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得他所救

  次日,箫怡景收拾好准备去往公司的时候,佣人敲响了她的房门。
  此时沈晋海已经不在家了,箫怡景疑惑的看向佣人,只见那佣人对她说道:“箫小姐,外面有人找你。”
  箫怡景的心不禁又提到了嗓子口,这个时间点谁会找上门啊。
  带着这样的疑惑,她跟着佣人来到了大院门口,赫然看到一辆警车停在外面,而门口就站着之前来过的那两个警官。
  看到箫怡景过来,那人照常的亮出自己的证件,公事公办的开口:“箫小姐,我们收到最新的视频,怀疑你与上次的凶杀案有着密切的关系,你必须和我们走一趟了。”
  这次是肯定的语气。
  箫怡景以为上次沈晋海将自己保释出来,自己也将事情解释的一清二楚了,没想到这事还没完。
  可这次警方也并没有给她原地解释的机会,直接将她请入了警车。
  来到警局后,警方直接将那段他们收到的匿名监控给放了出来,监控画面不长,只看到画面上一名女人被男人亲密的搂着。箫怡景很快就看出来画面上的女人正是自己,而这一段截取的画面,刚好是当时她被男人尾随受困的时候。
  在僵持了一路后接下来就应该是她慌忙而跑的场景,可监控却在某一刻突然黑屏宣告结束,那段自己逃跑的画面根本就没有录上。
  于是她下意识的为自己辩驳了一番:“这是他欲轻薄我的时候,后来我趁机咬了他一口就跑了。”
  “箫小姐,我们不仅收到了视频证据,还有当场的目击者前来作证,她亲眼看到你和男子起了争执,用高跟鞋扎向了男子脖颈。根据尸检报告,男子的脖颈曾受到钝伤,胳膊上也有咬印不假。”
  “你们的意思就是笃定我是杀人凶手了吗?”
  箫怡景生出一丝恼怒,面色发紧的否认:“那个证人又是谁?她又如何证明她当时在场?这个罪我不会认!根本就不是我杀的。”
  她拒不认罪,堂正的坐在警局言辞凿凿:“人不是我杀的。”
  对于她强硬的态度,警方那边只能依法办事:“由于箫小姐你有重大的作案嫌疑,目前我司依法将你拘留24小时等待最后的检验结果,24小时后若箫小姐依不认罪,我们会按照法律流程移交法院处理。”
  说完,他们将箫怡景带到了拘留室,任凭箫怡景怎么解释,在监控和人证的指控下,她没有办法拿出直接证据来反驳,遂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他们拘在警局里。
  而与此同时,人证在做完笔录后走出了警局,在某个拐角路口等待着。不到一会,齐月儿背着包慢慢的从车中下来,看着人证问了一句:“里面情况怎么样了?”
  人证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她微微一笑连忙说道:“已经拘留了。”
  听到这话,齐月儿才落下心,随即从包里掏出一叠厚厚的钞票,递到了女人手里:“这笔钱够你活一辈子了,你给我记住,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你自己心里有点分寸,不然坏了大事,遭殃的可不止你一个人。”
  做假证的那人赶紧点头,笃定的开口:“小姐放心。”
  齐月儿看着警局的方向,嘴角勾起一丝笑意。
  如今沈晋海在外出差,即使知道了消息也不能第一时间赶回来,24小时后一旦上了法院,毫无证据证明自己的箫怡景就会被宣判入狱。
  到时,就没人能阻在她和晋海的中间了。
  只是她没有想到,沈晋海早就在箫怡景的身边安插了眼线,箫怡景的动向随时掌握着。当被警察带走的第一时间,沈晋海就收到了汇报。
  当即他就决定返航,出差的事全权交给助理去打理。
  所以在傍晚时分,他就来到了警局。
  直接了断的将家里的一份监控画面移交给警方,警方一看,对上时间点,脸色泛白。
  沈晋海不慌不忙的的坐在椅子上,等警方那边看完监控后才双手负在桌面,淡定的说道:“这份证据足够证明男子死时箫怡景不在现场了吧?”
  警官脸色微怔,组织了下语言。
  可他的话还没有说出口,沈晋海便果断的开口道:“当时箫怡景正和我在一起,同一个房间我还不知道她有没有杀人吗?还是说,这份证据你们觉得不足轻重?”
  “那倒不是的,沈先生,只是这就存在有人造伪证了。”
  听到伪证这词,沈晋海微眯眼睛,一股杀戮之气在眼中逐渐蔓延开来。
  就在此时,知道沈晋海已经前往警局的齐月儿赶来,看到他时跑到沈晋海的身边唤了一声:“晋海,你怎么这个时候回来了?你难道还想来帮箫怡景洗脱罪名吗?我跟你说,她就是杀人犯!你不要被她给蒙蔽了。”
  “远伯说警方这边都收到了她杀人相关的视频,甚至还有目击者作证,她心肠如此歹毒,只是平日里没有在你面前表现出来罢了。”
  齐月儿口口声声的说道,力图要将沈晋海拉回来。
  可沈晋海看到她这模样,却一脸深意:“你收到消息还挺快的。”
  齐月儿一时哑然,只得低头应道:“他们都是远伯的朋友,我从他那得知的,因为我不想让你被箫怡景蒙蔽,所以我时刻关注着她!”
  中间好几个警官见她提起姜远伯,纷纷点头证实这话不假。
  沈晋海也不和齐月儿多说,将目光转到警官身上后继续开口:“伪证什么的我并不在乎,我现在要的结果是把她放出来。”
  证据都这么摆在面前了,警方也不能无故扣押人,权衡之下,终是如了沈晋海的愿,将箫怡景释放出来。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