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节

  “我不在文楚市的这段时间,那些幺蛾子没再缠着你吧?”程冬至想起了另外一件她很关心的事情。
  “没有。”
  “那就好,不过我还是得过去打个招呼,不让她们看到我有多优秀,她们肯定是不会死心的!”程冬至深沉道。
  “还定在东风楼?”
  “那必须的!这个地方平常我很难混进去,这次咋地也要借着这个由头好好吃一顿,听说里头的松鼠桂鱼做得那叫一个棒,整个市里数第一!”
  “你是去打招呼,还是去吃松鼠桂鱼的?”
  “都是!”
  说不清是那种**更占上风,东风楼的“示威宴”定在了程冬至回文楚的第三天,特别急切。得亏阿则是这边的熟人,不然估计要排队好些天才能轮上。
  石子瑜收到邀请后,铆足了劲儿把自己从头到脚收拾了一番。她的审美比刘双喜之流要高级得多,并没有把所有最新最贵的衣服和化妆品往身上招呼,而是很用心地搭配了一套近乎完美的穿戴,看着不起眼,不过是普通款式半新不旧的外套与长裙,可每一个细节都极力衬托了她优雅如菊的神态,最大化地凸显了她纤细高挑的身材和白净的皮肤,掩盖了五官上的不足。
  可当她来到程冬至他们定的包间时,在进门的那一瞬,她立马就意识到她输了。
  程冬至今天的打扮很甜美俏皮,身上穿的一看就是只有北平和上江那边的百货才能买到的最新货色,呢子短装外套与配套的磨砂绒骑马装裤,中长发被烫得微卷束成公主式,这模样站在阿则身边竟然也没有被压制下去。
  石子瑜挑不出寒酸的毛病,只能在心里暗自挖苦她这一身新看起来十分粗俗没有底蕴,什么贵什么新就往身上穿,这和土老财有什么区别?然而,想说点什么委婉的酸话却开不了口——
  就算对方是一个品味不如她的女人,那又怎样?她笑靥如花地站在阿则身边,大大方方地牵着他的手,她就赢了。
  石子瑜吐出一口气,心底的骄傲不许她自己露出落败的神情,而是很亲切自然地走进包厢,自来熟地拥抱了程冬至:“真漂亮的姑娘!难怪阿则老在我面前提起你,换我有这么个好看的对象也恨不得天天说呢!”
  程冬至笑嘻嘻的没把这种级别的挑衅放眼里,也很亲切自然地客气了一句后,大大方方地拉着阿则坐在首席。
  “大家都到了对吧,来来来点菜,都别客气,今天我请客!”
  一个男青年笑着凑趣:“怎么能让你一个姑娘请客呢?阿则有钱,该让他来!”
  “阿则的钱就是我的,我请客就是他买单,没差!”
  这句话顿时把包厢里的气氛炒热了,所有人都善意地吹口哨起哄了起来。
  年轻人对于爱情的向往和追求都是极为热烈的,无论环境再如何拘谨束缚,像他们这种志趣爱好接近的青年们在这个相对独立的空间里,都被程冬至大胆的话语释放了心中的激情。
  “这还没结婚呢,工资就上缴啦?”
  “阿则,我可算是看出来了,结婚后你可是被吃得死死的了!”
  无论其他人怎么打趣,阿则都只是笑,看向程冬至的眼神满是温柔。
  气氛被调动起来后,众人怎么可能只满足于这一点点秀恩爱,一个个堪比报社记者,争先恐后地问起了程冬至那边的情况。
  石子瑜的脸色越来越僵,在得知程冬至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工厂办事员,家里人的工作也都很普通后,终于忍不住冒出了心中的冷气,微笑道:“那小王你可是走大运了,处了阿则这么一个对象,家里人怕是很高兴吧?”
  程冬至知道她是什么意思,故意摇头:“我家里人还不知道我和他处对象的事儿呢!哎,真不知道该怎么和家里说。”
  石子瑜貌似关心体贴实则讽刺道:“你家里那边不要紧,他们肯定是高兴的,关键是阿则家里。像我们这种人家的长辈都有些老式,不太赞成什么自由恋爱,都讲究个知根知底……”
  程冬至笑着打断了她:“他们家里啊?早就知道啦,还帮着给阿则出主意怎么追我呢,我也是前不久才知道!阿姨说了,她一直替我和阿则捏着把汗:阿则这么受欢迎,我又是个心大的,生怕哪天被其他幺蛾子把阿则给哄走了!我和她说,不怕,我知道阿则这个人,那眼里就只有我,其他人动啥龌龊心思那都是瞎子点灯——白费芯儿!”
