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哪朵花儿残

  门外,杜英超柔声回道:“王爷,是英超。”
  门内,唐佳人目露疑惑之色,问:“谁?”
  杜英超微僵,挤笑回道:“是下官,杜英超。”
  唐佳人拉开门闩,眼睛亮晶晶地问:“送夜宵来了?”
  杜英超点头,笑道:“是的,下官为王爷准备了一份特别的夜宵。”他从门口走进,随手关上房门,而后一点点儿拉开黑色的披风,露出半透明的暗红色长袍,沙哑道,“王爷,请看……”
  门被咣当一声踹开,打在了杜英超的后脑勺。
  杜英超直接趴在地上,昏死过去。
  寒笑手持大刀,带着四名锦衣卫,踩着杜英超的后背冲入房间,紧张地问:“王爷没事儿吧?属下见门口无人守夜,猜测王爷这边可能有贼人潜入,冒然冲进来,还请王爷恕罪。”
  唐佳人缓缓眨动一下眼睛,伸手指了指地上的杜英超,道:“你还是看看他有没有事儿吧。”
  寒笑垂眸看向杜英超,冷声喝道:“抓起来!”
  两名锦衣卫拉起杜英超,寒笑打眼一眼,脸色就是一僵。
  杜英超在被踩了两脚后已经醒了,却怕被东锦衣卫的人撞破,闹个没脸,所以一直趴在地上没有动。
  这回儿被扯起来,就算想躲,也无处可躲。
  寒笑惊讶地问:“杜校尉,你这是干什么?!”
  杜英超干巴巴地笑着,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唐佳人忍着笑,一脸认真地问道:“你不是说要给爷送一份特别的夜宵吗?夜宵呢?”
  杜英超吞咽了一口口水,在寒笑和东锦衣卫的注视下,灵机一动,道:“王爷忧国忧民,下官新学了一段舞蹈,可以解忧,特意来跳给王爷看。”言罢,竟是又唱又跳了起来。
  寒笑等人明知道不是这么回事儿,但见王爷看得津津有味,也不好说什么。毕竟,他们虽然分东西两营,但到底都是锦衣卫,闹出这种魅主的事儿,着实是不好听。
  当然,心中不耻是不耻的,偷笑也是一定的。
  就连不苟言笑的寒笑,都忍不住偷笑了。
  杜英超的舞姿和歌声,实在令人不敢恭维。尤其是,他还穿着半透明的暗红色薄纱,这么扭来扭去的,险些扭出大家的隔夜饭。
  唐佳人也有些看不下去了。再者,她感觉垂在裤裆里的那根小萝卜,好像要掉,于是忙摆了摆手,道:“行了,都出去吧,以后这种夜宵就别给本王送了。本王肠胃不好,消化不了。”
  这话,也够缺德的。
  杜英超却如蒙大赦,忙去捡地上的黑色斗篷。
  唐佳人一高兴,准备回床躺着,但这一走动,竟让绑着的小萝卜从裤腿里滚出,骨碌碌地滑过地面,在众人眼中转了个圈,停在了门与杜英超之间。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齐刷刷地将眼睛从那根小萝卜上拔出来,看向自己的脚尖。
  这根看起来毫不起眼的白萝卜,却关系到皇家威严,不容半分马虎。谁能想到,他们饱含激情护送的六王爷,竟还是个……是个需要小萝卜的人?!看不见,绝对看不见,否则小命不保。
  想想也是,但凡胖子,哪里不是短粗胖,就连那里,怕也是无法威风得起来。
  众人心里一阵唏嘘,同时也一阵紧张,就怕“六王爷”面慈心狠,找个借口将这些人灭口喽。
  紧张压抑的气氛中,孟天青悄然无声地推开房门,目不斜视地走进屋内,一脚踩在小萝卜的边缘,让它从躺着的样子变成了起立的状态。
  孟天青当着所有人的面,褪下裤子,露出自家小兄弟,对着杜英超的脸,直接放水尿尿。
  杜英超蒙了。
  唐佳人傻了。
  寒笑等人都愣了。
  杜超英想要直接掐死孟天青,“六王爷”却小声道:“别动,他得了癔症。”这话说得,就像她多怕吓到孟天青似的。事实却是,她蔫坏!
  杜英超立刻觉得自己是个蠢货。他为何不能装出得了癔症的模样,打死不承认今晚的所作所为?还是脑子不够用啊。
  孟天青尿完后,还抖了抖,这才一边提着裤子一边预备转身,却不想,一脚踩到唐佳人扔在地上的水果皮,整个人突然跃起,然后重重落下,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这本也没什么,奈何……地上还有根小萝卜在那里竖着呢。
  孟天青那双水灵灵的眼睛突然增大,然后快速收缩两下,竟是两眼一闭,身子后仰,倒在了地上。
  唐佳人的嘴角抽了抽,本想伸手拉起孟天青,但那胖手伸出去半晌,终是一巴掌拍在了自己的脑门上。这种自责,从未有过。哎……明天,她可能会少吃一屉包子。九屉,还是没问题的。
  杜英超感觉自己的胸腔里似乎燃烧起了熊熊怒火,整个人都开始冒黑烟。他需要一个裂口,嘶吼出内心的愤怒。然,不能。不过,在看见小药童的凄惨下场后,他那颗血淋淋的心竟奇迹般的被治愈了。
  杜英超多想吼人来拉走小药童,打断他全身的骨头!然,这一嗓子吼出,一准儿招来更多人的围观,届时,他也会脸面全无。思前想后,他抹了一把脸上的尿,站起身,正色道:“王爷说得没错,那小药童确实得了癔症,还是不惊扰为好。王爷好生休息,下官告辞。”披上斗篷,盖住脸,大步离开。
  寒笑对唐佳人抱了抱拳,道:“王爷可要换个房间?”
  唐佳人嗅了嗅空气中弥漫着的尿骚味,果断点了点头,道:“你先去安排。”
  寒笑领命离开,其他锦衣卫都鱼贯而出。
  唐佳人掏出《残菊手》,暗道:大长老说不能让旁人窥探我唐门的秘密,这本书如此重要,怕是在江湖中早有传闻。不如,改改名字。
  探佳人拿出毛笔,涂了“残菊手”三个字,然后在宣纸上书写下一个新的名字“残菊欢”,将其用匕首割下后,又从桌子上找到两颗米粒,碾碎,将“残菊欢”三个字黏在了书本上。
  这就是一本书的传奇之处。由《合欢录》变成了《残菊手》,又由《残菊手》变成了《残菊欢》。真是……越来越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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