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七章:狗血

  实践是验证真理的唯一标准。
  果不其然,叶轩按照陈梦蝶的方法照做之后,大批大批的优质演员宛乎过江之鲫找上门来。
  电影导演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小导演,其实这样说也不贴切,他之前曾获过国际大奖,虽然好评如潮,但票房却并不叫座。
  当他看到叶轩的剧本,登时就答应了叶轩的请求。
  于是乎,电影《富豪》轰轰烈烈地开机了。
  至于公司之前拍摄动作片的演员,叶轩为她们找到了一份新职业,目前她们正在培训中。
  这个工作就是做网络主播,她们本来就有一定的知名度,谁人不喜欢猎艳,一些学习能力强的学生,已然在直播间获得了成功。
  好消息如约而至,上次没谈拢的沈浪找到叶轩,希望他能够为儿子安排好入学事宜。
  这件事还得找陈梦蝶帮忙,陈梦蝶的办事效率极高,但天晚上,便安排了叶轩与明大校长见面。
  明大校长姗姗来迟,可是谁也没觉得不合适。
  明大校长虽然没有叶轩与陈梦蝶富有,正大光明地斗一场他真的不惧。
  他可是掌握在a市学子的命脉,加之他本就是个教书匠,门下学生无数,老虎见了一群狼不也得绕道走吗!
  这位明大校长名曰张良华,圆圆的脑袋,胖胖的脸,一双小眼睛,发着精明的光,微微笑起来时还有两个酒窝,看起来十分和善。
  众人坐下,叶轩将事情叙说了一遍。
  明大校长停下筷子,转头看向叶轩又看向陈梦蝶,淡声笑道:“这件事绝无可能,叶兄弟,倘若是别的事,哪怕是一百件一千件都可以,唯独这件事。”
  叶轩冲着他微微一笑,道:“可是我只想让你答应我这件事。”
  陈梦蝶直直地看向明大校长张良华,秀声秀气道:“我们可以为你做什么?”
  张良华苦涩地笑了笑,摇摇头道:“这件事真的不成。”
  “希望你不会后悔!”叶轩低声嘟囔道。
  这张良华与沈浪究竟有多大的仇,无非是让一个孩子上学嘛!
  果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件事的始末究竟是这样一回事:
  张良华与年迈的妻子荣辱与共三十年,终于耐不住人老枯黄的脸颊,在外面找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
  这位张良华也是一个情种,自以为那位姑娘就是他的一生所爱。
  无奈中途被沈浪截了胡,张良华伤心欲绝,只得回家守着他那枯黄的妻子共度余生。
  若以为这个张良华是个贪图女色的人,那可就想错了,那个姑娘被张良华抢走后,真真没有再寻花问柳。
  沈浪不过是玩玩而已,三个月便将那个姑娘给抛弃了。
  张良华毫无疑问地成了接盘侠,仿佛忘记了过去一般,二人你侬我侬,缠绵悱恻。
  因为这件事,张良华对沈浪可谓是恨到了骨子里。
  说真的,叶轩对这个张良华还蛮有好感的,虽然他抛弃了相守多年的妻子,但对新识的女孩,真的如真爱一般。
  而且,他在课堂上对学生说了这样一段话:
  我们作为人类诞生于世,将来,请你们认真地爱一个人,当你拥有这种情感时,周遭的一切都会变得截然不同,你甚至会去热爱整个世界,祈求他人得到幸福,我也是通过与某人相遇,相爱,相离,相守才明白这一切。除去人类之外,自然界的动物都存在爱,对于我们而言,爱是特别的存在,见面相抱,互相厮守,这并不是爱的行为,真正的爱到骨子里,是即便分开,也会祈求对方获得幸福,这才我们人类有别与动物的爱。
  敬佩归敬佩,叶轩还是要想办法让沈家公子入学。
  那是星期六的早晨,张良华不必上课,故而多睡了一会。
  妻子儿女回老家探望亲戚,唯有他一人。
  本该昨晚张良华要去见那位他心心念念的姑娘的,可临时有事,张良华只好独守空床。
  清晨的光线早已照射了进来,房间里的几朵花的芬芳,郁郁了整间房间。
  他的妻子也不是不好,只不过太机械化,生活近三十年,对方的脾性,对方的动作,甚至对方的下一句话都心知肚明。
  张良华觉得生活已失去了激情,况且在那个女孩面前,他可以感觉到自己是一个年轻的男人。
  他缓缓地张开眼,迷迷糊糊地直起身子。
  刹那间,脊背的汗毛瞬间竖了起来。
  被子里竟然有一个热乎乎的东西,他掀开被褥,被眼前的东西瞬间惊掉了下巴。
  嘴巴张的几乎有拳头那么大,尖叫声宛乎天边的霹雷,传了几千里。
  跟着,昨夜已经消化了食物瞬间涌了上来,他的心脏疯狂地跳跃着,因为没有食物,于是胃里头的酸水扑了上来,喷溅在绸缎般的被褥上。
  看到的不是其他,而是自己家里的狗。
  一只养了十多年的狗,几乎快成了张良华的半个儿子。
  狗血染在了自己的的睡裤上,血腥的味道一而再再而三地逼了上来。
  张良华急忙掀开被子,跑到卫生间大吐特吐。
  他不敢再待在那栋房子里,聘请的小时工到来之后,将卧室好好收拾完毕,张良华才回到房子。
  可他仍然不敢回到卧室。
  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怅然失神,一直到中午,他才听到肚子“咕隆咕隆”的叫声。
  这件事肯定是叶轩做的无疑了,他一遍又一遍地回想起叶轩的话:希望你不会后悔!
  就是这个七个字,宛乎波浪般层层叠叠地回荡在他的脑海里。
  这个叶轩究竟是什么人,有什么样的能量,仅仅是一个警告,就干掉了张良华的一只狗,而且悄无声息。
  他本以为叶轩是一个生意人,没想到竟是一个流氓,大流氓。
  光明正大的较量他不惧,可是对付一个做事完全没有原则,打斗地主刚开始就把王炸扔出去的傻子,他退缩了。
  叶轩能够悄无声息地杀掉自己的狗,那是不是也证明他可以悄无声息地杀掉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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