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

  当晚,薄瑾亭问了楚瑟,这种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还有没有其他治疗的手段。
  楚瑟十分肯定地说:“切除脾脏是最好的治疗方法。”
  “那有没有可能,父亲和母亲都没有红细胞增多症,孩子却出现了这种病?”
  “不可能的,所有的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都是父母中的一方遗传给孩子的。”
  于是薄瑾亭就把薄一博的话说了一遍。
  听完了,连楚瑟都懵逼了:薄瑾礼的红细胞增多症,是遗传自父亲的?但薄家上上下下这么多口人,也没听说哪个有这病啊。更何况薄铭跃的脾脏还在!
  那么只有三种可能:
  第一,薛家的人撒谎,分明是薛荟伊遗传给了儿子的,却说成是父亲遗传。
  第二,十三年前堪培拉的医院误诊了,薄瑾礼根本不是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但是薛荟伊签署了手术知情书,代表连薛荟伊都确信:儿子是真的有这种遗传病。所以这种误诊的可能不成立。
  第三,那就更有意思了,薄瑾礼的病的确是父亲遗传的。前提是:薄瑾礼的父亲不是薄铭跃。
  第一个可能性很好调查——
  薛家人大部分都住在a市,他们家在a市第一人民医院有专门的病案录。而薄瑾峻和院长的关系很好,只要薄瑾峻说一句想看看薛家的病案录。就知道薛家有没有这种遗传病了。
  很快,薄瑾峻那边就回复了他们:薛家没有人有遗传性红细胞增多症,包括薛荟伊本人也没有。
  于是可能一排除,可能二排除,剩下的可能三,非常的惊世骇俗……
  薄瑾礼,也许不是薄铭跃的亲生孩子。
  第67章 遗传
  真的是看哪哪都不像。
  楚瑟翻出了薄瑞荣老爷子七十大寿时的采访视频, 上面有薄瑾亭、薄瑾礼,薄铭跃站在一起的画面。
  老实说,薄瑾亭和他父亲薄铭跃还是有点像的,但是他们两和薄瑾礼真的长得很不一样。
  首先, 薄瑾亭和薄铭跃都是小耳朵,而薄瑾礼有一对招风耳。
  薄瑾亭和薄铭跃都是深邃的大眼,而薄瑾礼的眼睛很细很长, 和他的母亲薛荟伊也不一样。
  薄瑾亭、薄薄铭跃的瞳孔都是亚麻色的,但薄瑾礼的瞳孔却是完全的黑色。
  薄家每个人都是一头浓密的黑发,但薄瑾礼的头发稍稍有些泛黄,乍一看好像被染过的一样。
  还有, 薄家所有的男丁都是高个子, 但薄瑾礼却很矮。如今薄瑾礼都十八岁了,个子还没突破168的大关。
  所以说, 薄瑾礼真的是那个啥来着……滥竽充数吗?!
  “要想知道你爹有没有戴绿帽子,其实很简单。”楚瑟看着显然还处于走神当中的丈夫,咳嗽了一声:“你, 弄到你弟弟的几根头发,然后, 和你的头发一起送去实验室化验一下, 就知道你们到底是不是亲兄弟了。”
  薄瑾亭点了点头, 这件事关系太重大了, 他们必须步步谨慎为好。
  于是他托叔叔薄瑾峻跟监狱打了个招呼, 很快就搞到了薄瑾礼的几根头发, 然后他又把自己的头发寄了回去,两份样本一起送到了南丁格尔实验室去。
  一周以后的亲子鉴定报告:双方无任何血缘关系。
  面对这一份报告书,见多识广的两个人都被深深地震惊到了。
  楚瑟没想到,薄家的水这么深,里面还藏了一顶硕大的绿帽子啊!
  薄瑾亭更没想到,原本只是无意陪爷爷走一趟监狱,居然查出了这么个大秘密来。
  那么问题来了:
  1薄瑾礼到底是谁的孩子?!
  2薛荟伊怀着怎么样的心思给薄铭跃戴了一顶绿帽子的?!
