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主义者的爱情 第14节

  “他又没房,难道他结了婚,还在医院住?”
  “他有别的办法。”大不了住厂房,挨一阵子就能有新房住了。她家这么小,他搬过来怎么住?
  “他有什么办法?他要有,现在还在医院住?霓啊,不是我们说你,结婚这事儿不能赌气,我们不支持你和小方结婚,你现在反悔,我们也赞成,但你要是非跟他结,咱们就得对他好点儿。我们有点积蓄,现在也能贴补你们一点,酒席是要办的,结了婚,就不能让他在外面漂着。咱们不能跟人家结婚又嫌弃他,这样你两头落不着好,到头吃亏的是你。”
  费霓做惯了好孩子,打小父母别说批评她,就连意见都很少。这次她一结婚,父母觉得她有一堆要纠正的地方。
  可无论如何,她不能跟方穆扬挤一张床,她那间房说起来其实是半间,只能放得下一张床和上下两个箱子,箱子充当了储物柜、床头柜梳妆台和写字桌的作用,剩下的空间极窄,连打地铺的地方都没有。床倒是不小,以前她们母女仨住在这张床上,哥哥去插队,妈妈搬到了外间和爸爸住,里面这张床睡的人就变成了她和姐姐,现在只有她。哥哥探亲回家在外屋搭一张行军床。这张床她是绝对不能跟方穆扬分享的。
  不过这话只能跟方穆扬说,让方穆扬来说服她的父母。
  方穆扬回来的时候,重又换上了两年前他就要扔掉又没来得及扔的破烂行头。他这次回来,不光身上的钱没了,奶粉麦乳精没了,费霓给他带的换洗衣服也没了,就连他身上穿去的衣服脚上的鞋也被他给卖了。不止这些,他在知青点这些年用的棉被衣服杂物能用的都被他卖到了公社的旧货店,换来的钱被他拿来买了木料。他插队的地方有大片山林,木料比在其他的地方买要便宜得多。这些木料都很适合做家具。他办完手续,托运了木料,已经分文不剩,回程前,他把费霓给他的点心和糖分给了当地的知青和乡亲。
  得知他要结婚,知青点的人合起来买了一对很粗的红烛送他。他带着红烛和乡亲们送他的红薯辗转坐上了回程的火车。
  他只能买到无座火车票,夏天的车厢像极了散发着各种味道的泔水桶,这股味道占领了方穆扬的鼻子,随即把他整个人也给浸染了。
  下火车时是早上八点,方穆扬连饭都没吃一口就直奔知青办,直到他露出熟悉的笑容,那大姐才认出他,很关切地问他是不是被人给抢了,怎么像逃难回来一样,方穆扬笑笑,不说话。方穆扬很感谢他身上的味道,别人因为不能忍受,以一种极高的效率帮他办理好了所有他需要的手续,他跑完手续开了介绍信,看离费霓下班的时间还早得很,又回了趟医院,找出了费霓帮他买的短呢绒大衣,他现在身无分文,要不卖它,连饭都没得吃了。这衣服虽然没穿,但和买的时候不是一个价钱,他急着要钱,也就没计较。
  他没布票,也办法买衣服,就在信托商店买了旧衬衣和裤子,拿着新买的旧衣服去了大众浴室,从浴室出来,方穆扬便和进去之前不是同一人了。
  方穆扬又去了信托商店,他请店员带他去看看家具,当年的雕花大床丝绒沙发各种红木楠木的桌椅贱卖到信托商店,卖出的价格远不到原价的十分之一。
  这些家具都不适合他未来的那个小家。也无法为他提供参考。
  他又看了看乐器,有一把小提琴很像当年他那一把,他要来试试,拉了半首曲子。他问店员能不能为他留一阵子,店员说没问题,现在也没什么人来买这些东西。聊着聊着就提到有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经常到店里弹琴,上次被认出后,就再也不来了。
  同样卖不出去的还有很多旧唱片,方穆扬发现,信托商店理所当然地拥有许多四旧的东西,并且可以批判地享受,店里没什么人,方穆扬找了一张巴赫的唱片放到唱盘,上次听还是十年前的事情,他想起自己放在费霓那儿的许多唱片,也不知道她现在有没有时间听。
  从旧货店出来,方穆扬最终买了一块手表和一只镯子,都很便宜,手表坏了并且很可能不会再好了,玉镯子因为这种时候没什么人敢戴,所以也不贵。
  费霓又在制帽厂门口看到了方穆扬,这几天她一直盼着他回来,履行结婚手续,再不结婚,分房的事儿就再也轮不到他俩了。瞧见方穆扬的第一眼,费霓忍不住笑了起来,等她意识到自己笑了,马上收敛了笑容。
  “介绍信开好了吗?”
