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
一面,哪怕一面也好,他想见一见一墙之隔的新邻居。
天还黑乎乎的,扑面而来的冷气使他直打哆嗦,地面薄薄一层银霜也很滑,但他还是小跑着开门,结果才要迈过门槛,却愕然发现篮子回来了!
他愣了下才低低地呀了声,双眼放光,好像天边的启明星。就见那篮子里的柿子和鸡蛋都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只毛茸茸的灰兔子。兔子四条腿儿都用草茎绑着,茸毛尖儿上挂了一层霜,正蜷缩着瑟瑟发抖。
孟阳努力伸着脖子跳着脚往隔壁瞧了几眼,见还是黑乎乎一片,也不知对方是早就外出了,还是仍在睡梦中,倒不便贸然打扰。
见灰兔一息尚存,他不由心生怜悯,忙揽在怀中冲回屋内,将草绳解开后又找了些墙根儿底下还没枯萎的青草与它吃。
野兔多么难捉他深有体会,没想到新邻居还是个好猎手呢。只是柿子本就是人家的,鸡蛋在市面上也不过一文钱一枚,可这么一只活蹦乱跳的野兔少说也能卖到三十文……
唉,他又赚便宜了!
本想还人情,谁承想越还越多,这可如何是好?
野兔本就难以饲养,又在外头冻了一夜,饶是孟阳使出浑身解数,还是在午后替它收了尸。
本想在冬日多个伙伴,奈何天公不作美!孟阳呆呆地望着兔子,心下凄凄,强行落了两滴清泪,张口做了一篇《忆兔兄》。
离别,本就是一件伤感的事情。
他重重叹了口气,垂头丧气的去外院取了锨,准备给兔子修建一座小小的坟茔。
天冷土硬难挖,孟阳又是个弱书生,几锨下去就把手心震得生疼泛红,而与此同时,他的视线也渐渐凝固在圆润饱满的兔子身体上,难以挪动。
嗯……好像,还挺肥?
这个念头刚一出现就迅速生根发芽疯狂蔓延,他抱着胳膊蹲下来,十分为难地搓了搓手,喃喃自语道:“唉兔兄兔兄,说来你我也有一面之缘,如今你身故,总要安葬才好,可与其深埋地下任其腐朽,倒不如祭了五脏庙,你以为如何?你不做声,我便当你应了吧!”
于是孟阳忽然又快乐起来。
征得兔兄同意之后,他爽快地将铁锨放下,将兔子剥皮洗净,兔皮单独放在一边,准备回头仔细硝制。
秋日正是动物们疯狂进食贴膘的时候,这灰兔生的膘肥体壮,连骨带肉竟剥出来将近两斤重!一身茸毛也是又厚又密,想来若是再得几张一样的,做件兔皮袄子也不错哩!
孟阳都记不得上次正经大块吃肉是什么时候了,这样罕见的佳肴自然要好生烹饪,才不辜负兔兄一番舍生取义!
他将兔肉斩成大块,先焯过水,去掉血沫,再慷慨地加入足量的葱姜蒜八角胡椒等大料炒了个麻辣兔丁。
兔子很肥,肌肉间蒙着一层明显的脂肪,肉块入锅的瞬间,热油疯狂跳动,空气中迅速弥漫开一股迷人的香气!他微微扬起脸,用力吸了一口,骤然生出几分感动:啊,是肉!
出锅之前,麻辣兔丁内加入冻豆腐。豆腐经过冷冻后水分流失,内部形成空洞的蜂窝状,最适合吸收汤汁。
一只兔子连带着下水和冻豆腐炒了满满一个大海碗,孟阳流着口水分成一大一小两碗,将较多的那碗像之前那样送去邻居家门前。
迈着轻快的脚步回家后,孟阳就着饽饽吃了个肚儿圆,连汤汁都没放过,一起沾了吃了!
啊,兔兄,小生会永远记得你的!
嗝,真香啊!
