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苟恶霸

  别看苟变是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可这家伙在女人和孩子面前就是个摆设,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还有后虐狂似的挨打也会笑。但也最多顶撞几句,从来没有还手的时候。
  边子白眼珠子滴溜乱转,忽然笑着对赵果笑道:“别看那个叔叔就是个子很高,很没用的,以后他来,你们就用棒子揍他!”
  果儿跃跃欲试的表示:“帮大娘一起揍他!”
  朵儿却担心起来:“少主,万一他打我们怎么办?”
  边子白哈哈笑道:“他不敢,再说了,你们爹爹也不是吃素的,到时候叫上你们的爹爹一起揍他!”
  孩子毕竟是孩子,边子白并非是试探两个小女孩和赵武之间的关系,但是有机会的时候他还是会查看一番。是不经意的举动,才能给他最大的收获。从果儿和朵儿的表现来看,这两孩子应该是赵武亲生的,对亲爹有着一种迷之自信。
  朵儿还是很担心,营养不良的脸上惊骇之色更加让人怜惜。好在还有爹爹,赵武。在小孩子的眼中,父亲是最伟大的人,是无所不能的大英雄。这一点,小萝莉朵儿也不例外,而果儿更加爱兴奋地幻想着拿着棍子抽打猥琐怪蜀黍的场面。
  边子白摸着小家伙的脑袋,感慨道:“你太暴力了,要像妹妹学习,你看果儿多乖巧。”
  果儿?
  被摸头的可是果儿啊!她郁闷的耷拉着眼皮子,心说:“又被主人认错了。”
  而被‘污蔑’的赵朵也不解释。
  “你们的爹爹呢?”
  “在后院呢。”朵儿乖巧道,她如同一只小鹿一样,处处显露着卖萌的无害,就算是被认错也从来是一副认命的样子。都说双生子,性格不同,恐怕这对姐妹也是如此吧!
  自从苟变对路姬有了非分之想的念头之后,他在全家人眼中就是个不受欢迎的家伙。路姬如此,边子白更是如此。尤其是这家伙到处造谣,说边子白是阳城君的遗孤,这就更加让人讨厌了。就算苟变原本的想法是好的。
  可这种好心,边子白不需要。所以,他继路姬之后,又一个厌恶苟变的主人。
  而在边子白的家中,主人就两个,一个是路姬,这就不用说了,名义上边子白的姐姐,却没有血缘关系;其次就是边子白。自从边子白展现了他的能力之后,家里的做主的人已经从路姬变成了边子白。
  来到后院,空气中弥漫着些许淡淡的酒香。这是酒肆歇业之后也无法驱赶的味道,就算是能够除去,边子白也不会多事。反正酒味也不是什么难以忍受的味道,有时候还能给人一种舒爽的快感,何乐而不为呢?
  而赵武呢?
  堂堂一个八尺出头的大汉,竟然很没出息的围着酒缸转悠,一边转悠,一边还在空气中嗅着那一丝丝酒味。这是本性的流露,吃饱了饭,就想着喝酒。这样的人不是没有,而且很多,在军队中尤其多。此时的赵武,就如同一只嗅到了鱼腥的老猫,围着灶台瞎**乱转,尾巴来回摆动的急不可耐的模样,让人好笑。
  就算是一个再糟糕的当权者,也不会选择一个身上到处是毛病的家伙当间谍,这种人是最难控制的,同时粗鲁的性格也最容易被蛊惑。
  从本质上来说,边子白还不相信自己值当让南氏派遣金牌卧底到他身边。尤其是拖家带口的间谍。这种人一般都是死间,用在卫公身上或许还说得过去,卫国的公子估计也就少数几人有这资格。而边子白,很遗憾,他的价格在南氏的眼中恐怕还没有死奸的价值高。第一流的游侠死间,有名有姓的就那么几个,耗费的财物是一个一流世家都难以承受的。雇佣者身份,人品也需要获得认可,可以说,死间和游侠绝对不是南氏所能消耗得起的终端力量。
  不是边子白看不起南氏,就南氏附会公子缓的行径,几乎就难以获得游侠的认可。更不要说,南氏的主业在仁人义士眼中是最下等的营生。
  钱多也不稀罕。
  这个时代的游侠就是这么任性,要离、聂政,专褚,那个不是一等一的好汉。给钱就杀人,那是羞辱他们。
  边子白之所以提防着赵武,更多的原因是怕南氏手里还捏着赵武的家人。这才是致命的东西,亲不亲,一家人。为了妻儿杀人的武夫多的是,也不会少他赵武一个。
  “赵武你在找什么?”
