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2)

  背别弯着。
  话毕,又在女孩背上轻轻拍了拍。
  江茗欢顺着女人手上的动作乖乖坐正身姿,车子开的平稳,一路上,那只手一直放在她后背,时刻督促她坐直。
  车里有些微亮光,暖气开的很足。
  她的脸慢慢开始泛红,就连手心,都不断往外冒汗。
  叶玟妤的手不知什么时候落到了她腰上,隔着一层薄薄的外套紧紧贴在腰侧,像一块烧的发红的铁块,烫的她身上发热。
  每天都这样,你也不嫌累
  江茗欢偷偷瞟了一眼身旁的女人,发现她依旧正襟危坐,不由得低声吐槽了一句。
  叶玟妤没听清,回过头看了看,
  什么?
  江茗欢飞快的别过头,用长发遮住微红的脸庞,
  我说我坐累了。
  叶玟妤这次听清了,她动了动嘴唇,却没有说话,只是沉默的将手收回。
  烫人的铁块消失,江茗欢终于松了口气,想起女人刚刚的叮嘱,她还是坚持坐得直直的。
  车子很快就到了目的地,司机将车开进停车场,叶玟妤主动拿起书包,带着江茗欢下了车。
  高档小区,环境自然是一等一的好。
  从停车场到住宅区,简直像是进了一座森林花园。
  江茗欢还是第二次来,没忍住多看了几眼。
  叶玟妤怀里抱着书包,走的就慢了些,看着身旁人的目光在小区里好奇张望,偶尔还发出几分赞叹,她不由得挑了挑眉。
  很喜欢这里?
  江茗欢点头,一点都不吝啬自己的夸赞,
  这么漂亮的地方,当然喜欢。
  叶玟妤步子一顿,停了下来,
  可是下周就要搬走了。
  上次刚带江茗欢回小区,秦戏水那边马上就得了消息赶了过来,原因是什么,不用说都知道。
  这地方,一开始可是秦戏水挑的。
  要脱离一个人的掌控,最好将所有与那个人相关的东西,全部丢弃。
  叶玟妤凝眉,不再去想那个对自己毫无尊重之意的母亲。
  搬家?江茗欢不解。
  小说里从来没提过什么搬家啊?女主十七岁以后,一直跟着女配住在这里,直到男主回来,最终嫁给男主,才搬去了顾家。
  为什么要搬走?这里不好吗?
  江茗欢也跟着停了下来,面露困惑。
  关于秦戏水的事,叶玟妤不想说太多。
  她想了想,还是没有把搬家的真正原因说出来,望着怀里的书包,灵感一来,顺口就编了个理由。
  这里离附中太远,开车来回也要一个小时,吃完饭没有多少休息的时间。
  过两天,我会在附中附近找个新房子,到时候你回家会方便许多。
  短短两句话,让江茗欢瞬间滞在原地,震惊不已。
  她怎么也想不到,叶玟妤搬家的原因,居然是因为自己。
  惊讶过后,她忽然从女人手里拿回了书包,语气中尽是强硬的倔强,
  我中午不休息。
  每从叶玟妤这里得到一分好,就会让她多一分愧疚感,让她觉得她和那个一生都在吸女配血的白眼狼女主,其实并没有区别。
  叶玟妤很好,也很优秀,她值得被爱、更值得被保护,而不是像小说里写的那样,毫无原则的为了所谓的真正留着叶家血脉的继承人,没有底线的付出。
  即便她愿意像书里写的那样,一味付出,江茗欢也不想跟原女主一样,不带一丝犹豫就坦然接受。
  不用搬的,我中午没有休息的习惯。
  女孩又强调了一遍,面色淡然,就像再说我不喜欢吃青椒一样平静,实际上,内心已经无法安宁。
  你可以继续住这里,没有必要为了我
  江茗欢,这件事我已经决定了。
  叶玟妤摇头,打断女孩接下来的话。
  江茗欢没有再说话,她看了眼前的女人一眼,面上有些生气,不知道是气自己又平白受了叶玟妤的好,还是在气叶玟妤没原则,脑子里只会想着别人。
  真是个笨蛋!
  难怪会被白眼狼骗得死死的!
  江茗欢把书包背在身上,眼里隐有怒意浮现,瞪了女人一眼后,一个人小跑着进了电梯。
  叶玟妤不知道她怎么又不高兴,赶紧追了上去。
  只可惜还是慢了一步,电梯门打开又合上,里面的女孩气呼呼的看着她,又使劲按了几下关门键。
  叶玟妤无奈,只能看着人先上去。
  电梯停在十三楼,江茗欢没有家里钥匙,干脆蹲在了门口,叶玟妤上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幅场面。
  被抛弃的不悦瞬间消散。
  她伸手拍了拍女孩的脑袋,微微弯下腰,凑到女孩面前,温声开口,
  怎么不进去?
