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高手在红楼 完结+番外_158

  肯定是贪了。
  “这是从赖氏住处发现的,已经拿到票号去核对过了,证实是赖氏这么多年来一百两、二百两这么存起来的。”贾代善很平静地将事实告诉妻子。
  “除了这三千两白银,赖氏还在城南买了一座小院子,挂在她一个族侄的名下。已经然牙人去指认过了,牙人已经将前因后果都写了下来,还按了手印。”
  “夫人,你可能需要擦亮眼,好好看看你身边这些被你认为是可靠的人。”
  史夫人一听这话,气便朝上涌。赖氏做出这样的事,她本就气闷得要命,现在一听贾代善这样说她无识人之明,史夫人几乎怄得快吐出来了,却只能干憋着。
  “可是夫人,我又何尝不该以此为戒?这赖氏的儿子,我可是带在身边带了三年,诸事都不曾避忌。谁能想到他后来竟然胆子大到能拆府里的火漆,偷看府里给我的家信。”
  贾代善这么一感慨,却让史夫人的心情一下子好起来了。她犯了错是不假,但老公一样犯了错,大家大哥别说二哥。
  这么一想,史夫人的气就奇迹般地平了,她也恨恨地啐了一口表示愤慨:“果然是什么人就生出什么样的儿子。老鼠生儿会打洞。这一家子姓赖的,专盯着咱家打洞呢!哼……府里这么好些老人儿,我是该好好一个个都查一查,再敲打敲打了——没得教她们觉得能将我这当家主母搓扁揉圆,能瞒着我把府里的财产往外搬。”
  贾代善微笑着望着夫人,心想:贾放说得果然没错,只要能让人觉得错得不止她一个,妻子心里就会觉得好过得多,还能生出“同仇敌忾”的心来。
  果然,史夫人马上雷厉风行地查实了赖氏的罪状,并将与赖氏勾结的几个婆子和外头管事都打了板子,撵出府去。赖氏和赖大两个都在庄子上服苦役。他娘儿俩知道贾府不少内情,倒是万万不能被放出去。
  赖氏一家子是从史夫人娘家跟来的,在史家还有些根基,便撺掇了史家人到贾府来为赖氏求情,被史夫人唾了一脸吐沫星子灰溜溜地回去了。从此史夫人说是不再向史家讨人来用,两家往来也少了不少,此乃后话。
  *
  少了赖氏这么个隐患,又更新了“稻香村—桃源村”的远程传讯设备,贾放愈发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忙于建设桃源寨的各项事务。
  自从余江来的新移民们一个个地痊愈,桃源寨的各项建设工作开始紧锣密鼓地展开。
  按照贾放设想的,新移民们将全部打散,被分为四个行政村。这项工作很快就做完了,倒也不是完全随机混编,而是将他们原先在余江所属的行政单位分成四等份,然后混编,很快四个村就分好了。
  村长的人选目前暂时由秦里正挑选出以前曾经担任过村长的乡民“暂代”——但贾放也发了话,暂代期只有三个月,如果这村长不妥当,三个月之后会直接免职,由村民自行推举村长。
  因此,新官上任的村长们,对自己治下并不怎么熟悉的“村民”,都不敢怠慢,嘘寒问暖,都不敢太得罪人,也不敢贸然把村长能安排的“好处”安排给自己家或是熟人。
  毕竟贾放说了,在桃源寨,村长算是“公职”,往后是要发薪俸的——谁舍得把这样的肥差丢掉?
  接下来,贾放要求四个新的行政村商量出自己的“村名”,要求村民们多数同意通过。
  这实际是考验“村长”们行政能力的第一项考核。结果四个村长里有三个都没能完成这一项任务,村民们商议了半日,都没能商议出一个大家都满意的村名,同时也没有魄力把自己满意的名气压下去,“让”全体人员都同意。
  只有王二郎所在的村子,商量出了叫“新余村”——来自余江的新移民。全村都觉得不错,贾放也觉得不错。
  于是贾放拍板:“就这么定了,你们叫新余村——其它三个,就叫新余一村,新余二村,新余三村。”
  ——用数字编号就完事儿了。
  新余村之外,其他三个行政村的村民都不大满意,毕竟“一村”、“二村”、“三村”听起来怪怪的,关键是还跟在别人想出来的名字后头。
  但很快贾放的话就传遍了这三个行政村:人心齐、泰山移,村里的公共事务要学会自己达成一致。若是任何事都自己内部先起了争议,无止无休,无法得出结论,那便必然教旁人看笑话。
  果然,接下来便是争议更大的事:分地。
  桃源寨土地的划分分成两个部分:宅基地和田地。
  每个村都会划分到一块宅基地,宅基地有基本的建设规制——私人住宅用地环绕分布与村庄周围,中间是公共空间。私人住宅用地的分配由各村自己决定,主旨是按户口和人口,综合居住需求分配。
  贾放要求每个村在三天之内提交宅基地划分的最后定稿——这次各村都没有什么争议,早早就解决了内部争端,把确定的分配方案都拿了出来。
  田地的分配则是比较有争议的。
  按照贾放的分配原则,桃源村让出了三分之一的良田,这一部分良田却是绝无可能让新移民中的每一户都能种上地。
  而且贾放不打算把这些田地割得细碎,这家种一亩,那家种三分。这种做法不适合集约化种植,可能会造成生产力的浪费。
  于是,贾放提出了这些良田(约七十顷),向一百四十户新移民公开招标,以五十亩为单位,招收种植户。
  老百姓们并不理解“种植户”是什么意思,他们一听贾放解释,马上明白了——哦,原来就是佃农。
  贾放摇摇头:“不是佃农,当然不是佃农!”
  他的提出的条件是:每亩田的亩产达到二百斤以上的种植户,只缴五分之一的出产作为地租,五分之四的出产由种植户自己拥有,可以作为口粮,也可以卖给寨子里其他人。
  如果亩产达到一百五十斤以上,缴三分之一的出产作为地租。
  如果亩产在一百斤以上,则必须缴一半的出产作为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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