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无忧[穿越] 第111节

  季鸿将他领下马:“比这里还要繁盛数倍。”
  余锦年还未来得及感叹,便听身后突然响起好一阵骚乱嘈杂,一番指指点点和摔盘碎物之间,隐约听到有人痛骂高喊道:“好你个庸医!你化作灰我都认得你!你别想跑——还我儿命来!还我儿命来!”
  第107章 榆钱蒸
  余锦年背对着店门,专心致志地观察那匹任劳恩怨的马儿,此时周围骚乱起来,他正要回头去看,却被凌空飞来的一只破碗砸中了脊背,那碗豁了一个口,棱角正正巧儿地磕在他皮肉上,他一个猝不及防,差点与面前那奇长比的马脸撞在一块。
  “谁砸我?”余锦年被喷了一脸马骚气,登时气道。
  话音刚落,两个人影踉跄着被人从里头扔了出来,其中一个瞧着是个道童,身量甚小,另一个则是位蓄长须的道士,着大青得罗,腰间别着只药葫芦,手里还攥着个阴阳环,迎面便一股子冲天刺鼻的浑酒味。
  一闻到这酒味,余锦年就想起之前在那肉菇上头受的罪来,下意识向季鸿肩后躲了去,店前一下子散退开个空圈,叫那师徒二人摔了个脸朝地。
  紧接着便有一壮汉气势汹汹地追出来,把一个灰扑扑的包袱往地上一丢,跨上去揪起那道士的衣襟左右开弓,猩红着眼睛打骂道:“你他娘的谋财害命的老东西,我儿不过生个暑热疹子,你却骗我娘子说是什么邪神附体,好端端的娃,愣叫你给治死了!今儿个被我逮着,还不赔了你这狗命来!”
  他身后跟出来个小娘子,贴着门框哭哭啼啼,想来便是这壮汉的家眷、那无辜丧命的小儿的娘亲了。
  众人一听,纷纷同情起这壮汉夫妇,也有人认出这道士先前也曾在自家里招摇撞骗,于是你一言我一嘴地骂开了,而婶娘媳妇们则去安慰那哭肿了眼的小娘子。
  旁边小道士还算忠心,爬起来使劲往外头拽他师父。
  挣打间那道士手里的包袱散开了,露出金缠银绕的一角,众人哪能放过他,三下五除二地把包袱抢了过去,扒开一看,竟是各色朱钗玉翠,琳琅满目,还有品汇楼的鹿肉包、香茗居的嫩春茶,怕是一般富庶人家都不一定舍得买。
  抖掉那些黄纸红符,再仔细一翻,还有件镶金缀银的紫洞衣,下有银丝祥云盘绕,上有五彩金鹤翱翔,宽袖长襟,真真是璀璨夺目!
  不过是个游走四方的道士,竟能有这么多钱财!更何况还净是些女子家才用得上的宝石朱钗,想来定是得之不义!百姓们都是勤勤恳恳靠双手致富的穷苦人民,见了这行头,哪能不红眼?
  “这就是最近那大出风头的千机真人?”
  “可不是吗,前几天我那败家媳妇还请了他来家里做法,一张口就是这个数!”说话的那人在袖子里悄悄比了个手势,骇得旁人圈圆了嘴,“看着像模像样的,没想到原来是个江湖骗子!”
