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8节

  第845章 癔症
  在出发前,伍满城考虑到路途遥远,队伍里的人难免会生病,就高价聘请了一位经验丰富的郎中随行。
  郎中年老体衰,平时都是坐在车里,等闲难得一见,除非是有人生病才会出诊。
  这位老郎中的医术水平不敢说是全国顶尖,但在佛山当地是鼎鼎大名,若不是混账儿子赌博欠下巨债,他才不会以古稀之年的身体万里跋涉,说不定把命送在路上。
  老郎中向伍满城摆手,意思不外乎治不了,或者治不好,哪种都意味着车里的病人死路一条。
  连日来的疲劳和焦虑,令伍满城发了脾气,意思是你根本还没治,为什么断言治不好?他坚持让老郎中试试,哪怕是死马当活马医。
  其他亲信也纷纷向老郎中进言,请他至少试着治一下。
  飞玛斯不懂医术,也不关心,既然队伍暂时不会出发,那还不如继续睡会儿,等着吃早饭。
  老茶对医术有几分了解,倒是很想听听老郎中与伍满城的谈话,但是离得太远听不清。
  正在这时,围成一圈的马车被车夫吆喝着从中间分开,一群丫鬟们和老妈子打着呵欠去溪边倒马桶。
  伍凝穿着一身干净利落的男装,带着贴身丫鬟向这边走来,丫鬟手里拎着竹篮,里面不用说就是早饭。
  飞玛斯和老茶的餐饭一向是由伍凝亲自张罗,吃得比普通车夫都要好,不过自从偏离了官道,整支队伍的伙食质量都有所下降,谁也不能例外。
  队伍里的一些人望着伍凝的背影颇有微词,目光里涌动着难以掩饰的不忿。显然,在目前情况下,大小姐仍然对他们眼中的两只畜生照顾有加,令他们心生反感,就算这两只畜生曾经救过大小姐又能怎样?
  看到这种情况,老茶面露忧色,想劝伍凝不要再送饭。
  飞玛斯确认过眼神,表示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
  不过它也知道老茶为什么喜欢伍凝,会跟着她万里迢迢北上,就凭她知恩图报的品性,已经折煞很多须眉。
  伍凝未必不知道下人们的不满,但她至少在表面上装作不知道。
  来到飞玛斯它们面前,她命丫鬟放下竹篮,“两位恩公,请用早饭吧。”
  飞玛斯闻到竹篮里的香味,很想掀开篮盖看看早饭是什么,但是老茶没动,它也不好意思动。
  老茶凝望着争执的郎中与伍满城,向前走了几步,又回头看了看伍凝。
  伍凝长期与它们相处,多少能猜到它们的行为所代表的意义,答道:“一位族叔突患急病,家父与这位族叔向来交好,因此有些失态,倒让二位恩公见笑了。”
  老茶的姿势依然未变。
  即使是急病,为什么郎中连治都不止治呢?
  “猫恩公想多了解一些?好吧。”伍凝找了块干净石头,丫鬟铺上垫子,她坐下。
  “二位请用早饭无妨,且听小女子细细讲来。”
  原来,伍凝的一位族叔,好端端的突然发起了病,一开始并不严重,只是周身不适、疑神疑鬼,稍加触碰就会大叫,躲在车里不出来,请郎中看了看,郎中诊断为癔症。
  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病情开始恶化,身体间歇性抽搐,满口流涎。到了今天早上醒来时,他明明渴得嘴唇干裂,却连一口水都不肯喝,盯着水像是见到了恶鬼一样,甚至连倒水声都会抽风……
  咳!咳!
  飞玛斯正在狼吞虎咽地吃东西,听到这里差点呛到。
  伍凝赶紧替它拍了拍后背,让它倒过这口气来。
  “飞兄,你没事吧?”老茶担心地问道。
  “我没事……那根本不是癔症啊!”飞玛斯大声叫道。
  “哦?”老茶闻言深感意外,“想不到飞兄还精通岐黄之术?”