  赵武回头吓了一跳,眼神尴尬地左顾右盼,他能说自己的酒虫醒了,到处蛊惑他找酒喝?
  就算是在秦国的时候,赵武也还没有混到顿顿有酒喝的阶层。实际上,他喝酒的机会少的可怜,于是鼻子一闻到了酒味就就忍不住想要喝个痛快。为了喝酒,他还打过上司,这样的刺头,在军队中能混得好才是怪事。
  好在秦国的军队军纪真不怎么样。
  或许后世传言的秦军最注重军纪,战斗力爆棚,兵锋所指,推山填海般无所不催,成为整个封建时代最为耀眼的军队,也是第一等的强军。可实际上,战国初期的秦军战斗力并不强,论单兵实力,秦军在六国之中都是第一等的,秦人高大,而且性格豪放,生存环境恶劣造成了他们比中原诸国国人更加强壮的体魄。可是,身体上的优势,从来没有转化为战力。
  说起战国初年秦国的战绩,距离丧权辱国也就一步之遥。河西之地被魏国占领不说,还被攻破了都城。好在秦人性格执拗,说什么也不投降,打不过就跑,休息过后回头继续打,但还是输的很惨……丢人丢大发了。穆公时代的辉煌早就不在,加上义渠和魏国的威胁,秦军一直在疲于奔命,甚至还因为战事不利而迁了四次都。
  只要在河西继续纠缠下去,秦军有可能被耗尽最后的一点国力,濒临覆灭的危险。
  一个国家,没有三月之军粮,还整日发动几十万大军的战争。
  没错,小仗秦国是一直在赢,连强大的魏国也是输多赢少,可大战的却每次都输。持续高强度消耗的秦军,注定要被历史的尘埃覆灭。
  直到有一个人出现在秦国的朝堂上,而这个叫公孙鞅,入秦之后叫卫鞅的年轻人还幻想着在卫国干出一番事业来呢。
  秦人耿直,但也要看情况,赵武期期艾艾地表示,他正在很认真的在巡视院子。
  边子白一阵鄙视,说道:“酒缸里的残酒不喝也是倒掉的,不然新酒倒入会酸。你要是想喝就喝,不用遮遮掩掩。”
  没想到赵武还一身的怨气,掀开酒缸的盖子抱怨:“都倒掉了,好东西就糟蹋了。”按理说,做家奴对主家的财物珍惜,边子白应该高兴,可他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再说了,他那次喝的酒不是酸的?好酒佳酿也不是他这样的人能够享用的好不好?
  酒是稀缺的商品,别看每个城邑都有酒市,可无论哪家酒坊的产出都不多。加上酿酒要浪费很多粮食,这对粮食产量一直维持在很低水平的农业是很大的负担。诸侯国的君主们也不得不下令严格酿酒的数量。
  卫国也是如此。
  原本酒肆是路姬最大,也是最后的依仗,可如今恐怕再也没有了。想到这些,边子白就对苟变这家伙牙痒痒。他就算是将来做饭店生意,卖不卖酒,对生意的火爆程度影响也很大啊!
  “主……人,难道有难言之处?”赵武对成为家奴的身份还是不太习惯,至少一口‘主人’叫起来还不太利索。
  边子白叹气道:“以前家里是能卖酒的,一个月就三瓮酒的份额。让你吃一些也不打紧。可惜被一个人给破坏了。”
  “是谁!某锤死他!”
  赵武似乎完全忘记了他悲惨的俘虏营生涯,就吃了两顿饱饭,似乎又开始自信满满起来。
  对此边子白也不在乎,他更在意的是苟变和赵武比起来,拳脚上那个强一些?他是故意的,赵武恐怕也有表现的打算,所以表现的欲望很强烈:“苟家的大少爷,苟变。就是经常来家里闹事的那个傻大个。仗着家里和国相子思有关系,在城内为所欲为。不过在帝丘城没人敢招惹他,他手上的拳脚不弱。”
  “那是他没有遇到某的铁拳。”话说到这个份上,赵武还不明白就是傻子。
  任何一个人都有价值,但是他需要将自己的价值展现出来,才能获得他人的认可。赵武或许身手不错,但在没有直观比较的前提下,边子白是不相信传言和错觉的,太容易出错了。
  净街虎,苟变!
  帝丘三害之首。
  而作为当事人,苟变还未知味觉地死皮赖脸地跟在路姬身后,流连在帝丘城内的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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