第7章 那女子(四)
包括白星自己在内的江湖人大多喜爱夜袭,所以她这几日着实花了大功夫观察夜幕下的桃花镇。
然后她注意到一个细节:
民间百姓讲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但街口的馄饨摊子却总要等到很晚才收摊。
前天她回来时整座镇子都陷入沉睡,偏那边才伴着一点“吱呀吱呀”的扁担声渐行渐远。而昨晚她又在镇上最高的两层酒楼房顶上趴了半宿,一双异色瞳在黑夜中灼灼发亮,发现街口馄饨摊的油灯光亮也是一直熬到差不多时候才熄灭。
这很不对劲。
他在空无一人的街口等什么?
或者说,等谁?
今天是白星来桃花镇的第三天,她决定将这个疑惑解开。
刚一转过中大街,她又远远看见了街口/交汇处那点浓重夜色下微微晃动的油火。晚风已经有了点力气,将它吹得瑟瑟发抖,仿佛随时都会熄灭。
与无边无际的黑暗相比,那点油火实在微弱得不像话,可每次被吹得东倒西歪之后,它又会以惊人的毅力挣扎着重新站起,仿佛有什么使它不能就此熄灭的执念一般。
这是个很简陋的小摊子,一张四脚矮方桌,四只马扎,摊上半个客人都没有。
那卖馄饨的老汉显然也知道肯定没有买卖了,所以干脆熄灭炉火,只将自己竭力缩成一团,抄着手在寒风中瑟缩。
一个摊子,一位老人,一点灯火,无处不透出一种苦苦挣扎的执着。
为什么?
白星微微拧起眉头,不明白他为何还不离去。
前两日她曾远远暗中观察过,确定此人呼吸紊乱、脚步虚浮沉重,显然不会功夫,应该不是江湖上的仇家特意来这里埋伏自己的:毕竟她也才来到桃花镇三日而已,应当未曾暴露行踪。
可为什么?
这对普通人而言已经十分冷酷的夜晚,老汉为何非要在无人的馄饨摊前坚守?
而且前两天她记得很清楚,老汉离去时身边还有一个小孩儿,可现在却没有。
那孩子去哪儿了?
正百思不得其解时,身后忽然传来一阵踏踏的脚步声,白星不必转身就能分辨出来人是个孩子,正是前两日她听见过的脚步声。
是个约莫八岁上下的小姑娘,穿一身破旧的花棉袄,脑袋上扣着旧棉帽,不断有白色的水汽从口鼻蹿出,然后飞快地消散在冰冷的空气中。
那孩子并未发现藏在暗处里的白星,她只拼命向前跑,身体紧绷,仿佛身后有什么怪物在追。
白星几乎是本能地往她来的方向望了眼:连个鬼都没有,唯有一阵凉风吹过,将地上落得几片黄叶托到半空中,半晌却又颓然地落回去。
就在此时,那一直未动的馄饨摊老汉忽然站起身来,开始慢吞吞地收拾摊子。
小姑娘倒腾着两条短腿,远远看见熟悉的身影后明显松了口气,紧绷的身体骤然松弛。
她飞快地跑到老汉面前,主动帮忙收拾起来,脆生生道:“张爷爷,您还没家去呀?”
老汉呵呵笑道:“方才有个客人来要了碗馄饨,刚走,刚走。”
他骗人,这是谎话。
暗处的白星无声道,因为她分明清楚得很,饭点还没过时,这馄饨摊子就已经没了客人。
小姑娘不谙世事,并不起疑,只加快手脚开心道:“那正好啦张爷爷,今天咱们也一起家去。”
姓张的老汉笑着点头,“是呀,一道家去。”
摊子已经被老汉提前整理过许多次,桌椅也不必带走,所以一老一小很快就收拾完毕。
“吱呀吱呀”的扁担声再次响起,像过去几天一样慢悠悠回荡在空旷无人的街巷中。
老人蹒跚的背影渐行渐远,旁边跟着个一蹦一跳的小姑娘,宛如严冬苟延残喘的枯草旁傍生的嫩芽,看上去竟分外协调。
白星的耳力很好,那两人分明走出去很远了,她还能听见小姑娘带着几分雀跃的声音:“张爷爷,掌柜的说过几日就要给我发工钱啦,到时候我买一碗馄饨给娘吃……”
“行啊,爷爷给你包碗大个儿的……”
“嘻嘻!”