  有人痛心疾首道:“哎哟,我之前也请他来做了法,还吃了他那‘益寿延年’的符水汤!怨不得我这些日子总觉得肚子里不舒适……”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将这一老一小骂了个狗血喷头。
  “我的洞衣,我的洞衣哟!你们不要碰我的洞衣……”那‘千机真人’慌了脸,匆匆忙忙去抢他的宝贝法衣,只是他越是这么宝贝,人家越是不肯还给他,于是七八双手一块撕扯,没多大会儿,就听“呲拉——”一声,那华贵洞衣就被扯出了一个硕大的洞。
  闹剧一旦开场,哪能轻易就散。
  余锦年自脚边捡了几张符纸,还未细看,就被季鸿等人护着离开了。这店本是闵家二公子手下一个门客引荐来的,店老板是这门客的姻亲小舅子,本是想好好巴结巴结他们,谁承想还没进了门,就闹出了这么一出好戏,那人脸上也不大好看,灰一阵白一阵的。
  “这有什么,再另寻他处便是!”闵懋大大咧咧道。
  那门客擦着冷汗,忙跟着应和:“是是是,三公子说的是。几位公子若是不嫌弃,可在我们东崇府里游玩几天,我们这儿虽不比南方山青水绿,却也自有一番风景……”
  东崇府正是在南北相接的地方,陆路便捷,河运也四通八达,一条夏安大运河贴城而过,给东崇府城带来了无数金山银池和红灯绿酒,可谓是南北贯通之间的一座逍遥城。运河分出一支细水,穿入府城腹地,而这支水的尽头,便是东崇府的销金窟——小河坊。
  小河坊里最不缺的,就是撒金掷银的有钱人,而钱权皆有者,更有如过江之鲫。
  他们一行走在其中,竟也不觉得异怪了。
  那门客本着将功补过的心思,想带他们去住那最是奢华的酒楼,然而季鸿生性喜静,见了那里头的嘈乱就觉头疼,最后只在小河坊外沿寻了个僻静的客栈住下。但虽说僻静,却并不荒凉,推开窗还能远远瞧见小河坊内的画船。
  偶尔的,听见几句随风而来的吟唱。
  听到这琴音,余锦年少不得想起了在河洛城分道扬镳的吕言嘉一家,小声嘀咕道:“也不知含笑她们如何了。”他叹息一声,稍稍阖上了窗页,便起身下楼,习惯性地往后厨里跑。
  而那窗外,河坊之间的水面上,一页小船飘飘摇摇地滑了过去,在寂静的河面上泛起一波涟漪,行到那中央雕梁画栋的画舫前,只见一道黑影攀住了从画船上垂下的绳索,身手利索地跳了上去。
  船上歌舞不歇,几个敞肩露脐的舞女跳着一曲异域舞蹈,涂了蔻丹的纤细指甲提捏着裙摆,腰肢如水蛇一般扭动。
  那深衣人却并未进去,径直绕过去,来到背面的另一扇门前,他轻轻扣了扣门,随即闪身而入。
  门后别有一间僻静雅室,那隔墙也不知用了什么稀奇材料,竟将那一墙之隔的歌舞声断绝大半,靡靡之音透到这间来,只余下清清淡淡的一弦半乐,莫名也有些高雅的味道了。
  房里坐着个男人,手里抚着一杯暖酒,颇有些疲累的感觉。
  来者低头道:“爷,那千机真人……名不副实,乃是个江湖骗子。属下去时,他正被人扭打着送往官府……”
  哐当——
  酒盅倾倒在案几上,那侍从匆慌上来擦拭,唯恐刚烧热的酒水烫了主子的手,才从怀里抽了条白绢,就看到对方手掌微微握成了拳,他担忧道:“主子,您的手臂又……要不还是……”
  话没说完,只听一声冷喝:“滚,何时用得着你多嘴!”
  “……”侍从垂下眼,紧闭上双唇退下了。
  他出门,就被另一个侍从拦住,小心翼翼地望着房间内的一丝灯光:“怎么,爷是不是又疼着了?”
  这人哼了一声,也学他主子道:“滚,何时用得着你多嘴?”
  余锦年来到厨下,发现厨后有一偏门,通往水边一处空地,正有店人抱着几只笸箩回来,他踮脚看了几眼,竟是几筐晒干的百合页,亦有另人蹲在水边,用一根长杆从水里勾起一个装鱼的笼网。
  “客人小心脚下,水边湿滑得很。”见他很是好奇的模样,那捞鱼的店人道,“我们店里买了活鱼,便都网在水里豢养着,这样每吃每杀,才觉新鲜!”
