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节
等到了此时,这四个人身上已经完全看不出姜家人的影子,他们和虎子阿郎一样,大口喝酒,大块吃肉,一口一个“老大”。姜雍容觉得,他们丝毫不像她的侍卫,像倒是天虎山的沙匪。
虎子和阿郎则是充当了两条尽责的地头蛇,先是正儿八经介绍了一下云川城哪里的富户最多,最方便兜售那些首饰。但说着说着话题就歪了,变成云川城哪家的富户最容易打劫,以及以往打劫的丰功伟绩。
“……当初云川城的富户联名请杨猪头带兵剿匪,据说光是剿匪的军饷就凑了五十万两,然后杨猪头就带着人把我们天虎山团团围住,围得水泄不通。那杨猪头还扬言说要灭尽天虎山,一个不留,结果呢?他带着虾兵蟹将刚准备往上冲,就看到了他们家上至老娘,下至心肝宝贝儿子,中间外加八个小妾,全给我们老大请到山上了。老大当时就说:‘想剿匪是么?来啊,剿啊!’”
穆腾拍案道:“好,真是大快人心!”
“这是云川城第一次剿匪。”阿郎道,“他们不死心,又来第二次,这一次,老大把杨猪头自己拎到了山上去,杨猪头这才吓破了胆,再也不敢提剿匪的事了。”
穆腾哈哈大笑:“这下那些富户可老实了吧。”
虎子道:“才没有!他们又花钱自己雇了一支军队,想要打天虎山。最后老大辛苦了一晚上,把所有排得上名号的富户全请到山上住了半个月,这下才总算是太平了。”
穆腾一拍大腿:“干得好!风老大不愧是英雄好汉,来,咱们喝一个!”
风长天谦虚地道:“算不得什么,这些都是爷该做的。”
姜雍容:“……”
不过,风长天终于能坐着好好吃饭,大厅上的其他人终于松了一大口气,感觉就像从阎王手里捡回一条小命,纷纷趁着风长天忙着帮姜雍容剔骨头肉的功夫,蹑手蹑脚地、悄无声悄地,一个个撤了。
按时节,已经是三月天,平京早已开春了,北疆还是天寒地冻。或许是因此之故,菜色之中多放辣子,以便御寒。姜雍容吃不大惯,甜熮糟圆子虽能解辣,偏又是烫的,就在这个时候,一串糖葫芦递到姜雍容面前,一个声音脆生生地道:“姐姐,尝尝这个吧,这个最解辣了!”
姜雍容的视线顺着糖葫芦望过去,见到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身上的衣衫甚为破旧,脸上也蹭了不少尘土,不过还是看出来肌肤细腻如蜜,一双眼睛黑白分明,极为明净,脸上正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姐姐,我家的糖葫芦最好吃了,四文钱一串,十文钱三串,您买些吧。”
女孩子手里的糖葫芦确实是红亮动人,散发着一股诱人的甜香。姜雍容忽然想到了上元灯节那一夜风长天买给她的糖葫芦,不觉便对这种吃食生出几分好感。
风长天一看她脸色变得柔和,就懂了,长腿在桌子底下踢了阿郎一脚,阿郎连忙掏钱。
这一路来,姜雍容早发现了,风长天虽然榨起富户们的银子来是心狠手辣,对于平头百姓倒是很好说话。比如这会儿,风长天直接对那女孩子道:“你收摊吧,东西我们全要了。”
女孩子又惊又喜,连连鞠躬:“谢风爷!”
她放下糖葫芦,待要退下,想了想,又返身道:“我方才听见两位大爷在说城里的富户,说得不对。”
阿郎和虎子的权威受到了挑战,登时“哟”了一声,“这云川城就好比我们天虎山的钱袋子,这钱袋子我们能不清楚么?我们哪儿说错了?”
女孩子道:“其它的样样都清楚,只是几位爷离开云川有一阵了,就有四个月前,咱们云川城的富户又多了一位。”
这话题立刻叫沙匪们兴奋了起来。要知道,在云川城里能被称为“富户”,那是有门槛的,可不是谁揣着几十万两银子就敢称一声富的。
“谁?”
“在哪里?”
“叫什么?”
“干什么的?”
虎子和阿郎一叠声问。
女孩子道:“她叫小玉娇,是杨督护的第九房小妾。因为和前面几位小妾不和,所以不肯进去同住,非让杨督护在外面买宅子。杨督护就把从前薛将军的宅子给了她,还在里面修了一大口荷花池,各位爷,您听听,那可是荷花池啊!这能不是富户么?”
云川城区分一个人是富户的标准很简单,即,家中是否有水。
北疆干旱,水是最珍贵的东西,若是能用水造景,那才是富得流油。
女孩子说着,笑道:“而且我刚才听到各位说什么首饰,各位想想看,首饰当然是要卖给女人的呀。听说这位小玉娇一心要压倒前面几房小妾,最喜欢的就是衣裳首饰,越金贵越好。她现在正得宠,有什么买不起呢?”
