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 第13节

  【郑局长访谈实录】
  你可以想像,作为一个孤独的人,一个像死一样陷入沉思的人,容金珍经常可以听到一些奇妙的声音。这些声音仿佛来自遥远天外,又仿佛发自灵魂深处。这些声音等不来,盼不及,却又常常不期而遇,不邀自到,有时候出现在梦中,梦中的梦中,有时候又从某本闲书的字里行间冲杀出来,诡谲无常,神秘莫测。我要说,这些声音是天地发出的,但其实又是容金珍自己发出的,是他灵魂的射精,是他心灵的光芒,闪烁而来,又闪烁而去,需要他随时记录下来。否则,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等它们走了后,影子都不会留下一个。为此,容金珍养成了随身携带笔记本的习惯,不论在什么时候,不论走到哪里,笔记本犹如他的影子,总是默默地跟随着他。
  我知道,那是一本64开本的蓝皮笔记本,扉页印有绝密字号和他的秘密代号,里面记录着这些年来他关于黑密的种种奇思异想。通常,容金珍总是把笔记本放在上衣左手边的下面口袋里,这次出来,因为要带些证件什么的,他专门备了只皮夹,笔记本便被转移到皮夹里。皮夹是我们局长有次去国外带回来送他的,用料是上好的小牛皮,样子很小巧轻便的,拎手是一道宽条子的松紧带,松紧带箍在腕上,皮夹便成了一只从衣服上延伸出来的口袋。笔记本置于其中,我想容金珍一定不会感到使用的拗手,也不会感到丢失的不安,感觉就像仍在衣袋里——(未完待续)
  几天来,容金珍曾两次使用过笔记本。
  第一次是四天前下午,当时他刚从会议上下来,因为有人在会上作了无知而粗暴的发言,他又气又恨,回到房间便气呼呼地躺在床上,眼睛正好对着窗户。起初,他注意到,窗外伸展着傍晚的天空,由于视角不正,那天空是倾斜的、有时候——他眨眼时,又是旋转的。后来,他觉得视线越来越模糊,窗户,天空,城市,夕阳,一切都悄然隐退,继之而来的是流动的空气,和夕阳燃烧天空的声音——他真的看见了无形的空气和空气流动的姿态,它们像火焰一样流动,而且似乎马上会溢出天外。流动的空气,夕阳燃烧的声音,这些东西如同黑暗一般,一点点扩张开来,把他包裹起来。就这样,豁然间,他感到自己身体仿佛被一种熟悉的电流接通,通体发亮,浑身轻飘,感觉是他躯体顿时也化作一股气,像火焰一样燃烧起来,流动起来,蒸发起来,向遥远的天外腾云驾雾起来。与此同时,一线清亮的声音,翩翩如蝶一般飘来……这就是他命运中的天外之音,是天籁,是光芒,是火焰,是精灵,需要他随时记录下来。
  这是他出来后第一次动用笔记本,事后他不无得意地想,这是愤怒燃烧了他,是愤怒给了他灵感。第二次是在昨夜的凌晨时分,他在火车的摇晃中幸福地梦见了亚山博士,并与他作了长时间的深刻交谈,醒来,他在黑暗中记录了与亚山交谈的内容。
  可以说,在破译密码的征途上,在通往天才的窄道上,容金珍没有大声呼号,也没有使劲祈求,而是始终拄着两根拐杖,就是:勤劳和孤独。孤独使他变得深邃而坚硬,勤劳又可能使他获得远在星辰外的运气。运气是个鬼东西,看不见,摸不着,说不清,道不白,等不得,求不来,鬼鬼祟祟,神神秘秘,也许是人间最神秘的东西。鬼东西。但是,容金珍的运气却并不神秘,甚至是最现实不过的,它们就深藏在笔记本的字里行间……
  然而,现在笔记本不翼而飞了!
  案发后,瓦西里仿佛被火点燃,开始紧张地忙碌起来,他首先找到列车乘警长,要求全体乘警各就各位,严禁有人跳车;然后又通过列车无线电,将案情向701作了如实报告(由a市火车站中转)。701又将情况报告给总部,总部又上报,就这样一级又一级,最后报到最高首长那里。最高首长当即作出指示:
  失物事关国家安危,所有相关部门必须全力配合,设法尽快找到!
