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唯故人 第6节

  夜里的h市华灯初上,马路上人流如梭。设施齐全的豪车里,有人歪靠在后座上,安然端着一杯咖啡。窗外城市霓虹如流光幻影,自两畔徐徐而过。
  与城市的喧哗相反,车内安静至极,男人喝着咖啡,看着无名指上的戒指。
  须臾,另一个座上的女孩出了声,“宋先生……我们现在是回去吗?”
  宋昱庭闻声看了黄阮阮一眼,然后压了压下巴。
  这个男人的话除了公事外永远都这么少,少到安静的车厢让人局促,黄阮阮舔舔嘴唇找了个话题,“我想过了,我不能要你那么高的薪水,毕竟我没帮你什么,这吃饭喝茶根本就不算活!”
  这话没错,自从上回盗窃被抓,被迫接受他的交易后,她以为他会让自己做苛刻的事,可此后两个月的经历与她的猜测截然相反。
  他带她出去多半就是应酬,在那种高档饭店或上流社会的晚宴,吃顶级的珍馐,享奢侈的美酒,她曾吃下一口鲍鱼,据说这种来自澳洲的极品鲍鱼,一只就要几百欧元,也就是人民币几千块,够她老家的父母种小半年的田,吓得她拿叉子的手都不稳了。
  除此之外,他还给她购置了许多不菲的行头,每次看吊牌价她的肉都在痛,怎么还好意思再要他的薪水。
  宋昱庭似乎不想跟她说这个话题,径直否认:“不,你的作用很重要。”
  很重要?黄阮阮微怔,是能帮他忽悠情敌,还是能帮他挡住那些莺莺燕燕?
  ——她发现了,宴会酒席等各种大小活动,冲宋昱庭来的女人不计其数,不过宋昱庭总是那个表情,看似客套的笑着,眼底却满满的深沉。
  是的,如果非要拿什么形容宋昱庭,只有两个词。
  淡漠如水,深沉似海。
  他常面无表情,看什么都波澜不惊,而眼底深如寒潭无法洞穿。不过时间久了,黄阮阮还是看出一丝半点——宋昱庭是厌恶那些投怀送抱的莺莺燕燕的,每当那些莺莺燕燕离开,他会不动声色弹弹衣袖整整衣襟,似想将女人们杂乱的香水味清除干净。
  不过也有相反的时候,宋昱庭的深沉会变成另一番柔软——每天半夜的长廊上,他总爱端着一杯白兰地,在清冷月光中,将墙上女人的面容久久凝望。
  每每这时黄阮阮就会纳闷,他对墙上的面孔,真的只是恨吗?
  “嗤”的轻缓刹车打断了黄阮阮的思绪,她扭头看向车外,宋宅到了,她敛住神思,跟着宋昱庭一起下了车。
  秋风四起,庭院中草木簌簌摇曳,满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之感。听得司机说:“呀,这天气预报还真说准了,夜里有雨啊。”
  黄阮阮闻言举目望天,暮色如一大片乌色幕布笼罩,沉沉不见边缘,天上无星也无月,她嘀咕了一声,“下就下,别打雷就好。”她自小畏惧打雷。
  司机笑起来,“报的就是雷阵雨。”
  黄阮阮郁闷看天,最后走进了屋内。
  ……
  两个小时后,果然不出司机所说,还真打起了雷,漆黑的天际被一道道狰狞的闪电撕裂,强风呼啸而过,刮得窗户噼啪而响,滚雷炸响在耳边,敲得人心头发憷。
  雷电交加,房间里的黄阮阮越坐越慌乱,大概人畏惧中总想找个伴,她推门出了房,光亮的一楼显示宋昱庭还没睡。
  沿着楼梯而下,宋昱庭果不其然没睡,不过不是在卧室,而是在厨房。
  黄阮阮走了过去,眼前的一幕让她微怔。
  屋外暴雨如注,厨房却馨香袅袅——宋昱庭竟然在做饭。
  黄阮阮揉揉眼睛,几乎以为自己看错——那个平日一张合同就是上亿的顶尖年轻富豪,那往常握着鼠标娴熟进入买进卖出的主,此刻竟拿着锅铲围着围裙在灶前炒饭!