  3他们既然已经知道了这件事,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处理?!
  “不能直接告诉爷爷,按照爷爷的脾气,一下子让他承受这么大的打击,他会受不了的。”薄瑾亭很快就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薄瑞荣是年纪越大,越是爱好面子的。薛荟伊这个儿媳妇,当初还是他指定给儿子的。要是一下子告诉老爷子:你指定的这个儿媳妇,生的孩子不是你孙子。老爷子只怕一时半会儿想不开,跳楼都有可能的。
  “是的,爷爷的血压高,奶奶的心脏病又刚刚好。要是让他们一下子就知道了……完蛋。”
  楚瑟也点头附和道。
  “但是不能不告诉他们。”薄瑾亭又道。
  “是的,要不然爷爷奶奶太可怜了。”被薛荟伊骗了整整二十年啊!
  想到这里,楚瑟抬起头看着丈夫:“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薄瑾亭想了想,开口道:“先让监狱的人告诉爷爷,弟弟他缺少了脾脏。然后让爷爷自己查这个脾脏是怎么切除的。我让二叔和一博他们在旁指点指点,相信以爷爷的水平,他会知道薛荟伊的心里有鬼的。”
  “也只好这样了。”楚瑟心知肚明,接下来薄家即将掀起一阵惊涛骇浪。
  她唯一庆幸的是,自己从未暴露在薄家的视野之下,所以薄家的瓜葛不会牵扯到她和宝宝。
  ****
  到了元旦这一天,a市普天同庆。连监狱里都不例外。
  但是犯人们的庆祝的方式有些特别,就是全体都去拍个ct,抽个血体检。
  结果今年查出个特别的:第0856号犯人缺少了脾脏。
  消息很快反馈到了薄老爷子那里,薄老爷子一看也是纳闷:我小孙子明明是车祸受了皮外伤,怎么会缺少了整个脾脏呢?!
  他喊来了儿子儿媳,开口就问道:“小礼他的脾脏怎么切除了?”
  薄铭跃还不知道这件事,乍一听也是懵了:“什么?小礼他的脾脏切除了?!”
  薄瑞荣点了点头:“监狱里面体检,医生说小礼他把脾脏切除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薛荟伊的笑容顿时就不自然了,她万万没想到,儿子的秘密被人发现了。一时间心跳如雷,冷汗直下,还要微笑着面对丈夫和公公。
  薄铭跃也转头问她:“小礼什么时候切除的?!”
  “是……澳洲出车祸的那次。”薛荟伊很快收拾好了慌乱的表情,强自镇定道:“小礼他不仅受了皮外伤,脾脏也……破裂了。”
  “什么?!”薄铭跃大吃一惊:“这么大的事情,你怎么不告诉我?!”
  薛荟伊沉默了,薄铭跃把住了她的肩膀:“你说啊!为什么不告诉我?!”薛荟伊顿时就垂泪道:“因为我不敢。医生说切除脾脏没什么问题,但我害怕你会因此嫌弃小礼,嫌弃他是个……残废,从此不把他当儿子看待了。”
  薄铭跃叹了一口气,接受了这种说法,于是道:“你怎么这么傻呢?小礼是我们的孩子,我怎么会因此而嫌弃他?!”
  薄瑞荣却冷冷道:“这么大的事情,你怎么瞒了我们十三年?!要不是小礼这次入狱,你还会继续瞒下去的,是吗?!”
  “爸,小礼他毕竟是我唯一的孩子。他五岁就出了车祸,就已经很不幸了。我不想让任何人觉得他是个有缺陷的孩子。我害怕别人在背后说我们母子两的坏话。”
  “唉,有我在,薄家谁敢说你们的坏话?!”薄铭跃立即护着妻子道。
  薄瑞荣冷哼一声,只是淡淡道:“薛荟伊,小礼是你的儿子,难道不是我的孙子了?!你怎么连我和铭跃都瞒了下来?!难道我们会说你们母子两的坏话?!”