  确实,容金珍的笔记本怎么能丢失?一方面,它牵涉到701的机密,另一方面,它直接关系到黑密能不能破译的问题。因为,笔记本是容金珍的思想库,所有关于破译黑密的珍贵思想和契机都聚集在里面,丢得起吗?
  丢不起!
  非找到不可!
  现在,火车已加速行驶,它要尽快到达下一站。
  下一站大家知道就是a市,这就是说,容金珍是在家门口闯祸的,事情的发生好像是蓄谋已久,又像是命中注定的。谁也想不到,那么多天过去了,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偏偏是到现在,到了家门口,事情才发生,而且竟然发生在黑皮夹上(不是保险箱)。而且,从现在情况看,案犯不可能是什么可怕的敌人,很可能只是个可恶的小偷。这一切都有种梦的感觉,容金珍感到虚弱迷乱,一种可怜的空虚的迷宫那样的命运纠缠着他,折磨着他,火车愈往前驶,这种感觉愈烈,仿佛火车正在驶往的不是a市,而是地狱。
  火车一抵a市便被封锁起来,而前一站b市早在一个小时前,全城便被秘密管制起来。
  常识告诉大家:小偷极可能一作案就下车,那就是b市。
  没有人不知道,隐藏一片树叶的最好地方是森林,隐藏一个人最好的地方是人群,是城市。因此,侦破这样的案子是很困难的,要说清楚其中之细微也是困难又困难的。可以提供一组数据,也许能够从中看出整个侦破过程的一点眉目。
  据当时“特别事故专案组”记载,直接和间接介入破案的部门有——
  1.701(首当其冲);
  2.a市公安部门;
  3.a市军队方面;
  4.a市铁路局;
  5.a市某部一连队;
  6.b市公安部门;
  7.b市军队方面;
  8.b市铁路局;
  9.b市环卫局;
  10.b市城管局;
  11.b市城建局;
  12.b市交通局;
  13.b市日报社;
  14.b市邮政局;
  15.b市某部一个团队;
  还有无数的小单位、小部门。
  被检查之处有——
  1.a市火车站;
  2.b市火车站;
  3.a市至b市220公里铁道线;
  4.b市72家旅馆招待所;
  5.b市637只垃圾桶;
  6.b市56个公共厕所;
  7.b市43公里污水道;
  8.b市9处废品收购站;
  9.b市无数民宅。
  直接投入破案人员有3700多人,其中包括容金珍和瓦西里。
  直接被查询人员有2141位乘客、43名列车工作人员和b市600多名着军便装的小伙子。
  火车因此延误时间5个半小时。
  b市秘密管制时间484小时,即10天零4小时。
  人们说,这是g省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一个巨大而神秘的案子,几万人为之惊动,几个城市为之颤抖,其规模和深度实为前所未有!
  ·25·
  第四篇 再转
  五
  话说回来当然是容金珍的需要,这个故事是他的故事,还没完,似乎才开始。
  当容金珍走下火车,出现在a市月台上的时候,他一眼看见一行向他逼来的人,为首的是当时701头号人物——一个有一张放大的马脸的恐怖的局长大人(郑氏拐杖局长的前任的前任),起码容金珍现在看来是如此。他走到容金珍面前,气愤使他失去了往日对容金珍的尊敬,阴冷的目光咄咄逼人。
  容金珍害怕地避开了这目光,却避不开这声音:
  “为什么不把密件放在保险箱里!”
