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那个……呃……”
  小农出身的范飞平日时也算伶牙俐齿,此刻却觉得别扭得很,于是把答案省略掉了,答非所问地说道,“既然写了,就想唱给你听,但你手机关机,我也没机会唱。现在再不唱,我怕以后就……”
  说到这里,范飞忽然把“没机会了”那四个字吞进了肚里,然后挠了挠头,憨憨一笑。
  丁诗晨却显然听出了范飞的潜台词,心中一热,眼泪终于悄悄地流了下来。
  这是丁诗晨第一次在范飞的面前哭,却没让他发现,只使劲地牵着他的手,走到了一个幽暗的角落里,然后扑进了他的怀抱里。
  “你怎么哭了?”范飞这才发现了丁诗晨的异常,讶然地问了一句,然后轻轻地搂住了她。
  “范飞,我们就要分别了,你送了我一份大礼,我很开心,可我……我没什么好送你的……”丁诗晨哽咽着说道。
  “没关系,你已经给了我很多了,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范飞一边吻去她脸上有些咸、有些热的几滴泪水,一边柔声说道。
  “不,我还有一样东西给你。”丁诗晨一边轻声说道,一边抓住范飞的右手,放到了自己柔软的胸脯上。
  范飞的脑袋“嗡”的一声,刹那间意乱情迷,裤子里的某物件也瞬间立正敬礼,顶住了丁诗晨的身子。
  “这是……我喂养了十七年的一对小白鸽,今天让它们认认主人……”丁诗晨的脸红得像晚霞一般,双手却毫不迟疑地掀开自己的衣服下摆,引导着范飞的右手钻进她的衣服。
  当范飞握住那盈盈一握的丰满时,他忽然觉得什么异能也好,什么野心也好,什么罗家的恩怨也好,什么腰缠万贯也好,都已经离他非常遥远了,他只想让这一刻永远地停住。
  她的胸膛足够宽广,还有足够的沟壑,足以埋下他的所有野心,所有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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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勇敢”是我的忠实书友,为我上本书《守护未来》提供了很多重要龙套(甚至包括女主聂无双),还有《幸福百年号》等好几首歌(都传到了群共享),这本书的警察吕恒也是他提供的龙套,在此表示隆重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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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4章 第一次亲密接触
  以往范飞也曾在死党任平生的邀请下,和他一起欣赏过几部经典的岛国艺术片,并有幸见到了德艺双馨的苍井空老师。在苍老师大公无私地坦露她宽广的胸怀后,范飞总算知道了男女之事是怎么回事,也算是有了个性启蒙的经历。不过那终究只是纸上谈兵罢了,像今晚这样鲜活的经历,无疑是他这个闷骚处男人生中的第一次,这和在电脑上看艺术片的感受完全不同。
  一旦丁诗晨开放领空,让他尝尝鲜,他这个闷骚处男的闷骚一面就完全体现出来。他忘记了自己对丁易许下的承诺,忘记了丁诗晨的感受,忘记了一切,只顾着用右手在那两座柔软的大山上如饥似渴地攀越着,探索着,留连忘返,几乎忘记了时间的存在。
  “够了吗?”丁诗晨被范飞捏得满脸通红、鼻息散乱,身子一直在微微地颤动着。见范飞一直不知足地在她胸口流连忘返,她忍不住白了他一眼,忽然把他的手推了出去,然后迅速地整理了一下衣服。
  范飞一时间怅然若失,他咂了咂嘴,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
  丁诗晨俏脸绯红地瞥了一眼范飞,似乎在等着他下评语。
  “很大很软,很神奇。”
  范飞说了句让丁诗晨比较满意的话,然后又补了一句,“我还能摸一会吗?”
  丁诗晨啼笑皆非地摇了摇头。
  “那……礼尚往来,也让你认识一下它吧。”范飞福至心灵地抓住丁诗晨的右手,放到了自己某个高耸的部位上,轻声说道,“这是跟了我十七年的小弟,今天也让它认识一下主人……”
  丁诗晨被吓了一跳,就像摸到了一条毒蛇似的,赶紧把手缩了回来,脸红耳赤,半晌才脆生生地说了一个字:“呸!”
  “诗晨,我想……”被丁诗晨这么一握,范飞觉得自己全身的血液都快要倒流了,当即精.虫上脑地说道,“我们不如试一试……呃……那种事……”
  “呸,想都别想!”
  丁诗晨咬着嘴唇,似嗔似怒地说道,“奶奶说得没错,你们这些臭男人,就是得寸进尺!”
