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这是水菡的母亲?

  “……”
  去赌船的可不止山鹰一个,水菡和小柠檬也被梵狄带去了。
  梵狄没问水菡为什么搬出来,但他是知道沈云姿的事。平时没少留意晏家的动静,自然知道有那么个女人搬进去了。
  他在等水菡主动说出来,在给她时间整理情绪。但他也希望水菡和孩子能过得开心。外出散心就是最好的方法了,刚好他有金虹一号,带上这母子俩去游轮,出海玩一圈回来,相信水菡的心情会好很多。
  水菡离开了晏家,她以前住的小阁楼就空了出来,陈嫂打扫清理完之后这里就会被关闭,不准再有人进去住,除非是晏季匀允许。
  陈嫂刚从厨房出来,手里拿着些碗盘,蓦地看见主卧里人影一晃,不由得一惊,赶紧走过去看看。
  一个女人的身影背对着门,蹲在地上像是在捡东西。
  “谁?”陈嫂低呼。
  女人不动声色地回头,原来是沈云姿。只是她在站起身来之前,已经将手里那张照片藏进了腰后,用衣服一遮就看不见了。那是水菡遗落在衣柜下的照片……陈嫂见是沈云姿,心头立刻升腾起一股厌恶和敌意,冷冷地说:“请你出去,我要打扫房间了。大少爷说过,打扫之后就不能再让人进来。”
  陈嫂刻意将晏季匀抬出来,果然沈云姿就不好发作了,只是心里难免有点憋闷……陈嫂不过是水菡以前住这的佣人,可没一点佣人该有的姿态,这样冷淡的态度对她说话,不像主宅那边的佣人见了她都得恭恭敬敬地叫一声沈小姐。
  “真是的,物似主人形,连她的佣人都跟她一样的不通人情世故。”沈云姿嘴里在碎碎念着,但也没多停留,离开了这小阁楼。
  走下楼来,直奔后边花房去。水菡的离开,沈云姿当然高兴,她没进来过水菡住的地方,可现在人不在这里了,她忍不住偷偷溜了进去……
  花房紧挨着菜园子,这一处比较僻静。沈云姿跑到了最角落的位置,东张西望地瞅瞅,确定没人在周围,这才将照片拿了出来。
  照片上一片金黄,是夕阳下山时的背景。有一位老人带着草帽正在为菜地浇水,他侧着脸,五官这一部分被人用摄影技术修成暗沉的颜色,不突出五官长相只凸显出轮廓,在那一轮金红色的夕阳之中镶嵌着老人的侧脸,有着淡淡笑意。
  夕阳预示着老人年已迟暮黄昏,但整个照片的意境却不带一丝颓废的色彩,反而给人一种积极向上,乐观豁达的感觉。照片的拍摄技术若是用专业眼光来看,也是有着相当水平的,光影的对比度运用得恰到好处,特别是夕阳的金红与老人脸部的暗色,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很有层次感,立体感,这已经不是一般业余水准了。这照片精致而自然,结合了写实与自然派的特点,既有艺术欣赏价值又不会给人一种曲高和寡的感觉。也就是说,雅俗共赏,哪怕是一个对摄影并不在行的人看了也会被照片里那种自然朴实,豁达远阔的气息所感染。
  这是水菡以前为晏鸿章拍的。只是从照片上看不清楚人物的五官长相。她本来是放在相册里,但上次看过之后一时忘记装进相册,只是夹在里边了,离开时收拾东西没留意照片落出来,飘到了衣柜底下……
  沈云姿神色复杂,回想起刚才在阁楼上,她看见一个暗房,而这照片……
  难道水菡也喜欢摄影?不只是喜欢,还热衷于胶片摄影?这张照片就是在那个暗房里冲洗出来的吧。
  还真是巧啊,她和水菡喜欢的人和事,居然有这么惊人的相同点。沈云姿心头冷笑,想要将手里这张照片给扔了。
  就在这时,她忽然接到了摄影协会会长彭新华的电话。
  “什么?我的作品不符合比赛主题?”沈云姿的声音不由得拔高,脸色也相当难看。
  彭新华一声叹息,很耐心地解释:“云姿啊,我也知道你的感受,其实我和其他几个老朋友也都有为你争取的,但是这次大赛评委不只是我们业余摄影协会的人,还有一些大牌的专业人士也会参与评审。虽然你是今年的业余摄影大赛冠军,但那个比赛跟眼前这个不一样……现在这个比赛的主题,应上边儿的要求,必须是健康的,积极向上的作品,可你的摄影风格是偏于暗黑系,用那些官方的话说就是一种颓废的美。实在是不适合这次的比赛,你得拿出点接地气的东西,阳光的,有正面意境的东西,明白吗?我给你争取到了三天的时间,这三天里,你就是不睡觉也得拍出起码一张符合比赛主题的照片,否则,就连我这张老脸都没地方搁了啊……”
  沈云姿的心情别提多糟糕了,彭新华挂了电话之后她就坐在石凳上一言不发。她对于自己的身影风格从来都是很自信的……她就是偏于抽象派,在这当中还特热衷于暗黑系。她的作品会让人联想到人的内心世界里最阴暗最腐朽最冷漠的一面,可以说是击中了人类潜伏在灵魂中的弱点,被她以摄影的方式给放大了显现出来。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这也是一种消极的东西,她拿照片去参赛,自然是会被评委组退回了。要不是因为彭新华在摄影界的地位举足轻重,人家给几分薄面,只怕沈云姿是连这最后三天准备机会都没有了。
  沈云姿自诩是摄影方面的天才,现在却被狠狠打击了。要知道,她可是历届业余摄影大赛上唯一一个女冠军啊,这份殊荣她一直都是引以为傲的。可这个什么破比赛居然将她拿去的照片退回了?