  这时候,在场的人都注意到,容金珍眼睛倏地亮闪一下,旋即熄灭,就像烧掉的钨丝,同时整个人硬成一块,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
  当黎明的曙光照亮窗户方框的时候,容金珍苏醒过来,目光触到了妻子朦胧的面容。有那么一会儿,他幸福地忘记了一切,以为自己是躺在家里的床上,妻子刚被他梦中的呼号惊醒,正不安地望着他(他妻子也许经常这样守望着梦中的丈夫)。但是,白色的房间和房间里的药气,使容金珍很快清醒过来,知道自己是在医院里。于是,休克的记忆又活转过来。于是,他又听到局长威严的声音:
  “为什么不把密件放在保险箱里!”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郑局长访谈实录】
  你应该相信,容金珍对这次外出并不缺乏敌意,和因敌意而有的警惕。所以,如果说事情的发生是由于他麻痹大意,是他掉以轻心或者玩忽职守的结果,那是不公平的。但是,没有把笔记本放在保险箱里,又似乎可以说容金珍是不谨慎的,警惕性很不高。
  我清楚记得,在他们从701出发时,我和瓦西里都曾再三要求他,叮嘱他,应将所有密件,包括所有能证明他身份的东西,都放入保险箱,他也确实这么做了。返回时,据瓦西里说,他还是很小心的,把所有密件一一都放入保险箱,包括总部首长在会议期间送给他的一本格言诗集(是首长自己创作的),完全是一本书店里的书,毫无秘密可言。但容金珍想到扉页上有首长的签名,惟恐因此露出他身份的一丝蛛迹,特意将它归入密件,置于保险箱内。就这样,他几乎把什么都放进去了,却独独将笔记本遗落在外。事后想来,当初他怎么就将它遗落掉的,这简直是个古老而深奥的谜。我相信,绝对相信,他不会因为要经常用而特意留下它的,不会的。他不会这样冒险,他也没有勇气和胆量这样冒险。他留下它似乎是完全没理由的,即使事后,他企图想出一个理由也难以想像。奇怪的是,事发前,他似乎从来没有意识到这本笔记本的存在(事发后也没有马上想到),好像它是一枚别在妇女袖口上的针,除了需要它或者不经意被它刺痛时,平时似乎总是想不到它。
  但笔记本对容金珍来说,绝不可能是一枚妇女袖口上的针,因为不值钱可以无需记住它。他本意无疑是想记住它的,而且非常想,要牢记住它,要记在心上的心上。因为,这是他最珍贵的东西,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他灵魂的容器。
  这样一件他最珍重的东西,他的宝贝,他怎么就将它忽视了呢?
  这的确是个巨大的坚硬的谜——(未完待续)
  现在,容金珍正在为此深深悔恨,同时他极力想走入神秘的迷宫,找到他为什么把笔记本忽视掉的谜底。开始,他为里面无穷无尽的黑暗所眩晕,但渐渐地,他适应了黑暗,黑暗又成了发现光亮的依靠。就这样,他接近了一个宝贵的思想,他想——
  也许正是因为我太珍视它了,把它藏得太深了,藏在了我心里的心里,以致使我自己都看不见了……也许在我的潜意识里,笔记本早已不是一件什么孤立存在的、具体的物体,就像我戴的眼镜……这些东西,由于我太需要——简直离不开!早已镶嵌在我生命里,成为我生命的一滴血,身体的一个器官……我感觉不到它们,就像人们通常感觉不到自己有心脏和血液一样……人只有在生病时才会感觉到自己有个身体,眼镜只有不戴时才会想起它,笔记本只有丢掉……
  想到笔记本已经丢掉,容金珍触电似的从床上坐起来,一边穿着衣服,一边急煞地冲出病房,火急火燎的样子,像是在逃跑。他的妻子,小翟,一个比他高大年轻的女人,也许从未见过丈夫的这种样子,万分吃惊。但没惊呆,跟着就往外追。
  由于容金珍视力没有适应楼道里的黑暗,加上跑得匆忙又快,下楼时,他跌倒在楼梯上,眼镜摔掉了,虽然没破,但耽误的时间让妻子追上了他。妻子才从701赶来,来之前有人通知她,说容金珍可能在路上累着了,突然病发住在某医院里,要她来陪护。她就这样来了,并不知晓真正发生的事情。她叫丈夫回去休息,却遭到粗暴拒绝。
  到楼下,容金珍惊喜地发现他的吉普车正停在院子里,他过去一看,司机正趴在方向盘上睡觉呢。车子是送他妻子来的,现在容金珍似乎正用得上。上车前,他跟妻子撒了一个真实的谎言,说他把皮夹丢在了车站,“去去就回”。
  然而他没去车站,而是直接去了b市。
  容金珍知道,小偷现在只有两个去处:一个是仍在列车上,另一个已在b市下车。如果在车上,那是跑不了的,因为列车已被封锁。所以,容金珍急着要去b市,因为a市不需要他,而b市——b市也许需要全城人!
