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8)

  只一见那字他便料定这醉汉是有大才,这才礼遇有加想聘请他当舌人,只黄金千两属实是拿不出啊。
  唔,蠢人,你说我这字不行?那醉汉不知何时站了起来,这时众人才发现这醉汉居然身量极高,足有八尺余,观其气势似渊渟岳峙。
  周德全咽了口唾沫,往后退两步才小声嘀咕着:本来就写的不行。
  忽然间醉汉从胸腔中发出道古怪的音节,喉结滚动,一连串音节接连迸发,似山间百兽齐鸣,商队众人在草原往返多次,也略略懂一些狄戎人的发音,听到熟悉的音节才认出这是捏古斯部落的语言。
  醉汉接连改换七八种不同语言,不止包含狄戎三大部落,甚至连一些小部落也极为精通。
  众人目瞪口呆。
  吐完最后一个音节,醉汉拎着酒壶从商队旁侧身而过,往集市里去了。
  先生等等,方同连忙跟上,他想到了醉汉有些学识,却没料到渊博至此,眼下随不能与之同行,但也不能得罪了这样一位人物。德忠他就是个大老粗,您别和他一般见识。说话间回头狠狠瞪了眼全德忠,接着道:观先生喜欢喝酒,我们这破落商队别的没有,各色美酒却是不缺,先生随我捡着喜欢的拿去,全当我替德忠赔罪了。
  有酒?醉汉突然停下脚步,眼神一亮看向方同,有多少?
  方同:数以千计。
  狄戎人喜喝酒,但草原上物资匮乏,狄戎也没有酿酒的技法,只能粗略发酵马奶,做成马奶酒,马奶酒口感粗糙,岂能比得上中原的各色美酒?
  因此中原的美酒在狄戎只贵族才有享用,大部分都依赖王家商队运输,是可遇不可求的奢侈品。
  且酒水装在皮囊*中能保存时间很长,是商队的主要运输商品。
  醉汉猛的拍了把方同肩膀,取下别在腰间的空酒壶扔进方同怀里,豪迈一笑,把这酒壶灌满,酒水管饱,便许你们与我同行一遭。说完,枕着胳膊往前走。
  方同先是大喜,后略带迟疑的问:先生,可我实在拿不出黄金千两。
  千金难买心头好,醉汉渐行渐远。
  还未请教先生姓名!方同站在原地高声问道。
  无姓无名江湖一闲散汉,人送外号三不,隐有高声传来。
  三不先生,这名号倒古怪的很,不知是哪三不,方同暗自思量。
  一天后,角加镇城楼门处。
  数百名士兵着锃亮铠甲,铠甲前面刻着常胜军徽,背面刻一大大的罗字,手持长枪腰间别着弓箭,面容肃穆。
  左右各站一排,将等着出关的行人夹在其中。
  角加镇前些年新设了一道出口,将人和货物分开,商队的货物都在另一出口由王家派来的管事挨个检查。
  醉汉,现在应该叫三不跟着方同排在队列中,指了指另一道门口堆积如山的货物,问道:我有些年没来角加,现在怎的检查如此严密?
  方同道:先生有所不知,前两年出了桩大事,听说是某个商队夹带了不该带的东西出关,自此以后对商队的检查就十分严密。
  三不看了眼隔壁连茶叶都要扭开盖子仔细翻找的王家管事,暗道,到底是带了什么东西出去,惹的这王家如此谨慎。
  作者有话说:
  舌人:翻译
  两小孩要长大了!