  “这是本能……”范飞刚嬉皮笑脸地解释了一句,就听到了一阵手机铃声。
  丁诗晨像是从梦中惊醒一般,赶紧手忙脚乱地掏出手机,只看了一眼屏幕,脸色就略有些变了。
  “师父!”丁诗晨接通了电话。
  “诗晨,你奶奶和丁总都在等你吃饭,菜都凉了,你们怎么还没到?”木老头苍老而平静的声音从手机里传了出来。
  “马上就到了。”
  丁诗晨吐了吐舌头,赶紧挂断了电话,然后拉着范飞就跑,边跑边低声说道,“坏了,说不定我师父或者谁一直在跟着咱们呢,你可得老实点啊,别被他们看见了。”
  “喂,慢点,我跑不动……”范飞哭笑不得地呻吟道。
  丁诗晨疑惑地回过头来,没发现范飞哪里不对,就是脸色有些难看。然后她福至心灵地往下一瞥,便看到了范飞裤裆里高耸着的小帐篷,立即明白了原因。
  “要是让我师父知道你这么……坏,他非太监了你不可!”丁诗晨似羞似恼地哼了一句,同时用手比划了一下,“他有把小刀,削铁如泥,上次我看他用那把刀削树枝,嚓嚓嚓几下,那棵树就秃了……”
  “别说了,我已经软了,可以走了。”范飞苦笑着牵着丁诗晨的手往前走去,果然是瞬间便恢复了正常状态。
  “哈哈……”丁诗晨顿时得意地笑了起来,笑得差点背过气去。
  “还笑!吓坏了我的功能,让你当活寡妇!”范飞没好气地说了一句。
  经过这一番亲密接触,范飞和丁诗晨的关系又进了一步,已经到了可以开几句荤玩笑的地步了,可谓突飞猛进。
  “别说不吉利的话!”丁诗晨白了范飞一眼。
  “这是事实,你没听说过阳.萎吗?”范飞理直气壮地在丁诗晨耳旁低声说道。
  “喂,没那么严重吧?”丁诗晨被吓了一跳,悄声问道。
  “不信你就摸摸看,看它还有没有反应?我估计得去医院治一下了。”范飞满脸委屈地说道。
  听了这话,丁诗晨情不自禁地伸出了左手,但只伸到一半,就转而伸到了范飞的腰间,掐住他腰间的一块肉,狠狠地拧了一把,轻笑道:“你个不怕死的,还想变着花样占我便宜!”
  “啊……”范飞配合地叫了一声,声线很夸张。
  “别装了,我手里有分寸的。”丁诗晨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却赶紧把手松开了,低声道,“别闹了,说不定我师父就在后面跟着呢。”
  “喂,你功夫到底有多厉害?”范飞看了看身后,又挠了挠头,问道。
  “上次不是说过了吗?刚够自卫呗。”丁诗晨笑道,“以前我爸让我暗中学了点防身术,但一直不让我表露出来,是想让我在危急关头用,好让别人不防着我。结果你这事一出,我就露馅了。为了这事,我爸还发了好大一顿火呢……”
  两人边走边说,眼见就快要到丁家了,范飞忽然想起了自己还有个心愿没完成,于是赶紧说道:“来,把戒指戴上,看看合不合适。”
  “喂,这个戒指编得这么精致……老实交代,以前编过多少个去骗小姑娘?”丁诗晨刚掏出那个戒指,就忽然省悟过来,忍不住又轻轻掐了范飞一把。
  “那就多了去了,村里那些小姑娘们,我小时候都编过,送过。特别是软妹子,每天都缠着我给她编戒指,我要是不肯编,她就要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去我家告状,说我欺负她。”范飞微笑着说道。
  他本来是想夸张一下,让丁诗晨吃点小醋,结果这么一说,却顿时陷入了童年的美好回忆中,还下意识地搬出一个玩得好的女孩,来证明自己小时候的魅力有多大。
  “软妹子?”丁诗晨笑盈盈地问道。
  “嗯,是一个外村的,叫花小霜,她性格软绵绵的,动不动就哭鼻子,就是个小鼻涕虫,我们都叫她软妹子。那时她爷爷在我们那承包西瓜地,我经常去偷西瓜吃,从没失手。不过有一次终于被她爷爷逮住了,把我倒吊在树上,准备用皮带抽,幸亏软妹子哭着嚷着替我求了情,我才没受皮肉之苦……唉,一转眼有好几年没见到她们家的人了,听说是西瓜地不行了,换地方承包去了。”范飞自顾自地说着,浑没注意到丁诗晨的脸色已经悄然变了。
  “青梅竹马,不错哦。弄了半天,原来我不是你的初恋!”丁诗晨轻笑一声,幽幽地说了一句。
  “喂,这不算。”情商仍不开窍的范飞这才惊醒过来,赶紧解释道,“那都是十岁以前的事了,那时什么也不懂,再说我们农村的孩子都是在一起疯玩的,根本没什么意识……”
  “哼,给无数小姑娘编过的狗尾巴草戒指,我才不稀罕!”丁诗晨把右手从口袋里掏了出来,五指一张一甩,也不知把戒指给扔到哪个黑暗角落里去了。
  范飞的脸顿时沉了下来,颇有些郁闷地说道:“小时候,我在山坡上放牛,闲得慌,就只能用草编些戒指之类的东西玩,这还是我妈教我的手艺。反正小时候都是小屁孩,闹着玩,根本没什么青梅竹马的事。你是我唯一的初恋,我长大后也是第一次送戒指出去,信不信由你!你说你吃这飞醋干嘛?虽然是个不值钱的小玩艺,但好歹礼轻情义重不是?你不要拉倒,我送别人去!”