  炒就炒吧,他饭锅、转铲,姿势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好看的像是艺术——即便只是一碗简单的蛋饭,也能透出厨艺精湛。
  其实这段时间相处,让她讶异地也不止这一点。
  譬如,作风,这个圈内,作为一个拥有大把财富的年轻富豪,在没有婚姻约束时左拥右抱,出入风月之地,拥有桃色绯闻几乎成了理直气壮的事。但他没有,除了必要的应酬外,他都待在公司与家里,像是天底下最本分的男人,规规矩矩两点一线。以至于圈内小道消息不断,说是宋氏总裁家里那位小女朋友有本事,看得住男人——每每听到这样的话,黄阮阮就啼笑皆非。
  除开作风正派,宋昱庭的节俭也让她惊讶。作为投资界内风头最盛的富豪,照理说该拥有众多豪车、房产、大把的名贵衣物与奢侈品……而他截然相反,别说奢侈品,他就连衣服也不见多,换来换去就几件衬衣西裤,据陈秘书说还是穿了两三年的。穿衣用度外,除了跟客户必要的应酬,他对于吃住也朴素到极点,工作常跟员工一起吃办公餐,三菜一汤的盒饭,他荤素都来者不拒,米饭也从不剩下一粒,比普通员工还能将就。有时加班累了,别的总裁办公司豪华套房,办公居住功能齐全,累了困了柔软的大浴室席梦思随时候着,而他不是,他随便和衣往办公室沙发挤一挤,就能凑合一晚。
  有一日她忍不住好奇问了,陈秘书说,我们宋总就是这样,除开玉石收藏,其他方面从不铺张奢侈。
  说起玉石收藏,她的确看过宋昱庭从拍卖会等地方带回过玉石,大多都是翡翠,看证书齐刷刷全是什么老坑种玻璃种的顶级好玉,但纳闷的是,旁的男人收藏玉器多半是摆件,他却是女人的珠宝首饰,镯子、胸针、项链,那一样样精致华美、巧夺天工,她都怀疑他是为了囤货升值,日后好倒卖高价——投资商不都爱这种投机倒把吗?
  结果陈秘书不冷不热说,什么投机倒把啊,这都是宋总买给一个人的……又感叹一声说,宋总心尖上的人啊,不爱黄金钻石就爱玉!
  谁啊?她问。陈秘书却没再说了。
  ……
  “黄小姐。”一声低唤,拉回了厨房门口思绪纷飞的黄阮阮。黄阮阮回神应了一声,就见厨房内宋昱庭已经炒完了饭,正出锅装盘。
  厨房灯光明亮,她的视线不经意落在他拿饭勺的手上,又发现了让她讶异的一幕——宋昱庭的手上布满了老茧,应是长年累月繁重粗活造成,看那一排排厚茧,长在一个面容英俊,拥有修长十指的顶尖富豪身上,真是太矛盾了。
  宋昱庭注意到她的愕然,以为她是看盘里的吃的,问:“你也要吃吗?”
  黄阮阮摇头,眼神仍留在他的手上,满满都是惊讶。
  宋昱庭这才看出她的心思,平淡地说:“我曾经在饭店做过苦工。”
  他话落端着炒饭走向客厅,留下一脸震惊的黄阮阮。
  啥?堂堂华尔街富豪,居然做过苦工?!
  没人为黄阮阮解答,宋昱庭已经坐在沙发上开吃了,普通的炒饭,配一杯清茶,跟酒店里各路珍馐相比,再寻常不过的食物,他却一勺一口吃的很满足。
  见她一直看着自己,宋昱庭停了一下,问:“你怎么不睡?”
  黄阮阮瞅瞅窗外的电闪雷鸣,怯怯的模样,“我……我怕打雷。”
  宋昱庭微微摇头,似是无奈她的孩子气,他问:“那从前雷雨夜你是怎么过的?”
  黄阮阮捏捏衣角,长睫毛扑闪着,有些不好意思,“在老家时就缠着我姥给讲故事,后来进城打工了,就缠着大我几岁的工友讲。”
  “讲故事?”
  “嗯。”黄阮阮见对方仍是平静和气的模样,干脆大着胆子问:“你会吗?能不能也给我讲一个?”