  “好了,明天咱们就可以正式结婚了。”
  费霓很高兴,主动提出请方穆扬一起下馆子。
  “咱们去看电影吧,上次说好的。”
  “也行。”
  费霓很自然地把自行车让给了方穆扬,又很自然地上了后座,在副食店门口费霓要方穆扬停下来,进去买了两只面包。
  到公园的时候,正好赶上三部电影同时开场。费霓因为没有看电影的准备,也就没带报纸垫着,方穆扬拣了块砖头擦净了让费霓坐了,他自己坐在费霓旁边。两人安安静静地啃着面包,
  费霓掰了一半面包给方穆扬,“我吃不了这么多。”
  方穆扬很自然地接过去,连谢谢都没说。
  第19章
  空气里弥漫着花露水的味道,蚊子被这股味道吓退,找上了没擦花露水的费霓和方穆扬,费霓伸手赶蚊子,蚊子溜了,她的小拇指不小心磕到方穆扬的膝盖上,痛得咬了下牙,正要抽回去,却被方穆扬用两只手指握住了,问她疼不疼。
  费霓说不疼,方穆扬不信,握着她的手指从虎口检查到指甲盖,他现在的手不像冬天那样干燥,浸了一层汗,连带着费霓的手也潮了些。又像怕她痛似的,还给她揉一揉,也不用劲,弄得她手指又烫又痒,她刚要发作,方穆扬在她手腕上套上了一个镯子。
  那是一只翡翠镯子,在这夜色里幽幽地发着光。
  她低声问:“你这是干什么?”
  “先看电影。”
  方穆扬眼睛盯着屏幕,时不时拿面包纸为费霓驱赶蚊子,看上去对电影很感兴趣。
  他们只看了一场电影就出了公园,天很热,却没有风。
  费霓伸手要褪镯子,被方穆扬握住了手。
  费霓甩脱他,他不以为意,只是笑。
  “按理说我应该拿镯子向你求婚,你答应了就戴上。但现在你已经决定了,我再征求你的允许就显得累赘,所以就做主直接给你带了。”
  “咱们的结婚和别人又不一样。”
  “可你父母觉得是一样的。上次我去你家,他们就不太欢迎我,这次我跟你结婚,再什么都表示,他们得多反感我,多担心你,你为了咱俩的以后,也得戴上这只镯子,给你爸妈看看,我不是没有任何诚意,大不了再收起来。”
  方穆扬说得确实有理,费霓很不浪漫地问:“这只镯子花了你多少钱,我给你。”
  虽然她觉得这只镯子并不实用。
  方穆扬笑着说:“我其实想给你买块手表的,但实在没钱,只能凑了块八毛的给你买了这个镯子,你要不问我,我都不好意思说价钱,你不会嫌弃不愿意戴吧。”他大概是第一个努力证明自己的求婚礼物并不值钱的人。这镯子搁以前值十两黄金,现在十个镯子加起来也就买一块全钢手表,有时商品的价格并不取决于它的价值。但也没方穆扬说得那样便宜。
  他这么一说,不好意思的变成了费霓,好像她是嫌东西便宜故意问价格羞辱方穆扬一样。
  费霓只能重新发现镯子的好处,夸方穆扬眼光好,这么点的钱买到这样好一镯子。她不懂翡翠,但直觉这镯子是个好的。
  “你喜欢就一直戴着。”
  “你看哪个工人戴这个工作?”
  “等我有了钱,给你买块手表,干什么都能戴。”
  “你有了钱?还是好好攒着吧,咱们搬了新家,多的是用钱的地方。”
  费霓戴上镯子之后本来哪儿哪儿都觉得不适,但现在她因为顾着和方穆扬说话,忘却了这种不适,好像镯子是她身体的一部分。
  “水泥厂你就别去了,能干这个的很多,你倒不如把机会给别人,直接去出版社的美术培训班,培训班结业后你也不一定待业,没准别的单位需要你呢,制图设计你不也可以吗?”