  第29章 惊闻
  在关口足足耽搁了两个时辰商队才检查完毕得以出关,方同记录完,又绕了个弯去领取货物,待一切收拾停当,三辆牛拉板车停在城门口,还有两辆高头大马拉着的,车厢用青油纸覆盖数层,三不蹲下伸手摸了摸车底,果然做了减震处理。
  这两辆马车应当就是装瓷器等易碎品,方同和守门的士兵又说了两句,凑上前来,先生那我们出发吧。
  三不不置可否的点点头,走到一辆牛车旁翻身而上,恰巧身旁坐的就是与他起过争执的全德忠。
  说这全德忠,父母是做死人的买卖家中有些余钱,便送他念了两年学堂认了几个字,因着这点子学问他在商队里自觉高人一等,谁也看不上,只分外敬重对他曾有过救命之恩的方同。
  况上次走商死在狄戎人刀下的舌人正是他幼时学堂里的同窗好友,眼下对狂放不羁的新舌人自然看不顺眼,只三不确实有些学问又得方同看重,他不好明着发作。
  见三不有意坐下,他伸出一只腿拦在板车上,板车上垒满货物空着的地方本就狭窄,被他这么一挡,真是半点空隙也无。谁料三不仿佛看不见他出的腿,直直坐了下来。全德忠来不及收回,被坐了个结实,痛的呲牙咧嘴。还不等他开口,只见三不似笑非笑的转过头,兄台是怕我坐不惯这板车,特意支个腿来当靠垫,有心了。
  全德忠动了动想把三不掀翻下去,但腿上之人却像是块顽石,坐的稳如泰山,无奈之下他挤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我方才骨头酥软,原想伸腿活动活动,没料到先生坐了下来。
  身后有个汉子突然高声道:全德忠你今天拽的哪门子文屁,往日里咋不见你说话这么斯文,对着兄弟们就一口一个老子,对着三不先生倒成了个文化人,你是不是看不起兄弟们?
  全德忠一时脸色涨的通红,发了狠劲儿抽回腿,跳下牛车,往另一头去了。说话的汉子凑上来,露出一口黄牙笑道:兄弟,你别和全德忠那小犊子一般见识,他人不坏,就是心眼子小了些。
  三不笑着摇头,我和他计较些什么。
  汉子一拍大腿道:兄弟是个爽快人,我看你也是个爱喝酒的,俺这有些烈酒给你偿偿。说话间,解开腰间挂着的酒囊仍进三不怀里。
  行商人哪来那许多讲究,往往是数个人共用一只酒囊,三不拧开酒囊仰头灌了一大口,果然是烈酒,味蕾似被烈火烧灼,火舌一路烧进肺腑,三不吐出一口酒气,朗声笑道:真是好烈的酒。
  全德忠跛着腿一路走到方同身侧,回头看了眼和汉子们打成一片谈笑风生的三不,忿忿道:同哥你为何对那人如此敬重,他说的那些鸟语到底是不是狄戎语我们也不清楚,我可不信真有人能掌握狄戎八部的所有语言,指不定在糊弄我们呢。
  方同最是了解他这兄弟,知他是见先生一来抢了他第二得力人的位置,心中不服,难免说些酸话,方同跳下马车拍了拍全德忠肩膀,你可知道十二年前的新科状元?