  江茗欢忿忿抬头,女人的脸就在她眼前,呼吸间全是那股淡淡的香水味。
  像木果香。
  莹白细腻的肌肤上,没有一点瑕疵,五官如同上帝精心打磨的雕塑,完美无瑕。
  我又没有钥匙
  离的太近,反而带来一种陌生的奇异感。
  江茗欢往后躲了些,身体恰好倚在门上,刚靠上去,房门就随她动作大开。
  叶玟妤正要伸手去抚她,结果还是慢了点,还没等碰到女孩衣服,人就已经摔在了地上。
  忘了跟你说,门没锁。
  叶玟妤有些想笑,居高临下的看着倒在地上的女孩,目光中尽是笑意。
  江茗欢羞的脸都红了,见她笑自己,更是不好意思,连忙从地上爬了起来。
  摔到哪了没有?
  叶玟妤换了鞋,跟在女孩后面追问。
  可惜并没有人回答。
  江茗欢还在生闷气,阴着脸进了自己房间,路过厨房的时候,忽然听见里面有动静,不由得往里瞄了一眼。
  一个身穿家居服的清秀男生,正在里面忙着洗菜。
  原来家里还有别人。
  她心里顿时更不开心了。
  大床很软,比学校的木板小床好多了,可坐在上面,却一点都不觉得舒服。
  原本空无一物的书桌上,摆了几沓厚厚的资料,也不知道是什么。
  江茗欢从床上起来,将书包放到角落,随后走到书桌旁。
  这才发现那些资料,原来是十套理综卷,卷子上面还写着附中月考卷,应该是高三班这两学期月考的卷子。
  是谁找来的,不用想也知道。
  江茗欢将卷子拿起来翻了翻,心里有些说不出来的滋味。
  感动与气愤在她心里夹杂而生,她想不通,为什么这么好的人,在书里会落得那么惨的结局。
  白眼狼,没有心!
  江茗欢心里不平,竟觉得眼睛开始酸涩,门口响起敲门声,她顿了顿,才将卷子收好放回原处,随后才去开门。
  叶玟妤站在门口,门一开,就见到眼睛红通通的女孩正一脸委屈的看着自己,活像受了多大欺负一样。
  不就是在自己家门口摔了一跤吗?瞧这模样,都快气哭了。
  怎么了?叶玟妤皱了皱眉。
  江茗欢憋了一肚子的话,却一句都说不出来,到最后,也只是红着眼睛说了句谢谢。
  叶玟妤更加不解,
  谢什么?
  嗯卷子
  江茗欢有些别扭,指了指桌上的学习资料。
  叶玟妤挑了挑眉,忽然反应过来,眼前这人,不会是被这几张卷子感动哭了吧。
  她一下没忍住,居然轻轻笑了出来。
  江茗欢的脸,顿时更红了。
  举手之劳而已。
  学校那边,已经打过招呼了,月底理科部的分班考,你可以参加。
  到时候按照考试成绩给你分班。
  至于能不能进一班,能不能让他们叫爸爸,就全凭你自己的本事了。
  叫爸爸三个字被叶玟妤用这么一本正经的口气说出来,听上去就十分好笑。
  江茗欢面脸通红,有点后悔当时为什么要取这么沙雕的名字,此时此刻,她尴尬的只想找个地方钻进去。
  心里虽然窘迫不已,但面上的面子还得维持。
  她红着脸抬起头,故作平静,眼里闪着自信的光芒,明亮又灿烂。
  我当然能进一班。
  叶玟妤被那双明净璀璨的眸子吸引,一时间居然看的失神,好半天过去,才轻轻点头。
  拭目以待。
  沈亦希还在厨房忙活,叶玟妤正准备带江茗欢过去介绍两人认识。
  厨房里烟有些大,她又担心小孩受不了,还是将人带去了客厅,自己一个人进了厨房帮忙。
  江茗欢蜷在沙发一角,怀里抱着个枕头,目光隔着老远朝厨房望去。
  里面那个年轻男人,她记得,穿书第一天在酒吧见过,是叶玟妤的青梅竹马,一直以好朋友的身份陪伴在叶玟妤左右。
  关于这个好朋友的信息,书里并没有多提,以至于江茗欢甚至记不起他的名字。
  她唯一记得的,是叶玟妤车祸身亡后,只有两个人去处理她的丧事,其中一个,就是她这位多年好友。
  厨房里的一男一女,边忙边聊天,男人清秀俊逸,女人容貌绝伦,怎么看,怎么般配。
  江茗欢一动不动,静静地看着两个人。
  男人不知道说了一句什么话,把叶玟妤逗得轻笑不止,面上的愉悦笑意藏都藏不住。
  气氛好不愉快。
  平日里冷的像冰块一样的女人,这一刻不再拒人于千里之外,在男人面前,她卸下所有冷漠,露出最真实的笑容。
  这才是真正的叶玟妤。
  江茗欢看着厨房里说笑的两个人,抿了抿唇。
  这世上,终归不止自己,会心疼叶玟妤;也不止自己,能看见叶玟妤的好。
  像是藏着掖着的宝贝被人发现了一样,江茗欢心里莫名不太舒服。
  但她也明白,叶玟妤不是什么玩具,她也没有资格,霸占一个这么好的人。
  沈亦希厨艺很不错,他家里是开酒店的,但他对家族生意并不管兴趣,反而迷恋上了后厨。
  大学学的专业虽然是酒店管理,但连毕业都十分困难,反倒是烹饪技术,越来越厉害。
  他一听说江茗欢搬到了叶玟妤这里,挑了一天就带着食材过来了。
  想起小孩瘦的叫人心疼,叶玟妤也没拒绝,还多买了些肉回来。
  沈亦希啧啧称奇,把最后一道菜装进盘里。
  玟妤,你对你这小侄女,也太上心了点吧。
  叶玟妤接过盘子,居然没有反驳,
  我的小侄女,我不上心,你来上心?
