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魔王娇养指南 第264节
有定星盘在,他们就不能在宫中自由行动。
定星盘+定星柱的配置,让所有异物在天耀宫内无所遁形,包括千岁。上一次燕三郎和贺小鸢等人闯入,已经曝露了定星盘存在的问题,如今的王宫必定更加守备森严,连文心园废井这一处疏漏都会堵上。
至少,千岁暂时想不出再潜进去的办法了。“国君平时又憩在内宫,外臣不能进入。”
这就像个死结,燕三郎也觉棘手:“卫王前呼后拥,想动他的帽子可不容易。”
千岁气乎乎补充一句:“比在太岁头上动土还难。”想到这回木铃铛任务给出的报酬有多丰厚,她就气恼。“这要是换在从前,区区一个王宫还能拦得住我?”
对她这种气话,燕三郎向来是左耳进,右耳出,不当一回事。他往大宅方向看了一眼,忽然道:“泰公公呢?”
千岁正有些烦躁,没听清楚他的意思:“什么?”
“泰公公在宫中随侍卫王左右,日常接触到这顶帽子吧?”燕三郎沉吟道,“不如从他那里下手,让他代劳?”
“你是说,让泰公公替我们偷出苍吾石?”千岁站起来走了两步,“唔,乍听之下似乎可行。”旁人想接近卫王哪有那么容易,论在宫里便宜行事的能力,一百个燕三郎也顶不上一个泰公公。
“不过,凭什么让他替我们办事?”千岁抚了抚下巴,“卫王就是他最大的靠山,无论我们怎样要挟,他都可以求助于卫王。”
“你控制不了他的心神?”燕三郎问出这话,其实暗藏几分试探。
“想得美。”千岁似无所觉,送他一记白眼,“我能诱导凡人吐露实情,不过是趁他们半睡半醒之间卸下心防,方能得手,此谓摄魂术;世间另有所谓驭魂术,可以指使人听命行事,但受术者神情木讷呆滞,绝无可能随机应变。你要是这么控制泰公公回宫,莫说走到卫王跟前了,就是随便来个侍卫都能发现他不对劲儿。”
被她一口否决,燕三郎也不气馁,指了指自己道:“我要起来了。”
第464章 另想奇招
她是不是忘了,他还泡在水里呢?
“起就起呗。”千岁的目光也跟着他的手指往下瞟了瞟,“我又没不让你起身。”哟,遮得挺严实么。
燕三郎不说话了,直勾勾盯着她。
千岁垂眸,把玩自己的指甲。春葱一般的纤指涂着红色的蔻丹,怎么看都是赏心悦目啊。
两人都不吭声,水温渐渐转凉。至少,千岁看不见热气腾起。
最后是她先闷不住了,转了个方向背对着他:“矫情。”
还怕她看?这小子越来越矫情了。
她刚转身,背后哗啦一下传出水声,然后是布巾翻动的声音。
再有十几息,她就觉出有热力源靠近,转头一看,燕三郎已经站了过来,身上换过一套常服,发梢还在滴水。
勤修苦炼四年多,他的发丝已经变得乌黑浓密,显示出气血旺盛、气机充盈,和从前黟城那个黄毛小乞丐相比,早就判若两人。
“如果施用双生傀术呢?”显然他还没放弃。
“双生傀啊——”燕三郎这几年习得的邪门外道很多,千岁见过他研习这道术法,秀眸不由得一亮,“咦,或许是个办法!”
这法术若是成功施展,就能将旁人身体的控制权暂时夺过来,其言行举止俱随尔意。”人类当中就有很多双生子,心意相通,举止相仿,非至亲不易分辨。”双生傀“的称谓就取自此意,“不过我若未记错的话,这神通有两个毛病。“
燕三郎嗯了一声:”成功率太低、时间太短,以及,我必须与泰公公同进同退,彼此距离不得超过六尺,否则,术法立刻失效。“
千岁噗嗤一笑:”要寸步不离?这岂非是说,你又得扮作小太监?“
燕三郎面无表情,但千岁觉得,他此刻的心情一定不太美好。
知道他不好,她就舒坦了:”泰公公在内宫通行无阻,你跟在他身后去取东西,被拦下盘问的可能不大。这个暂且放去一边,前一个问题怎么解决?“
双生傀的施术成功率,只有可怜的两成不到。即便成功,持续时间还不到一刻钟。原本这样强行控制他人的手段,便不可能持久。
燕三郎也在思考:”施展这门法术,还要看受术者的心志。泰公公对卫王忠心耿耿,成功率就会再度降低。“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千岁站起来走了两步,不悦道:”罢了,暗地里的手段行不通,我们干脆走明路算了!“
”明路?“燕三郎扬眉,”怎么走?“
”我看茅定胜有志于盛邑。“千岁嘴角一撇,”不若我们帮他一把?到时候他要王位,我们就要个卫王的帽子,谅他不会不给。“
燕三郎定定看着她:”为了一颗苍吾石,你想推翻卫王?“
”有何不可?“千岁一脸莫名其妙。她的想法有甚不对?