  十二年前方同跟着少爷进京赶考,有幸遇见了年仅十七岁的新科状元打马游街,家家户户系红绸,酒楼茶社挤满了人,皆想一睹有史以来最年轻的状元风姿。
  状元少年得志,带乌纱帽,着大红罗袍,骑高头大马,足蹬乌靴,于紫宸殿上见帝王,太一宫中拜五福,惹无数官家小姐,青楼名妓共倾心。
  方同侍奉的少爷和万千举子一样名落孙山,两人站在街边,看着状元骑马绕了上京城一圈又一圈,少爷提起这位状元,语气总是佩服,称他是提笔写尽天下惊澜。
  这谁不知道啊,最年轻的状元公,我记得像是姓石?全德忠还在学堂念书时,教书的老夫子总是说起这位状元。
  姓石名修远。方同补充道,若我看的不差,这位三不先生就是当年那位状元公。
  什么?全德忠不敢置信的回头,却见那胡子拉碴的醉汉正毫无形象的褪下靴子挠脚底板。
  商队行了一天终于在天色擦黑的时候到了草原边上。
  草原上的狼群总是夜里出没,且水草下多泥沼,有的地方看起来平整,人一踩上去就会深陷泥潭,白天赶路都得谨慎万分,夜里自然是不敢随意乱动的。
  一行人准备在草原边上安营扎寨,等第二天再出发。
  汉子们起了篝火,石修远正蹲在地面上温酒,方同拿了件羊皮制模样古怪的袍子凑过来,将袍子递给石修远道:先生,这草原上白日里还成,入夜了直冻人脸皮子,你身上这件怕是不成。
  石修远一手拿酒温着,一手接过袍子笑道:劳当家的费心。
  方同一撩衣摆坐下,迟疑道:先生可认识昌同四年的状元,石状元?当年上京城不过惊鸿一瞥,但状元公摄人的风采,过去十二年任然历历在目,经过一天仔细观察,尽管心中已经确认,但他仍不敢相信状元公会落魄成如今这副模样。
  我如今名为三不,只是坊间一闲散汉。石修远将温好的酒递给方同,笑道:观当家的面善,可是当年那书童?
  方同听前言知石修远不想提过往之事,听后言,颤抖着接过酒瓶站起身,深深作揖,劳恩公记挂,十二年终于再得见恩公,请受我一拜。
  原这方同之所以能认出和之前判若两人的状元郎,却是因为当年上京城街边一书童被看状元郎的人群推搡着挤到街中,正要被马蹄踩踏时,状元郎飞身而下,救下了这书童,书童正是随少爷进京赶考的方同。
  石修远起身把住方同胳膊,笑道:世上早没了石修远,我看当家的有缘,可愿共饮一杯?
  方同对着恩公感激和敬仰夹杂,言辞间免不得拘谨,但石修远走南闯北多年,见过翱翔于天最神骏的鹰,看过万丈雪山上最刺骨的雪,吹过大漠最酷烈的风沙。心胸眼界远迈常人,三言两语间就让方同放下拘谨。方同在草原上闯荡数年,狄戎人的风俗习惯也略略了解,两人相谈甚欢。
  先生可知狄戎八部中的捏古斯?
  石修远凝眉细细思索,我却只知道坊间流传的,这部图腾为一狼首鹰身的凶兽,部民最是凶狠,常有用人头骨做器具的酷烈之举。
  这部曾入侵我朝,老罗将军领命出征,拼尽一兵一卒,老将军和罗府几位少将军也都埋尸战场,这才将此部击退。方同先是叹息一声,后接着道:那捏古斯也是伤亡惨重,连狼王也被老将军一刀枭首,死在了战场上,先生猜后来继承狼王之位的是谁?
  狄戎部落由大巫地位超脱,主管祭祀与狼王更替,类似于中原的国师,部落领袖称为狼王,狼王下再设左狼主与右狼主,狄戎以左为尊,若狼王死去,一般由左狼主继位。
  担任大巫的人选由天定,出生在阴年阴月阴时,且生三目之人是天生大巫。因此大巫有男有女,有老有少,甚至以稚子之身即任巫位的都出现过。
  说是三目其实也没有那么玄乎,第三目指的是额心一红痕。新巫出生,老巫会将新巫接到身边抚养,直到新巫能引领部落。老巫便会去往狄戎圣地舍身崖,任由秃鹫啃食,有道是魂归天授。
  而狼王狼主则是在部落王族中挑选,捏古斯王姓为须卜。
  石修远来了兴致,配合着方同的卖弄猜测道:按理说该是左狼主,这继位的莫非是右狼主?那可真是奇了。
  若我说都不是呢?方同凑近石修远面色兴奋神秘兮兮的耳语道。
  什么?!石修远这下是真的吃惊了,狄戎在狼王的选择上最看重的便是王族血脉,任你能力如何出众,武力如何超人,只要不是王族血脉,别说狼王就连右狼主都轮你不上。那可是王族中人?石修远赶忙问道。若左右狼主实在难堪大任,大巫有权利在王族中重新挑选。
  不不不,都不是,我也是偶然才得知,捏古斯部新任狼王名多吉。方同语气颤抖,像在分享惊天大秘密。
  名多吉?那姓呢。
  无姓。
  啪嗒,石修远手中酒囊落地,他猛然起身,喃喃道:只名无姓,是平民?居然是平民!
