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四章 梦中

  “王妃,快把这些晦气的木头抬走。你瞅瞅你穿的是什么?您这是要老奴的命呀!”
  忽的,大街上传来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鞭炮声震的整座长安城都抖了三抖。一股子红烟直冲上天,连成片片红霞。
  刘管家跑瘸了半条腿,扯着嗓子高呼:“王爷回来啦,王爷回来啦!”
  孟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王爷,王爷不是死了么?尸骨无存。难不成是魂儿回来了?或是把尸体找到了,管他是死是活,能见到最后一面也是好的。
  不时,从正门之中,一帮下人小厮簇拥进来一个人,正是晋王。
  而晋王身后,还带了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一见孟丹儿,便蹬着小脚上前屈膝请安唤“姐姐。”。
  晋王指着她介绍:“这是马丞相府里的三小姐,闺名叫马蓉蓉。”
  孟丹儿心心念念盼着相公回来,想过他可能会平安,想过他可能会战死,想过他可能残废,却从来没有想过晋王会带个女人回来,还是如此的意气风发。
  夕阳渐落,孟丹儿换下了孝服,把棺材抬到了后门,又让下人备了一桌子晋王爱吃的小菜。
  “我已经把马三小姐安置在厢房,命丫鬟备好了饭菜送去了。”
  晋王闻言点点头,环顾一下四周,除了几个添菜的丫鬟并无旁人。冷冷道:“你们都下去吧。”
  孟丹儿抬起眉头压低了声音。“这是怎么了?”
  晋王神气十足。“此次出征,我军三战三捷。如今既打了胜仗,又有兵权在手,丹儿,你我的出头之日到了。”
  “你我夫妻几个月不见,王爷就要同我讨论这些么?”
  “你知道的,我筹谋了这么久,好歹在朝堂上有了一席之地。如果马丞相能够与我一臂之力……。你向来知道我的抱负,如今兵权在手,这个天下我志在必得。”
  晋王低着喉咙,温柔地看着孟丹儿。“我们是一样的,从前只能轻贱地活。我发誓,从今天开始,不会让任何人小瞧于我,丹儿,我要让你成为天底下最尊贵的女人。”
  又是这些话,孟丹儿并不大愿意听的。晋王脑后长着反骨,孟丹儿知道,他志比鸿鹄。可是,孟丹儿是个女人,女人的心很小,装不下整个天下,一园合欢花、她亲娘留下的玉镯、王妈妈、还有眼前这个男人便是她心里的全部。
  “然后呢!怎么才能让马丞相与相公所用?”
  孟丹丹叹了口气,她已经猜到晋王接下来的话,夫妻三载,还有什么事能瞒过枕边的人。
  晋王吞吞吐吐。“马丞相的三女儿,仍然待字闺中。丞相有意,有意让我同他……亲上加亲。”
  “怎么个亲上加亲?堂堂丞相之女,来做晋王的妾室么?还是现将我休了,给你们这一对璧人腾出地方。”
  孟丹儿一杯苦酒入喉。不禁想起自己与晋王刚成亲不久,晋王平白无故得了天花,起了一脸一身的红疹。天花传染,丫鬟大夫都不敢近身侍奉。只有孟丹儿一个人,天天给他喂饭上药。彼时正值盛夏,药膏上身不到一个时辰就会融化,沾的整个衣衫都是,黏黏腻腻反倒会奇痒难忍。孟丹儿就一遍一遍的给晋王擦身子,隔半个时辰换一遍药,整整十几日里,都不曾睡过一个整觉。
  当时晋王把她揽在怀里,信誓旦旦地向她发誓,此生只会娶她一个女人,会爱护自己一生一世。原来,男人口里的誓言就如同烟花一般,初看时绚烂美好,可惜只会绽放片刻,转瞬即逝。
  晋王声带愧疚。“丞相的意思,你同马三小姐位分相同,她年纪小,会唤你一声姐姐。”
  “够了!”孟丹儿拍案而起,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恭喜王爷了。”
