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八章养鬼

  我上下打量了他一圈,三把阳火十分正常,山根光滑挺拔,并无任何死气的样子,但他身上的阴邪气实在是有点太重了,又想何航本来就是修炼邪法的人,所以我才会问他是活人还是死人。
  何航目露惊色道:“你居然能感受到灵鬼,看来许久不见,大宝你的道法要比以前更加厉害了。”接着,他将脖子上的项链取下。
  当看到那是一小节颜色暗红的骨头时,心头顿时升起怒气,刚刚纯阳剑与浩然气的的反应,便是由于这节骨头!当即,我转过身冷言道:“多行不义必自毙,这次当我没看见,下次再让我遇见,必取你性命。”
  此挂坠的炼制方法及其恶毒,有伤天和,是茅山道士见之必杀的邪法,而且修道修的是天地正气,自然与邪势不两立。如果平时遇见这样的邪师,一句多余的话不会说,定会手持纯阳剑,行侠仗义,斩妖除魔。
  茅山流传出去的炼鬼法有好多种,如灵童、情鬼、财鬼、八翁、五鬼,其中灵童最为阴邪,像是假如有未满八岁的小孩子溺亡,邪师会在水里丢下黄杨木,等到一百零八天取出,将木头雕成小孩子的模样。还有遇见车祸横死的小孩儿,拿白馒头沾血,可以将鬼引回家,这两种利用的是童鬼恋凡尘,并且由于未满八岁是在地府没有名册的,而且童鬼心性没有成熟,也更容易接纳外人,只要你对他好,一般不会有什么事儿,可这两种手法还算是能让正常人接受。
  可何航所炼鬼法可要邪恶许多,他必须事先将小孩子活活杀死,埋入棺材葬四十九天,等到了最后一天的夜里子时,邪师打开棺材,用之前杀死小孩儿的刀,将他开膛破腹,取出肋骨,如果是女童,取右边第四根,男童取左边第三根儿。之后用咒法祭练,骨头越红,说明鬼越厉害。据说,此种童鬼会随着日积月累变得更加凶恶,一旦邪术师身体衰弱或者斗法受到伤害,那童鬼会直接反扑,让施术者轻则横死当场,重则断子绝孙。
  所以,我才会对他如此憎恶,可何航却追过来拉住我,他说:“大宝大宝,你先别忙着走,听我把话说完。”
  “还有什么好说的?你杀何宇那是为了报仇,法虽无正邪,可你取材太过于阴毒,别逼我在人多的地方对你动手。”我冷笑了一下。
  何航又急忙说:“我这童鬼不是你想的那样的,这是患有麻风病惨死的小孩儿,包括取骨,我也征求过他们家人的同意。”
  炼鬼法与茅山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因为小鬼不在户籍册上有登记,茅山术最初是想要将这些孤苦无依的童鬼收养,让童鬼帮助凡人趋吉避凶,积累福德后最终可以投胎转世为人,只是后来到了使用者手上变了味儿而已。
  何航告诉我,这童鬼是他在老挝领回来的,原因他在那边资助过一个贫困山区,也为山里提供了医疗与生活,有次去老挝看矿,正好赶上村里闹麻风病,死了好多人,于是他找了大夫与医疗进行防治,为此也挽救了许多人的性命。可在清理尸体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位小男孩儿死不瞑目,他满脸的密集的斑点极其狰狞,愤恨的眼神都在说明这是一怨鬼,如果七日之后,哪怕尸体被焚化,男童也依然会化为厉鬼害人。
  于是,何航征求了对方家里人的意见,取下了男童的肋骨,回到中国开始祭练,寻常的小鬼最多四十九天,可他居然祭练了一百零八天,每日以自身精血喂养,好几次差点吞了何航,不过终于还是被降服了。
  他又说:“你是道士,我是法师,但只要不以童鬼为恶,你我也算不得敌人,自从那日报了仇以后,我想了很多,邪法毕竟损害自身阴德,我若是孤家寡人一个倒也无所畏惧,可我不为我自己想想,也得为莎莎考虑。大宝你信我,我发誓绝对没有做过任何伤天害理的事儿!”