  狄戎人只有王族和贵族才有姓,平民和奴隶都只有名。
  五年前捏古斯老狼王战死沙场,捏古斯部因与常胜军大战一场死伤惨重,此后一年在地位急转直下,别提其余两大部,连五小部都比不上,所幸此部之人凶悍异常,有以一当十之勇才没被吞并了去,但日子也过的艰难。
  但第二年新狼王横空出世,这位狼王雄才大略,只用了短短半年时间便一转颓势,在捏古斯大巫的支持下以压制部落中的排外党,开始吸纳草原上的零散人口和说不上名号的小部落。
  在狼王种种雷霆手段下,捏古斯短短两年便重振雄风重登三大部落的宝座。
  这狼王实在神秘,甚至连有些捏古斯都不清楚自家狼王姓甚名谁。加上手段过人,杀的部落中人头滚滚,石修远也就默认是王族中人,不然哪来的势力支持他如此作为?如今竟被告知是个平民!
  方同跟着站起,瞳孔放大的看向石修远,若我说,连平民也不是呢?
  第30章 我学生心胸宽广
  非王,非贵,非民,为奴。
  酒囊里的酒水洒在篝火上,火舌猛然往上蹿出一截,燎断石修远小截衣袍,他一惊忙弯腰从地上抓了把泥灰灭火,后拍了拍手看向手忙脚乱捡拾酒囊的方同,你从哪得来的消息?
  方同把酒囊盖上,颇有些自得的指了指自己眼睛,先生,我别的本事没有,念书念书不行,只识得几个大字不做那睁眼瞎,练武虽勤,却生来愚钝,也没大练出个名堂。只有一桩本事是值得称道的,那就是识人。
  当下就把他如何发现捏古斯狼王曾是个小奴隶的事爆竹筒一般说来,方同发现这事后曾也与人说过,但人都不肯信这般离奇之事只当他胡言乱语。渐渐的他也就不再提了,如今又遇恩公,还愿意听他这番胡言,自然不敢有丝毫保留。
  大概十五年前我曾和侍奉的张家少爷一同出门去采买奴隶,曾遇见一人牙子售卖狄戎奴隶,约莫五六个孩子,都只七八岁光景,其中有个最是瘦弱,胳膊瘦得像芦苇杆。问了人牙子才知道,最瘦弱那个居然已经十岁了。
  少爷从未见过狄戎人,一时觉得新奇就想买两个带回家,全当养了两条新奇的狮子狗。后因怕这狄戎人来路有问题。那人牙子拍着胸脯解释,原这群奴隶在草原上被叫做马奴,多是战俘之后,哪怕在狄戎人里也是下贱。好一点的被选去伺候贵族家的牲畜,生的不大齐整的就只能拾捡马粪牛粪过活。
  少爷听后,当下就选定了两人,其中就有最瘦弱那人,那小孩儿身上滚满和着粪便的污泥,人牙子也是个不讲究的,也没给清理干净再拉出来买卖。
  小孩许是被打的怕了,一言不发,只睁着乌溜溜的眼睛巴巴望着少爷,少爷最是良善不过,亲自将小奴隶从抱出恶臭的马棚领回家。给他取名乘风,教他读书认字,教他为人之本,教他礼义廉耻。可谁能想到那乖乖巧巧的小孩居然是个白眼狼,四年后居然趁着采买的机会跑了。少爷因着落第心情欠佳,出去喝了一宿的酒,不幸感染风寒,后又闻待如亲弟的乘风失踪,又焦又忧之下一病不起,只两月光景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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