  一句话,有理有据。
  沈亦希哑口,不再问了。
  饭桌上,叶玟妤简单介绍,江茗欢和沈亦希,也算正式认识了。
  不得不说,沈亦希的厨艺非常好。
  向来不爱吃荤菜的江茗欢,也禁不住口舌之欲,多夹了几块肉。
  叶玟妤看在眼里,转头看了看好友,果不其然,男人正一脸骄傲。
  江茗欢安静吃饭,自然也注意到了两个人的眼神交流。
  心里的不舒服被放大,宝贝被抢走的不安,更加明显。
  碗里的肉,好像也没那么香了。
  她吃了两口米饭,嘴里没味,干脆放下了筷子。
  就吃饱了?
  一碗饭还剩了小半,就吃这么点,怎么养的胖。
  叶玟妤蹙眉。
  沈亦希也跟着开了口,
  我做的菜,可没那么容易吃到的,真的不要再吃点吗?
  一大桌的菜,鸡鸭鱼肉都全了。
  江茗欢哪里看不出来,叶玟妤是想给自己补补身子。
  她又转头看了看沈亦希,这个男人,是这世上为数不多的真正关心叶玟妤的人。
  不管出于什么理由,她都不该对他抱有敌意。
  这样想着,她朝沈亦希微微笑了笑,
  那我把这碗饭吃完吧。
  乖巧懂事,一点都没有曾经暴躁娇蛮的样子。
  叶玟妤默默看着,眼神变了变。
  江茗欢对沈亦希的态度,似乎,好的过头了。
  三人继续吃饭,桌上的话也渐渐多了起来。
  沈亦希和叶玟妤是同学,都曾经是附中的学生,只不过一个是鼎鼎有名的学霸,另一个,却是当年让所有老师都头疼不已的问题学生。
  提起叶玟妤的光荣事迹,那可是说上一天一夜都说不完。
  沈亦希说话幽默,江茗欢对于和叶玟妤有关的事又好奇的不得了,渐渐的,饭桌上的声音,就只剩下了他两的。
  看着眼前的场景,叶玟妤突然有些食不下咽。
  江茗欢好像,从来都没有在她面前,露出过这样灿烂而真实的笑容。
  毋庸置疑,沈亦希长相英俊,是年轻的小女孩儿们最喜欢的类型。
  更不用说,他还有现在大部分男人都没有的优点,譬如风趣幽默,又譬如体贴温柔。
  眼看两个人越聊越起劲,叶玟妤面上的不悦愈发浓重,她将怪情绪藏起,指尖在桌上轻轻叩了叩,轻声提醒,
  亦希,你是不是该回去了,快九点了。
  沈亦希看看手表,果然,还剩五分钟就到九点。
  他点点头,冲对面的女孩笑了笑,
  后面的事,下次再跟你讲,我跟你说,玟妤那时候,不仅是学霸,还是学校的校花
  似乎嗅到了八卦的气息。
  江茗欢的眼睛立刻就亮了,连忙点了点头。
  就连沈亦希出门的时候,她都在后面跟着。
  直到人离开,她都是一脸笑意。
  叶玟妤伸手带上门,眉心紧蹙,不等江茗欢回身,就把人抵在门上,表情冰冷。
  语气里,尽是不悦,
  这么开心?
  喜欢他?
  作者有话要说:  沈亦希:你们两个都吃我的醋,我很为难
  叮!30个币的神秘交易,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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