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
“射程不够,我手底下的神枪手,也只能在三五百米里保证射中,再远了不成。”
城门楼子上也不能架炮,苟团长可以说是有恃无恐,根本无需畏惧。
陆沅君撇撇嘴,望远镜里的人影越来越清晰,她瞧见跟在苟团长身边的,还有一个人很是扎眼。
东洋布做的新军装,苟团长手底下的人手一套,齐刷刷的精神的很。
但骑马跟在苟团长身边儿这个人呢,瞧动作有些滞缓,并没有小伙子们的敏捷。骑马的姿势看起来别扭的很,非要找个词来形容的话,几乎就是笨拙。
他虽然和苟团长并驾齐驱,却也十分勉强,不一会儿就会被甩到后头。每次被甩到后头呢,他又会两腿夹紧马腹,或是用鞭子在马背上抽一下。
憋着口气一样不甘人后,非得追上来不可。
“晋地人走西口,去口外谋生。苟团长口外人,说是给归化新城的旗人放马的,皇帝一下台,旗人就不行了。这位苟团长就革了旗人的命,把旗人的马匹和银钱抢了,自己拉了队伍。”
军官给陆沅君介绍着这位苟团长,事实上如果仔细看的话,苟团长的眉眼跟汉人长得似乎有些许不同。
颧骨高,两眼的间距也更宽,眉毛的颜色淡的很,脸圆圆的没有多少棱角。恐怕口外出生的苟团长身上有些草原上的血液,不是个纯粹的汉人。
“飞机,骑兵,他手底下就着两样拿得出手。”
能以一个团在陆司令和封西云之间苟延残喘,苟团长也有杀手锏。
不过军官挪移了望远镜的方向,数了数正往运城来的一队骑兵,人数不算多,百来人的样子。
马蹄落下又抬起,在平坦的原野上溅起了尘埃无数。尘土似浓烟一般四射开来,骑兵走过以后,仍旧在身后拖了一道很长的影子。
在尘埃的作用下,百来的人队伍,竟也有了几分壮观的模样。
骑兵的速度很快,苟团长从口外来,会相马会掉马。他给骑兵选的马,都是从草原上运来的。平日里喂的精细,每每要打仗的时候,都会提前吊几天。
把平日里马积攒下的赘肉减去,身体轻盈起来,到适宜奔跑的最佳模样。汽车还要用油,他的马比汽车还稳当呢。
“圣祖成吉思汗能骑着马打到罗马,老子就能骑着马从郓城攻下运城!”
出发前的苟团长豪言壮语,如果忽略正义与否,苟团长臃肿的身子里也充斥着几分男儿的豪气。
骑兵的速度本就快,苟团长身下的又是好马,望山没有跑死马,来到运城城下的时候,还没有到傍晚。
骑兵队伍停在了城墙上武器的射程范围之外,运城这边安排的侧翼队伍不能打草惊蛇,要等后头的步兵也跟上来之后才会收网。
以至于傍晚时分,两方队伍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打不着谁,只能互相拿着望远镜干瞪眼。
陆沅君对狗团长兴味不浓,倒是那位在马上十分笨拙的男人,让她挪移不开目光。
身着便服没有穿军装,骑马也骑不好,还非要跟苟团长并驾齐驱,怎么看都是和骑兵队伍格格不入。
且还有一点,这人用面巾挡着脸,似很不喜欢被马匹踢起的尘埃。当骑兵停下之后,他也没有立刻揭开面巾,而是捂着胸口不住的咳嗽了起来。
在城墙上看的久了,陆沅君的脖颈酸痛起来。放下了望远镜,她直起身子,抬手在脖颈上揉捏了起来。
脖颈稍稍一歪,就听到咔哒咔哒的骨节声。声音响过以后,酸痛也缓解了些许。
“苟团长旁边那个男人,你晓不晓得是谁?”