  “爸,我不是那个意思……”
  “够了,这件事就到此为止。既然切除脾脏不影响什么,那小礼他继续服刑好了。”
  薛荟伊咬着唇点了点头。
  但是事情结束以后,薄瑞荣却越想越不对劲。
  媳妇当初为了给小礼减刑,真的是什么借口都想出来了。连感冒发烧,她都拿出来说事。实在不行,还想给儿子搞个精神鉴定。那么问题来了:媳妇既然知道小礼切除了脾脏,那为何这个“保外就医”的借口,她不拿出来说?!
  另外,薛荟伊跟他解释的时候,眼神总是躲躲闪闪的,好像藏着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那么,是不是儿媳妇有什么事隐瞒着自己?
  这天下午,侄子薄瑾峻来访,薄瑞荣老爷子气闷,就顺道说了薛荟伊隐瞒小礼切除脾脏的事。
  还是小侄孙薄一博一言点醒梦中人:“爷爷,您若是不放心的话,去澳洲调查一下手术档案不就好了?”
  说的也是,薄家上上下下几十口人,都在本地的第一人民医院有病案记录。就算在外地就医,也会把记录转到当地来的,这几乎成了薄家的惯例。
  既然小礼在澳洲做过手术,也应当把档案调过来才是。所以,他就派了个晚辈前去办这件事。
  恰好,这个人是薄一博的爷爷,薄瑾峻的父亲,薄铭跃的堂哥薄铭岭。
  薄铭岭也算是家族中德高望重的前辈了,也是老爷子最信赖的侄子之一。薄瑾峻是他的第三个儿子。
  但是薄铭岭的此行并不顺利。
  他首先去了昆士兰州,寻找当地儿童医院的就医记录。
  然而昆士兰州的档案员告诉他:十三年前,并没有一个中国孩子来此地就医。
  奇了怪了,薛荟伊明明说在昆士兰州做的手术,怎么当地的人却说没有收治过中国患者?!
  他立即将这个发现告诉了薄瑞荣,薄瑞荣沉思片刻,隐隐发怒道:“还有什么为什么?!薛家人没有对我说真话,小礼不是在他舅舅那边做的手术!”
  顿了顿,薄瑞荣就指挥道:“你去昆士兰州附近的儿童医院查一查,问问看,十三年前有哪家医院收治了一个中国小孩!”
  “好的。”
  挂了电话,薄铭岭又赶去了昆士兰州附近的布里斯班和南澳调查,结果都一无所获。于是他只好打了个电话给儿子薄瑾峻,问问他有什么办法。
  薄瑾峻就道:“爸,澳洲治疗条件最好的儿科医院都在堪培拉。其中以堪培拉儿童总医院最为出名。你不妨去那里调查一下。”
  于是薄铭岭立即赶去了堪培拉,果然有了收获——一个上了年纪的儿科护士告诉他:十三年前,堪培拉儿童总医院收了一个小孩要做切脾手术的。因为那个小孩是医院里唯一的中国人,所以她的印象十分深刻。
  当薄铭岭拿出薄瑾礼五岁的照片时,护士立即就认了出来:“就是他,他是妈妈带来做手术的,他的妈妈非常漂亮。”
  得到了线索,薄铭岭就去找堪培拉医院的档案馆。可惜他晚了一步——当他赶到的时候,新来的档案管理员告诉他:上个月的时候,儿童医院的高层决定,销毁十年之前的就医记录。所以十三年前的病案没有留存的。
  调查再一次走入了死胡同,薄铭岭又打了电话给儿子。
  薄瑾峻这次却道:“爸,你别担心,我知道有个人或许保存着病案。”
  薄铭岭喜出望外:“什么人?”
  “一个堪培拉的医生,如今定居在美国。他从前专门研究儿科手术,手上有儿童医院的资料,我去问他要要看好了。”
  “那好。”薄铭岭也没多问,他一向很是信任小儿子。
  于是一周以后,薄铭岭就收到了一份来自美国的“大礼包。”
  这份大礼包——当然是薄瑾亭手中那份薄瑾礼五岁时候的病例和化验单了。
  化验结果:遗传性球形红细胞增多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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