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5节

  在他看来,庄菲菲不管怎么去努力去拼争想把丈夫的命救回来,都没有什么值得去肯定的地方。大当家死了,就是庄菲菲害死的。而安争出现在他面前,那么他就是庄菲菲的情夫。
  理所当然。
  对于石啸这种人,安争从来都不愿意解释什么。对于一个明事理的人来说,你不需要解释什么。对于一个蛮不讲理的人来说,你解释再多也没有任何意义。
  啪的一声,安争一把攥住了石啸刺过来的长矛。
  “你他妈的居然敢挡我?”
  石啸瞪着安争怒吼道:“你们这一对奸夫淫妇害死了我大哥,居然还敢反抗?今天老子若是不活剐了你,我就不是连云寨的好汉!”
  安争攥着他的长矛,看着石啸语气平静的说道:“你没办法活剐了我,你们连云寨也没有一个好汉。好汉这两个字从你嘴里说出来,真是侮辱了这个词。”
  “杀了他!”
  石啸往后抽了两次也没能将自己的长矛抽出来,暴怒之下喊了一声。他身后两个汉子同时出手,一柄长刀朝着安争的脑袋上劈落下来,可是那刀在距离安争头顶还有一尺远的地方突然啪的一声自己断开了。刀当然不会自己断开,这个人修为不过须弥之境巅峰,以他的实力根本破不开安争的护体真气。
  刀气和护体真气碰撞的一瞬间,刀气先断,然后是刀。
  安争侧头看了那连云寨的汉子一眼,那汉子的脑袋上呼的一下子冒出来一团火,瞬间就将整个头颅吞噬了进去。恐怖的是这火只在他的头上烧着,居然一点儿也不蔓延。那汉子抬起手抱着自己的头颅哀嚎,两只手不断的在脑袋上拍打着,可是不管他怎么拍打,那火就是不会熄灭。
  更诡异的是,他的双手不断的接触火焰,而那火却似乎对他的双手没有任何兴趣。几秒钟之后,那颗头颅就被烧的越来越小。火焰烧到脖子的位置就戛然而止,上面烧的冒了黑烟,紧跟着那头颅就开始扭曲变小。又几秒钟之后,头颅化作了一团纸灰似的东西散落下来,可是脖子以下完好无损。
  那无头的尸体居然还向前又跑出去好几步才倒了下去,摔倒的时候两只手依然在没有了脑袋的脑袋上不断的胡乱拍打着。
  第二个出手的人在自己同伴脑袋上起火的同时,他的长刀横扫斩向安争的咽喉。那刀足有一米五长,双手刀,格外的沉重。这是一个不能修行的人,但是身体极为出众。就算是只修炼体术,也能和须弥之境巅峰的修行者抗衡。这样的人,在凡武江湖已经是无敌一般的存在。
  可是在安争面前,他太弱了。
  “不以修为杀你。”
  以安争现在的眼力,当然可以一眼看出来此人不能修行。那的刀到了安争脖子前面的同时,安争的两根手指啪的一声夹住了长刀,然后手腕一扭。
  长刀在瞬间崩碎,两根手指带动的扭曲的力量顺着刀身向上迅速的移动过去。紧跟着就是那汉子的手,几声脆响,他的手指全部断开。然后是手腕碎的不能更碎,这扭曲的力量继续向上,胳膊瞬间就拧成了麻花。衣服好像逐渐盛开的花朵一样,片刻之后又碎裂如落叶。
  当胳膊扭曲到了一定地步,他的人开始旋转起来。
  这汉子也是个悍勇之辈,挣扎着爬起来,左手抓住右臂猛的往下一拽。竟是咔嚓一声将那麻花一样的右臂撕了下来,然后当做兵器抡起来砸想安争。
  他以为自己的速度已经很快,和修行者战斗他靠的就是出众的体质,比修行者更快的速度。一旦让他近身的话,须弥之境巅峰的修行者也会必死无疑。
  然而他才出手,安争已经站在他面前了。明明之前两个人之间还有至少一米半的距离,但是当他以为自己就要打中安争的时候,安争的鼻子尖几乎和他的鼻子尖贴在一起了,四目相对。
  然后安争往前一撞,额头撞在那汉子的额头上,直接将其的脑袋撞瘪了一大块。那汉子往后倒下去的时候,石啸弃了自己的长矛,双手高举然后猛的往下一砸。
  一股浩荡的修为之力,如同搬山一般而来。
  “弱。”
  安争淡淡的说了一个字,然后屈指往前一弹。和那浩荡的修为之力相比,看起来安争的那指风就如同大山和小石块的对比。然而小石块却轻而易举的将大山击穿,然后又将石啸的肩膀打了一个血洞出来。如果不是石啸的反应还算迅速立刻闪避的话,这石块一般小但凝集的修为之力就已经刺穿了他的心脏。
  “你这个王八蛋,贱人!”