”……“关于”无法无天“这个词,他总算在千岁身上找到了最贴切的诠释。燕三郎一本正经,”可,就是太麻烦。“
”说得也是。“千岁又缓缓坐了下来,以手支颐,”早知今日,我们一开始便帮着茅定胜就好了。现在镇北军已经占稳了青苓城,褐军北上无力,后面他们恐怕连保身都难。想攻入盛邑,嘿嘿,我看是遥遥无期了。“
说到这里,她眼珠子转了又转:”不过,也未必没有转机。“
燕三郎顺口问了一句:”怎么说?“
”遏住褐军北上脚步的,是镇北军。“她绽出完美笑容,一口皓齿白得眩目,”不若我们杀掉韩昭,这样镇北军群龙无首,其子不足为惧,褐军还有北上之力!“
杀掉韩昭?燕三郎面容变得严肃。
千岁对他已经很熟悉了,见他眼中有微光闪动,像是在思忖这个可能性。不过燕三郎很快就摇了摇头:”不妥。“
她不喜欢被否定!”为何?“
”即使杀掉韩昭,我们也不确定褐军就能攻进盛邑、不确定茅定胜就能入主天耀宫。“燕三郎顿了顿,神色更加坚定,”退百步来说,就算以上都成真了,我们同样不能确定,那顶帽子就能落入我们手里。如果褐军真地杀进天耀宫,那里一片人仰马翻,嵌着苍吾石的帽子说不定被谁顺走,从此下落不明。“
树倒猢狲散,如果王廷这棵大树将倾,宫人私掖宝物出逃的先例不知发生过多少起。两人如何能确定,苍吾石不会早一步被人带出宫去?
不能。
那么到头来,这就是白忙活一场。如今他们虽然抢不着苍吾石,但至少知道它就在那里。
说白了,千岁的法子,不确定性太大。
所以她有些泄气:”那你说,怎办是好?“
燕三郎不吭声,目光游移,显然还在动脑筋。
千岁看着他,忽然觉得这小子有趣得可怕。别人受挫于现实,会苦闷、会暴躁、会自暴自弃或者自怨自艾;燕三郎却不同,他居然可以摒弃这些无用的情绪,重新尝试其他可能。
前方山穷水尽了,他就换一条路试试,再不通,再换一条路……一直到柳暗花明为止。
她正想着,少年开了口:”对于这一次的任务报酬,我们志在必得。还是回去原来的办法,操控泰公公。“
计划可以复杂,但目标要越简单明确越好。
“嗯?”她等着看看他能说出什么花儿来。
“有一物,或许可以提高双生傀的施术成功率。”燕三郎记得很清楚,“将苦乐果碾作粉,于施术前两日投喂泰公公每日一颗乐果,我自己则吃苦果。如此到第三天,施术成功率或许可以提高六成,时间也能延长一个时辰。”
千岁将信将疑:“我也看了《青谲秘录》,怎没发现这一条说明?”
燕三郎看了她一眼:“不载于《青谲秘录》当中,而是在另一本书《满南子》里头有小字注释,我看到这一条时,你已经睡着了。”这本杂书的作者也是高人,脑洞奇大,才能将这二者联系在一起。他翻阅此书时,白猫已经趴在桌面上打了七八个呵欠,最后把脑袋搁在他胳膊上呼呼大睡。
第465章 盛邑惊变
关于苦乐果的说明,他是一边抚着猫儿一边看完的。
“胡说!”她一瞪眼,绝不承认。不过臭小子这么一说,她倒是想起来了,那是个明媚的秋日,阳光很暖和,风儿很温柔,燕小三做的醉虾很鲜甜……喂,不能怪她睡着吧!