  宋昱庭沉默片刻,似乎是在思索,就在黄阮阮准备放弃时,宋昱庭说:“好吧,给你讲个小男孩的故事,这个故事有点长。”
  ☆、chapter 8往事
  宋昱庭沉默片刻,似乎是在思索,就在黄阮阮准备放弃时,宋昱庭说:“好吧,给你讲个小男孩的故事,这个故事有点长。”
  “从前有个小男孩,父亲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母亲受不了山村的贫瘠,跑了。因为太穷,男孩初中没上完就辍学了,在远亲介绍下,去了镇上一家饭店当小工。饭馆老板很苛刻,扛米搬菜什么重活都让他干,最累的一天,他一个不到十四岁的半大孩子,搬了几百斤的蜂窝煤,肩上磕出了血。累就累吧,老板还克扣工资,有次为了少发钱,诬陷小男孩偷了柜台里的钱,小男孩想要解释,老板狠狠给了他两个大嘴巴子,将他赶了出去。”
  “小男孩愤慨又委屈,可没办法,他还得继续找活干。但没有人的介绍,工作不好找,他是童工,人家都不敢要,最后是一位好心的老校长,禁不住他的苦苦哀求,把他留在了他学校的食堂帮忙。”
  “在食堂的日子虽然也累,但不会再受欺负,而且有固定的工资可拿,还有免费的宿舍,跟从前比简直就是天堂。”
  “他以为一生就这么过了,每天给师傅们打打下手,勤奋学点厨艺,等再大一点,争取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厨师……”宋昱庭说到这看了黄阮阮一眼,“你别惊讶,真的,对他来说,能从一个泥巴里打滚的农民儿子变成一个小镇学校厨师,已经是很好的前途了。”
  “然而,这个持续两年的念头,却因为一个人的出现而改变了。”
  黄阮阮接口,“谁啊?”
  宋昱庭面色有些恍惚,似陷入了遥远的过去,“是一个非常美好的人……”两个月来,这是黄阮阮第一次看他笑,褪去了往日的深沉,他的眸子像月下安静的海,柔软而缱绻,他连着用相同的词强调补充:“非常,非常非常非常美好……”
  “那是在他十五岁时,某天午餐他在窗口为学生打饭,一个打饭的女生看他满是冻疮的手,提醒他手出血了。他急着打饭,随手一擦也没放在心上。可下午打饭时,那女生又来了,这次跟饭盒一起递过来的,还有一支小小的冻疮药。”
  “那药很好用,他涂了一个星期伤就好了,夜里再不会痒得睡不着……他很感激那个女生,某天女生又来打饭,他趁人少时鼓起勇气问了她的名字,那女孩告诉了他,还对他笑了笑……看到女孩的笑脸,他大脑嗡地一响,心乱跳,又紧张又高兴,却不知道为了什么。”
  “后来他从其他人口中知道了女孩的信息,她不仅是学校的学生,更是老校长的外孙女。在那个专教戏曲的学校,女孩的功底全校拔尖,那一年学校元旦汇演,她在台上唱了一段《牡丹亭》,男孩偷溜着去看,他书读得少,听不懂她唱什么,但看她头戴珠冠,鬓旁贴花,穿着长裙,甩着水袖……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人,当时他脑子放空,只有一个想法,如果世上有仙女,一定是这样的……”
  黄阮阮插嘴问:“男孩爱上了那个女孩?”
  “还谈不上爱,十五岁的男孩,也许有些情窦初开的感受。”宋昱庭道:“可即便有感受他也不敢表达,放在从前社会来讲,他只是个卑微的长工,而她是书香门第的小姐,他们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为了转移这种无望的情愫,他偶尔会在空闲里出去玩,在廉价的网吧上上网,或在街头便宜的台球摊上打球,异乡的寂寞让他认识了一群混混,很快跟混混们称兄道弟……无所事事的混混们经常打架,有次帮派约架火拼,他也答应到时参加。”
  “就在约架的前一天,他在食堂打饭时遇到女孩,此时女孩已经初三了,再过几个月就要毕业,届时她就要离开这小小的初中,他再也看不到她了。他很难过,竟鬼使神差对来打饭的女孩说,明天是他生日,希望她能成全自己一个小心愿。女孩大概是因为好心,就问了,他脑子一热,说,我想再看你穿一次那个戏服,特别好看。”
  “这么无理的要求他以为她会断然拒绝,没想到第二天在约定地点,她竟来了,而且穿了那件戏服。”话到这宋昱庭慢了慢,不知是痛苦还是喜悦,“那天是二月初,还是冬天,天下着鹅毛大雪,人家穿着厚棉袄,可她穿着薄纱制的戏裙,在寒风里瑟瑟发抖,嘴唇都冻乌了……那一刻他像疯了一样冲上去,脱下自己的外套往她身上罩……”
  黄阮阮听到这惊了,为了这个寒风凌冽仍想满足男孩心愿的善良女生。她问:“后来呢?”