  石啸骂了一声:“你们害死我大哥,你不死,就是没有天理!”
  安争一伸手抓着他骑着的战马往下一拉,那战马支撑不住,扑通一声扑倒在地上。安争一个侧踢踢在石啸的胸膛上,石啸的身子好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向后飞了出去。安争顺势往上一拉,那战马又站了起来,神奇的是战马一点儿伤都没有。
  “人该死,马无罪。”
  安争大步向前,只一步就到了几十米外的石啸面前。而石啸刚刚站起来,安争已经到了。还没有等到他抬手,安争一把掐住他的脖子将他高高举起来。那单臂举着一个人的场面,看起来无比的霸气。
  石啸的手下呼啸而来,各种法器,兵器,暗器,朝着安争的身上打了过来。安争的身上一团淡紫色的光华往外一闪,三十片圣鱼之鳞飞出来,好像飞旋的绞肉机一样横扫出去。先是将所有的法器,兵器,暗器全都震碎,然后又将四周围着的至少百十个马匪全都拦腰斩断。
  “你们到现在也不知道,若非你们大哥当初归顺了朝廷,为你们留了那么一点好名声,你们只是马匪,永远都是马匪。我并不是说你们大哥归顺朝廷是对的,而是让你们明白一件事。你们只是匪,永远也算不上什么好汉。”
  安争掐着石啸的脖子,不管周围的人怎么进攻,根本就无法靠近他的身体。冲过来的人一层又一层,倒下去的也是一层又一层。安争甚至不需要动用破军剑,只是三十片圣鱼之鳞在安争的身体中周围迅速的旋转,就将不断挤压过来的马匪尽数斩杀。
  “你大哥之所以归顺朝廷,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因为他想救你们。你们这些人呼啸而来,杀人越货。燕国朝廷只要腾出手来,必然将你们铲除。你大哥是担心你们不得好死所以才走了那一步,然而你们根本就不懂他的良苦用心。”
  咔嚓一声,安争捏断了石啸的脖子:“另外,再教你一点......想做恶,就要有绝对的实力,不然这个世界上从来都不却心存侠义之人。想屠城?你真的没有那个实力。但我要屠尽你们,并不难。”
  安争将石啸的尸体扔出去,然后大声说道:“给你们最后一个机会,现在放下手里的兵器投降,我还能饶你们不死。”
  “为二当家报仇!”
  悍匪之中有人喊了一句,然后人们再次涌了上来。
  “你们义气当先值得尊敬,但这并不是你们不该死的理由。”
  安争向前,正道纯阳的力量在以他为中心向四周释放了出去,那力量如浪潮一般迅速席卷。炽烈的修为之力所过之处,所有的敌人全都在瞬间化作了飞灰。这个世界上比安争更会杀人的人不多,因为他一直都在和杀人的人作战。
  哪怕他已经不再是大羲明法司的首座,他依然强大。
  安争从来都不认为以暴制暴是错的,过去,现在,将来。
  大街上,那身穿黑衣的年轻男人阔步向前,一步一杀,十杀,百杀!
  一开始那些连云寨的人还有勇气反抗,到了后来杀的血流成河。安争的身体四周堆积的都是尸体,而那些尸体很快就又被正道纯阳的力量烧成了灰烬。
  “他不是人!”
