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节
封西云又一次给陆沅君添上酒,继续着。
几杯入喉以后,清冷的月光下头,陆沅君的脸颊不是瓷白色的,而是散发着热气的嫣红。晚饭吃了螃蟹,性寒,喝点酒调和一下是好的,不然沅君夜里要难受了。
“英文里怎么说?”
他放下酒壶,随口问道。
陆沅君想了想,也就是喜欢,爱一类的动词,或是fall in love这样的短语,亦或是my love is like a red red rose这样的感慨。
黄汀鹭那样的过分热情,大概就是从西洋人那边传来的。太过炽烈,并不适合在运城这块土地扎根。
“东洋怎么示爱?”
话赶话的时候,陆沅君也随口问了起来。
封西云低下头,酒杯中小小透明的一汪,把整个月亮都完完整整的映了出来。没有云朵遮挡,圆月像是诗里说的。
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
可惜杯中的小玉盘,晚风吹来,皱成了一团。
水中的月残了以后,封西云的心情却没有变坏,反而在今夜里头一回露出了笑意。
“你问我什么?”
他抬起头,望着沅君的眼。
在月光的映衬下,沅君本就如水的双眸,更加让人移不开视线了。
怪不得以前男女相见,要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月下的佳人,比白日里要更美三分。
“我问东洋人怎么示爱?”
在陆沅君的印象中,东洋人示爱应该也是委婉的。肉连心,想你想的睡不着觉,这种话应该不会出现吧。
封西云眼底的笑意弥漫开来,院子里只剩他二人,凉风被他望上一眼,吹拂人面的时候都要更温和一些。
自打他提起王教授那一刻,封西云就在等着陆沅君问这个问题。
“月が绮丽ですね。”
陆沅君愣了一瞬,像封西云的英文一样,她也不会东洋话的。封西云突然柔声来了一句,陆沅君完全听不懂的。
“你说什么?”
陆沅君不解风情。
封西云抬起手,指了指天上的明月。
“今夜月色很美。”
晚风在封西云说完的一瞬停了下来,杯中的酒也不再闪烁波光。
端起酒杯,微微的侧了侧,便转过后,杯中的倒影不再是天上的月亮,而成了坐在自己身侧的人。
可在封西云来看,今夜的月色,仍是他此生见过最美的。
第93章 第九十三章【二更】
“滚滚滚!”
李勋来的父亲手里提着椅子, 做了一辈子的读书人, 老了老了还被儿子逼成了这幅样子。
老爷子吹胡子瞪眼, 气喘吁吁的追在李勋来的后头, 琢磨自己去世的妻子明明是个大家闺秀,怎么就给他生了这么个东西。
“你非要把我气死!”
两位李市长在家里头的狭路相逢,气氛剑拔弩张, 不怎么友好。
本来老爷子的气已经没那么冲了,大十五的就让他回家来吃饭, 好把父子间的关系缓和一下。
谁成想李勋来回来以后说, 吃团圆饭是落后的, 人家东洋都不过这个中秋节, 只是赏赏月。
李家老爷子气的半死,提了椅子就把李勋来赶了出去。
“人家东洋人怎么过八月十五跟你有个球关系?”
出去读了几年书, 老子花了多少银子,怎么就养出了一个假洋鬼子。
当初冀北大学的吴校长来劝的时候, 李老市长就不该心软,应该让他在东洋的街头饿死,看月亮看死。
乐意看月亮你就看去, 就不能在我的院子里。最好上大街上去看, 爱看到几更天,就看到几更天。
只是不许在我跟前碍眼。
李勋来在正月十五被赶出了家门,一个人游走在街头, 落寞的情绪涌上了心头。把衣裳拢的紧了些, 晚风吹在身上, 透心的凉。
老家伙,食古不化。
李勋来以为,自己上任以来,做了几件事已经能把父亲比下去了。这次回家是有心显摆的,谁成想父亲不光不夸他,竟然还把他赶出来了。
赶出来就赶出来,我还不乐意回家呢。
拢紧了衣服,李勋来走在运城空无一人的街头。陆沅君给他的薪水,足够李勋来租住在一套像样的房子里。
李勋来从市政楼里搬到了一处有洋马子的公寓里,电灯电话一应俱全。还能随意的带着花花世界的东洋舞女回去,可比住在家里头舒服多了。
只是今夜是八月十五,连拉黄包车都回家过节了,李勋来想要回去,只能靠自己的两条腿走着了。
