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田凤才憨厚一笑,道:“爽。”
  何诗韵警告他们道:“少喝点,下午还得考试呢。”
  田凤才心中感觉一阵温暖,几乎要流泪,这世界还是好人多啊。他看两人一个是亭亭玉立的美少女,一个是文质彬彬的美少男,又待人诚恳亲切。
  他心思质朴,对生活充满感激,待人接物坚持“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心说,倘若有日自己发达了,定不能忘记这二人,好好报答他们。
  于是问道:“你们叫啥名儿?”带着浓重的中原口音。
  夏小洛也丢掉说了多少年的普通话,用中原话道:“俺叫夏小洛,这闺女叫何诗韵。”中原话称姑娘为“闺女儿”,男孩为“破小子”。
  何诗韵听他标准的中原话,不禁“吞儿”笑了一下。
  田凤才道:“俺叫田凤才,家是和店乡田家村哩,恁俩也考中考么?”
  “嗯,俺俩也考,你考的咋样?上午数学感觉难不难?”
  “还行吧,反正做完了,唉,我要能上第一高中就好了,俺爹说了,考上第一高中,然后考上‘孵蛋大学’,我就能当城里人,不用在土里刨食儿了。”
  夏小洛为之恻然,这梦想质朴得让人心疼,一拍他的肩膀,道:“放心吧,你一定能行的,华夏历史上一定会留下你的名字!”
  他语气无限坚定,因为他确实对田凤才这个名字感觉很耳熟,印象中前世二十一世纪的时候,他已经是冉冉升起的一颗政治新星,新闻上好像说他是什么全华夏最年轻的市长,不过他没有太关注政治,只是有点印象。
  田凤才害羞地笑了,道:“咱们对对答案吧……”
  然后他说出几个比较有难度的题,和夏小洛、诗韵的答案都一致,互相印证了彼此的正确,三人都很高兴。
  田凤才感叹道:“唉,我真是井底之蛙,我在我们学校是第一名,我还以为这几道题就我一个人做对了呢,没想到仅仅和两个县城的学生对了对答案,你们就全做对了,县城的学生真是不简单。我们那教学质量太差了,初中三个年级一共三个老师,教了十多门课,唉,要是我有一天有能力了,一定把那些教学质量差的学校都弄好了,山村的小孩太可怜了。”
  田凤才哪里知道,他面前这两位已经代表了洛水县中学生的最高水平。
  夏小洛听他一说,对他就是前世那位最年轻的市长这件事更为肯定,单凭这份以天下为己任的情怀,他日也必成大事。
  三个人又说起上午掉包王建男的健力宝一事,田凤才正色道:“他想害人,虽然不对,但是咱知道了,只需把那健力宝扔了就是了,没必要回过头害他,这是人生大事,可能会毁掉他的一生,冤家宜解不宜结。”
  夏小洛心想,这哥们真是憨厚得可爱,不过成熟稳重,可谓大智若愚。
  何诗韵倒不以为意,道:“嘿,这有什么,他家里有钱,考不上的话大不了交点借读费,打打他的嚣张之气,他爹爹不定搜刮了多少民脂民膏,现在正好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三个人其乐融融地吃完了饭,何诗韵结了帐,夏小洛一看电子表,才十二点半,距离下午开考还有两个多小时,道:“凤才,你中午咋弄?”
  田凤才道:“我找个小树林眯一下就行了。”
  “你没住旅店?”何诗韵问,夏小洛瞪了她一眼,能住得起酒店,还用啃干馒头?
