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7章 蛮荒世界的废材(1)

  爱怜看着眼前的一切,不禁抚额叹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一次居然穿越到了这样一个世界,这样一个原主身上。
  自己如今才刚刚出生三个月,不足百日时间,用精神力观察自己,三个月的婴儿居然已经身长将近五十五、六厘米,已经是不小了吧?她还是个男孩儿,此刻身上一个布丝都没有,晾在一个山洞口的地上,只不过身下是兽皮,兽皮下面铺着一些干草而已,她感觉此刻很羞耻,却又无可奈何。
  好在,天气很热,她不怕自己会着凉。
  四周来来往往的全都是身体呈小麦色的男男女女,他们身上围着少得可怜的草裙或兽皮,各个身材和容貌都爆表,男的帅,女的美啊!
  偶尔有人停下,看着躺在草堆上的爱怜,摇摇头,叹着气道:“哎!这孩子,太弱了,也不知道能活多久?”
  爱怜抬起手,看了看这只比她印象中百天孩子大上一些的手,不禁十分郁闷,就这——还太弱了?蛮荒世界,真的不能与自己认知中的正常人类相比较啊!
  左右无事,她便又重新温习了一遍自己得到的记忆。
  原主名叫禹廉,是个早产儿,父亲名叫‘禹末’是禹部落的一名出色的勇士,非常健壮勇敢,他娶了部落里一位叫‘禹月’的美丽姑娘做妻子,而原主是他们第三个活下来的孩子,第一个孩子也是个男孩子儿,也就是原主的哥哥,他叫‘禹风’,今年七岁,第二个孩子叫‘禹叶’的女孩儿,她是禹廉的姐姐,今年四岁。
  也就是说,哥哥比原主大七岁,姐姐比原主大四岁。
  在他们之间还死了两个孩子,都是女孩儿,而原主是第二个出生的男孩子。
  但在原主出生前,父亲禹末做为禹部落中一名最出色的勇士之一,在恒部落一次入侵战斗中,为守护部落、守护家人,勇敢战斗,直至战死当场。
  禹月当时怀着原主,大惊大悲之下,因此动了胎气,当场便腹痛难忍,开始阵痛。
  待战斗接近尾声之时,早产生下了还有一个多月才应该出生的原主。
  因为早产,所以原主出生之时,便比其他的孩子都要瘦小,体质也相比其他的孩子弱了很多,但这个‘弱’也是与这个世界的孩子来比较。
  这个蛮荒世界的人类身高和健壮程度都是爱怜平生所仅见,男子身高大多都在一米九到两米之间,个别人会更高些。
  爱怜穿过来之后,曾见过目测身高大概有两米一五的首领儿子禹山,然后猜测着禹末的身高大致在两米一左右。
  因为她听母亲禹月和别人聊天时说过,他的父亲禹末只比禹山矮了那一点点而已,看到她与别人比划的长短,爱怜估计自己的父亲应该在两米一左右。
  禹月的身高也达到了一米八十二、三左右,这个身高在部落里面只能算是正常,禹蓝阿姨身高一米七十一、二左右,是目前禹部落中成年人中最矮的人。
  这是个被森林覆盖的世界,在原主的记忆中,他从未见过森林以外的东西,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大,因为他从未走出过森林,部落的巫医说过,这个森林无边无际,便是有生之年,也无法走到边界。
  他们生在这里,长在这里,死后还会埋在这里。
  这里生存着许多部落,大的部落有上万人,小的部落只有几百人,而禹部落算得上是一个中小型的部落,因为他们有两千多人,勉强生存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中。
  经过三个月之前的那场战斗,虽然把敌人歼灭了大半,但自己也损失了不少勇士,禹末便是其中之一。
  禹月已经独自己一人带着三个孩子生活了三个月,好在部落中对于女人和孩子保护的很好,不至于让这孤儿寡母无法生存。
  哪怕是四岁的姐姐禹叶也在做着力所能及的劳动,比如帮助大人给勇士们做饭,拣拾干柴等等。
  七岁的哥哥禹风已经开始跟着部落中的其他孩子跟着大人学习打猎,帮着处理收拾一些诸如兔子、山鸡等小动物,这是为了他将来成为勇士打着基础。
  这个世界中不只人类比爱怜认知中的普通人类强大得多,就连动物也是一样,原主的记忆中,最普通的兔子,长得都跟中型犬差不多大了。
  更别提其他的猛兽,所以,打猎从来都是一件很辛苦也很危险的事情。
  原主因为弱小,从小与其他的孩子便无法玩到一起去,经常会被其他孩子欺负,好在哥哥很强壮,和他们的父亲一样勇敢,总会为他出头,把欺负他的人狠揍一顿。姐姐对他也很好,会帮助母亲照顾他。
  就这样,在哥哥十五岁的那天,哥哥第一次与部落的勇士们踏上前往正式狩猎的征途。
  也是在那次狩猎归来,哥哥和勇士们带回来一个女孩儿,一个异常弱小白皙的女孩儿,她穿着奇怪,说话的语言也听不懂,但这个女孩儿却成了禹部落的祸乱之始。
  女孩儿很聪明,从一开始的无法与禹部落的族人们交流,到后来无障碍沟通,她用时真的很短。
  她说,她叫蒋宇涵。
  从蒋宇涵来到这个部落,她便与别人完全不同,她爱卫生,她常常给大家带来一些新的技巧和知识。
  开始的时候,禹部落的族人们都把仅有不到一米六十多的蒋宇涵当成了一个没长大的小女孩儿,可是从一开始,她就被英俊帅气的禹风所深深地吸引着。
  他救了她,并在其他族人都不理会她的时候,给予她帮助和食物,她也对这个英俊伟岸的少年表达了充分的好感。
  而且蒋宇涵还常常对他做出了亲密的动作,每每亲吻他时,都会让他感觉脸热心跳得厉害。
  他知道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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