穆腾道:“既是杨天广家的,那可不是风爷的老熟人么?卖首饰多见外,风爷直接去拿点银子用,就凭着风爷跟杨天广的老交情,杨天广也不敢不给哈哈哈!”
女孩子道:“这位爷说笑话了。风爷惩罪扬善,替天/行道,连我都知道,风爷只有在打了北狄人之后才会问富户收保护费,不打北狄人,并不动他们的银子,我听说,这叫‘盗亦有道’,哦不,这叫‘匪亦有道’,风爷是这世上最了不起的沙匪!”
她说着一笑,脆生生道:“我知道风爷肯定不会去抢女人家的银子的,对不对?”
这马屁显然拍到了风长天的心坎上,风长天哈哈大笑:“那是当然的!要是连女人的钱都抢,爷成什么人了?”
女孩子也笑起来了,脸颊上显出两粒小巧的酒窝,甜得像是一盏刚斟出来的蜜酒。
姜雍容心中一动,这孩子若是洗净了脸,换一身衣裳,略作打扮,定然是个小美人。
这下,虎子和阿郎都看呆了。
女孩子像是发觉了这一点,不大好意思地低下了头,低声道:“风爷若是要去,我愿意带路。”
姜雍容问道:“别人都怕他,你不怕他?”
女孩子道:“我家住在城外,这大半年风爷不在,北狄人月月都来,我们都没法儿过日子了。现在风爷好不容易回来了,我能为风爷做点事,心里高兴得很。只求风爷以后接着帮我们赶北狄人,他们太坏了。”
“嘿,放心,包在爷身上!”风长天道,“难得你这小姑娘这么懂事,来,坐下吃饭,吃完饭,我们一起去找那个小玉娇!”
“我、我可以吗?”女孩子颤声问。
“爷叫你吃,就吃,少废话。”
女孩子再也没有废一句话,她根本没有坐下,一只手捞起盘子里最粗的那根牛骨,“啊呜”一口下去半片肉,再咕咚咕咚灌下去半碗羊肉汤,好像连嚼都不带嚼的,直接就咽了下去。
在场所有的人,包括天虎山上以吃相穷凶极恶著称的土匪三人组,都呆住了。
女孩子吃得又狠又快,转眼之间就干空了几个盘子,然后打出一个饱嗝,用手背擦了擦嘴,斯斯文文地道:“我吃饱了。是现在走吗?”
“嗯,嗯,走。”风长天顿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然后问,“你叫什么名字?”
“笛笛。”女孩子露出明净的笑容,“我叫笛笛。”
第60章 . 督护 你会后悔的
云川城没有宵禁, 入夜之后依然十分热闹。街上的除了大央人,还有不少高鼻深目的胡人,香料的气味从铺子里扩散到空气中, 混和着风沙中的干躁气息,形成一股独特的味道。
这就是云川城的味道。
小玉娇住在东门街第一所宅院, 宅门上漆上红漆,一对镏金门环锃光发亮, 一对石狮子立在两旁。
大央的宅门有规制, 像这种立狮的大门, 是三品以上大员特有。各地督护是正二品的封疆大吏,立狮子无妨。但这里只是个小妾的居所,却用这种规制, 就十分不妥了。
“就是这里了。”笛笛望着那扇大门,轻声道,“这里从前是武将军的宅子,你那看对石狮子多威风。在这云川城,除了督护府, 就只有这家有石狮子, 厉害吧?”
武将军是指勇义将军武正明。武正明骁勇善战,几乎是百战百胜, 从无败绩, 是本朝名将。他到死只败过一次, 那就是十年前在天女山与北狄一战,因醉酒贻误军机, 以至全军覆没,将北疆第一高山送给了北狄。
幸亏当时身为副将的杨天广死死守住了虎跳岬,没有再让北狄人更近一步, 否则北疆现在是不是姓风,还是未知数。
不过也是那一战让两国都元气大伤,再也无力发动一场新的战争,北疆倒是因此太平了十年。
当时还是先先帝在世,一怒之下要将武正明满门抄斩。时值萤道人在京,入宫为武正明求情,武氏一族才得了个从轻发落,十六岁上男子从军,家产全部没收。
不论是在正史中还是在官员们的口中,武正明都是千夫所指的罪人。但姜雍容听笛笛的口气,好像武正明在此地的民望不坏,便问道:“武正明断送了大央的天女山,实为国贼,为何你们还称他为将军?”
