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三章 狩猎

  “我睡不着,我在思考,我到底是谁?我来自哪里?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秦风轻声说道,对于自己的来历,他真的很想弄清楚。
  只是,一切梦幻,扑朔迷离,就算是秦风自己,也想不明白,想不起曾经的一切。
  就好像突然之间,他与过去的生活完全脱轨了一般,形成了一个分界线,对于过去之事,什么也想不起。
  “大海啊,别想了,如果你想不起过去的一切,说明都是天意,等有朝一日,时机到了,你一定会想起来的!”
  事到如今,孟伟也只有如此说道,劝导秦风。
  终日思考,只会头疼,而不会有任何作用。
  想不起来的事情,如果非要去想,不过是自寻烦恼罢了,与其如此,还不如听天由命,等上天安排。
  “嗯,算了,不想了!”
  秦风摇头,再怎么想,也无济于事,只会让自己的头越来越痛而已,其它起不到任何卵用。
  许久之后,秦风终于进入了睡眠状态,沉沉睡去。
  小山村中,鸡鸣日升,黎明破晓来临。
  孟伟很早就起床,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天之中的最早上,是最不能浪费的时候。
  早早下地干活,孟伟开始了新的一天。
  早上八点,秦风被孟鸢叫了起来。
  “快起来,大海,太阳都晒*了,你还在睡!”
  睡眼稀松,被孟鸢吵醒,秦风强行睁开眼睛,无奈起身。
  他还没有睡好,却被强行叫醒,一种困意席卷而来,让他想再躺下睡一觉。
  “赶紧起来,爷爷要回来了,吃过饭后,爷爷还要去集市上呢!”
  孟鸢将秦风强行从被窝中拉了出来。
  恋恋不舍,秦风离开被窝,到了院子中。
  外面,一些人开始指指点点,低声讨论。
  “现在,孟老爷子生活更苦了!”
  “是啊,又多了一张嘴吃饭,孟老爷子身上的担子更重了!”
  一些人议论纷纷,盯着院子里的秦风,无奈摇头。
  本来,这里的生活一点都不富裕,自给自足,勉强维持生活。
  可现在突然多了一个秦风,这种平衡也会被打破,以后的生活,恐怕也只会更加困难。
  洗脸过后,秦风与孟鸢,开始去做饭。
  鉴于秦风已经恢复得八九不离十了,所以,孟鸢让秦风去生火。
  谁能想到,不可一世,高高在上的帝国战神,失忆之后,居然沦为为别人烧火的份儿?
  秦风没有任何怨言,反而很高兴。
  昨天晚上,吃了兔子肉,而今天,也就只有野菜与蔬菜了。
  孟鸢的厨艺很好,哪怕是野菜,她也能做出香喷喷的美味佳肴。
  没过一会儿,孟伟回来,三人开饭,秦风依旧吃了三大碗。
  米缸之中,已经见底,估计吃不过两顿,就要喝西北风了。
  “等会儿,你们去放牛,我去街上换点米来!”
  孟伟笑道,哪怕都快要揭不开锅了,他依旧能保持着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
  这就是一种人生境界,许多人都难以拥有的境界。
  吃过饭后,孟伟出了家门,往集市方向而去。
  十多公里外,有个集市,方圆几百里的小山村,基本隔三差五,就会聚集在集市,互相调换东西。
  在这里,基本上很少有人用货币。
  这里的人们,大多采用都是以东西换东西的交易模式,各取所需,也很快乐,不像外面的世界,有太多太多套路。
  孟伟背了一大背野菜,或许才可以换一升米。
  这就是在这个地方,想要活下去,是非常困难的!
  一个不留神,怎么饿死的都不知道。
  秦风与孟鸢,下午又一起出去放牛。
  他们没有考虑那么多,因为岁月静好,有一个爷爷在为他们负重前行。
  下午,秦风再施展‘弹指神通’,毙掉一只野鸡。
  孟鸢欣喜莫名,如此一来,以后岂不是天天都有肉吃了?
  只是,秦风的状态很不稳定,不能收放自如,时而可以出手,时而不能。
  回到家后,孟伟亲自下厨,做了一只烧鸡,三人再次饱餐一顿。
  今天,去集市上,孟伟只换了一小点点米,主要是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拿出去交换的。
  这种地方,种植水稻的人很少,正因如此,所以大米才如此珍贵,不知道有多少人因为吃不起饭而发愁?
  第三天,秦风与孟鸢又出去放牛。
  这一次,秦风打死了一只红鸡,提回家中。
  看秦风每天都能打到东西,孟伟也露出啧啧称奇之色。
  那些专门出去打猎的人,也不敢说天天都有收获吧?
  可秦风,纯粹就是例无虚发,三天下来,几乎每天都有不同的野味吃。
  第四天,大清八早,有人来敲门。
  “大海那小子呢?天天都睡懒觉呢,走,让他跟我去打猎!”
  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大声嚷嚷道。
  “老李,他重伤未愈,恐怕不方便行动啊!”
  孟伟道,面色有点为难。
  眼前这个人,他很了解,出了名的热心肠,估计是看到他家里多了一张嘴吃饭,所以想要帮助一下他们家而已。
  只要一起去,到时候不管打到什么,孟伟爷孙二人或多或少都会得到一点东西,而且还是顺理成章的,并非别人施舍。
  “爷爷,你放心,我已经完全好了!”
  秦风拍了拍胸膛,信誓旦旦的开口说道。
  看秦风如此模样,孟伟终于确定了下来,知道秦风没事,可他依旧什么也没说。
  “大海,走吧,李叔带你见识一下森林之中的世界!”
  这个大汉,名为李智。
  他猎杀野兽无数,经常将肉分给村子里吃不起肉的人,一来二去,李智的善名,也就传遍了村子里每一个角落。
  “好!”
  秦风点头,并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
  不知道为什么,不管有什么情况,他都无动于衷,都能保持淡定。
  这一次,打猎小分队,不止秦风与李智两人,另外还有几个。
  都是村落中的人,一人一柄长弓,背上箭筒中放满了长箭。
  秦风很激动,这是失忆之后,*来到这种陌生的地方。
  同时,秦风的心也是很忐忑的,毕竟,他的前面,都是些德高望重的狩猎高手。
  进入森林中,李智几人,也开始高度戒备,神经紧绷。
  这里,随处都是危险,猛兽横行,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不然,就算是这些狩猎高手,也很有可能会遭遇无妄之灾。
  “有兔子!”
  李智拿起长弓,快速长箭上弦,眼睛死死地盯着前方草丛中。
  哧!
  箭羽风息,顷刻之间,草丛中传来一阵嘶鸣,随即便寂静了下来。
  “中了!”
  有人欢呼,无比欣喜,冲了过去,将兔子提了过来。
  李智经常打猎,箭法高超。
  一行人继续前进,穿梭在茂密的森林之中,小心翼翼,寻找目标。
  这不是那么容易的,有些动物聪明得很,见到人后,躲起来,动都不动,根本就难以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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