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亡国靠你了!_94

  温宁安发觉封骐越来越喜欢吻他了。
  “怀天……”一吻终了,温宁安轻轻环住了封骐的腰问道:“你当真喜欢布衣生活吗?”
  封骐道:“我喜欢大权在握,高高在上的感觉。当初争夺这皇位不就是为了能有朝一日品茗操纵他人生死,被天下万民跪拜的快感么?但若是你喜欢布衣生活,这些我便不喜欢了,因为你比它们更为重要,一切以你为重。”
  温宁安只觉得心底暖呼,温声道:“那我也喜欢现在这样的日子。”
  封骐挑眉。
  温宁安认真道:“我没说谎。我喜欢看你睥睨天下,傲视江山的样子……”
  他的男人,天生便该如此。
  封骐摇了摇笑道:“两人在一起,说实话,哪有不喜欢的日子。我敢说,以后我退位了,我们去云游四方过寻常人家的生活之时,纵然家里只剩一斗糙米那我也是觉得幸福的。”
  只要能活着,一起活着到老,多苦他都觉得幸福。
  “一斗糙米……”温宁安莞尔地笑了笑。这人真的是,一碗糙米在寻常人家可不算穷苦啊。但封骐有一句说的没错,自己驰骋沙场、刀光剑影,而封骐邪功缠身,能一起白头偕老携手同归,那便是最大的恩赐与幸福了。
  哨塔上很简陋,两人也不嫌弃,找了个较为干净的位子便席地而坐了。星星与亮亮在哨塔处追逐,似乎是被这片星河给迷住了。
  温宁安与封骐不理他们,紧紧地靠着彼此安静地赏月。花前月下,岁好人好。
  中秋,天上的月亮圆圆满满,毫无瑕疵。只道是,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作者有话要说:  嗷嗷嗷终于赶在零点之前发了!紧紧捂住我的全勤奖励金!QAQ
  第56章 故人
  中秋熬夜与守岁同理, 有越晚睡越长寿的说法。温宁安与封骐两人很有默契的谁也没说先去休息, 就这样熬到日出来了个通宵。
  哨塔上的日出也是极美的。晨曦初照,却是金光万丈。鱼肚白成了红霞,最终放眼所及的天际都是一片艳丽。而回去后临近正午之时便要开始收拾了,隔日就要离开风州一路行往幽州。封骐被温宁安按在了帐篷中休息, 自己却是忙得脚不沾地,粮草、兵器等一应补给温宁安一向习惯自己亲自检查点算。
  这次行军南白仙翁与周无心也会跟上,就怕封骐有什么状况。除了文职、大夫与药品的马车,温宁安还特意让人备了两辆舒适的马车。一个给秦招凰与阿白,另一个便是封骐的。封骐原本坚持要与温宁安一同骑马,但温宁安说什么也不同意,偏要让封骐好好休息。
  “呜——呜——呜——”
  号角声响彻云霄, 连四周的城镇都能听得清晰。老百姓们一一停步给出征的将士们祈福。战神保佑,让每一个为国土撒下热血的壮士都能归家。
  十万大军缓缓离开了沙漠之心——风州, 马匹的踏踏声不绝于耳, 掀起了一阵阵黄沙。温宁安骑在前头,虽然出发前忙得睡不好但此刻, 双目神采飞扬, 仍旧丝毫不显疲态。腰间的寒春剑与身上的银色盔甲相映相衬, 在阳光下熠熠发光,倒是战神的威风摸样。
  都说边疆幽州处于沙漠与绿林的边界处,有山有沙,富饶丰沃。温宁安心道,此战并非只在沙漠上, 还有陆战与攻城战呢。虽然左军与李淮盛分支的李家军不太有陆战经验,但还有皇军与即将与他们会合的东北军。而后有高岚领着驻军镇守风州,前有西南军在幽州制衡。他们不会有后顾之忧。
  温宁安微微眯眼。
  此战必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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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头逐渐高升,天色逐渐亮了起来……而昏暗的卧房中,余千手还未苏醒过来。
  余千手做了一个梦。
  “阿殊!”
  梦境模糊、急促,但仍旧看得出是一个有着小桥流水,花草灌木的小院子。一个□□岁的孩子正拉着自己的衣角,用好听的嗓音亲昵地唤着自己的小名,那时候自己也才十六岁。
  “阿殊,快给我!”那孩子虽然仍旧年幼,但小小的鼻梁高翘挺拔、桃花眼晶亮扑朔,精致的五官还未长开,却是仅仅从轮廓便丝毫不难想象长大后该是何等的绝色。只可惜骨瘦嶙峋,面色有些许的蜡黄,看得出长期无法得到足够的营养。
  陈殊伸手抱起了孩子,虽然脸上面无表情,动作却很温柔。
  “给我给我,你答应我的。”那孩子——秦招凰缠着陈殊耍赖。
  陈殊摇了摇头,从怀中取出了一个玉佩给予秦招凰。
  “送你了。”
  那玉佩通体幽绿,中间还雕着一个“凰”字。秦招凰抓着手中的玉佩,笑得灿烂。
  明媚的笑容逐渐模糊,画面猛地跳转,展现在眼前的是一扇摇摇欲坠的破旧木门,陈殊手里提着剑戒备地看着那扇门,而秦招凰躲在其身后。
  门外传来了整齐的脚步声与盔甲厚重沉闷的碰撞声。
  “阿殊,不要丢下我……”秦招凰如今的身高只及至陈殊的腰,双手紧紧地攥着他的腰带,泪眼盈眶。
  “我不要去……我不要去那什么天、奉天斋……”
  “碰——”
  木门被撞开,官兵一窝蜂冲了进来。
  “杀——”
  余千手蓦地睁开眼睛。
  ……
  ……
  余千手靠在床边微微喘气,背脊上被冷汗浸透。
  已然好多年没做这个梦了……许是今夜发生了太多事吧。余千手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手掌,左手只有四根手指。尾指的部位出现了一个缺口,被沾染着血迹的白纱紧紧缠绕着。
  这也算是轻微的惩罚了。余千手摇了摇头。
  躺回了床上,只觉得手指处传来阵阵难以平复的刺痛。只是心中的异样情绪却比手上的痛楚还要恼人。
  与秦招凰分开之时秦招凰才十岁,因而自己对他自然不可能有任何情爱之想,并非恋人般的喜欢,而是对待亲人的照顾。虽不是恋人,但曾经比生命还重要,以为不再是了,但也许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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