陆沅君没有直接继续观测,而是问起了身边封西云的部下。
军官刚想说苟团长身边儿都是男人,太太你问的哪一个能不能说清楚,但将望远镜挪了过去,立刻就猜到了太太问的是谁。
可那人脸上罩着面巾,看不清长什么模样,不过军官倒是发现了一点别的东西。
骑兵的马匹都是苟团长亲手挑选的,个头几乎一边儿大。骑兵也是苟团长亲自挑选训练的,个头同样相差无几,两脚踩在马镫子上,骑兵们双腿的曲折角度都几近相同。
只有这个戴着面巾的男人,两脚勉强踩在镫子上,和旁边的骑兵不同。按照的他所熟知的苟团长选骑兵的规矩来对比,这个戴面巾的男人,个头就矮的有些不对劲了。
“太太,要等他把面巾摘下来。”
军官看不清那人的模样,也不好直接说出自己那让人惊骇的猜测。
然而那人不仅没有把面巾摘下来,反而也拿起了望远镜,朝着运城城楼上观察了起来。脸没露出来就算了,把眼睛也挡住了。
军官叹了口气,不死心的从一旁路过的士兵手中把□□抢了过来,架在城墙上的墩子上,试图瞄准苟团长。
可惜,在望远镜中清晰的人影,这会儿根本看不清。军官叹了口气,只能把枪立在了脚下。
城楼上陆沅君一行人看着骑兵,停下的骑兵也仰着脖子看他们。苟团长和身边儿那个戴着面巾的男人,双双从马上下来,一人抱着一个望远镜。
“我一向不喜欢新诗,平平仄仄的音律全无,对照也不工整。”
戴着面巾的男人开了口,话音里有几句运城风味。
运城本地人听起来,能察觉出个别字眼的区别来,可若是让外地人听,一准儿会认为他就是运城出身。
“诗?”
苟团长转过头来,五官都聚集在了一处。他大字不识几个,说诗干什么?打仗的关头,不捡着正经事情做。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男人咳嗽了几声,他不是职业军人,骑马行军这样的剧烈运动对他来说并不容易。
“眼下来看,新诗也有新诗的魅力。”
男人把脸上的面巾扯了下来,眼角和眉心处有皱纹集聚,岁数显然是不小了。
苟团长撇撇嘴,听不懂风景有什么可看的。要知道他是从口外来的,那想看草原有草原,想看森林有森林,想看沙漠还有沙漠。
湖泊,河流,原野,山川,要啥风景就有啥风景,就是没有人。
双唇开开合合,苟团长小声用别人听不懂的方言咒骂了一句,举起望远镜朝着城楼上的人看去。
过了关卡以后,一路畅通无阻,竟然直接停在了运城的城门楼下头。封西云手底下的兵肯定不会这么没用,八成是算计着,在什么地方阴他呢。
苟团长的望远镜一点点的挪移着,沿着城楼的一角,慢慢的往另一头去挪。
“一,二,三……”
苟团长数着城墙上架着的中枪,不由得感慨封西云就是有钱。
“啧啧啧五,六,七……咦?”
跟在苟团长后头的副官不由得脸红,团长当着外人的面尽是露怯。七完了以后就是八了,咋还重新数回一去了?
平时关起门来,七完了数三也行,而今当着外人,你说说这不是叫人瞧笑话嘛……
副官右手绕到了身后,在自己的后腰上掐了一把,总算是明白了上了贼船是什么意思。
“城门楼上咋有个婆姨?”
苟团长脸上闪过一丝惊讶,紧接着张开了嘴,露出镶金的后槽牙。
“该不会是陆大头的闺女吧?”
封西云娶了陆司令的闺女,兵没怎么血刃,就把运城拿捏在了手里。报纸上总是登封西云的照片,关于陆司令的闺女,倒是没有过正脸。
苟团长也见过陆司令,从陆司令的面相来看,陆司令的闺女肯定好不到什么地方去。要不然咋藏着掖着不领出来?