  听他解释完,我叹了口气,何为正邪?玄门正道不也想着要我的龙胆么?所以说啊,无愧于心就好。
  于是我随他一同上了车,坐在后排座椅,当汽车行驶出校门前,我看发现了那站在街边,目不转睛盯着奔驰车的水洛莎依。何航指了指外面说:“你朋友?”
  我想了想‘朋友’二字的含义时,笑了笑说:“算是吧。”
  何航对司机说:“先送我们去香格里拉大酒店,再去阿玛尼给道长买身衣服送过来。”
  开什么玩笑,道士穿‘阿玛尼’,这可是犯戒的。之前我退出茅山或许不算什么,可由于我答应大师兄回归茅山,那便需要守戒,于是我说:“别别,一身布衣一双布鞋,足以。”
  何航不是普通人,所以也没多说什么。等我们到了酒店后,被服务员领进了金碧辉煌的气派包厢,只见生猛海鲜已经上齐了,何航让保镖以及服务员都退出去以后,包厢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时,我心里第一反应便是觉得他确实有些热情过头了,不过修道者现在也不能免俗,彼此间都是你帮助我,我帮助你。
  而‘看破不说破’,便可以称为‘城府‘,于是我自顾自的夹着菜,与他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得知何莎莎自从脱离了养财童女的身份后,身上的煞气也淡了许多,可又由于何航自身修习邪法的缘故,他怕何莎莎受到牵连,便将她送到泰国一位知名的龙婆手下修习正宗佛法,以求消除何航带给她的业障。
  饭也吃的差不多了,阿吉的事儿,我一句没提,最后还是他先绷不住了,叹了口气说:“老弟,咱俩本是老乡,而且我女儿命是你救下来的,实话也不瞒你,我想把莎莎介绍给你,一旦你与莎莎结婚,我名下的所有生意全是你的,具体价值我没算过,但老挝、缅甸两个矿加起来就有五个多亿吧,可那边太乱了,近期我也是想把生意趁早清理清理,以后找个清静的地方,安安稳稳的度过下半生。”
  我当即拒绝了何航的意思,又说:“我姻缘自有天定,凡是无需强求,但是我看航哥你身上阴气太重,邪法入骨三分,除非抛弃红尘,入终南山潜心向道,否则终归还是要不得善终。”我一点没有说假话,凡是修邪法、养小鬼的,有几个有好下场的?
  “你与莎莎的事儿,是我太心急了。”何航叹了口气,继续说:“我也是这么想的,可要说放下又怎么能那么容易啊,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我摇了下圆桌的玻璃,捡起了桌子上的香烟点燃,既然话已经说到这份上了,如果我不继续接下去,那便宣布了‘友谊’的结束,可就如我所言,我并非神人,也非仙人,只是一个通晓阴阳术法的道人。
  轻轻的吐了口烟,我说:“说来听听。”
  “大宝,我也不瞒你了,莎莎被我送到泰国主要也是因为仇家上门了,你也懂,当年我术法大成,也与很多人都结下了仇怨。”他叹了口气,缓缓的将西服的胳膊撸起,只见那上面布满了大大小小的牙印,有的甚至已经结了疤,他又说:“前几日我与一位修习黑法的法师斗法,一时不备被他用‘托巴’打伤,要不是最后童鬼救了我,可能我当时已经死了。”
  [托巴: 是由喇嘛、僧人的头盖骨,做成的一种骷髅碗,又称内供颅器、人头器,是“修无上瑜伽密部”举行灌顶仪式的法器,为藏传‘某赖’的密法器,僧人的修为越高,法器越强。]
  我吸着烟听他讲完了所有的事情,原来他胳膊上的伤痕便是有童鬼所咬,按照以前他可以通过自身的修为,克制住童鬼的反噬。但在这次斗法过后,他用来克制邪鬼法器在争斗中损坏了,至于后来每到夜里,童鬼会吵闹说自己很饿,起初会摔坏东西来发脾气,再后来便直勾勾的盯着何航,没过了几天,童鬼彻底失去理智,每天不吸血就要发狂。
  何航还说这类怨童一旦杀害了他以后,便会继续杀害与他有血缘关系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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