“苦乐果即是挲罗树的果实,我记得它的馈赠都收在你那里了。”燕三郎怀疑地看她一眼,“唔,它们还在吧?”
“当然。”千岁斜睨着他,“你当我是什么人,连这种东西也会偷吃吗?”一翻掌,手心里躺着两枚并蒂而生的果实,个头不大,一枚金色,一枚黑色。
会。燕三郎咧嘴一笑,没敢说出口。
这是拯救了娑罗界之后,娑罗树赠予他们的谢礼。
与娑罗树的普通种子不同,这东西三百年才一结果,称苦乐果。吃苦果的人要享受双倍痛苦;吃乐果的人,要享受双倍的快乐。
千岁想了想:“施展双生傀这门神通,遇上的最大阻力就是人心。哪怕是普通人,只要神智清醒、意志坚定,也不容易着道儿。有乐果为助,人在欢天喜地时最不设防,的确容易中招呢。”
“何况分食苦乐果的两人,会有短暂而不自知的关联,这也有助于施术。”
“据说这就是‘自食苦果’一词的来历。”燕三郎沉吟,“不过这只是一则轶闻,《满南子》的著者自称试验过。我们最好找人再做尝试,以验证是否有效。幸好我们手里还有几对双生果。”
他做事向来力求周全稳妥,不会轻信野史秩闻。
千岁走去窗边,看了看天色。“最多再有三个时辰就天亮了,你是不是忘了青苓城不可久留?”
“没有。”“徐虎”如今也立了功,变得引人注目了。也即是说,燕三郎的伪装很快就会被戳破,只要军营里查无此人。
东窗事发前,他得赶紧离开。“不过,若是离开青苓城,我们就远离了泰公公,无法保证在他进宫前两天喂他吃掉乐果。”燕三郎皱眉,“再有一个麻烦,他是御派的监军,镇北军要继续平叛,他就会留在南方,怎么指望他能进宫?”
千岁白嫩的指尖在桌上轻轻磕了两下:“不若我将他弄至大病,不得不回盛邑?”
“是个办法。”燕三郎终于肯定了她的想法,“不过守在那里的异士已被惊动,你不好再进去了。”
千岁哼哼两声:“暗算人还不得留一手?我在泰公公那里留了个后门,随时可以让他突然发病。”说到这里,她突然咦了一声,从怀里掏出诡面巢蛛。
“怪哉,这时候泰公公应该蒙头大睡才是,怎么还有人敢来吵他?”她离开前不忘留下一个小窃听。
泰公公狂笑了好几个时辰,累得身心俱疲,这会儿正要沉睡以补元气,周围识相的都不该去打扰才对;换句话说,这是有了不得的事发生了。
燕三郎的目光也变得专注。
千岁在母蛛背上拍了两下,于是两人都听到人声从它肚腹传了出来。
是泰公公。
这会儿监军大人还很虚弱,可是声音里的震惊不加掩饰。
“你,你再说一遍,谁谋反了?”
另有个男音响起,想来是传送消息的侍卫:“廖家!”
“据青鸟飞讯,廖丞相次子廖云山三天前暗调卢山军,当晚有城门守将打开东城门迎卢山军入城。听说羽林军中也有人里应外合,助廖家逼宫!”
卢山军驻扎于京畿,本为拱卫盛邑安全。
燕三郎低低道:”青鸟传讯。“
他读的杂书太多,知道所谓的青鸟当然不是传说中为仙人递送往来的神鸟,而是一种白背青腹的鸟儿,个头如野鸡,比信鸽飞得更快、更高,并且伴侣之间互有感应,千里迢迢都能赶去,不会错向。
如是由空中送信,从盛邑到中部前线,青鸟只要飞上三天也就到了,比路面传讯不知快上多少倍;并且它只对饲主吐露口讯,不必交付书面,这一点比信鸽不知好上多少倍,免去了机密被人半路截留之患。
只是这种鸟儿驯化不易,并且要实现互相传讯也必须是一公一母的比翼鸟,因为无法作为常规传讯手段,只能应急之用。
显然卫王认为向泰公公加急传讯极有必要。
泰公公连声催促,嗓音都变得尖利:“后来呢,后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