  三个小时后,小车驶入b市警备区大院。在这里,容金珍打听到他应该去的地方:特别事故专案组。专案组设在警备区招待所内,组长是总部某副部长(当时尚未到任),下面有五位副组长,分别是a市、b市军地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其中一位副组长就是后来的郑氏拐杖局长——时任701第七副局长,当时他就在招待所内。容金珍赶到那里后,郑副局长告诉他一个坏消息:a市封锁列车检查,结果没有发现小偷。
  这就是说小偷已在b市下车!
  于是,各个方向的破案人员,源源不断地涌入b市。当天下午,瓦西里也来到b市,他来b市的目的原本是奉局长之令,把容金珍带回医院去治病。但局长可能料到他的这道命令会遭到容金珍拒绝,所以下达命令的同时,又给命令补充了一个注解,说:如果他执意不肯,你瓦西里必须寸步不离地保护他的安全。
  结果,瓦西里执行的果然不是命令本身,而是注解。
  没有人想得到,瓦西里这次小小的妥协可给701闯下大祸了。
  ·26·
  第四篇 再转
  六
  在后来的几天里,容金珍白天像游魂一样,飘荡于b市的街街巷巷,角角落落,又把一个个黑夜,漫长得使人发疯的黑夜,消耗在对遥远事物的想念之中。由于过度的希望,他自然感到极度失望,黑夜于是成了他受刑的时光。每天晚上,他为自己可怜的命运所纠缠,所折磨,失眠的难以忍受的清醒压迫着他,炙烤着他。他挖空心思回顾着当前的每一个白天和夜晚,企图审判自己,搞清楚自己的过错。但现实的一切似乎都错了,又似乎都没错,一切如梦,一切似幻。在这种无休无止的迷惘中,悲愤的热泪灼伤了他双眼;在这种深刻的折磨中,容金珍就像一朵凋谢的花,花瓣以一种递进的速率不时剥落,又如一只迷途的羔羊,哀叫声一声比一声软弱又显得孤苦。
  现在到了事发后的第六天晚上。这个珍贵而伤感的夜晚是从一场倾盆大雨开始的,雨水将容金珍、瓦西里两人淋得精湿,以致容金珍咳嗽不止,因此他们要比往常回来得早些。两人躺在床上,疲劳并没使他们不能忍受,因为要忍受窗外无穷的雨声已是够困难的了。
  滔滔不尽的雨水使容金珍想到了一个可怕的问题——
  【郑局长访谈实录】
  作为当事人,容金珍对案件侦破工作是有不少独特的见解的,比如他曾提出,小偷行窃的目的是要钱,所以极可能取钱弃物,将他的宝贝笔记本当废纸扔掉。这个观点不乏有其准确性,所以容金珍提出的起初就引起专案组高度重视,为此b市的垃圾箱、垃圾堆天天受到成群的人青睐。容金珍当然是其中一员,而且还是一名十足的主将,干得最卖力又一丝不苟的,常常别人搜寻过一遍后,他还不放心,还要亲自捣鼓一遍。
  但是事发后的第六天傍晚,一场倾盆大雨从天而降,而且下了就不见收,雨水在天上哗哗地下,又在地上哗哗地流,三下五下,b市的角角落落都水流成河,水满为患。这使以容金珍为代表的所有701人都痛苦地想到,即使有一天找回笔记本,那其中的种种珍贵思想也将被这无情的雨水模糊成一团墨迹。再说,雨水汇聚成流,就可能冲走笔记本,使它变得更加飘忽难觅。所以,这场雨让我们都感到很痛苦,很绝望,而容金珍一定感到更加痛苦,更加绝望。说真的,这场雨,它一方面像是一场普通的雨,毫无恶意,和小偷的行为并不连贯,另一方面又和它遥相呼应,默默勾结,是一种恶意的继续、发展,使我们面临的灾难变得更加结实而坚硬。
  这场雨将容金珍仅存的一丝希望都淋湿了——(未完待续)
  听着,这场雨将容金珍仅存的一丝希望都淋湿了!
  从这场雨中,容金珍很容易而很直接地再次看见了——更加清晰而强烈地——灾难在他身上的降临过程:仿佛有一种神秘的外力操纵着,使所有他害怕又想不到的事情得以一一发生,而且是那么阴差阳错,那么深恶痛绝。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