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
女孩站在他身后两步的位置,琥珀色的眸子盯着他,语气很认真:“你这样说我舅舅,我很不高兴。”
初蘅上小学的时候,舅舅老是去接她放学带她出去玩,那时就有家境优越却很讨厌的女同学当着初蘅的面嘲笑舅舅的长相和打扮。
她生气坏了,可也许是同学的话被舅舅听到了,也许是发觉自己的确不够体面,生怕给外甥女丢人,后来舅舅就再也没来学校看过初蘅了。
季褚愣了愣,这才想起来自己刚才那句话的弦外之音。
这话说得的确有些欠妥了,他轻咳一声,试图用玩笑混过去:“我是说舅舅很慈祥,哪像你,这么——”
只是,没等他将这抖机灵的话说完,初蘅便冷着一张脸,看也不看他,径直就往前走去。
季褚:“……”
在原地愣了好几秒之后,他才迈开两条长腿,小跑了几步,追上了前面走得飞快的女孩。
他一把拽住初蘅的胳膊,“喂。”
迎着女孩冷冷清清的目光,季褚终于很诚恳地道歉:“对不起,我不了解舅舅就说那样的话……我不该以貌取人。”
听完他的这一句道歉,初蘅的脸色终于稍微有所好转。
她“哼”了一声,然后转身继续往前走。
季褚继续跟在她身侧,试探道:“所以,你现在是还在生气?还是……只是resting bitch face?”
初蘅一愣,然后没绷住脸,笑了。
见她这副反应,季褚故意恍然大悟道:“哦,不生气了。”
顿了顿,他又补充道:“吃三次,我们篮球队每周来吃三次。”
初蘅又“哼”了一声,慢慢垂下了眼睛,“这还差不多。”
两人又一路往回附中的方向慢慢走。
初蘅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我不是喜欢生气的人。”
她说的是实话——她真的很少生气。
确切来说,初蘅是那种情绪很稳定的人,大概是对除了自己以外的大多数事情都很冷漠,所以初蘅大多数时候情绪都很稳定——既不会生气愤怒,也不会伤心低落——就像是一台机器一样,按照程序设定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几乎不会被情绪所影响。
可舅舅是不一样的。
在初蘅的大脑里,舅舅是被设定成了自己人——可能比她自己还要更重要一些,所以初蘅甚至无所谓别人怎么说她,但却不能忍受别人看不起舅舅。
想起了小时候和舅舅的那些回忆,初蘅突然觉得有些开心。
她转头看向季褚,然后罕见地话多了起来:“小时候舅舅特别偏心,他只偏心我一个。”
那时她和初莹都还年幼,两个女孩儿年纪相近,吃穿又都是一样的,刚好家里困窘,两个人从早到晚,简直有吵不完的架。
林素芬总是骂她心眼坏,就知道欺负莹莹——当然事实也的确如此,在两人争抢一样东西的时候她突然松手让初莹摔个大跟头、又或是将碳酸饮料猛摇一通然后给初莹,这都是小时候的初蘅能做出来的事情。
反正她欺负初莹的手段花样百出。
可是,如果林素芬不给初莹买新裙子的话就好了。
如果初莹没有穿新裙子的话,那她就不会坏心眼的要让初莹被碳酸饮料喷得满身都是了。
小的时候初蘅并不明白自己和初莹之间的身份差别,直到后来有一次听舅舅和林素芬说话,她才明白,自己是林素芬的亲女儿,而初莹和林素芬并没有血缘关系。
那时候她还是会失望的,所以也会哭着问林素芬:“为什么你要对她那么好!我才是你的亲女儿啊,舅舅说她是外人!”
小小的孩童问出这样的话来,林素芬的脸上明显是有慌乱的。
只是很快,她便恼羞成怒道:“就是因为你不乖!你不讨人喜欢!你要是讨人喜欢一点,妈妈怎么会喜欢莹莹?!”
小朋友也是要自尊心的。
初蘅只在六岁的时候问过一次林素芬为什么不喜欢自己,在后来的这些年里,她再也没有问过。
答案她已经知道了:因为她不讨人喜欢,所以连亲生母亲都不喜欢她。
这样的答案,得到过一次就够了。
你觉得我不乖吗?
