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掠地飞行

  林志、陈七、高珊下楼出了门,只见公路笔直地伸向远方,越走越是荒凉,偶尔碰到几只丧尸,还离得远远的,就被林志当成活靶子开枪爆头。
  反正远离城市,也不用过分担心枪声招惹来更多的丧尸。
  高珊大口呼吸新鲜空气,笑道:“还是出城的好,空气都是甜的。哪像城市里,到处都是腐肉的味道。”童心忽起,说道,“我们干嘛不用滑翔伞飞起走?”
  林志看了看周围的地势,都是矮矮的丘陵和野地,说道:“没有高地起飞呀。你忘记书上说了,滑翔伞飞行的长度,一般和高度成正比。”
  高珊说:“管他的,反正平地也能起飞,能飞多远是多远。”
  林志说:“风又不大,哪能飞出多远。”
  高珊脸上现出顽皮的神气,说:“总别一步步走路的好。”说着,就在公路上铺开了滑翔伞,迎着微风正面起伞,待伞衣充气抬升,紧跑几步,飞了起来。
  林志和陈七也觉得好玩,林志铺开滑翔伞,叫过幽灵,把前面带人的绳勾绑在狗儿身上,叫一声快跑,一人一犬同时起跑,伞儿张开,将他和幽灵一起带飞起来。
  但三人平地起飞,滑翔伞抬升的高度极其有限,最多让人飞起六七米高,滑翔出五六十米远,但不管怎么说,这样的掠地飞行,也始终比走路快了许多。
  只是每次落地重新奔跑起飞,比较耗费体力。林志身强力壮、又有幽灵出力相助,还不觉得怎么样。
  陈七和高珊几个起落下来,也累得满头大汗。但两人乐此不疲,仍然兴致不减。
  到了中午,风向渐变,也不能逆风正面起飞,林志准备落地后收起伞来,忽听高珊一声惊叫:“注意,下面有丧尸!”
  林志低头一看,也是暗暗心惊,只见路边的荒草丛里,忽而窜出十来只丧尸,奔跑快速,都是快尸。而自己失速以后,正不可扭转的朝地面降落。
  呯呯两声,陈七也在空中开枪支援,可他还要兼顾操纵滑翔伞,这两枪都失了准头,没有命中。
  片刻功夫,林志也降落地面,他双脚一着地,立马又用力奔跑,刚一重新飞起来,一只快尸也奔到脚下,赶紧提起双腿,只觉快尸的一只手爪,擦着鞋底一掠而过。
  林志被风儿带升了六七米高,却见高珊又在降落,连忙端起挂在脖子上的03步枪,朝着追击的尸群扫射。陈七同时开枪。
  子弹风儿般的卷过,追得最紧的七八丧尸中弹倒地,林志双手开枪,无暇操控滑翔伞,又开始慢慢降落,连忙一拉绳组,改变迎风面伞翼切角,等滑翔伞稍一抬升,又开枪支援。
  高珊落地以后,再次奔跑起飞,但她惊慌之下,只飞起了三米左右,脚下就是面目狰狞的快尸,等着她再次落地,高珊心头呯呯乱跳,感觉一颗心似乎要从嘴里蹦出来了。
  这时,陈七也开始下降,他降落在路边的荒草地里,不便再奔跑起飞,剩下的五六只快尸呃呃乱叫,一起调头朝他奔去。
  就这当儿,高珊已经降落地面,如果不是陈七那边及时引开丧尸,她就在劫难逃了。
  陈七端起03步枪,一梭子扫去,干掉了三只快尸。
  最后的两只疾冲上来,眼看陈七不死,也非得受伤不可,林志心都提到嗓子眼了。
  那知道一阵大风猛地吹过,将滑翔伞卷起来,一下兜头罩向陈七,将他全身都包裹了起来。
  陈七目不视物,顿时惊得手忙脚乱。
  高珊尖声惊叫,却没想到那两只快尸突然不见了陈七,它们毫无智商的脑袋里反应不过来,这是什么情况,林志在空中接连开枪,将两只丧尸一一干掉。
  林志双手开枪,便无法操控滑翔伞,被风儿一卷,伞翼猛地打转,他大叫声中,急速掉落下去,呯的一声,只觉全身206根骨头,根根疼痛。
  当丧尸冲向陈七时,高珊惊得呆住了,想要开枪,又怕误伤了陈七,眼见林志杀了最后两只丧尸,不由大声欢呼。
  陈七揭开滑翔伞,挣脱出来,连忙奔过去扶起林志,只见他滚在路边草沟里,满头满脑都是草叶,两人勉强一笑,兀自感到心惊胆战。
  陈七颤声道:“真是老天保佑!”当下各自收拾叠好滑翔伞,只听一排大树后传来马儿嘶鸣的声音。
  高珊“咦”的一声:“哪儿来的马儿?”
  林志一摆手:“过去看看。”
  三人转到树后,眼前一溜长长的红砖围墙,绕到大门前,只见门前的泥地里长满了半人高的衰草,两扇锈迹斑斑的铁门上,爬满了藤蔓植物。
  高珊指着门头上几个字:“原来是个养马场。”
  林志一推门,门从里面闩上了,陈七翻墙过去,打开了铁门。
  林志走进门一看,差不多大半个足球场大小的马场里,散养着七匹大马。
  马儿匹匹身高脚长,看起来都是赛马。
  陈七“嗨”的一声:“这些马儿居然没死。”
  只见马场青草丛生,中间有个水潭,积蓄了不少的雨水,若不是这样,恐怕这七匹赛马早就活生生地饿死了。
  但一面围墙下有个马厩,关在里面十几匹马,早也腐烂成骨。
  这时,只听旁边的门房里传出“呃”的一声尸嚎,林志隔着窗户一看,里面有只头发花白的男性丧尸。
  当下一枪掀开了丧尸半边天灵盖,心想:“幸亏这丧尸困在门房里出不来,否则没日没夜追逐马场里的七匹马儿,马儿没给饿死,也要给累死。”
  高珊看着马儿,说道:“马儿被关了这么久,真是可怜,都放了吧。”
  林志点点头:“留下三匹。”
  高珊有些不解:“留下来干什么。”
  陈七笑道:“傻瓜,骑马去内蒙呀。”
  这时已经过了午后,林志拿出干粮:“吃饱了再上路。”
  填饱肚子,陈七去马房里找到马具,林志打开围栏门,两人合力套了三匹马,这些马儿倒不怕生,极是驯良。
  三人骑马上了公路,走了半个小时左右,路边小树林一阵枝摇叶动,猛地窜出了七八只快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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