  “什么奇黄之术?”飞玛斯听不懂这个名词,觉得这词听起来像是出自理查德的口中。
  “就是医术。”老茶解释道。
  “我根本不懂医术!我知道那不是癔症,因为那是狂犬病啊!”飞玛斯激动地说。
  老茶沉吟道:“狂犬病……飞兄是指疯狗咬伤之症?老朽适才听伍小姐描述,心中也有怀疑,但不若飞兄这般肯定……”
  飞玛斯很想说这锅不能只由狗来背,猫抓也能传染,但这事以后再详细解释无妨,因为伍满城在呼唤伍凝,让她过去。
  “老茶,这病能传染,而且一旦传染必死无疑!千万不要让伍凝靠近病人!”飞玛斯急忙说道。
  它向老茶递了个眼色,示意一起悄悄跟过去。
  一猫一狗跟在伍凝身后,向车队接近。
  伍凝回头望了望它们,没有阻止。
  一边走,老茶一边不以为然地摇头,“飞兄此言差矣,若此人真是被疯狗咬伤所致,虽然难治,但并非必死无疑——古书上记载了不少方子可以对症下药,比如取来疯狗脑髓涂抹于患者伤口之上……”
  飞玛斯激灵灵打了个哆嗦,身体僵住了,抬起的一只腿落不下来。
  取来疯狗脑髓?这可真够残忍的……
  它随即追上去反驳道:“不!老茶,我不知道你从哪里看到的,但张子安说过,狂犬病的死亡率在99%以上,一旦发病基本上必死无疑,我可没听他说疯狗脑髓能治这个!你怕不是看了一本假医书吧?”
  老茶将信将疑,“飞兄此言当真?但这方子明明是记载于古医书之上,岂能有错?”
  “尽信书不如无书!反正我告诉你,疯狗脑髓治不了!这病100年后都没法治,现在更没法治!”飞玛斯不知道怎么解释,张子安说的时候它大部分时间在打盹,听得不是很真切,但那恐怖的死亡率它听得很清楚。
  短短几句话间,伍凝已经来到她父亲旁边,飞玛斯和老茶也紧随其后。
  正在这时,飞玛斯听那老郎中摇头晃脑地说道:“老夫起初诊断有误,向您告罪——此人之病并非癔症,而是中了疯狗咬伤之毒,须取来疯狗脑髓涂抹于伤口之上,方能痊愈……并非老夫有意推诿,此时此地,从哪去找咬伤他的疯狗?”
  说着,他的目光落在飞玛斯身上。
  第846章 李郎中
  随行的老郎中姓李,经验丰富,在此之前接触过几例疯狗咬伤之症,从没有治好过,但这并不妨碍他坚信古医书上的记载一定没错。
  至于没有治好的原因,要么是找不到疯狗脑髓,要么是穷人付不起诊金——被疯狗咬的大部分都是穷人,佃农、车夫、乞丐、窃贼这样的下九流,根本负担不起他的出诊费,他自然也懒得尝试其他方法。富人没有机会接触疯狗,自然也不会被疯狗咬伤。
  即使在伍满城这样的大户人家面前,他也是装出一副威武不能屈的风仪,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个不行百个不行,坚称必须要逮到咬伤患者的疯狗并取其脑髓,否则没法治,反正随行费已经收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伍满城兀自叹息,自家的族弟自告奋勇陪自己北上,没想到遭此横祸——问题是,他根本没听说过族弟什么时候被疯狗咬伤过啊!
  这时,飞玛斯和老茶跟随伍凝来到近前,李郎中一见飞玛斯,顿时觉得立功的机会到了——嘿嘿,有福之人不用忙,无福之人跑断肠!合该老夫走运,这疯狗不是送上门来了?
  于是他大吼一声:“呔!拿住那条疯狗!别让它跑了!”
  飞玛斯左看右看,没见到哪里有什么疯狗,再一看李郎中指的是它自己,声称它是疯狗,顿时气炸了,恨不得当下就咬他两口——反正这不是真实历史,大概咬他两口也没关系。
  伍凝、伍满城以及一些下人都熟识飞玛斯,再说它怎么看也不像是疯狗,闻言惊疑交加,纷纷说道:“老先生,您是不是哪里误会了?这条狗它不是疯狗啊!”