  余锦年点头应和:“确是如此呢!”只是他们在南方时吃过各色各样的鱼,来了此地便也不觉得鱼肉如何吸引人了,这会儿他琢磨着要做些什么,抬起头,便看到水边生长着两棵榆树,此时那枝杈间正缀着满满当当一簇簇的嫩绿翅果。
  榆钱闹头,鲜嫩诱人,余锦年借了那店人手中的长杆,又借了笸箩,便站在树下勾了枝头,满把满攥地去摘那榆钱。
  勾鱼的店人过来帮他,笑说:“客人竟也是好吃这东西!”
  “这才是好东西呢,比什么山珍海味都强。”这时候榆钱正好,汁水饱满,片片挺翘,瞧着几乎要将那叶片撑圆了,余锦年说着直接把手中几片在水边洗了洗,就放在嘴里嚼了起来,果真是脆嫩甘甜,满口汁浆,别有清香。
  显然这一兜榆钱就勾起了那店人的回忆,两人颇有些一见如故的感觉,竟也忘记了自己要去送鱼的活计,与余锦年坐在榆树下畅谈起来。
  说起先前见的那千机真人,这店人义愤填膺道:“早说那是个江湖骗子,偏生就有那么一堆傻蛋上赶着要被他欺!这回终于被人抓了现行,可真是大快人心!”
  原来那道士是近半年不知从哪个山头来的,领着那小道童四处坑骗,先时还只是给人做做法事、祛祛邪祟,敛了不少钱财,便备了一身金鹤洞衣的行头,常常披上扮作得道高人。后来也不知打哪学了鸡零狗碎的一点医术,就敢打起仙师下世、妙手回春的幌子,用些符水黄纸治人疾病。
  有一些人本就是不妨事的小病,不治而愈后便对他感激涕零,这么一来二去、误打误撞的,竟也叫他传出了个“真人在世”的厉害名头,还有不少千里迢迢慕名而来的病患来求他诊治。
  但这等折损福寿的事做多了,总要露出马脚来,今儿个这闹剧,可真就叫现世报了。
  余锦年道:“这治病比不得别的,哪有什么仙师下凡,更不可病急乱投医。”
  那店人也点头:“谁说不是呢,可一旦这病摊在了自家头上,就都成了愚人罢了!”
  两人感慨着,各自抱着自己的东西回到后厨,那店人也算是与他有着几句话的交情,又见余锦年细皮嫩肉的,便挽起袖子热忱道:“客人想吃什么,放着我们来做罢!”
  余锦年笑着道:“不必了,这样的小菜我自己来便好,他也爱吃我做的,若是换个旁人来做,指不定要闹脾气不肯吃这粗陋野菜了。”
  他说的嘴顺,却不知人家听者有心,将这里头的“他”使劲揣摩了好几遍,他们这一行人几乎都是男儿,唯有清欢是个年纪正好的姑娘,可那姑娘看着又不像是个小姐,不过是个丫头罢了,怎能受得起这等小公子亲自下厨的待遇?
