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节

  不过,显然这些都是场面话,看阮志胤头也不回的模样,便知他对程栩绝对放心——若连他都不能保证,这世上该再无真爱可言了。
  阮林春看着大哥的身影消失在漫漫风尘中,方才携着程栩的手转身,“咱们回去吧。”
  正要进屋安慰崔氏,却看到许怡人躲在一棵白杨树下,眼红红的像只兔子。
  阮林春没想到她竟会过来,就算两人已暗生情愫,可军纪严明,再回来得是半年后了——这段感情能禁得起时间的考验吗?说不定那时许怡人已定了人家。
  至于阮志胤当然是大可放心的,不是她看不起自家哥哥,可凭他那副胆怯怕羞又笨嘴拙舌的模样,除非撞大运,否则,脱单比登天还难。
  于是走到许怡人跟前,叹息道:“既然过来,怎么不出面见一见呢?”
  说不定阮志胤一时激动就当场提亲了,这是很有可能的。
  许怡人呜呜说道:“我也想啊,可是,人家腿蹲麻了!”现在她动一下都疼。
  阮林春:……
  生活果真是一出喜剧。
  第63章 . 画眉  轻匀胭脂,淡扫蛾眉
  许怡人在阮林春的安慰下, 又喝了碗甜汤,吃了两个热腾腾的糖包,心情这才恢复过来——少年不识愁滋味, 何况她跟阮志胤交往不算太深,就算彼此有意, 也还到不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令她痛惜的是阮志胤一句也没问起过她,方才几人的谈话她听得清清楚楚,本来想蹦出来给个惊喜, 谁知阮志胤却对她这样无视,许怡人便赌气藏身于那棵白杨树下。
  结果脚忽然抽筋,想送行都送不了, 倒让自己吃了好一番苦头。
  阮林春:……
  小姑娘的心思真是敏感又多疑,这便是情窦初开的滋味么?她自己倒是从未体会过, 大概是她太善于体谅了,哪怕程栩一开始对她的态度不怎么客气,她也没放在心上——这么想想倒是自己亏了呢。
  应该让他好好哄哄才是。
  可惜已经嫁为人妇, 连撒娇都没了由头, 阮林春叹道:“这是你自己多心的缘故,我哥哥可没这样想。”
  方才虽在说话,可阮志胤频频朝树后张望,阮林春皆看在眼里, 但,她大哥生就一副又薄又嫩的脸皮,别人不取笑他就算不错了,他又怎好意思主动提起?
  说不定他还以为许怡人不肯见他,自个儿在路上难过呢。
  “真的么?”许怡人咯咯笑道,想起阮志胤那样大的个子, 却弯腰驼背垂头丧气的模样,心情不禁大好——见不见面其实没什么要紧,只要知道阮志胤心里有她,这便够了。
  说完就开始揽镜自照,准备好好保养这副面容,等阮志胤回来时,见到的便是与记忆中分毫无差的自己的脸。
  又央求地拉着阮林春的手,“姐姐,告诉你,你是怎么护理肌肤的?”
  阮林春笑她找错对象,“问我?还不如去求菩萨的好。”
  “怎么会呢?瞧瞧你,去年刚进城的时候还是黯淡无光,今年就变得白里透红,跟换了一身皮子似的,我瞧着,比起重华宫那位也不差什么。”许怡人诚恳的道。
  阮林春用尖尖食指戳了戳她脑门,虽然知晓她言过其实,有夸张的成分,但许怡人的马匹还真拍到了点子上。
  事实上,她自己也觉得自己有了很大的变化,肌肤是一方面,天生的底子摆在那里,少晒太阳自然就慢慢变白了;神奇的是连鼻梁边上那几颗米粒大小的雀斑也都淡到几乎没有,连影子都看不见——这总不是她错觉,何况,这个时代还没生产出具有超强遮瑕力的粉底。
  难道斑还能自然淡去的?阮林春对美容不甚了解,她所知晓的不过是那些家喻户晓的窍门,譬如敷鸡蛋清拍黄瓜片之类——学生时代的女孩子们几乎人人津津乐道。
  不管有没有用,她姑且传授给许怡人再说,总比胡乱用些铅粉水银来养颜的好。
  事实上,她们这个年纪的女孩子,也用不着急于保养,“却嫌脂粉污颜色”,素面朝天都足以倾倒众生了。
  许怡人得了这些诀窍,兴兴头头地回家,准备让丫头多买些鸡蛋和黄瓜,用不完还能拿来吃,一举两得。
  阮林春着意安慰了崔氏一阵,见她并不十分为儿子的远行伤感,这才放心驱车前往城中铺子里。
  她之前交代王掌柜的任务,如今已有了结果——原来那三色牡丹还真能繁殖,虽然成活率不高,可好歹留下了一线希望的火种。
  王掌柜高高兴兴指给她看,“夫人您看,那便是育出的新种。”
  彼时已有西洋制造的玻璃,但因贸易不便,价钱甚是昂贵。而王掌柜这么一个扣扣搜搜的老人儿,居然肯花重金订做一套玻璃展柜,可见他对这项成果的重视。
  虽然花色不及母株那样鲜艳夺目,子代里甚至还有不少单色或二色的次品,但,总之是一个极大的进步。
  尤为难得的其中一盆子株与母体几乎一模一样,同样为红白紫三色交间,几乎达到可以乱真的地步,唯独细看之下才能辨出稍稍不同:里头那几片白色的花瓣并不十分纯粹,带点浅浅鹅黄,阳光之下犹为明显。
  但除开这些,依旧是一盆美丽非凡的花。
  阮林春很满意,“把这盆花包起来,改日我要送去宫中。”
  名花配美人,这样雍容的牡丹,自然也只有一国之母才承担得起。何况程皇后平日照拂她颇多,阮林春不是不念旧的人。
  王掌柜答应着,虽然惋惜不能卖钱,但,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有了这项技术,还怕日后不能财源滚滚么?
