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

  “哈!活着的人都还没出路,你还去管死了的鬼?”
  我心噗噗乱跳起来。炉灶里的摇曳的火光忽然妖冶恐怖,我缩了缩肩,几乎不敢去看此刻的陈兰。
  “陈兰。”
  储标唤了她一声。没有愤怒,也不平静。是饱含感情的,却又不知道是何种情感。
  后来的我,再回想这一个场景。
  经过细细的品味和琢磨。
  我才明白。
  这是一种“服软”,一种最深切的恳求。是我以往人生,从来没有在储标身上见到过的。
  即使他经历了这么多的磨难。
  身为一个儿子,我们常用“上有老下有小”这一句来形容。但是真正往上能扛起老人,朝下提起小辈的,在我往后的人生中,只见过储标一人做到。
  我的爸爸是个脾气不太好,个子也并不伟岸的男人。
  也许他并称得上是个好爸爸,好丈夫。
  但是储标,他是我所有见过的人中最有情有义的一个。
  我的爸爸是个真正的男子汉。
  我小学六年级的第二个学期,刚开学后才第二个礼拜的周末,储林结婚。
  娶的还是陈兰一开始介绍的那一个姑娘。我见过她几次,长的是很漂亮,同我叔叔十分般配。从我叔叔脸上明媚的笑容来看,他也十分喜欢她。
  我叔叔这边父母都不在了,储标充当了大家长的角色。
  晚宴上酒过三巡,储标领着一对新人跟前来祝贺的亲朋好友敬酒。
  大家都笑眯眯,其乐融融。
  其中一个头发花白,看着年纪很大的爷爷,伸手拉住正要匆匆路过的储标。搂着他的脖子,就像是搂着一个孩子。
  “阿标,我,我替你爸妈感谢你。”那爷爷喝得醉醺醺的,人都站不稳。储标扶着他坐下,弯着腰听说。储标没说什么,只是在旁边跟着点头,还有笑。
  “桂根和云仙生了一个好儿子啊。”
  “今天高兴,储林的好日子,大舅您吃好喝好,我更高兴。”
  “是是是,吃好喝好!”两人说完,又深深地抱了一下,才终于松开。
  酒宴上热热闹闹的。
  没有多少人注意到这一幕。
  就像储标这过往几年对这个家的付出。一直都是默默的,不声张,毫无怨言地担下了一切。
  但是,我知道,所有的人都知道。
  知道他的努力和牺牲。
  储林结婚。
  喝到眼睛红红的人,是储标。
  我知道,储林举行婚礼前的一个礼拜。储标领着他去了一趟我爷爷奶奶的坟地。
  人生哪那么多大富大贵。
  只求一份没有辜负,便已经是用尽普通人全部的气力。
  好在,储标做到了,他对自己的父母,没有愧疚了。
  *
  储林结婚后开始跑出租车,跟储标搭班。学车和买车的费用,自然都是我爸出的。陈兰虽然没给什么好脸色看,但是嘴里也没再多说半句。
  储标中考结束上了一所区重点。此刻正是高一,学校离得不远,他不住校,每天坐公交车往返。陈兰和储标对他都是很满意的,毕竟我哥是我们这个村子里第一个考上区里面的重点高中的人。
  春暖花开,严冬将过。似乎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但是,我却偏偏就是所有顺流中的那一股逆流。
  女孩子,究竟是在几岁的时候,开始对自己的长相挂心的呢?