  “后来……”宋昱庭点了一根烟,青烟袅袅中他说:“他真该好好感谢这女孩,原本他应了兄弟的约要去打架,因为赴她的约没去成……而那次打架出了人命,他的兄弟都被警察抓走,只有他逃过一劫……多年后他再想起这事,觉得他的人生能实现各种不可能,全因当年女孩的那个善举,因为她,他才没有在命运的开端就被牢狱毁掉……”
  “再后来呢?”
  “后来女孩果然考上了很好的高中,从镇上去了小城,她不在的日子他常想起她,想起那个下雪天,她穿着薄纱裙冻在雪里对他说生日快乐……想得忍不住了,他就用每周末的半天假等在小镇车站——她每周末有一天假,会搭车回小镇。他不敢上前,只敢在往熙攘的人群,远远看她一眼,哪怕只有一眼,都能成为每周最值得盼望的时光。”
  “就这样坚持了三年,再后来,她以全市第二的成绩考上最好的戏剧大学——她家世代唱昆曲,她的梦想是做一名戏曲大师,最好的学府让她离梦想更近,男孩却离她更远了,她高中时他还能在车站远远看一眼,或者搭两个小时的车去她学校门口张望,可大学后她进了遥远的省城,两人彻底分别了。”
  “见不到她的日子男孩开始失眠,最后他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离开小镇,去她的城市找她。于是他义无反顾结了食堂的工资,去省城找到了她的学校,没有应聘上厨师,却聘上了学校的保安。保安的工作很枯燥,但他却很满足。白天他在各个教学楼之间巡逻,而大部分保安都厌恶的夜班,却是他所喜爱的,他没事就晃到她的宿舍楼下,看着她宿舍的窗户,希望那小小的窗户上能透出她的剪影,哪怕一秒钟就够了。”
  “大概是他的诚心打动了上帝,半年后上帝竟给他创造了一个见面的机会。那天夜里,他像往常一样守在宿舍楼下,11点时关了的宿舍楼突然开了,几个女生扶着一个女生往走冲,他跑去一看,被扶的女生正是她——她半夜突然腹痛,他看她痛的脸都白了,背着她就往医院去。医生说是囊尾炎,需要动手术,那几个舍友都是学生,都没钱交手术费,他二话不说把刚发的工资都拿了出来,连生活费不留……她做完手术后已是凌晨,明明是个小手术,他等在外面却紧张得大气不敢出,好在手术顺利,她被安全推了出来。”
  “天亮后她家人从外地赶了过来,都很感谢他。此后的几天,只要下班他就会去看住院的她……但他不敢靠近,因为知道她住院的事后,几乎半个系的男生都来了,她是系花,生的美,成绩又优秀,追求者不计其数,看着那些有钱有势不停献殷勤的公子哥,他自卑极了。”
  “后来还是她主动找到的他,她出院后找到了保学校卫处,他不知道她是否知晓他是为她而来省城,但她能来看他一眼,他就心满意足了。没想到她不仅来跟他道谢,还请他吃饭,他激动得手心出汗,筷子都捏不稳。”
  “后来双方的交集就多了,偶尔她从教学楼上完课出来,或从图书馆自习回来多半能遇见他……她总是礼貌的跟他打招呼,说,巧。他不敢看她,脸红得像火烧,心里却在说,一点也不巧,我在这等了你几个小时。”
  “时间久了,两人慢慢熟悉,有天她从开水房出来,拎着两瓶水,他赶忙过去帮忙,走回宿舍楼的路上,两人都在沉默,到了宿舍她突然开口了,她看着他的眼睛,清楚叫出他的名字,她说,你甘愿这一生只当个保安或者厨师吗?”