  而店里挣得越多,他所分得的收益也就越多——这样看,还是世子夫人大方,哪像从前的阮三小姐,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恨不得将天下便宜都占尽。
  阮林春并不知她三言两语挑起了一位打工人的打工魂,她自己信奉的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只要是对店里生意有用的措施,她基本不会干涉——之所以频繁往外跑,纯粹是为了躲避那位好管闲事的张二夫人。
  七月流火,暑气渐散,转眼已入秋了。张二夫人虽然之前在她这里碰了个软钉子,如今偏又故技重施,撺掇她来主持府里的中秋家宴。
  “这本是冢妇的职责,侄媳妇何必过谦又百般推诿?趁这个机会,正好与京中诸世家走动,结识结识众位族亲,也好让她们知道,咱府里娶了位多么能干的儿媳妇!”张二夫人善于辞令,不过模样十分真诚,仿佛她一片赤胆忠肝都在为阮林春着想,没有半点私心。
  这样的人,若不是菩萨,就是个罗刹——看面相张二夫人就属于后一种。
  而她也绝对没安好心,阖族家宴是何等大事,办好了当然风光无限,可若出了半点差池,阮林春这辈子都别想抬起头了——张二夫人熟悉府中人事,跟买办的交情也极好,想做点手脚还不容易么?
  阮林春当然不肯接这烫手山芋,微笑道:“这是婶娘的意思,还是祖母的意思?”
  张二夫人:……
  她当然不能说成老太太的意思,否则岂不成了挑唆婆媳关系,存心扰得家宅不宁?
  只得讪讪垂头,“是我自己的想法。”
  阮林春淡淡道:“那就奇了,婶娘您既非冢妇,往后也没有主持中馈的机会,这府里的家宴由谁来办,与您什么相干,要您操什么心?”
  张二夫人被小辈这样蹬鼻子上脸训斥还是头一回,正要发作,谁知阮林春却不慌不忙的道:“往后再有这样的话,您还是自个儿去跟母亲说去吧,让不相干的人听见了,还以为咱俩沆瀣一气,要把这一份家私占为己有呢!”
  说罢,便施施然去前院向程夫人请安。
  张二夫人气了个倒仰,没见过这样油盐不进的人,说她笨,偏偏行事滴水不漏,让人挑不出错来;说她聪明,难道不晓得权柄在自己手里是最好的,非要看婆婆的脸色过日子?
  张二夫人不能想象天底下有真正和睦的婆媳,她自己把儿媳妇当贼防着,当然也不奢望得到媳妇真正尊敬——怎的大房就能亲如一家呢?说是做戏,这戏演得也太真了些。
  走着瞧吧,她就不信大房还能演一辈子,迟早得露出马脚来。
  阮林春托人将那盆牡丹送进宫中,程皇后第二天就下旨召她觐见——看来是真的喜欢。
  阮林春也不厌烦跟皇后母子说话,但,如今她成了世子夫人,回回进宫都得按品大妆,也是繁琐得很。
  程栩看着就很觉得新鲜,“你回回上妆都跟变了个人似的。”
  阮林春知道自己化妆的手法不好,可也不用这样变着法嘲讽吧?程栩因为腿疾的缘故,倒是免了许多类似的应酬,真会偷懒。
  阮林春撇撇嘴,不理会他,兀自对着铜镜将一支晃悠悠的步摇插上。
  程栩实在看不过眼,摸索着下了床,三下五除二将她脸上的脂粉洗去,后又轻匀胭脂,淡扫蛾眉,呈现在镜中的便是一副清丽无双的姿容。
  他是擅长丹青的,以人脸为画布当然也不差——异曲同工么。
  阮林春却愤愤道:“有这样好的手艺,平常你为什么不肯帮我?”