  石子瑜被程冬至这番话里有话给堵得脸色发白,只好狠狠地咬盘子里的菜控制情绪。
  程冬至还嫌把石子瑜气得不够轻,故意添油加火了一把:“今天来,除了请大家吃饭,也算是给我们的对象关系过个明路!大家肯定知道有句老话叫做吃人嘴软,既然吃了我请的菜,就少不得请大家帮我把他看紧一点儿,别让那些不知道羞的莺莺燕燕借口同事朋友啥的关系往他身边靠。这样,我来个举报有奖,谁发现什么情况就来偷偷告诉我,我给他一包好烟!虽然我相信阿则,可我不相信那些不要脸的嘛!”
  大家哄堂大笑,掌声雷动,纷纷赞程冬至性格大气,爽快,说话够劲儿!
  石子瑜这顿饭终究是吃不到尾,没到一半就冷着脸找借口仓皇逃走,临走时身子都是颤的。
  程冬至幸灾乐祸地吃着自己碗里的松鼠桂鱼:该!要不是她非要恬不知耻地恶心自己,她也不会这么大巴掌地抽她!
  至于得罪石子瑜的后果,程冬至早在来之前和阿则探过底,在得知阿则并不直接属于这边单位的人管,也就是说石子瑜她爸不能拿阿则怎么样后,她才放下心来打脸。
  以前她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现在有了对象不一样了,总得考虑一下对方的处境。
  不过,在散宴时,程冬至还是有些不安。
  二人独处的时候,她悄悄问阿则:“我今天这样给那个女的难堪,你会不会不高兴?咋说也是你曾经的朋友……”
  阿则搂住她,在耳边轻轻道:“不会。我喜欢看你为了我亮小爪子的样子,以后多这样几次我会更高兴。”
  程冬至噗地笑了,拿拳头象征性地打了他一下:“我是说真的!”
  “我也是说真的。她今天说的那些话我不喜欢,即便你今天不撕破脸,以后我也会和她拉开距离。是我不好,之前没有看出来她是这种人。”阿则的笑容变淡了些。
  “你知道悔改就好!总之你记住一点,以后但凡是我看不顺眼的女的,那都不是好东西,没有理由!”
  “嗯,我记住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更新,暂时时间不定,可我会尽力多更的!
  第225章
  “示威宴”结束后没多久,夏天便真正地到来了。
  气温的升高使大家脱去了穿了大半年的罩衣与夹衫, 露出了里面的“两用衫”, 大多是素色或者条纹, 不太透气但耐脏耐磨。
  程冬至穿的是纯直烫棉做的短袖衫与的确良衬衫, 虽然她本人更中意前者, 然而其他人羡慕的则是她那些款式合身简洁不重样的的确良, 这可是顶尖的好料子哇!
  现在的确良不像几年前那么难买,大多数百货都能供应上了,可依旧是需要排队限购的高级衣料, 况且价钱也摆在那。像机械厂这种福利工资都比较过硬的单位,女正式工咬咬牙攒一两个月工资买一件也是可以的, 只不过前提是家里人宠, 自身没结婚负担不重才行,像程冬至这样一口气买好些件的实属罕见。
  男人们还好, 女人们对衣服料子这种东西天生较为敏感, 不止一次怀着羡慕和略微酸的心情在背后议论着。
  “人家年纪轻轻就能做采购的活儿, 自个儿能赚, 买几件都买得起!”
  “再能赚也要没成家才行, 成了家赚多少都不够贴补家里的, 女人啊还是晚点成家的好, 一成家这命都不是自自己的了!”
  “她不是谈了个对象吗?估摸着快要结婚了吧, 这才拼了命的买,不然结婚后还怎么买?”
  “你当人家对象是你家那口子啊,那可是开小车的!说不定现在这些就是那对象给她买的呢。”
  ……
  这些议论, 程冬至也不算是完全没听见,不过她并没有往心里去,依旧沉浸在恋爱的新鲜和喜悦中。
  说来也是奇怪,明明是认识了那么多年熟到不行的他,之前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买东西什么的也都不知道多少次了,关系转变后,曾经习以为常的事情顿时有了全新的意义和截然不同的感受。考虑到阿则的脸面,一向不修边幅不拘小节的她也开始有意识地改善自己的形象和举止,虽然知道他不会介意,但……能改一点是一点吧!
  比起两个当事人,阿姨的兴奋劲头显然有些格外突出了。俩人处对象还不到两个月,她就嚷嚷着要办订婚宴,见家长,把这事儿定下来。
  程冬至红着脸挠头:“这……这会不会太早了点儿?”