他和陆司令一样,是泥腿子出身,乍富之人。娶个好看的姨太太,上哪儿都要领着。如果自己的闺女好看,那肯定也天天带着出门,让闺女跟别的小姐们玩耍。
再加上封西云娶了陆司令的闺女以后,也没有上报登张照片,就更让苟团长确信,陆司令的闺女肯定拿不出手。
然而如今封西云在前线,这会儿能上城楼的女人,除了陆司令的闺女就不会有别人了。
“婆姨?”
解下面巾的男人不懂苟团长的方言,转过来询问起来。
苟团长指着城楼上的女人,换了一种说法。
“花姑娘,大大滴花姑娘!太君,你滴哇嘎哒吗?花姑娘!”
被苟团长叫做太君的男人鼻尖皱了皱,如果有别的选择,他绝对不会跟苟团长这样粗俗的人合作。可转念一想,品格端正的,也不会被他策反说服了。
苟团长嘿嘿一笑,再次用望远镜看起了陆沅君。戏文里说冲冠一怒为红颜,唱评书的词儿里有曹操为了大小乔打东吴。
嵌金的后槽牙磨了磨,苟团长喜上眉梢,有了东洋人的帮助,他这次不光能把运城拿下来,还能把陆司令的闺女,封西云的老婆也抢过来。
多年来在陆司令和封西云之间受得恶气,总算是找到机会了。
城楼上的陆沅君鼻尖不知道为什么,仿佛钻进了什么东西似的痒了起来,一连打了两个喷嚏。
她转了转酸胀的手腕,拿起望远镜向下望去。
那个格格不入的男人已经把罩在脸上的面巾取了下来,他看起来五十往上,头发花白,脸颊的皮肤也皱褶着并不光滑。
模样倒是文质彬彬,身上甚至有几分读书人的清冷高傲。鼻子下头,嘴唇上方,人中的位置上留了一块四四方方的小小胡须。
“东洋人?!”
陆沅君的声音猛的抬高了几度,举着望远镜的双手也因愤怒而轻轻颤了起来。
第115章 第一百一十五章【二更】
都说礼乐崩坏, 乱世之中,出什么怪事也不值得奇怪,可比城下大摇大摆出现一个东洋人更让陆沅君吃惊的事情仍旧在继续着。
那位蓄着小胡子的东洋男人,回头朝着苟团长说了几句, 便重新跨上了马匹, 两腿一夹,双手拉着缰绳,朝着运城紧闭的城门走了过去。
东洋人有胆子,苟团长可没有。他仍在用望远镜打量着运城城墙上头到底放了多少顶重枪, 可每次数到中间的时候,都会被突然出现的陆沅君打断思路。
“陆司令的爹埋在什么地方了, 咋同样是泥腿子出身, 他就这么好的命?”
在苟团长看来,陆司令要名有名, 要利有利,还剩了比他模样强百倍的闺女。
要么是陆夫人给陆大头戴绿帽子了,要么就是陆司令他爹埋在了什么风水宝地上。
苟团长按按下了决心,等把运城攻下来以后,不光要娶陆大头的闺女,还得问问陆家的祖坟在什么地方。好把自己的爹从草原挖出来,再移过去。
算命的可说了,坟要是选的好, 那都能做皇帝的。
如今的大总统, 据说祖坟里爷爷的尸骨脑袋上都长角了, 只等一道天雷便能化龙登记。前朝的满洲人,就是皇陵给人炸了,龙脉毁了才断送了江山。
苟团长是个极其迷信的人,在他看来,比起什么改革军职,给部下及时发放粮饷等等,这一切都不如给亲爹换个坟更有用。
他的亲爹已经把草原上的风水宝地睡遍了,恨不得一年挖出来埋三回。
数城楼上的重枪许多回后也没有成功,苟团长把望远镜递了跟在他身边的副官。
“你来!”
副官接过来,仰着脖子看向城楼的一端,和团长一样。
“一,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