  程栩道:“我为什么要你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去见男人,那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么?”
  后宫都是女眷当然无妨,做生意见的那些可不行。
  阮林春瞪大了眼,不可思议地道:“王掌柜那些人都上四十了!”
  她能看上他们才奇怪吧?
  程栩耸了耸肩,“可他们家里也有亲眷,说不定还有个风流倜傥的侄儿呢!”
  而且王掌柜回回看自家夫人都是一脸崇拜,比猪八戒见了嫦娥仙子还夸张——说不定亦是人老心未老。
  阮林春:……佩服佩服,原来醋还有这种吃法,幸而程栩认识她才一年有余,若是再早上几年,自己不得把自己酸死?
  继续将剩下的簪珥戴上,阮林春随口道:“你还不如让我出门都戴上幂篱好了,这样谁也瞧不见真容,自然也省了不少麻烦。”
  不过是句玩笑,谁知扭头就看到程栩恍然大悟的模样,“对呀,我怎么没想到?”
  正要爬过来跟她商量,阮林春劈头将一盒胭脂扔了过去,砸得夫君嗷嗷直叫,想得倒美,指望她牺牲自己来满足私欲。
  真要是这么干,她还不如投胎到阿拉伯去,反正那里的女人都戴头巾,美丑也分不出来——不,应该让程栩这种清新脱俗小郎君去,那才叫送羊入虎口哩,只怕他笑都笑不出来。
  第64章 . 称谓  一口一个姨母的,她有那么老么?……
  玩归玩, 闹归闹,临行前,阮林春还是答应代他向皇后致意——其实在她看来, 程皇后很有意跟平国公府交好,倒是平国公府因避嫌的缘故, 跟皇后并不密切。
  但,随着六皇子日渐长大,恐怕程家免不了做出自己的抉择, 谁叫他们有着同一个姓氏。
  阮林春自己倒是无妨,她对政事漠不关心,与皇后来往也不过秉着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原则, 是亲戚,而非君臣。
  可能也因为这个, 程皇后在她面前格外舒服自在,没了那层枷锁的负累。
  因说起今年秋猎的事,“陛下的意思, 还是去西山围场, 届时京中诸世家子弟都会参加,阿栩大概免不了了。”
  大婚那日他非要亲身出来拜堂,已经让众人知晓他腿伤痊愈,若再推脱, 岂非成了对天子不敬,存心扫兴?
  阮林春却是知晓程栩的身子的,行走虽说已与常人无异,骑射恐怕不便——成亲时挑的是马厩里最稳最驯顺的一匹大青马,何况要跟随花轿的节奏,慢吞吞亦无妨, 围场行猎哪能如此懈怠?
  阮林春怕的是程栩遭人耻笑,更担心他万一争强好胜,非要博个头彩,再弄得腿伤崩裂就不好了。
  因踌躇道:“娘娘,一定要去么?”
  程皇后知她顾虑,温言道:“本宫已和陛下说了,到时候捧个人场就好,不会催他上马赌赛的。”
  阮林春这才放心。
  因说起前日送来的牡丹,“那王掌柜真有点本事,虽不到时令,在暖房里竟也捣鼓出这东西来,便想着让娘娘看个新鲜。”
  “难为你有心。”程皇后倒是认得,从前在月贵妃那里见过类似的,月贵妃还得意洋洋显摆,程皇后身为正宫,自然也不会屈尊去和一个妾室讨要,只匆匆看了两眼便自回来。
  谁知如今阮林春却轻易培植出一模一样的,这女孩子真了不起。程皇后看她的目光更欣赏了。
  可巧今日阮林絮亦来向皇后请安——她本来是要拜见月贵妃的,可想着那头反正得罪狠了,不如趁机把皇后笼络过来,这样,贵妃以后也得顾忌三分,不敢轻易找她的麻烦。
  况且,嫡庶尊卑分明,也是情理中事。
  阮林絮正是抱着这样的想法才先来见皇后,谁知无巧不巧的看见了那盆三色牡丹,登时柳眉倒竖,第一个念头便是阮林春偷她的东西来借花献佛,讨好主子。
  本待发作,无奈今时不同往日,她是堂堂的世子夫人,自己却不过是重华宫一个低等侍妾,谁知道皇后会偏帮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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