“天女山才不是武将军手里断送的!”笛笛脱口而出,大声道。
她的声音又亮又脆,即便周遭喧哗,还是引人注目,不少人朝她望过来。她自己也意识到了,“其实我也不太晓得当年是怎么回事,那时候我还是个小娃娃呢。可是老一辈们都说武将军是天上的武曲星下凡,不少人家里还供着他的长生牌位,说他们保佑我们的。”
说着一笑:“走,我带姐姐进去。”
姜雍容手里捧着一只锦匣,锦匣里有两套首饰。按姜雍容的意思是三套都带来,但风长天死活要留下红宝石那一套。
当时在地酒楼里,风长天起身就准备让笛笛带路,笛笛却面有难色,道:“风爷的大名,在咱们云川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风爷一去,人家小玉娇不知道风爷是去卖首饰的,还只道风爷是去替天/行道的呢。”
风长天一想也有道理,云川城里有太多一见到他就吓得腿软的人。腿软倒罢了,大家还反射般去捂钱袋子,这可真不是个好习惯。
于是便让虎子和阿郎去。
“人家小玉娇是个养在深闺的女人,怎么会同这二位爷谈买卖呢?”笛笛笑着道,“风爷明明有最合适的人选,为什么不让这位姐姐去呢?女人和女人才好聊嘛。”
其实这一路上都是姜雍容在谈买卖,一是因为只有她知道这些东西的价值,二是因为她有个本事,能根据买主的谈吐衣饰迅速判断加价及加多少才不会把客人吓跑又能多赚一笔。
这一点是项非常可贵的才能,风长天相当欣赏,认为她是当沙匪的好苗子,诚邀她上天虎山入伙——毕竟绑票容易,定一个能让人吐血又不至于掏不出来的赎金,是个实打实的技术活。
“小丫头脑子很灵光嘛。”风长天笑吟吟看着姜雍容,“那,要不雍容你替我跑一趟?”
姜雍容“嗯”了一声,也抬望望向他,两个人视线在半空中轻轻一碰,都看明白了对方眼中的意思。
——这个笛笛不简单。
*
笛笛叩开了将军府的大门,姜雍容拿出一只翡翠耳环交给门上的下人,让下人送进去。
姜雍容拿耳环的时候,笛笛瞄了一眼匣子,目光半天收不回来,咋舌道:“姐姐,这里头得值多少银子啊?”
姜雍容微微一笑:“那要看这位玉娇夫人拿得出多少银子。”
笛笛崇拜地看着她:“姐姐你好有钱啊!”
姜雍容失笑:“这不是我的东西,卖出去也不是我的钱。”
“风爷的还不是就是姐姐的?”笛笛道,“我看也只有姐姐这样的大美人才配得上风爷这样的大英雄。”
姜雍容问:“你觉得风长天是大英雄么?”
笛笛道:“那当然!整个北疆所有人都怕督护大人,可督护大人却怕风爷,风爷岂不是比督护大人还要大?!”
姜雍容心说,若论官儿的大小,风长天确实大过杨天广许多。
那下人很快便回来将姜雍容和笛笛请进去。
在姜雍容眼中看来,将军府不大,庭院也未算得精致。但笛笛好像已经看花了眼,举目四顾,两眼发直。
行到花园深处,果然看见了笛笛所说的荷花池。
姜雍容微微吃了一惊,因为夜色中影影幢幢,池上竟然真开着荷花。
走近了才发现别说开花,连水面上都结着一层厚冰,那些荷花与荷叶便是绢花,不过也难为它了,做工相当精细,几乎能以假乱真。
“怎么这么慢,夫人都等及了!”房门口的丫环催。
在房内,姜雍容见到了这位小玉娇,她约是二十三四的年纪,脸上粉光脂艳,屋内燃着炭盆,温暖如春,她却裹着一件厚厚的狐裘,底下却露出一袭层层叠叠的薄绡裙子,裙子底下露着两只鞋尖,鞋尖上各缀着一颗拇指大小的珍珠。
正是姜雍容最喜欢的那种买主——有钱,并且迫不及待希望别人知道她有钱。
女人们看清一个女人,只需要一眼的功夫。小玉娇也在瞬息之间将姜雍容从头扫到了脚,然后大吃一惊。
——云川成什么时候来了这样一款的狐狸精?!
小玉娇平生自恃的就是美貌。她的美貌就是如同利刃,可以斩获杨天广的心,也可以将杨天广其它的小妾全部斩于马下。
可就是在这一眼之间,她感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就像一把刀遇见了比自己更锋利更出色的刀,只要一交锋,自己必然碎裂无疑。
这怎么可能?!
小玉娇觉得自己一定是看错了!但凡是个女人,有长处便一定有短处,有人脸生得好看,身段便差些,有人眼睛水亮亮,手脚便粗些,有人仪态万方,声音便硬些……所以,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女人,小玉娇都能挑出对方身上的短处。
可是在姜雍容身上,她失败了。她将姜雍容从头望到脚,再从脚望到头,竟找不出一丝不妥的地方。若非要挑刺,那就是姜雍容的头发不够长。可这有什么?头发是会长的,再过一阵子这短处就不再是短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