  “早啥早啊,不早啦!你知不知道阿则惦记你多少年了,说不定他只是不好意思说,心里头比我还急呢!”阿姨瞄了阿则一眼,阿则笑了笑。
  程冬至的脸更红了,说话都开始结巴起来:“我还,还没和家,家里说……”
  并不是嫌弃阿则拿不出手,主要她心里非常明白断尾村王家人的德行和刘金玲那个性,在没有想好怎么慢慢和他们透风这事儿前,贸然告知八成会闹出什么幺蛾子来。
  尽管邵家并不嫌弃她的野腔野调和出身,可她也不能仗着人家脾气好就给他们惹麻烦。即便自己和那些极品们早已是河水不犯井水,但毕竟是亲戚,要是被人抓住空子借着这层关系捞好处招摇撞骗那可就是把邵家的脸丢在地上踩了。
  阿姨有些失落,不过她也知道这事急不来,反过来宽慰程冬至:“那没事,等你准备好了再说,不急!”
  程冬至鹌鹑般点头。
  吃完饭后,程冬至要去百货给郑小雨买生日礼物,阿则开车陪她一起去。
  就在程冬至认真地挑选礼物时,阿则忽然问了一个问题:“如果你们家里人知道我们的事,会是什么反应?”
  “肯定是举双手双脚赞成吧,我爸还好,我妈那人不得了,大院儿里出身的那还能不是头等好女婿呀?”
  阿则一愣,面上的笑意有些许复杂:“要是我家里没起来,大概就不是什么好女婿了吧?”
  “他们觉得好不好是他们的事儿,反正我有钱,就算找个要饭的他们也管不了我。”程冬至把选中的东西塞给阿则:“去,去结账!”
  阿则释然,乖乖地去了。
  这个时候的人过日子比较朴素,除了上年纪的,一般不像后世把生日看得那么重,记得的给自己弄碗面或者弄个鸡蛋吃吃就算是对得起自个儿了。
  郑小雨显然也是家里娇惯养大的,生日那天不但穿了一身崭新的衣服,还邀请程冬至下班后去她家里吃饭,说是有好菜,幸亏程冬至早有准备,于是欣然答应了。
  下班路上,俩人一边骑着自行车一边聊天。程冬至早有买自行车的念头,和阿则恋爱后更是想体验一把年代电视剧里常见的浪漫情景,特意买了两辆一男一女情侣型自行车,她这俩比阿则那辆稍微小点,看起来很精巧。
  郑小雨先是和程冬至说了些不要紧的家常话,忽然冷不丁话锋一转:“你和那个姓邵的处对象啦?”
  “是啊。”程冬至犹豫着想要婉转解释一下:“其实我和他之前不是……”
  “几乎全厂子都知道了,为什么就不告诉我?亏我还把你当朋友。”郑小雨皱眉。
  “我这不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嘛……”
  “我是那样的人吗?这不算什么,你早该大大方方和我说。虽然我是看中过他吧,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我不是那种死缠烂打放不下的人。”
  “知道了。”程冬至笑嘻嘻地说:“太好了,我还怕你以后不理我了呢!”
  “怎么可能?你要是觉得心里过意不去,下次出差的时候帮我多带点东西呗。”
  “行行行,没问题,只要你开口我都帮你弄到,没有的我也给你变出来。”
  “噗!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啊。”
  “没错,是我说的!”
  心里一直存在的小结儿打开后,程冬至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等不及到郑家,她把自己准备的礼物给郑小雨看,郑小雨惊呼一声:“这也太贵重了吧!我可不能收。”
  程冬至送郑小雨的是百货店必备的一款知名“贵妇”面霜,不透色儿老玻璃身带着红色铁皮螺旋盖子,还是两罐子,打上了红带子结儿装在纸盒子里,挺郑重。
  虽然牌子名为“勤劳姑娘”,可二十多块钱一瓶的价格看着不像是为勤劳姑娘们准备的。这款面霜是老牌子国货了,解放前叫“时髦小姐”,据说是当初老板花高价买下了法国那边的配方做出来的,但这并不影响大家把它当成本土名产拥戴。
  “没事儿,你收吧!对着外头这话不好说,你是知道我的,不就是出差跑一趟外快的事儿嘛。”
  程冬至帮忙带东西不是白帮忙的,有些比较难买的都会收辛苦费,还有弄票证的钱,比较亲近知道详情的同事们嘴上不说心里都知道这姑娘的身家肯定丰厚。
  这话说得郑小雨特别高兴,面霜是小事,主动透露自己的灰色收入这是不拿她当外人呢!话都说这份上了,再客气就不够意思了。
  “行,这礼物我会好好珍藏的,就算我妈找我要也不给!”
  “哈哈哈……”
  这天,程冬至和阿则约着去文化宫的游泳馆玩,才刚下楼,小卖部的老板就气喘吁吁地跑过来了。
  “冬枝,有你的电话,是你家里人打来的!”
  家里人?
  程冬至很诧异,不过很快就想到是谁,慌忙去接了电话,果然是王春枝。
  文楚这边的电话省城那边她只告诉了王春枝,但瞒着了王卫国和刘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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