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又老又硬的臭石头

  “什么?”苏醒以为自己听错了,掏了掏耳朵。
  “我老头子是老了,说话还清晰着呢。”
  苏醒吸了吸鼻子,‘哦’一声:“我不喜欢喝茶。”茶又苦又涩,不好喝。
  “那就喝白开水。”时老冷声道。
  苏醒撅嘴:“茶我不喝,白开水也不喝,你就直接说吧,找我有什么事。”
  她才不相信他说的那些屁话,他们今天才第一次见面,哪有熟到可以喝茶聊天的地步。
  “听说上回你演讲比赛得到了第一名的好成绩,我们m国邀请你加入语言协会,你拒绝了?”时老不在拐弯抹角,开门见山道。
  “是,我拒绝了。”苏醒摸了摸鼻子。
  “你可知道,加入m国有什么利益?”时老皱了皱眉,多少人挤破脑袋要加入他们的语言协会,这小丫头既然拒绝了,太让人不可思议了。
  “钱,我未婚夫有;势呢,我未婚夫也有,什么利益对我来说,都不感兴趣。”苏醒努了努嘴,她都说得这么明白了,这老头该放弃了吧。
  “你未婚夫?是陆家的人?”时老有些惊讶,上回见到苏醒和陆明琛在一起,两人关系虽然亲密,但他却没有想到这一层关系上。
  “对。”提到大叔,苏醒一满脸的骄傲。
  大叔有钱又有势,她不愁吃不愁穿也不愁没钱花,还跑那么远做什么。
  “那陆明琛有什么好的,就是块又老又硬的臭石头,你把他踹了,我给你找个更好的。”时老眉头皱得更紧了,抓着手杖的手青筋暴起。
  苏醒满脸黑线。
  更好的,是时权笙么?那就是个没用的废物,她看不上。
  撅了撅嘴,苏醒不满道:“在我眼里,琛最好了,这世上没人比他更好。”
  什么人啊,这样子当她的面说大叔不好,真是讨厌。
  时老见她这么认真,也没有继续这个话题。
  他今天来这里,有其他的打算。
  两人一直聊到了早上放学,时老邀请苏醒一起吃饭,她倒是不客气的答应了。
  人是铁饭是钢,有饭吃不吃白不吃。
  最终,以苏醒超恐怖的饭量结束了这顿饭,时老让人送她回去学校,一满脸心事重重的离开。
  苏醒摸了摸肚子心满意足,哼着歌就要回去教室,却和迎面开来的一辆黑色越野撞了个正着。
  车在她旁边停下,焦俊凯同两个小弟从车上下来。
  他看着苏醒,皮笑肉不笑的勾了勾唇:“小野猫,有本事你再跑。”
  苏醒看了焦俊凯一眼,眼神不由自主的……
  我说死流氓,你怎么老追着我做什么啊?
  ——
  女人对于焦俊凯过去二十九年来说,就跟附属品一样。
  说白了就是没用。
  除了能让男人尽情发泄,就是被男人送给别的男人玩弄。
  来劲时乐呵了,其他时候一点用处都没有。
  平时求着买东西的时候摆弄骚姿,见到血腥场面吓得胆子都破了,就他妈的会尖叫,跟杀猪一样。
  他十几岁就在黑道上混,二十岁创造了凯爵集团,见过的女人太多太多,就从来没见过像苏醒这样子的,傻傻的看起来就跟一只乖巧的猫一样,凶起来却是只不要命的母老虎。
  他十五岁包的第一个女人,声音嗲得酥骨,朝他要名牌包包的时候,主动就从了他。
  任他来!
  那叫声恶心巴拉得让人直起鸡皮疙瘩。
  可谁让他年少轻狂,当时就喜欢这样的。
  后来,与魅皇第一次抢货碰上火拼现场,那女人坐在他身边,子弹从眼前擦过时,两眼一翻就晕了。
  焦俊凯立马让身边小弟将她给扒了衣服吊在木桩上,谁爱穿谁抢去。
  平日也是,送上来的女人不愿意做就哭得稀里哗啦的,后来还不是随便一个包,几件首饰就打发了。
  恶心,可是没法,他需要干这事。
  特别是遇上热辣点的女人,一口一声好哥哥,叫得他就心里火热。
  这些女人,怎么都不如苏醒有意思,不哭不闹还会打,最重要还跑得快。
  也不知道陆明琛从哪里带回来的小丫头,太有意思了。
  以至于他心乱如麻,就忘记他和陆明琛是死对头,就想把她抓过来玩玩。
  不干那事也行,和她打架看着她跑,也很有趣。
  将苏醒带回上次的帝翔酒店,打发了小弟出去守住门和楼下的窗户,觉得万无一失了,焦俊凯才回到床边。
  “知道我是谁吗?”他问一脸警惕,挥着猫爪随时会抓自己一把的苏醒。
  从进门后,苏醒就保持着十二分警惕,盯着男人的一举一动。
  这会儿听到他这么问,眯了眯眼睛.
  还能是谁,不就是臭不要脸的小流氓吗?
  焦俊凯见她不说话,又道:“我是陆明琛的死对头,不过你放心,我不会伤害你的。”
  “那你把我给放了。”苏醒努了努嘴。
  “不,放了你我就无聊了,留下来陪我玩一会儿。”焦俊凯眯眯笑,屁股往她那边挪了一下,“你告诉我,你是陆明琛什么人?”
  “未婚妻。”苏醒朝他翻了个白眼。
  “哈哈…”焦俊凯肆无忌惮的大笑起来:“就他,不是碰不了女人吗?什么时候改吃荤了。”
  “有那么好笑吗?”苏醒不高兴的看着他。
  明明就长着一张挺好看的脸,没想到就是个脑子有问题的。
  “小野猫,你把他甩了跟了我,我保证比他对你更好,更宠你千倍万倍。”焦俊凯抛出利益诱引。
  这小丫头虽然不白,但看她一眼就让他心痒痒的,看上第二眼就心花怒放,再第三眼,他感觉就快没法呼吸了。
  活了二十九年,他还没这么热血澎湃过。
  以至于在陆明琛将满身是血的成仔邮包到他手上时,他一点也不恼,反而觉得刺激。
  陆明琛越是生气,就越证明他在乎这个女人。
  他越在乎的,他就越想得到。
  要不然,他堂堂凯爵第一霸主,哪有那般闲工夫守在圣兰门口,就为了亲自抓住这只小野猫。
  上次他大意让她在眼皮底下跑了,还被锁在厕所几个小时,这次各个出口都被他封死了,这回就算她会飞,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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