  久思不得,那人也不想了,痛痛快快将小炉灶让了出来,且站在一旁杀鱼去鳞。
  余锦年将摘下来的榆钱搁在木盆里淘洗干净,又烧了热水来,将榆钱过水焯了,并用些盐煞煞里头的虫,不多大会儿,便有几只细小的叶虫儿从里头挣扎着钻出来,漂浮在水面上,而同时榆钱片的颜色也愈加地翠绿了。
  他把焯过水的榆钱捞出沥干,放在一个调馅儿的大海碗当中,便向那店人借面粉和黄豆面。
  这做法,正是家乡常吃的榆钱蒸,这店人不禁想起了自己早已过世多年的爹娘,一时有些感触,将黄豆面拿过来时,已是抽抽噎噎满面泪水,吓得余锦年一跳,还以为他是怎么着了,细问之下得知是思乡之故,便很大方地答应分他一碗榆钱蒸。
  沥干的榆钱与面粉、黄豆面均匀地混抓在一起,用一块碗大的粗棉布轻轻罩在上头,就上锅去蒸。
  店人奉承道:“没想到小公子这般贵气,竟也会做这样的乡野小菜。这些榆钱若有灵识,得知自己这般低劣,也能被您这样的大人物所享用,也真是它们的福气了。”
  余锦年笑说:“菜哪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不过是做菜的人擅自看轻它们罢了。只要是有心之人,哪怕是草根素叶,也一样能做出饕餮大餐来。仅这榆钱来说,还能切碎了,用前尖一块绞了馅,来捏饺子包子吃,或者滚汤,俱是一样的清香。再精细些的,只取这榆钱的汁水来做水晶糕……”
  说着话,笼上的榆钱也差不多蒸好了,他揭了盖子,把蒸碗取下来,另用蒜末蒜汁、熟酱、盐和少许的糖调成个酱汁儿,往蒸好的榆钱上一浇!
  榆叶特有的清香和咸美蒜香交织一处,真是馋得人舌头都打转。
  余锦年用两个小碗分装,也盛出一碗来给那店人尝,便又继续挑着食材做几个精致小菜。旅途劳顿,此时人与胃肠皆已疲累,过荤怕是会影响夜间安眠,正好厨房里正炖着鱼汤,他就预先定下了要留一份清汤。
  他为人和善,给的赏钱又到位,这厨房里的菜就紧他取用,厨房里的掌厨却未必瞧得上他,只斜着眼睛看他在自己的地盘上来回走动,瞧他拿了韭菜又放下,拿起莴苣又摇头,心里十分不爽。
  恰好前头有人来传话点菜,掌厨的听罢怒摔锅杓道:“做个屁!这才刚开了春,我上哪儿去给他抓鳝来做?这些子阔家少爷们,便老实在家里吃珠吞玉也就罢了,何苦出来祸霍我们这些人!”
  他那一勺子,正摔在余锦年手边,这一番气话如何指桑骂槐,脑子灵光的瞬间就能明白,传话的那跑趟小厮替嘴快的掌厨捏了一把汗,偷偷瞧了眼一旁的余锦年,小声对那掌厨道:“莫要发疯了!外头那个咱们惹不起,是小河坊里头来的人。”
  这掌厨其实不过是个窝里横,这么一听,也知在小河坊里头玩乐的那是非富即贵,顿时也有些怂了,只是:“……那我也没有办法,真的做不出!这时节,真的没黄鳝哪!”
  “这……”跑趟小厮也很是愁苦。
  余锦年刚从菜柜子底下翻出一把笋干,瞧他们两个面面相觑不知所措,便插了一嘴道:“黄鳝虽没有,我却会做一道素鳝,滋味上与那真鳝有过之而无不及,不知外头那位愿不愿意将就一下?”
  两人各看了余锦年一眼,那小厮便跑了去,估计是去前头回话了。没过太久,他就一路小跑回来,对着余锦年鞠躬哈腰地笑道:“那位爷道,原是听说鳝有强筋骨之效,才要点来吃的,既然时节不对,没有此物,也不妨用其他的来代替。这……还要劳烦小公子了?”
  余锦年摆摆手表示知道了,原本就算没有这横生的枝节,他也是要用笋干来做汤的,这下不过是顺手多烧那么一碗罢了,也不算什么麻烦事。
  一把的笋干,在清水里稍微泡软了,就直接徒手撕做小条。曝干的笋再泡水软开后,本身的口感就与鲜笋有了极大的不同,失了那新鲜的脆嫩感,却多了另一种劲道,再加上笋干颜色也微微枯黄,与烹熟的鳝丝略有几分相似,所以他才用笋干来做这道素鳝。
  撕好的笋条置于一旁,他又另化软了一把红薯粉。此外把新鲜采摘下来的春笋剥去外壳,只留用其中白嫩的笋芯,切作丝段,香蕈切碎,乌耳撕小朵,一同在热水中过沸。余锦年拎着漏杓,左右顾盼,那小厮即刻上来问他还缺些什么。
  余锦年耸了耸鼻子:“店里可煮了高汤?”