  “行,就按你说得办。”
  方穆扬本来打算先找个厂子落脚,培训班毕竟是个临时团体,虽然有津贴,但培训随时可能结束,他还得哪来回哪去。搁以前他户口粮食关系在乡下,结束了还能回乡劳动拿一份知青补贴养活自己,如今关系转回了城,要是结束他只能在费霓分的房子里待业。虽说工作迟早都会有,但他等不起。
  他这一下乡,想法就变了。乡下的木材比城里现买便宜许多,将来他脱离了培训班,靠从乡下弄来木材做家具也能养家。他去家具店和信托商店转了一圈,发现家具店一个新的简易沙发比信托商店里一套檀木桌椅还要贵得多。他没来得及感叹买家不识货,就算好了一只沙发的成本,如果他做的沙发能找到买主,一个沙发的利润至少能抵得上他做搬运工一个月的工资。他小时候拆过一只单人沙发,清楚沙发的构成。木头他做完费霓想要的,还有富裕,不够还可以再买,其他的,花钱也能买得到。
  方穆扬总说听费霓的,很少反驳她,好像她决定的都是对的。费霓在他这里找到了当家作主的愉快。
  “你从医院出来住哪儿啊?”
  “你不用担心,我有办法。”
  方穆扬说得轻松,好像没他解决不了的事儿。
  费霓回到家,报告了她和方穆扬明天要办理结婚手续的事。
  费妈虽然生女儿的气,但嘴上怪的还是外人:“这个小方也太不懂礼数了,就算现在结婚一切从简,他也应该到我们家来拜望拜望吧,现在这样算怎么回事,不成了咱们家上赶着吗?”
  “他刚才送我回来的时候,是说要来看看您二老,我让他不要打扰你们休息,明天再来。”
  “明天办完手续再来?那可什么都晚了。你这么着急跟他结婚,你就不怕他看轻了你?什么时代,女孩子都要矜持些,越是得之不易就越珍惜。你得让他知道,你有的是人选,选了他是他的福气。”费妈叹了口气,“你啊,平常挺聪明的一个人。”
  “他不是那样人。”
  “你倒会为他打包票。”
  “我要不了解他,不会跟他结婚的。”费霓的镯子本来藏在衣袖里,此时故意露出来给她妈妈看,还故意夸大了价钱,“他求婚时送我的,您觉得好看么?”
  “小方这个人,不是我说他,怎么这么不会过日子,镯子哪有手表有用?”
  这种抱怨不同于前一个,前一个是对外人的,后一个是对自家人的。费霓想,方穆扬的镯子果然起了作用。
  他这样精明,费霓不由怀疑他是不是完全恢复了记忆。可要是恢复了,为什么要假装没有。她想得头疼,决定不再去想。别的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和方穆扬有一致的目的:结婚分房子。
  费霓去办结婚手续的当天,上午还坚持上班,她拿方穆扬送她的巧克力当成喜糖送给了车间的工友,还特意留了一把给王晓曼。前些天王晓曼暗示她,宣传科空出一名额,只要她能搞到十四寸的电视机票,就能把名额给她。他哥哥马上就要回城了,正需要这样一工作。
  这时候巧克力还是个稀罕物,没那么易得,很少有人拿巧克力当喜糖发给人。她不是给了王晓曼一颗,而是给了一把,还是很平常的语气,只有拿巧克力不当回事儿的人才那样。当得知费霓结婚对象不是无线电工业局那个时,王晓曼第一反应是费霓找到了个更好的,把原来的给踹了,她虽然不耻费霓的人品,但不得不佩服她的手段。
  费霓很随意地问王晓曼想要进口的电视还是要国产的,接着她又比较了几个国家的电视机生产技术,这是她从叶锋那里问来的,没想到现在派上了用场。她和叶锋相处的时候,与其说是聊天,倒不如提问,在谈话这件事上,她比叶锋还要主动,她问问题算是半个内行,但对于系统性的知识却完全外行,客观上给了叶锋展示知识的空间,她眼里的好奇被叶锋理解为对他的崇拜,让叶锋误解为她很善解人意。最后证明这只是一个误会。
  王晓曼只想要一台电视机,并不想知道这些枯燥的理论。因为无知便认为费霓很懂。费霓卖弄完了,用很平常的语气同王晓曼说,进口的可能要麻烦些,不过她想要,她也可以想想办法。
  王晓曼着急看电视,便说国产的就行。但她从费霓的话里猜测,费霓有硬关系,可以搞到外国货。她觉得费霓是个可持续性的资源,她既然能轻松吃到巧克力,搞到外国电视机,那么一定有办法帮她弄到别的东西。
  费霓不到十分钟就和王晓曼达成了交易,她哥哥的工作算是有了着落。费霓并没有渠道搞到电视机票,但她想,黑市上只要肯出钱,电视票肯定是能弄到的。这钱父母会愿意出的,他哥哥有了工作,几个月也就挣出来了。
  费霓自己也奇怪,她这样撒谎装大竟然毫不脸红。她知道刚才的过程是很不体面的,但因为纯粹的动机,她哥哥又足以胜任宣传科的工作,她原谅了自己的不体面。如果仅是以电视机票交换,王晓曼未必会解决她哥哥的工作,只有认为之后还会有许多好处,她才会帮忙。毕竟想要这个工作的人很多。
  不过她得跟方穆扬说说,以后不要来接她了,若是不小心暴露了他现在的境况,她哥哥的工作没准就泡汤了。
  到时方穆扬肯定要问她为什么,她怎么说呢,因为她假装自己有一个很有资源的丈夫,为了不被识破,所以方穆扬不宜露面?