  李郎中一口咬定飞玛斯是疯狗,声称要治好车里的病人,非要宰狗取脑不可。
  他在佛山声誉卓著,是有名的半仙之体,若非如此伍满城也不会高价聘请他当随行郎中。他一再坚持之下,周围不少人都动摇了,明里暗里劝伍满城听从李郎中的话,就算这狗救过小姐,但小姐已经报恩了,大家都看在眼里,现在恩怨两讫,是人命重要还是狗命重要?
  伍满城长吁短叹没有表态,而在其他人看来,没有表态就是默许。
  亲信们互相递了个眼色,握着鸟铳猎枪悄悄围上来,防止飞玛斯逃跑。
  飞玛斯心里有句mmp很想讲出来,看这老郎中一派道骨仙风,谁想竟然是个沽名钓誉的庸医,这辈子不知道用他那僵化古板不知变通的医术和指鹿为马的花言巧语坑害过多少病人。
  它四下打量,寻找逃跑的路线,然而那些人已经把所有的路都堵死。
  飞玛斯对自己的体力和弹跳能力有信心,再加上危机预兆能力,就算换成十倍于此的恶狼它都有把握逃脱,但看到那些人手里的鸟铳猎枪它就气馁了。
  它见过鸟铳猎枪射击的威力,打猎的时候一枪下去,上百粒铁砂从枪口喷出,覆盖很大一片距离,虽然不能及远,但近距离杀伤力无敌,即使《黑客帝国》里的尼奥来了估计也要被打成筛子。
  在心象世界里死亡会是什么后果?会就此脱离心象世界?还是会连累现实世界中的本体也一同死亡?
  飞玛斯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更不想尝试……星海那个黑匣子世界过于诡异,没有参考意义。
  “老茶,你先走吧,他们要的是我,别连累了你!”它低声说道。
  老茶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即使飞玛斯死了或者离开这个心象世界,它依然希望老茶能在这个世界继续陪伴伍凝前行,也许那样才是对的,这个世界本来就没有它的容身之地。
  老茶淡淡一笑,“飞兄小觑老朽了。死生,等闲事尔!此时老朽若袖手旁观,眼见飞兄孤军奋战,又哪里当得起一个‘侠’字?”
  说着,老茶身形一转,与飞玛斯背靠背迎敌。
  其他的事已不必多言。
  “好!待咱们杀出重围,我非要把这老庸医的耳朵咬下一只来!”
  飞玛斯豪气干云,仿佛又回到无名山谷里与老茶并肩作战的时光。
  “小姐,请你速速离开那条疯狗,小心刀枪无眼!”
  有人持鸟铳对伍凝叫道。
  伍凝绝不相信飞玛斯是疯狗,她很喜欢这条高大威猛眼眸里温润平和的狗,它偶尔还会表现出很逗趣的样子,怎么可能是疯狗?
  她受过开明的教育,但终究是个没怎么出过门的女孩子,面对黑洞洞的枪口吓得瞠目结舌,腿都软了,还来不及反应就被贴身丫鬟拉到了一旁。
  飞玛斯恨那人说它是疯狗,反正脱身无望,就算是死,它也要给他们一些教训。
  于是,趁大部分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伍凝身上,它屈腿弓背,猛然发力,向刚才说话的那个人闪电般扑过去。
  众人同时惊呼:“果然是疯狗!李郎中真是半仙之体!”
  李郎中面露得意,捋着胡须笑咪咪地看着,心里盘算一会儿用疯狗脑髓给病人医治,治好了应该索要多少报酬,治不好应该想个什么说辞?
  飞玛斯扑击的速度极快,眨眼间就已扑到那人面前。
  那人刚才光顾着跟小姐讲话,他觉得这么多人包围了飞玛斯,飞玛斯只能束手待毙,枪口已然垂落,没想到飞玛斯居然垂死挣扎,这么大的狗若是扑到他身上,瞬间就能撕开他的喉咙!
  他想重新提起枪口对准飞玛斯开枪,但无论是鸟铳还是猎枪,枪筒都很长,并不适合贴身搏斗,队伍里唯一拥有左轮枪的只有伍满城。
  枪口刚抬到一半,飞玛斯已经欺入怀中,他甚至可以闻到它热腾腾的呼吸。
  完了!
  他闭目等死。
  然而,飞玛斯只是虚晃一枪,前爪在他胸口一蹬,把他踹飞出老远,借力改变方向,身体于空中转折,反而向李郎中扑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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