李勋来在运城长大,心里头对距离有很精确的掐算。要是走大路,从李家宅子走回自己的公寓,得走到后半夜去。
按他读书人的体力,走到天亮也说不定。
左右看了看,要不找家店住一夜算了。脑袋里刚刚冒出了这个念头,李勋来就赶紧把它赶了出去。
自己如今可是运城的市长,谁不认识他呀。大十五的住店,第二天就得上报纸。买报的小孩喊什么他都能想象的到,无非就是李家一门两市长,父子对面不相识。
可不成。
李勋来摇摇头,前后看了看,盘算了一番。最后选定了一条黑乎乎的小巷,准备抄条近路走,今夜就是走断腿,也得回公寓去。
里子事小,面子事大。
运城的路是按经纬修的,说不上四通八达,但只要大的方向对了,总能走回去的。这些天他在查阅父亲批过修路的图纸时,发现大街小巷,运城没有一条死胡同。
李勋来选的这条路,再黑也没关系,走就成了。
闷着头走啊走,巷子里只有他一个人,可巷子太窄了,自己的脚步声撞到墙面上又回弹,仿佛有人跟在身后一样。
在东洋上学的时候,某一门课上的先生曾说过这个原理。虽然具体是什么原理,李勋来不记得了,但总之不是有人跟着他,也不是有鬼跟着他就对了。
李勋来撞着胆子,在漆黑的小巷继续走。
耳边只剩了脚步声和风声,李勋来心里头发麻,手臂上的汗毛根根竖立了起来,任凭他怎么搓动袖子,也不肯落下去。
李勋来为了给自己壮胆,轻声的哼起了东洋的民歌来。
“喜欢春天的人是心灵清澈的人,像紫罗兰的花一样,是我的朋友。”
有了歌声以后,走在小巷里的李勋来胆子突然大了一些,脚步也更稳了。
“喜欢夏天的人是坚强的人,像拍打岩石的海浪一样,是我的父亲。”
唱到这里的时候,李勋来停了下来,朝着墙跟儿呸了一声。
那把他从家里头赶出来的父亲,可不是喜欢夏天的人,更不是坚强的人。
呸!
李勋来撇撇嘴,这条漆黑的路还漫长,他打算继续唱后头的,四季歌里的秋季和冬季还没唱到呢。
然而当他抬起头,前方忽然出现了飘飘忽忽的一道光。
那光不是灯火的红黄暖光,而是像天上的月亮,也像坟头的鬼火,阴阴冷冷的,看一眼就叫人打寒颤。
脚步虚浮,李勋来沿着小巷继续向前。
天上是没有云朵遮挡,可这条路上不晓得为什么,两旁栽种了许多的树木。
树都有些年头了,两旁树的枝叶在头顶交织,白天能挡住天上的日光,夜里也能拦住月色。
“方才有光么?”
李勋来心里头嘀咕着,是他糊涂了,还是这光真的是突然出现的。
大十五的,难不成还有别人跟他一样不在家里头过节吃月饼,在街头提着灯笼游走吗?
该不会是那个做相机的疯子吧?
李勋来的眼前闪过了曾兰亭的脸,以及他手里那能瞬时照出人影的相机,耳畔都是曾兰亭口中念叨的另一个世界。
但这会儿换条路走也不值当了,李勋来硬着头皮向前,一步一步走近了拿到飘渺的光。
走了一会儿后,李勋来听到了细碎的人声,嗡嗡似夏日夜里床头的蚊子。声音不大,声音不大,但就是扰的你精神恍惚,一整夜不拍死它,睡觉也不安生的。
且走近以后,李勋来发现那灯火并非飘渺,而是一盏又一盏的微弱灯火相连。细碎的人声也并非来自一人,前方,是一处市场。
李勋来没去东洋的时候,晓得运城早上有早市,晚上有晚市。父亲还说过,半夜里有鬼市。
鬼市倒不是鬼开的,只是一群见不得光的人。卖的东西有偷来的,有抢来的,有从别人家的坟头里挖出来的。
得来的手段见不得光,卖掉的方式自然也要藏在暗处了。
只是他以前没有在半夜里出过门,家里头管的严,就算是出来了,也不会让他来这种地方。
听说鬼市里有奇奇怪怪的东西,能买闺女,能买儿子,还能买爹呢。
传闻陆司令之所以发迹,就是因为在运城的鬼市里花极低的价钱,买到了几门迫击炮。
轰隆隆几个炮弹砸在城外,把土地撞出了巨型的坑洞,也把原本镇守在这个地方的司令给吓跑了。
李勋来抬起胳膊,用袖子挡住了脸,眼中闪过欣喜,快步朝着那些暗淡的灯火走了过去。
第94章 第九十四章【一更】
李勋来的手里头没有提着灯笼, 来鬼市这种地方, 虽然要的就是一个朦胧,要的就是一个买卖皆睁眼瞎, 谁也看不见谁。但真来买东西的, 都还是会提一盏灯笼的。
观察前后的买主时,李勋来发现灯笼也是有讲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