  这种话她也不太好意思说得出口。
  费霓中午一下班就到门口等方穆扬,她远远看见方穆扬过来,就快步向他走去。熟悉她的人会认出方穆扬骑的自行车是她那辆,让人知道了不好。方穆扬的真实情况不用瞒多久,瞒到她哥哥回来正式工作就行了,到时候有了正式编制,王晓曼就算知道她撒了谎也只能认了。
  方穆扬从没见过费霓这么主动,她主动跳上了自行车后座,拽拽他的衬衫,催他快走。
  费霓主动请方穆扬下馆子,方穆扬说以后她再出钱,今天这种日子必须他来。
  方穆扬清早把费霓送到厂里,就拿着领结婚介绍信时发他的糖票到副食店买了糖,到医院分给护士医生和他熟识的病人。为了感谢大家对他的照顾,老乡送给他的红薯他也送给了他们。人们吃了喜糖,问他新娘子是谁,方穆扬发现他放在包里的费霓照片不见了,猜肯定是她拿走了,他最后还是没告诉人们费霓长什么样,虽然他床单底下就压着他给费霓画的像。
  他之前画了许多护士,离开医院前,他亲手一一把这画像交还给了模特,留作纪念。送画的时候,每一个人他都叫出了名字。他画过很多画,但绝大多数画都不在他手里。他好像天生就缺乏当大画家的潜质,任由自己的作品流落,全不在乎。
  他提着空空荡荡的行李袋去了邮局,发出了三封信,分别是给他的父母、哥哥、姐姐的,信上说,他结婚了,并且过得很好,还附上了他和费霓的画像,画得很简单,几笔就画完了。从邮局出来,他去了傅社长家,拿出喜糖请傅社长吃。傅社长虽然很吃惊,但得知和他结婚的对象是在医院照顾他的那一个,便问怎么不带他的未婚妻一起来,方穆扬笑笑,说这礼拜他和费霓请伯父伯母吃饭。
  接着傅社长又关心起了方穆扬结婚后的住房问题,考虑到方穆扬没有房子,之后又要来美术社的培训班,便做主让方穆扬和费霓办完手续后先住在美术社的招待所里过几天没人打扰的新婚日子。
  “不要太委屈人家姑娘嘛。”
  方穆扬也不想委屈费霓,便痛快地答应了。
  中午正是饭点,馆子里人很多,好几个馆子座位都是满的。两个人只能站着吃。
  方穆扬的手充当着桌子的作用,左手捧着番茄牛丸,右手捧着豌豆炖嫩豆腐,让费霓先吃。
  费霓在方穆扬的注视下有点不好意思,她说:“要不你先吃吧。”
  “我不看你了行吗?你快点儿,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费霓也纳闷方穆扬的手怎么能那么平稳,为了减少方穆扬端盘子的时间,费霓吃得很快,很快她就吃完了一碗饭,接着便轮到她给方穆扬端盘子了,她不确定自己能像方穆扬端得那样稳。
  方穆扬并没给她检测自己的机会,他把两只盘子里的菜倒一起,米饭扣在盘子上,左手拿盘,由手拿筷,很是娴熟地吃了起来。
  他吃得不急不缓。
  费霓的手全然无用武之地,只能看着。
  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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