  有人喊了一声,身体不住的颤抖着。
  “杀人者,当偿命。”
  “作恶者,必诛杀。”
  安争没有回头去看聚尚院那些人,因为从这一刻开始,安争杀人已经不再和聚尚院有任何关系。他要杀人,只是因为这些人都该死。如果他们不是屠城而来,安争还没有这般重的杀心。他们不是说说而已,若没有人阻止,方固城里必然血流成河。现在都城里的兵力几乎都调去了边疆,根本就无力守护百姓。
  安争从大街这一头杀到了另外一头,也不知道杀了多少人。
  第五百七十五章 肃残
  燕山其实是沧蛮山的一段,在方固城之北,连云寨就在燕山之上,最强大时号称铁骑两万。
  那一年,兵部准备重新整合聚尚院,让年年亏本的商行振作起来。从数百人之中选出了庄菲菲,当时兵部的老尚书力排众议,只看才学不看男女,将庄菲菲留下。庄菲菲带着几个学徒进燕山寻宝,结果被连云寨的人劫了去。
  然后大当家却对她一见钟情,甚至不惜为了她答应了的朝廷的招安。
  然而,这并不是一个美好故事的开始。不仔细思考的话,这绝对是一个男主轻裘快马,女主美貌如花的登对故事。然而,这只是一个悲惨的故事有了转机而已。
  试想,若非是大当家看上了庄菲菲,那庄菲菲的结局是什么?伙计被杀,她呢?人那么美,下场可想而知。
  后来大当家带五千精锐下山,这五千精锐直接并入了兵部的轻骑之中,在之后的战争之中确实立下了赫赫战功。可是没有下山的那些人嗯?剩下的人没有了大当家的约束,越发的暴戾起来。之后分裂,一部分人带着兵器马匹离开,二当家石啸约束不力,本就不是一个有才华有领导能力的人,除了摔盘摔碗发泄之外也没什么本事。
  带着人马追击分裂出去的,反而中了人家的埋伏,死伤惨重。
  石啸一怒之下,将怒火发泄在了周边的百姓身上。至少十几个村子被夷为平地,也不知道平添了多少冤魂。其实石啸对大当家真的那么敬重吗?若是的话,当年早就随着大当家一块下山了。
  大当家走后,连云寨就是他的一言堂,做土皇帝,比归顺朝廷难道不好?对于石啸来说,大当家的离开简直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若是依着他的话,早就做了大当家。只不过,连云寨之中还算有高人,劝他不要做大当家,这样的话还能笼络人心。
  前些日子听闻方固城兵力几乎尽数调走去了南疆,石啸的心思就活了。对于连云寨的马匪来说,易守难攻的连云寨固然好,可比不上大燕的都城。若是能 一举将方固城拿下,那他就不只是想做个大当家那么简单了,还能做个王甚至做个皇帝玩玩。
  这个世上,哪个男人心里没有皇帝梦?
  从连云寨到方固城,就算是昼夜不歇轻骑赶路也要走上十几天的时间。大当家才刚刚过世三天而已,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他们又怎么可能是真的为了大当家而来。
  然而这个世界上从来都不缺不思考的人,守城门的将领听闻是连云寨的人是来奔丧的,而且人人都穿白衣,他居然真的就打开了城门。
  这一切都按照石啸的计划进行着,然而没想到碰到了一个杀星。
  乱兵其实是不受控制的,况且石啸本来就是个军令不明的首领。他一下令开始杀人,那些乱匪就冲出去了,冲的到处都是。
  安争从大街的这一头杀到大街的另一头,杀的人不计其数。可是还有很多乱匪冲进了别的巷子,甚至冲进了百姓家里。
  安争往前走,看到一户人家开着门,里面哀嚎之声很大。安争大步走进去,门口面忽然一个马匪闪出来,一刀砍向安争的肩膀。安争的手抬起来,恰到好处的抓住长刀,然后将长刀夺过来顺势一劈,噗的一声将那马匪从脑门道肛门劈成两片。  这刀只是凡品,一刀劈开一个人已经崩了几处。安争进屋门的时候,屋子里三个马匪甚至连头都没回,依然在疯狂的撕扯着这家里女主人的衣服,而男主人已经被砍翻在地倒在血泊之中。
  安争长刀一扫,三颗人头落地,那喷洒出来的血,洒了女人一身。那光滑赤裸的肉体上溅了一片血红,看起来有一种凄美之感。她身材极好,本在拼命挣扎,那三颗人头忽然飞起来吓得她惊叫了一声,再看时一个身穿黑衣的男人提到站在自己面前。