  便转身离去。
  转眼便是初五,新媳妇过门的日子,晋王府里红帐密布,满面欢庆。晋王进了洞房,男人一生可以进无数次洞房,女人却只能从一而终。
  孟丹儿一个人守着空荡荡的一张床。她从来没觉得自己的绣床原来这样宽,这样空。
  合昏尚知时,鸳鸯不独宿。
  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
  自打娶了马三小姐后,晋王倍加得势,先是被几个辅佐大臣力荐,承了个军政阁的要职。几个皇子里,只有晋王一人独揽军权。就连孟侍郎都亲自登门,抬了几箱重礼,恭贺亲姑爷升迁。
  晋王去了军政阁述职,每日回来的越来越晚。夫妻二人虽然天天相见,可除了就寝之外,连体己话都少了许多。
  那新进门的马蓉蓉并不是个良善之辈,相府的嫡出三小姐,自幼众星捧月,骄横跋扈惯了。天天想着法子生事针对孟丹儿。
  因孟丹儿喜欢吃隆庆斋的栗子糕,
  晋王从军政阁回府时总要给孟丹儿带上一盒,让她夜里当零食吃。
  隆庆斋在长安城南街处,军政阁和晋王府都在北城。晋王每日都是特地绕路去买栗子糕,马三小姐见晋王对孟丹儿如此上心,竟让自己父亲派兵把隆庆斋给封了,隆庆斋几十年的老糕饼店,因马蓉蓉的一时小性子彻底关了张。
  王妈妈几次偷偷跟孟丹儿讲:“马三小姐呦!小小年纪,心眼忒毒了些,菩萨保佑,好在王爷的心还跟小姐在一处,否则怕是要让那小妮子登上天去。”
  一日,正值晌午,孟丹儿刚吃了饭,倚在塌子上小睡,迷迷蒙蒙之间却被一阵吵闹声惊醒。
  孟丹儿撑起窗户欲要叫王妈妈,只见的那马三小姐正搬了了罗汉椅,坐在院子正中喝茶。外有十几个小厮拿着锄头,铁铲把院里的合欢花铲的干干净净。
  院子里的合欢花,都是孟丹儿一珠一珠亲手值得。
  因为当初她和晋王大婚,皇上御赐了那架翠玉缵珐琅彩雕合欢花屏风,孟丹儿摸着屏风问晋王合欢花有什么寓意,晋王答:“这是陛下恭祝你我鸾凤和鸣,合欢顺遂。”
  鸾凤和鸣,合欢顺遂,孟丹儿一直在心里记着,孟丹儿原来最爱牡丹,因晋王这一句话,孟丹儿便舍了自己十几年的喜好,只侍弄合欢花了。
  “马氏,你这又是闹些什么!”孟丹儿顾不得规矩体面,隔着窗户大声质问。
  “呦!把姐姐吵醒了!”马三小姐翻着眼皮,见怪不怪道:“我可没姐姐这么好福气,自从嫁进王府,每日里胸闷失眠,心神不安的。不是说用合欢花泡茶能治失眠么!王爷说了,只要我喜欢,这些破花,全都归我了。”
  “当真是王爷说的?”
  孟丹儿不信。
  “姐姐自己去问王爷便是。”
  ……
  孟丹儿半踏着一双绣鞋去书房寻晋王,他明明知道,自己最爱合欢,他明明知道那马氏根本没有失眠之症,不过都是为了整治自己。
  晋王正看着兵书,见孟丹儿来的气势汹汹,便先发制人。“不过是几珠破烂花草!马氏年幼,言语若是有冒犯,你且让着她。”
  孟丹儿整整一肚子的苦水被晋王一句破烂花草生生堵了回去。
  孟丹儿咬着牙槽,泪水直在眼圈里打转。“王爷说的是,与王爷的千秋大业相比,任何人或事不都是破烂不堪,不值一提!”
  “我还不是为了我们两个人。”晋王面色铁青,手上的关节被攥的咯咯作响。“你不想做人上人么?你不想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你宁愿永远被人踩在脚底下,被自己最亲的人嫌弃,践踏,折磨!我有什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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