴家在当天就是天,而文家任洋行买办,在当时的裴家看来,无异于就是‘臣’,并不匹配。
第四百章 想要
“张宜平向我提出了两件事。”
裴老爷子想起往事,脸上笑意更深:
“一个是大局时势,一个是文家的眼光与能力。”
当时国家即将沦陷,裴家占据两江,虽有势力,但仅能保住一亩三分地,将来局势变化,哪怕是裴老太爷能守住两江,但总归格局太小了些。
文家地位虽低,目前与裴家虽然不匹配,但是有一个很重要的关键,那就是文家有钱。
“且你曾外祖父这个人非常的有眼光有能力,他从一无所有,混进洋行,时常与洋人打交道,学了一口流利的英语。”凭着这一点,他迅速的在洋行开始发芽生根,一路步步高升,积攒下家底。
张宜平就是看中他的能力,才在毕业之后投入他的麾下,为他办事。
文务山有野心,将生意一路从上海做到北平,那时他说了一件事,如果说整个两江,裴老太爷极力发展事务,每年税收在六千万两白银,那么文务山的资产就有两千多万两白银之多,这已经相当于裴家年收入的三分之一,而文务山发达,也不过短短六七年光阴而已。
就凭着这一点,当时还年少的裴老爷子迅速重视起了这件事。
那时其实他已经有了准备结亲的对象,可张宜平却语重心长劝了他一句,裴老爷子目光落在手上的雪茄上,神情晦暗莫明:
“阿奕,你知道他说的是什么吗?”
裴奕听爷爷讲起这些昔年旧事,缓缓吐出一口浊气,摇了摇头:
“不知道。”
裴老爷子事实上也只是随口一问,并没有期望他能有所回答,他坐直了身体,有些爱怜的看了孙子一眼:
“他跟爷爷说的是,让爷爷别急,好的东西,总是会留到最后的。无论是婚姻、女人、还是裴家的未来及前程。”
他话中意有所指,裴奕一下就明白了爷爷今晚与自己闲聊起这些事情的原因。
裴奕端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那酒入嘴里,先是香醇,紧接着一股辛冽的感觉直冲大脑,他含在舌尖,味蕾享受着那极度的刺激,没有出声。
裴老爷子已经上了年纪,可是神态从容而镇定,他就如这瓶未曾开封过的酒,带着特有的风彩与凛冽的辛辣并存。
“爷爷听从了他的建议,最终你看。”他摊开了双手,笑着道:“裴家从天津,走向了这里。”
裴老爷子的手缓缓搁在沙发扶手上,手指敲了敲沙发靠背:
“这酒从当初张宜平送来时,我就没拆开过。”裴家什么样的好东西裴老爷子没见过?他幼年之时,那个时代人很稀罕的汽车、游艇,就是搁现在,许多人也是没有拥有的,可是裴老爷子小时却就已经见识过了,区区一瓶酒,他是看不在眼里的。
之所以藏在这样的地方,一放就是多年没有拆开,酒的味道尚在其次,重要的是这瓶酒的意义,及送酒的人。
正是因为张宜平的话,他思索了几天,在当时做出了暂时不定亲,暂等文大小姐两年的决定,正是因为这样的决定,裴、文两家合作,文务山展现出他优秀的经商才能,最终协助裴家,在侵略战的年代里,走出一条青云路,使裴家从天津走向北平,直至走向整个华夏,有了如今的光景。
而裴老爷子得到了一个知书达礼的妻子。
“你还年轻,才二十三岁,你的未来有无限的可能,你的眼光还局限在一定的地步里。”他拿着雪茄的手指了指裴奕:“爷爷坐在这里,可以见任何华夏我想见的人,困在一方天地,眼界却应该放宽一些。”
裴老爷子双腿交叠着,哪怕年过七十,可那双眼睛却依旧令人不敢直视:“张宜平已经早就去了,可是这瓶酒我却迟迟舍不得拆开。”
“我明白爷爷的意思。”裴奕举起酒杯,做出一个敬裴老爷子的手势,裴老爷子也端了酒杯与他碰了碰,万分珍惜的抿了抿杯里的酒。
这酒味道并不一定有他收藏的美酒好,但他却借这酒,品的是回忆与人生。
“你是个聪明的孩子,你喜欢冯南,爷爷不反对。”他双眉高扬,眼皮下垂掩住眼睛里的神色,那一道道额头挤出的褶子,带着岁月的峥嵘痕迹:
“到了咱们这样的地步,讲究的不是出生地位,而是性格品行。”
裴老爷子搁了酒杯,站起了身:
“我不怕你闯祸,我收拾得起。”他含着笑意,轻描淡写的说道:“我也不怕你挥霍,裴家的钱多的是。”
他指了指书房四周,这里每一件不起眼的东西,都是叫得出来来历的:
“我这里的东西,你从小就是随便摔的。”要是换了别人家里,恐怕早就被训掉一层皮。
有了裴老爷子的纵容,所以才有裴奕无法无天与桀骜不驯。
“你爸爸性格太拘,估计是当年我管得太狠,他刚正秉直,严肃认真,却缺少了一种虎性。”说到这里,裴老爷子道:
“所以你从小被我带在身边,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从小跟小霸王似的。”
可能正是因为他幼时得宠太过,从没受过挫折与打击,所以后来在喜欢上冯南之后,她越一无所知,他追得越紧,最后眼里再放不下旁人,一心一意,再不看其他人。
裴老爷子不怕他选择,就怕他太早选择,将来后悔。
“爷爷只是担忧你,选错了路,误的是终生。”尤其是后来冯南性格一变,他立即撒手不理,改而追上江瑟,这回倒是死心眼了,一谈谈了好几年的感情。
“婚姻不是儿戏,可也得要你定心定性。阿奕,你要什么,你问问自己心里。”
裴奕双腿微分,手肘撑着大腿,低垂着头,看地上自己握着酒杯的倒影。
这杯陈年的酒度数不低,又放了多年,酒劲极其霸道,他喝了一杯,已经有些微熏,此时头脑发热,本能的感觉大于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