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我爱我家-我的姐姐

  姐姐大我四岁,是我们姐弟仨中最大的,也是我们三人中文化程度最低的——勉强上完初一。
  义务教育是在我上了高中才普及到我们那块儿的。姐姐上小学时,义务教育的春风好像还没刮起,“九年义务教育”只是个名词,仅此而已。
  我清楚地记得我那时上小学,每学期都要交一百多块钱,这一百多块包括学杂费、书本费、学费。一个“杂”字一言以蔽之,囊括了乱七八糟的费用。
  当时我们姐弟仨都在上学,三人交的钱加一块将近四百块。如今的四百块算不得什么,但此一时彼一时,那个年段的票子实在,有个四百块那就很了不得了。具体什么概念呢,打个比方,那个时候一包青援钙奶饼干只要一块钱。
  虽然对于普通的农村家庭,四百块钱算不上天文数字,但也绝非小数目。所以,供我们姐弟仨上学,父母的压力不小。
  所以,为了减轻家庭负担,能省的就省。记得上一年级那年,我只交了学杂费和学费,所以发教材时,我只能眼睁睁地羡慕那些拿到新书的同学。
  尽管如此,贫穷还是使勤奋好学的姐姐辍了学。
  辍学后,姐姐就帮爸妈分担家务农活。
  为了多挣钱,辍学不久,姐姐就跟着村里的小年轻外出打工去了,那时她就十四五岁(当时普遍落后,各方面政策制度都不完善,根本就不管外出务工人员的年龄)。
  姐姐在气球厂造过气球,在纺织厂做过纺织,在冷藏厂切过鱼片,给人卖过馒头。甚至,年纪轻轻的姐姐作为一个弱女子,还在村里的砖窑厂拉过砖坯子。拉砖坯这活又脏又累,是实打实的力气活,就算二十多岁的壮小伙,拉一天砖坯子,也会累得不想动弹。
  姐姐在外打过多少年工,我没仔细算过,现在数数至少得有五年。本应受教育的青春年少时光就这样没了。
  父亲去世后,姐姐没再外出打工,而是留在家中和母亲一块操持整个家。
  种庄稼不挣钱,一年到头的收入根本不够全家的各种花销。所以,大家都种大棚。
  种大棚比种庄赚钱多,同样比种庄稼要麻烦不少、苦累很多。抛开要忍受棚里的闷热,起早贪黑是最起码的,一天的饭忙得只顾吃两顿。
  当时我家就有几亩大棚,全靠我姐和我母亲两人忙活。
  后来,姐姐结婚了。结婚时,我哥远在北国边疆保家卫国不能回来,当时上高中的我竟然也没有请假去参加她的婚礼。每想到这,我都会懊悔不已、痛恨自己,总感觉挺对不起姐姐的。这也是我永生的悔,成为了我一辈子都弥补不了的遗憾。
  再后来,姐姐有了小女儿,做了母亲。然而,姐姐生产住院时,我没有去看过她一次,这又是我悔恨自己的地方。
  大二那年冬天,姐姐为我订做了一件鸭绒服,大小合适,穿在身上倍感温暖轻松。至今,这件羽绒服还完好无损地保存着。
  2011年的腊月里,姐姐生了二胎,我有了外甥。同样,由于我在外地上学,这次又没赶回家。
  还记得上小学的时候(记不清是几年级了),一次我被一个高年级的同学欺负哭了,姐姐得知后替我打抱不平,领着我追到了那同学的家里讨公道。
  有姐姐真好。
  我是幸运的,也是幸福的。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