可那又怎样?我不会改的。
为了得到你的爱,要我变成截然相反的样子……我永远不会那样做的。
别人的爱在我这里没有那样值钱,哪怕是亲生母亲的爱。
更何况,初蘅知道,她还有舅舅。
从小到大舅舅有了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是偷偷塞给她一个人的,从来不给初莹;而从小到大每一次她和初莹吵架,舅舅也都是毫不犹豫地站在她这一边的。
哪怕的确是她做错,哪怕的确是她欺负初莹。
虽然她早就没有了爸爸,妈妈也接近于无,可她是有舅舅的。
初蘅轻声道:“小时候舅舅每次来家里,都只带我一个人出去玩。”
这样说着,初蘅抬起了手,然后高高地举起来。
修长的手指摊开,她对着清朗的月光打量了一会儿,然后笑了:“舅舅只带我出去玩,也只牵我一个人。”
她看向身旁的季褚——其实她并不是在对他说话,可此刻身边只有他,那便当做是对他说了吧。
“我知道我不怎么讨人喜欢,我妈都不喜欢我……但舅舅很偏心我。”
她也被偏爱过,被坚定地选择过……哪怕只有舅舅一个人,那也已经足够了。
大街上车水马龙、人流如织。
可是在此刻,季褚却觉得整个世界只剩下了她一个人,他也只能听见她一个人说话。
向来神色淡漠的少女,此刻一只手高高举起,看着摊开的五指笑得开心,街边路灯昏黄的灯光洒在女孩干净光滑的脸蛋上。
一时间,季褚只听见耳边响起“哐当”一下,心底有个声音在说:你完蛋了。
下一秒,不带任何犹豫的,他伸出手,一把握住了女孩高举着的那只手,两人十指相扣。
他轻声道:“我也会。”
只偏心她一个人这种事,他想自己一定能做到最好。
少年少女两人十根手指紧紧相扣着,季褚听见自己胸腔里的一颗心脏跳得飞快,声音如同滚雷一般。
在这一刻他甚至怀疑,整条大街上的人现在都已经听见他的心跳声了。
右手陡然被年轻男孩滚烫的掌心包裹住,初蘅愣了愣,下意识就要挣脱他的手。
谁知下一秒,季褚却将她的手握得更牢,然后强行与她十指交握。
初蘅盯着两人交握的手指足足三秒,然后抬头看向了季褚,语气疑惑之外更带了几分恼怒:“你……干什么?”
他和她之间有很熟吗?
初蘅知道这人对自己有意思,不然怎么会既帮自己去跑步、又答应来舅舅店里照顾生意?
不过初蘅也很清楚,这种富家公子哥儿对女孩儿的意思,也就约等于她看网上那些可爱的猫猫狗狗时产生的那么点意思——甚至还不如她对豌豆黄的感情。
她实在是半点也不稀罕。
按照资深恋爱大师小胖头鱼的理论,对付这种公子哥儿,只要不咸不淡的溜着他即可——就像遛猫遛狗一样——反正这种纨绔公子哥儿,他自己觉得没意思了就会消停。
不过此时此刻,初蘅深刻怀疑自己在实践资深恋爱大师小胖头鱼的理论时出了问题——不然怎么会让这人误以为他居然有资格摸她的手?
在她发出了疑问之后,季褚轻咳一声,然后慌忙松开她的手,满脸通红的转过了脸去——可即便如此,初蘅还是能看见,他连耳垂都红透了。
过了好一会儿,季褚才转过头来,声音干巴巴的:“我……我就是想看看,你们好学生的手上有没有茧子。”
这个借口拙劣又傻气,但季褚还是把它当成真的来说。
在昏黄的路灯下,他朝着面前的少女摊开了自己的手掌,“我的茧子都在手掌心……”
他常年打篮球,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有三百六十天都要打篮球,经年累月的,手心便积了一层薄薄的茧子。
他看向初蘅,欲盖弥彰道:“……你们好学生天天写字,手上怎么没茧子?”
尤其是刚刚还帮他抄了三千字的检查。
初蘅凉凉道:“我是左撇子。”
……而这个蠢货刚才握的是她的右手。
看着季褚再次朝自己伸过来的手,初蘅微微地皱了皱眉。
……还想再摸?
下一秒,她抬起自己的左手,看了一眼。
因为极度讨厌运动,初蘅连跑步都不跑——哪怕是上学快迟到了她也绝对不跑,更别说什么网球乒乓球羽毛球之类的运动了,所以她的掌心光滑柔软,半点茧子也没有。
但是因为平时写字太多,她的左手手指上有明显的老茧,这样想着,初蘅将左手中指竖起来给他看,“喏。”
想看就给他看个够。
看着女孩竖起的中指,季褚:“你……”
他一把将少女竖起的中指给摁了下去。
她到底是怎么长这么大的?真的从没被人套麻袋打过吗?
看一眼身后的附中校门,季褚十分闹心地开口道:“你快给我进去吧。”
明天再来看你。
他在心里这样说。
初蘅从善如流地往学校里走,只是在快进大门时,她像是想起来了什么似的,转过身,看向站在几米之外的少年,大声提醒道——
“三次。”
季褚已经习惯了,冲着女孩比了个“ok”的手势,“说话算话。”
等初蘅回到宿舍时,和盛子瑜出去吃饭的符微月也回来了。
符微月正坐在书桌前,抱着镜子照来照去,烦恼道:“我最近好像胖了……蘅蘅,你觉不觉得我的脸圆了呀?”
初蘅仔细打量了一番,“好像是有点。”
此言一出,符微月立刻大惊失色:“我明天开始不吃晚饭了!”
初蘅捏了捏她脸颊上的婴儿肥,“随便你啊,反正长胖是一时的,长不高是一辈子的……你才十四岁,已经决定不长高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