  “好啊,被你亲过了,摸过了,就想赖账了?”丁诗晨恨恨地低声说了一句,“奶奶真没说错,你们这些臭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主!”
  “我可不是那种人,我发誓,如果我喜新厌旧的话,那就从天上降一道雷,把我……”抬头看到丁家的大门之后,范飞忽然想到也不知要再过多久才能再见到丁诗晨,心一软,赶紧准备发个毒誓,结束这场无谓的争论,让丁诗晨安心地去省城。
  “别乱发誓,天老爷在看着我们呢。”
  丁诗晨却一把捂住了范飞的嘴,微笑道,“瞧你那紧张样!我跟你闹着玩的呢,其实我挺开心的。我一直觉得我们之间太完美了,还没吵过架,总是留了点遗憾。今天我们就算吵过一回了,对不?也算了了我一桩心愿。”
  “昏啊,这就是你的心愿?”范飞在丁诗晨的手心里吻了一下,微笑道,“以后咱们有的是吵架的机会,我天天陪你吵,行不?”
  “你呢,你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丁诗晨柔声问道,眼神幽深。
  “我啊……”范飞本来想重提一下终结处男的话题,却也知道现在时间不多了,不是开玩笑的时间,于是正色说道,“我和你不一样。我的愿望啊,就是和你手牵手去菜市场买很多菜,嗯,大鱼大肉,有鸡有鸭,然后让你做给我吃,吃个肚儿溜圆。”
  “我……”丁诗晨忽然有些扭捏了,半晌才低声说道,“我不太会做菜……”
  “学嘛。”范飞大大咧咧地说道,“要不就让我做给你吃,我的手艺嘛,比我师父差不了多少。”
  “好!”丁诗晨兴高采烈地说道,然后把右手伸进口袋里,掏出那个草戒指摊在手心里,笑道,“瞧你刚才那小家子气!戒指在这呢。”
  范飞这才知道她刚才是假装丢掉的,不禁脸上一红,心中却是一喜,赶紧取过戒指,小心翼翼地戴在了丁诗晨手上,然后郑重其事地说道:“总有一天,我会用一枚钻石戒指来换这枚戒指,比你爷爷送给你奶奶的那颗还大!”
  “好,我等着那一天。”
  丁诗晨也仰着头,认真地说道。
  这句话一出口,丁诗晨的脑子忽然恍惚了一下,这才想起那天在她背着范飞上码头时,她也曾对范飞说过一句一模一样的话。
  而在上次那句话说过之后,她和他差点就再也没了见面的机会。
  丁诗晨看着满脸自信的范飞,轻抚着手上的青草戒指,一时间有些黯然。
  华夏人最崇尚黄金,结婚也总是以黄金戒指互赠,但“钻石恒久远、一颗永留传”这句广告词,却几乎改变了整整一代华夏人的婚戒观,让钻戒成为新宠。
  青草虽然不值钱,也随时会枯黄,却记载了一段青葱岁月,承载了青春的梦想和爱恋。所以这虽然是一枚草戒指,范飞却郑重其事地戴在了丁诗晨的手上,他相信,用钻戒来换下草戒的日子一定会很快到来,他一定能实现自己的心愿!
  年轻时的梦想,总是那样地单纯和执着,即使岁月无情,江湖变幻莫测,他们也总是坚信自己一定会实现那些梦想,此时的范飞正是这样。
  范飞却不知道,从古至今,也不知有多少这样的草戒指,已经被无数的中年人、老年人给遗忘在了岁月的黑暗角落里,再也不敢提起,再也不敢想起。
  所以在范飞信心满怀的同时,丁诗晨却忽然莫名其妙地想起了蒋捷的一句词——时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第105章 不能给女朋友送鞋?
  在丁家吃过一顿丰盛的晚餐之后,范飞依依不舍地离去。在路过步步高商场时,他忽然想起个事,于是赶紧进了商场,并掏出身上仅有的四百多块钱,买了双森达的平底女式皮鞋,准备送给丁诗晨。
  这还是范飞第一次买这么贵的鞋,以往他自己的鞋从不超过六十元,给父母买的鞋也不会超过一百元。不过这一回,他一点也不觉得肉痛,因为他手上还残留着丁诗晨的体香味,如果对自己的女人也吝啬,那他就真算不上一个男人了。
  买完鞋后,范飞赶紧又跑回怡香园小区,托许静把鞋子送给丁诗晨。
  从这次去丁家吃饭之后,范飞关于一年内只见丁诗晨三次的许诺便正式生效,所以他自然舍不得把送鞋也算成一次见面,于是转托许静去送鞋。
  一见到范飞,正在看电视的许逸凡便高兴起来,拉着他要杀一盘象棋。范飞说自己有点事和许静说,许逸凡便让范飞去书房里找正在上网的许静,自己则兴冲冲地在客厅茶几上摆起象棋来。
  “你给她送鞋?”书房里,许静听明白范飞的来意后,有些惊讶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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