白星不太记得自己在原地站了多久,只知回过神来时,阿灰已经将她的半边袖子都啃湿了。
灰色的小马驹眨巴着大眼睛看她,里面满是疑惑:咋还不走?
白星跟阿灰对望片刻,忽抬起手按了按胸口:里面好像有种陌生的情绪,柔柔的,软软的,就这么凭空升起一股暖意。
“走吧。”她揉了揉阿灰的大脑袋,眼神柔和。
而来到小院的门口时,她又愣住了。
原本空无一物的门槛前放着一只满满的大海碗,她刚蹲下去,就闻到凉透了的食物仍在幽幽散发着的香气。
白星下意识朝隔壁看了眼。
她知道隔壁住了个书生,因为每天自己出门时都能听见那头在叽里呱啦背什么书。
书生呆呆笨笨的,会因为地上一滩水打滑,会稍微活动下就气喘吁吁,会同鸡鸭说话,会为着两只柿子巴巴儿留字条、送鸡蛋。
她觉得这种经历很新奇,所以收下了,又顺手回了只兔子,却没想到竟还会有第二回 合。
若在目睹老汉和小姑娘的事情之前,白星绝对会觉得这碗看上去鲜香可口的肉有诈,但现在?
她决定勇敢地试吃,不试毒。
而直到这个时候,白星才真正意识到自己距离寻常百姓之家的生活差了究竟有多远:
她连最起码的锅碗瓢盆都没有。
来桃花镇的头一天,她就去山上打了一头野猪,这两天一直在配着野果烤肉吃,渴了就喝井水。
烤肉穿在架子上,用短匕首一层一层地削,随吃随取,自然不需要什么碗筷。
白星对着空荡荡的房间发了会儿呆,重新起身去院子里抽了一根细枝条,用短匕将它一点点修理整齐,然后一掰两段:筷子。
“敬活着的人!”
敬活着的每一天。
白星很郑重的捏着筷子,朝天上的明月拱了拱手。
她灵猫一般悄无声息上了房顶,迎着夜风俯视隔壁安静的小院,抱着比自己脑袋还大的碗,一口一口扒兔子肉吃。
房屋年久失修,屋顶上的瓦片略略有些松散,可她踩在上面竟没发出半点声响,犹如一道黑色的影子。
肉是好东西,哪怕凉透了也不减滋味,反而还因为长时间的浸泡越显风味。
那小书呆蛮舍得用料,几块肉下去,白星就觉得有辣椒花椒的冲劲儿沿着食管划开,一口气冲到天灵盖,在她光洁的脑门儿上逼出来细细密密一层薄汗。
兔肉远比其他肉食来的更劲道弹牙,很有嚼劲,越嚼越香。偶尔咬到一块吸饱汤汁的冻豆腐,“啵唧”一声轻响,口腔中便充满了辛辣刺激的汁液,只叫她舒服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一碗兔子肉吃完,连边边角角的肉渣渣都没放过,白星惬意地舔了舔嘴角,这才觉得有点咸。
唉,该配点干粮的。
她忽然开始怀念在关外小酒馆吃过的巨大麦饼,外层烤得酥酥脆脆,掰开内部的瓤却蓬松而柔软,若把兔子肉丁夹进去吃,一定非常美味。
她曾亲眼见过人制作馒头和大饼,觉得并不难,或许明天可以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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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遭地形已经勘察得差不多,白星次日一早便去了市场,她需要添置一点碗筷和面粉:她已经决定要亲手制作馒头了。
记忆中那位姓白的老猎人并没干过类似的营生,但他曾很不屑一顾的提到过,“那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