  先前那与余锦年相谈甚欢的店人笑答:“小公子鼻子可真灵!正是煮着鸡汤,我们店里有道特色菜,名鸡汁豆腐,所以店里常年会烹着一炉鸡汤。”
  “那太好了,可否用舀一瓦罐与我?”余锦年这么说了,那小厮自然不敢怠慢,立刻过去盛了一罐,回来坐在火上。
  之后笋干、春笋丝、香蕈一并下到鸡汤瓦罐中小火来煨,做好这些,只剩下红薯粉了,他交代好那店人,道鸡汁滚过约莫一炷香的时间,再下红薯粉,线粉一舒展开来,便可以盛出享用了,到时请他们帮忙给送到房间来即可。
  之后他自去做了两道其他小菜,连着先前做好的榆钱蒸一块端回了房,与季鸿享受二人世界去了。
  进了门,季鸿正与闵霁交谈,闵家二少爷道:“那位十二爷,一过河洛城便失去了踪迹,瞧这形势,估计是在河洛城转而走了水路。”
  季鸿道:“他直接北上不是更近,反而绕路去河洛城做什么?”
  闵霁说:“那谁能知。不过我们倒是在河洛城附近发现了荆忠的行迹,是在跟踪那位的路上,有一人不知缘何,似乎也在追踪他,还被我底下的人当做敌人交了一回手。虽然那人身上有些伤,但那功夫我闵家的人都认得,确切无疑是你们季家出来的,我猜……就是荆忠。”
  季鸿放下手中笔,轻轻吐出一口气。
  “怎么,”闵霁笑了下,“你不是还怪他背叛二哥来着,怎的今日听见他无事的消息,反而松了一口气?”
  季鸿将书就的信笺微微抖干,便折叠好,装进信封交到闵雪飞手里:“我是恨他,只是如今也明白,恨他无济于事,哪怕他死在那儿又能如何,二哥终究是难逃一劫。归根结底害死二哥的,并非是荆忠,而是那背后操控一切的人。”
  “你怀疑是——”闵雪飞皱眉,一声门响,余锦年端着食盘走进来,他便不再说下去了,倒也不是忌讳余锦年什么,就像是有些事,未必知道了就能宽心,反而平添忧虑。
  少年将食盘上的菜一一地拿出来,摆在桌上,季鸿起身帮他布盘布碗,闵霁略扫过一眼,没头没尾地说:“你如今也……大不一样了。”
  余锦年抬头看了看他,季鸿却笑道:“人哪有一成不变的。”
  闵霁:“只要你不后悔就好。”
  他推门而出,自二楼回房,眼见一名跑堂伙计急匆匆地端着菜肴从下头跑过去,进了一处雅间,房里情形看不清,但从闪回而过的衣角可以看出,也应当是哪家的逍遥公子。他不禁自嘲道:“富贵子弟也真是多如牛毛了。”
  那伙计端上新出炉的素鳝羹,小心翼翼地观望着面前客官的脸色。
  那人一身绛紫长衣,头戴一顶玉冠,眉峰紧蹙,似也是个操心劳碌命,瞧着头发乌黑,眼尾却已有了细密的小褶,无端得显出七分威严来,他们这些成日里伺候一群富家子弟的伙计们,一眼就能瞧出,这人骨子里就透着股与众不同的气势来。
  奇怪的是,这人明明不是个左撇子,却偏要用左手来吃饭。
  伙计心里纳闷,走了会神。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