  “凤才,不嫌弃的话,去我家休息吧,我家有两张床,睡得下。”夏小洛真诚地发出邀请。
  田凤才大为感动,这萍水相逢的两人咋对自己那么好呢,而且还是两个生的那么俊俏的城里小孩。
  “城里人”在他心目中无疑是高贵的代名词,心中存着无限的仰慕,这会他忘记了田老五那种势利的小市民也是“城里人”。
  他越是感动越不愿意给二人添麻烦,连连摆手道:“不了不了不了,我睡树林里挺好的,正好距离学校近,不怕耽误考试,铃声可以当那啥……那闹钟。”
  夏小洛微微一笑,也不强留,道:“那好吧,下午好好考试,我们走了。”
  田凤才站在那里不动,鼓起勇气道:“夏小洛,我们还会再见面么?我要考不上第一高中,我就只能在土里刨食了,没机会见到你们了。”
  夏小洛看他说得真挚,俨然已经把他们俩当成了好朋友,也一阵感动,道:“放心,你一定会考上第一高中的,我家住县卫生局家属院,你啥时候到县城玩的话,一定来找我,对了,诗韵,你家住哪里啊?”
  “我家住县政府大院,有空你找我玩,随时欢迎。”何诗韵大大方方地说。
  三个人就此告别,直到夏小洛和何诗韵走了好远,看不见了,他还在远远地望着……
  余下的考试夏小洛也做得非常顺利,考试期间,夏小洛都和何诗韵去饭馆请田凤才吃饭,对比一下答案,虽是短短的两天,三人之间已经产生了深厚的友谊。
  第一天考完,夏小洛让田凤才去他家睡觉,可是那厮执拗得很,脾气倔起来九头牛也拉不回来,死活不去,坚持要睡在小树林的长椅上。
  夏小洛无奈,只好借花献佛,让何诗韵去街上买了床单给他盖。
  他们不知道那田凤才是多么重情重义的一个人,这床单他足足珍藏了一辈子。
  时间过得飞快,两天考试结束了,三人在那田老五小饭馆做了最后的小聚,夏小洛又让何诗韵请客,他理由很充分:“你家住县政府大院,怎么着也是处级单位,我家住县卫生局,鸟不拉屎的清水衙门,你不请谁请?”
  灯光昏黄,五十瓦的电灯泡,并不怎么亮堂,夏小洛要了整整一箱啤酒,两个人大口大口的喝着,为这即将散场的青春,为了尚不知何时才能到来的重聚。
  两人喝酒之凶猛,看得何诗韵心惊胆战,心说,也就是见过县政府那帮人喝酒这么厉害,一杯接一杯的猛整。
  她觉得两人还是未成年,喝酒不妥当,但是瞧着这二人都有一股子让人不敢小窥的自信,那阻拦的话怎也说不出口,气鼓鼓地坐在那里干看着,不吃不喝。
  正吃着喝着,屈小元带着一帮坏小子过来了,一进门就大叫:“夏小洛,你丫在这吃独食呢,也不叫上我。”拿起一个猪蹄就啃起来了,“夏小洛,你发财了?”
  “何诗韵请的。”
  “哦,傍上富婆了,牛叉。”他说了一个刚刚学会的新词儿。
  夏小洛给了他屁股一脚,屈小元斜眼看了旁边的田老五一眼,道:“瞎眼了,没看来客了么?还不给我加菜加椅子拼桌子啊?”
  屈小元是附近远近闻名的街痞子,田老五怎么敢惹,讪笑了一下,赶紧动了起来。
  眼前这个十五岁的骄横少年一句话就让在田凤才心目中高大无比的“五叔”屁颠屁颠地擦桌子挪板凳起来,再加上前天田老五对他势利地冷言冷语,这个崇高无比的“五叔”已经在田凤才心目中完美地坍塌了。
  他也明白,这世界,是不能靠别人的怜悯生存的,要活下去,只能靠自己实力赢得别人的尊重。
  他如同仲夏时节已经泛黄的小麦子,经过东风一吹,就变黄了,瞬间成熟了。
  那天晚上,夏小洛和田凤才、何诗韵、屈小元还有一帮坏小子喝到很晚才回家,他们怀念着美好的初中时代,知道他们之中的一些人,会落榜,会去不同的学校读书,也许从此以后就走上不同的道路,几个初识人间愁滋味的小子都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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