  我是在上六年级,我十二岁的时候,开始的。
  正所谓,一发不可收拾。
  ☆、第 27 章
  从市区回到乡下的小镇,从最初的不甘涌动再来到死心。三年的时间足以走过一段漫长而无望的路。
  刚回来的第一年,我上小学四年级,储盛初二。当时家里天天就只能听见储标和陈兰的吵,说的精确一点,是陈兰单方面的爆发。
  这一年,她憔悴了很多。
  但是我不知道,原来这只是个开始。
  陈兰托人介绍进了一家机械厂,从都市女老板娘成了一个工厂女工。储标在晃荡了大半年后,决定拿出我们家除却盖房子剩下的仅有的一笔存款,买了一辆出租车,和我叔叔搭班跑起了出租。
  家庭收入跟以前自然是不能比,但是勉强维持一个家庭的开销还是可以的。
  但是,我要的不是勉强。
  我受不了勉强。
  不过没多久,连这勉强的状态也不复存在。
  储盛学校开家长会,陈兰去了回来后脸色都整个变了。
  我在楼上做作业。
  关着门,也能听见陈兰在楼下电话里跟储标吼。
  “所以你说说要怎么办!”
  “这不是你的儿子吗?”
  “……因为我?他妈不都是因为你!因为你才有的今天!”
  人人都爱翻旧账,旧账是烦不完的。
  功勋章是光荣的象征,而陈兰心里那本账本,是她这些年心里被千刀万剐过的疤。
  电话挂了,楼下好久没声音。我忍不住溜到楼梯角落往下看。
  储盛背对着我,站在阴影里。陈兰的脸部微微抽动,一场暴怒之后的颤抖还在身心激荡。
  “妈。”
  “我和储悦两个现在算是留守儿童吗?”
  “走——。”
  “给我滚上楼去——!”
  储盛我越来越不懂他,明明我觉得他几乎是我们一家四口人适应的最好的一个。就连储标,晚上吃好晚饭翻着肚皮坐在院子里说说笑笑时,同村人一句‘储老板’的调笑也能让他的笑声变得不太流畅。
  储盛不一样,该吃吃该喝喝,除了在家里的屁话少了点,对我的刻薄欺负是一点没少。
  但是,原来他也有怨念。
  而且是这样的深。
  陈兰厂里总是要上晚班,晚上十二点都不见得回来。储标跑出租,一天隔一天不在家。
  留守儿童的戏码几乎常常在我家上演。
  每次都是我先回来,躲到陈兰他们房间看会儿电视,等到储盛下了课回来煮两包泡面,加根火腿或是颗卤蛋,晚饭就解决了。
  然后再就究竟谁该洗碗的事情争执一番,最后不欢而散,将碗筷往水池里一推各回各房间。
  其实也并不觉得辛苦,毕竟我自从回来念小学后,每天都要走四五十钟的路去上学。然后一路上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班上的同学坐着爸爸的摩托车、或者是自行车上呼啸而去。
  那时候我就隐约明白。
  人家的命运,好像总是要比我容易一点。
  至少,他们不用靠自己的双腿走。
  吵也吵了,闹也闹了。
  生活是什么?就是你自以为是的发泄一通之后,再回来下跪求饶的的一种游戏。
  陈兰辞掉了工厂的工作。她不用再隔三岔五的上夜班,而我也不用因为女工被抢劫的传言,而半夜睡不着,一直趴在窗口等她回来的身影。
  对。
  我恨他们。
  但是我又无比地害怕失去他们。
  血缘关系也许就是这么巧妙。
  她让我早早就明白了一个道理。
  爱与恨是一对最完美的共同体。
  辞了职,陈兰又没了工作,但是我和储盛每天放学回来都有了热饭吃,晒在外面的衣服也不会因为大雨再淋湿。
  但是我妈不可能就这么闲下来,现实也不允许。
  我们这里农田里流行种扁豆,收购的产业链也都比较成熟,就是往死了压榨你,爱卖不卖,都烂在田里的那种成熟。
  陈兰又二话不说,扛起锄头,成为了一个农民。
  从都市女老板,都一个扁豆农民,她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
  那我,到底又是什么时候真正的体会到家庭的拮据呢。
  是在一个巴掌之后。
  如果说原来作为“饭二代”的我,每天还能矫情地抱怨一些生活上的芝麻蒜皮的小事,但毕竟我从来没有因为经济而窘迫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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