  安争从地上用长刀挑起来一件衣服,侧着头不看她:“穿上,跟在我身后。”
  那女人也不知道怎么了,竟是没有想到抗拒,很快就披上了衣服跟在安争身后出了门。她脚上没有穿鞋,下身也没穿衣服,幸好上衣足够长,遮挡住了那丰满圆润的臀,可那一双白晃晃的长腿,依然充满了诱惑。
  前面街边,一个马匪一脚将路过的百姓踹翻,提起刀刚要捅出去,身后一股大力传来......安争捏着他的脖子往前一推,那人的身子好像炮弹一样飞出去,脑袋重重的撞击在墙壁上,直接撞了个千树万树桃花开。
  “跟在我身后。”
  安争将那看起来有些苍老的男人扶起来,那老者嗯了一声,然后看到了安争身后的女子。他沉默了一下,将自己身上的长衫脱下来递给那女子,女子连忙道谢。
  安争从这条大街重新杀起,屋子里有马匪就进屋去杀,大街上有就在大街上杀。因为担心还有马匪出没救下的人再次遇到危险,救一个就让他们跟在自己身后,救一个添一人,渐渐的,安争杀穿了三条大街之后,身后已经有上千人的队伍了。
  而这个时候,方固城里为数不多但训练有素的城防军开始反攻了。其中原本驻守在兵部之中,守着兵械库的一百名铁流火重骑兵是绞杀马匪的主力。大街上,这一百名铁流火的重器分成几排,然后横扫向前。虽然不如在平原上冲锋杀敌,但这样向前涤荡,也有一股别样的肃杀。
  马匪越来越分散,可他们性子里的阴厉暴烈却变不了。就正如草原上的狼一样......传闻之中,草原狼是这个世界上最贪婪的物种。饥饿的狼群会完全不顾风险的对马队发动进攻,明明知道牧民手里的弓箭和弯刀不好惹,但为了吃肉还是会疯狂的扑出去。
  草原上的人说,草原狼若是咬住什么东西是绝对不会松开嘴的。他亲眼见过草原狼咬在马肚子上,马疼的狂奔,踩烂了狼的下半身。即便如此,那狼也不肯松开嘴,最后狼和马同归于尽。
  这些乱匪就是这样,一开始做着春秋大梦。现在安争一个人就把他们的大梦打碎,现在就剩下贪欲了。他们疯狂的杀人抢劫,只要是女人就被他们侮辱。
  安争身后的队伍越来越大,看起来壮阔,可那都是受害者。安争身后的人越多,证明那些马匪做下的恶越大。
  大街小巷,到处都在厮杀。
  年轻人终于觉悟,他们开始拿起来一切可以成为武器的东西跟马匪拼命。从一开始的不敢反抗,都后来逐渐的行成了一定的规模。他们血气方刚,只是习惯性的恐惧。当他们拿起武器的那一刻,他们都是英雄。
  战争持续的时间从中午到晚上,又到第二天天亮。  肯定还有马匪是漏网之鱼,他们扔了自己的兵器和战马,脱掉带血的衣服就能混进人群。依然还在反抗的都被乱棒打死了,这是方固城有史以来第二次全城无眠。上一次,还是幽国和永国霸国的联军险些攻破方固的时候。
  一个被推翻了的茶摊里,安争坐在凳子上怔怔出神。
  他往四周看了看,大街上到处都是尸体,近万的马匪用尽方固城里,也不知道祸害多少百姓。城中的守军在有组织的继续排查,不过现在已经找不到几个马匪了。
  肃勇将军王英文找到安争,脸色发白。他年纪并不大,只有二十五岁,是兵部尚书王开泰的侄子。现在方固城里,王英文的军职最高,带着不到三千守军负责方固城的安全。但这三千守军,其中有两千人是招募的新军,还没有经过多少正规训练。
  昨天的乱战,一开始他们还是被击溃了的,若非安争一个人力挽狂澜,马匪说不定已经将守军杀光了。纵然那一百名铁流火重骑再悍勇,人数也太少了。
  “国......国公爷。”
  王英文看着安争,嘴角都在颤抖着:“卑职有罪。”
  “昨天是谁在城门当值?”
  “是杜忠武。”
  “人呢?”
  “卑职马上把他叫来。”
  没多久,一身是血的杜忠武脸色惨白的过来,看到安争之后扑通一声跪下。
  他抬起头看了看安争,张了张嘴却终究什么都没有说出来。
  “你找个地方自尽吧,我会给你一个战死的名声。但即便如此,我依然要夺下你的军职,你过去的荣誉,你身上属于军人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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