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塞外江南

  敖登格日乐脸色有些发白,说:“刚才,我明明亲眼看见,那怪物毛茸茸的,全身都是毛。”
  林志说:“猴子?”
  敖登格日乐用手在自己的鼻子下比了比:“猴子能有这么大?站起来快有一个人高了。”
  陈七笑了笑:“莫非是大猩猩?夏一诺,你看见了吗?”
  夏一诺说:“格日乐走过去……走过去……我就听到她尖叫一声,我没有看见。”
  高珊接口说:“内蒙哪儿有大猩猩,又不是菲洲。”
  林志说:“我们都走了两天了,这儿应该也是山西了。”
  高珊说:“山西也没有大猩猩。”
  敖登格日乐说:“说不定,是动物园跑出来的。”
  林志说:“只要不是丧尸,管他是什么,夏一诺,你和格日乐睡吧。”
  敖登格日乐长长的睫毛微微颤抖:“林志大哥,你要小心了,猩猩很厉害的。”
  林志晃了晃手中的枪:“就是来头狮子,也不怕。”
  三女睡后,林志和陈七接着值守下半夜,见柴火没有多少了,林志便在周围捡拾枯枝,忽而听到咔嚓咔嚓的声音,用电筒一照,隐隐约约看见一团黑乎乎的影子,窜进了山脚下的密林里。
  林志抱着柴火回来,说道:“说不定真有大猩猩。”
  陈七手里拿着煮鱼剩下的半瓶红酒,咕咚咚灌了一口,递给林志:“你说大猩猩的肉,好不好吃?”
  林志接过酒瓶,喝了一口:“大猩猩是人类近亲,你也敢吃?”
  陈七说:“要真到了那个地步,不吃就是饿死,恐怕吃人也得吃。”
  林志说:“所以说,这个世界上最恶毒的,不是活死人,是活人。”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眼见着东边天空渐渐亮了。又过了一会,夏一诺三女睡起,大伙收拾了帐篷,用石头压灭篝火,继续沿河前进。走到中午,忽见河边一大片房屋,绿树红墙,都是中式别墅。规模不小,整个别墅区差不多有一个小镇那么大。
  陈七“嘿”一声:“没想到,荒山野岭的,还有个别墅区。”
  林志说:“荒山野岭哪儿会有?多半再往前走,这附近就有座城市。”
  河边有一条公路,通向别墅区,五个人顺着公路往前走,只见路边孤零零地斜插着一块路牌,上面写着:“塞外江南”四个字。
  陈七叹道:“只要有钱,哪儿都是天堂。”
  进入别墅区后,只见房前屋后都是杂草,道路两边一大片一大片的竹林,到处静悄悄的,荒凉冷清得令人心中发寒。
  五个人走到一个十字路口,突然哼哼哼的声音大作,竹林里不断窜出野猪,青面獠牙,直接朝人奔来。
  林志吓了一大跳,连忙叫道:“快闪!快闪!”
  不用林志提醒,夏一诺四人纷纷找地方躲避,林志奔进路边一片竹林,只见竹林摇晃,七八头野猪飞速冲他而来。
  早在末日发生前,由于生态治理到位,很多地方已经野猪成灾,末日以后,野猪更是泛滥,竹林中到处都是乱窜的野猪,林志只好抓着竹子往上爬。
  幸好竹子虽然不粗,杯口粗细,但很有韧性,林志爬到一人多高,竹子也没有折断。
  他抹了把冷汗,心想:“这小镇都成野猪窝了,下面的野猪起码一百来头,还很少看见这么大群的野猪。”叫了几声,“陈七、夏一诺。喂喂,你们在哪儿?”也没有听到有人答应,不知道大家都躲到哪儿去了。
  林志吊在竹子上,见野猪群和来的时候一样突然,片刻功夫跑得干干净净,他正要滑下竹子,猛听尸嚎声此起彼落,竹林中不断闪出活死人跌跌撞撞的佝偻身影。
  林志吃了一惊,连忙又往上爬了几下,心想:“怪不得野猪如此惊慌,原来后面还有大群的丧尸。”
  林志紧紧抓着竹子,两条腿盘着,大气也不敢出,忽而竹子一颤,原来是一只丧尸撞在了竹子上。
  竹子被这么一撞,断是没断,但竟缓缓地弯了下去,林志心中大骇,这一掉下去,不就落在尸群里了。
  这个念头刚刚转过,身子离地只有一人高了,十几丧尸呃呃叫着,四面八方围了上过来。
  林志无法,只好松手放脱竹子,呯呯两枪,近距离爆头两只丧尸,连滚带爬逃出竹林,只见马路上的丧尸熙熙攘攘,只有比竹林里更多。
  他这时藏无可藏,一边开枪,一边往前冲,奔进另一片竹林,只见竹林背后,竟有座高高的教堂,阳光将它尖尖的塔顶,照得亮堂堂的,耳听四下里尸嚎声不断,慌不择路,逃进了教堂。
  教堂里灰尘寸积,做祷告的长木椅七零八落,林志把两扇厚厚的木门一关,拖过两条长椅,抵住了门。
  木门簌簌发抖,呯呯乱响,不断有丧尸扑在门上,从五颜六色的花窗玻璃看出去,门外已经汇集了几十只丧尸。
  林志松了口气,只要尸群一时半会撞不开门,就会慢慢走散,他又走到另一扇花窗后观察,只见竹林里,马路上,到处都是衣衫褴褛的活死人。
  “但愿夏一诺他们没有事儿。”林志朝十字架上的耶稣看了一眼,坐倒在一张长椅上。
  长椅上灰扑扑的,他这一坐下,激起无数的细小灰尘,在透进窗户的阳光里肆意的飞舞。
  过了一会儿,外面的尸群不再撞门了,但也没有走远,就在大门外徘徊,林志掏出水壶喝了一大口,润了润干燥的喉咙,忽听身后一声尸嚎,连忙一回头,只见神台旁边的侧门里,跳出一只快尸来。
  林志吓了一跳,连忙蹲下,一口水含在嘴里,差点呛了出来。这时候是不能开枪的,枪声只会引来更大的麻烦。
  他把枪插在后腰,抽出狼牙匕首,只听脚步声响,从长椅下看过去,只见侧门里又走出两只丧尸,赤着双脚,上面糊满了泥巴。
  现在教堂里总共有三只丧尸了,不过后面两只丧尸走路蹒跚,从步伐来看,不过是威胁很小的腐尸,这时迫在眉梢的问题,是怎么解决那只快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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