  不甘心!沈云姿心里憋闷,她本就是个很好强的女人,怎能忍受这种打击。愤愤地将手里捏着的东西一扔,转身往前走去……
  可没走几步就又停下来了。愣了愣,猛地回头盯着地上那张照片,沈云姿不由得心跳加速,两只手都攥紧了……
  文莱皇宫。
  邵擎的住所。
  平时这儿挺冷清的,但今天却多了点人气,多了点笑声。仔细听就能分辨出是亚撒正用中文在跟邵擎聊天呢。
  这货真是个奇葩,不得不佩服他做事的毅力,有种锲而不舍的钉子精神。为了完成好兄弟晏季匀的嘱托,亚撒学会了钓鱼,只因邵擎有着爱好。他还故意在邵擎面前将钓到的鱼放生,故意吸引邵擎的注意力。果然,邵擎对于亚撒的举动有点意外,因他自己也是这样,喜欢钓鱼,却每次都是钓到之后又放生。他连续观察了亚撒好些天,发现他每次都会将鱼放生,慢慢的,邵擎也没最初那么嫌弃亚撒鼓噪了,偶尔还会聊上一两句。
  亚撒顺着这跳绳就往上爬,以他的口才,经过多日的软磨硬泡,愣是跟邵擎混了个脸熟。钓鱼他有点狗屎运,要论脸皮厚,他在这皇宫绝对能排第一。邵擎木讷,不善于结交人,亚撒主动结交,加上两人之间有个共同“嗜好”……放生。再加上亚撒的身份,乃是现任文莱国王最宠爱的表弟……
  种种因素加在一起,才使得亚撒终于是能进入到邵擎做住的殿宇了。
  亚撒原来以为国王和他住的地方算是皇宫里最华丽最舒服的了,但今天见了邵擎的住所,他才由衷的感叹,这里也不差啊,起码比他的住所就有得一比了。
  客厅是半圆形,落地窗代替了整面墙。金红的夕阳从窗外洒进来,将这里的一切都笼罩上了梦幻的色彩,屋子仿佛批上了一件透明的薄纱,美轮美奂。
  几根金色的柱子撑起了殿宇,当中还镶嵌着大颗大颗的夜明珠,若是到了晚上,这客厅里都不需要点灯了,就这夜明珠发出的光亮就足够令人惊叹。
  水晶玉璧,珍珠帘,白玉,金珠……等等随处可见,极尽华丽奢靡。透过落地窗,能望见后边的花园。此时是夏季,繁华盛开,争奇斗艳,为这座豪华的殿宇又增添了几分大自然的纯净之美,与它的华丽相映成趣,使得这里不会让人感到俗气。
  花园里有着极为浓郁的东方色彩,假山飞瀑小桥流水,水里芳草萋萋,当中还有一只大乌龟在伏着。
  亚撒此刻正指着那只乌龟说:“邵擎,你养了只乌龟当宠物?”
  邵擎微微点头:“嗯,那边还有几只小的,你要不要也带回去一只养着?”
  亚撒摆摆手:“算了,我那儿时常会来几个吃货,我怕哪天一不小心就把乌龟给变成盘中餐了。还是你这养着安全些。”
  亚撒的中文显然又进步了,连“吃货”都能用上。
  邵擎的年纪足够当亚撒的父亲了,两人这也算是忘年交。
  邵擎与亚撒往那一站,就是两道不同风格的景致。亚撒犹如骄阳正直当午时分,而邵擎身上则有种内敛的,饱经沧桑的淡泊。黝黑的皮肤,国字脸,两道眉毛正中隐约可见一道疤痕……这就是他曾经救下现任文莱国王的证明。那惊心动魄的时刻,邵擎挡住了袭击,却在眉心留下了伤疤,至今没有消失,只是变得淡了。而每次文莱国王见到他,见到这伤疤,就会想起自己那条命是邵擎救的。
  邵擎虎背熊腰,身体强健,不枉费他每天锻炼身体,到了现在五十岁依然是能跟年轻人有得比。
  亚撒能被获准进入邵擎的住所,这已经是相当难得了,可他不会因此而知足啊,他还有重要任务呢。
  亚撒从一进来开始就在仔细打量着,没发现什么异常,但他还没去过楼上呢,只能在客厅和花园转悠,这怎么行?于是乎,这货开始琢磨起来了……
  “呵呵……邵擎啊,我听说你这儿的厨师做的中餐最地道了,比我母亲那儿的厨师手艺还好。今天我来了,你可不能小气,你得把你珍藏的酒拿出来,再让厨师炒几个拿手菜。钓鱼钓了一下午,我肚子早饿了……”
  邵擎闻言,波澜不惊,淡淡地说:“你确定要喝我珍藏的酒?那也行,你先自己在这儿逛逛,我去厨房吩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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