  “那一刻他的心在说,只要能天天看到你,当什么都可以……但他怕她瞧不起他,便摇了摇头。她点头说:那以后不值班时,就在图书馆上的平台等我。”
  “他不知道她要干嘛,但他还是去了图书馆,她果然在,还带了一沓书,要他去报自学考试,他愣了,他从没想过会再捡起书本,而且自学考试是大学课程,他这只读了初中的人怎么自学?她看出他的心思,说,没关系,基础课我教你,专业课照着书本上学,也可以去网上听课,不会很难……他本来有些忐忑,可听着她婉转的声音,居然傻乎乎就点了头。”
  “此后的日子,她果然说到做到,教他基础课,比如英文……当年的初中英文他几乎忘光了,是她从头教起,对着口型矫正他的发音,他常因笨拙发不准音而面红耳赤,而她从不嫌弃,总是耐心又细致地重来……他觉得不好意思,便加倍学习,除了英语外其他课程,也勤奋异常,天不亮就去背,做题夜夜到深夜……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一个半文盲竟在她的帮助下,渐渐跟上了课程……”
  “作为教导老师的她,时常鼓励他,在他自卑或是沮丧时,她总是说,你很棒,你很有天赋,不要看轻自己的价值,慢慢来,你一定会发现自己的优秀……”
  “她的鼓励给了他力量,他更加努力,当学习不再那么吃力后,在她的影响下,他渐渐对书本产生了兴趣,那些不曾听说的新新知识,像为他打开了一扇崭新世界的大门,他每天读着背着,几乎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想来勤奋的人多半会被老天厚爱,最后四年的课程他不仅顺利完成,还提前一年拿了本科自考毕业证。”
  “拿到学位证时,他几乎不敢相信……他以为自己这辈子注定是个靠苦力吃饭的半文盲,却没想到有一天居然能成为拥有高等教育认证的大学生,这种改变不亚于天翻地覆。”
  “不过他也有烦恼——她是系花,全校多少男生爱慕她,有在她生日上豪掷一万朵鲜花的豪门公子哥,也有开着路虎的*,可她看都不看,只跟他格外走近……于是闲言碎语都来了,那个姓常的公子哥甚至带人来打他,他奋起反抗,最后她来到喝止了一切,她冷冷看着公子哥说,以后别再来打扰我,我不喜欢你,我喜欢他。”
  ☆、chapter 9往昔
  “全场惊住,而她蹲下身拿纸巾擦拭他被人打出血的嘴角,问他,你不是也喜欢我吗?他傻在那,思维都不清晰了,只知道点头。她表情很镇定,弯唇淡淡笑了,说,那我们就在一起吧。”
  “在所有人的震惊中,她扶起他走了,那一路他整个人都是飘的,掐了自己几下,很疼,不是做梦,却仍不敢相信……走了很远后,她突然伸出手来,说,谈恋爱不牵手吗?可他不敢牵……”
  讲到这宋昱庭顿住了声音,喝茶休息。屋内的灯光自上而下打在他脸上,愈发显得他眼睫深邃、高鼻薄唇。黄阮阮听得津津有味,赶紧追问:“为什么不敢牵,明明那么喜欢。”
  宋昱庭道:“多年后男孩读到“亵渎”这个词,才明白自己那刻的感受——在他心里,她是近乎仙女一样的存在,像神祗一样,只配凡夫俗子五体投地,用最虔诚的心去敬重爱慕,太靠近便是亵渎,便是冒犯。”
  “那最后牵了没有?”
  宋昱庭轻轻笑了笑,“牵了,他不敢冒犯,女孩却主动牵了,她的手又小又软,云朵似的,他激动到手都在抖,想握住,又怕,怕手心的汗液会污浊到她,怕指腹上粗粝的老茧会弄疼她,甚至还后悔自己做过厨师,那些年杀过太多鸡鸭,碰过太多血腥,过去没觉得有什么,可如今碰到她的手,便觉得是对她的亵渎。”
  “但不论如何,两人还是好上了,关于系花选择了一个小保安的消息如爆炸新闻般在学校疯传,学校里说什么的都有,可她不在乎,像从前一样给他补课,在他拿到本科自考毕业证后督促他考雅思,除开学习外,她也像普通情侣一样,大大方方牵他的手,在校园里散步,或者坐着他买的二手电瓶车,去校外吃小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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