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九章. 二十二号合同
保险柜很隐藏在办公桌里面,只有从正中间这个位置才能看到,还被垃圾桶挡着,所以黄文斌找了这么久。拿出张利华的公文包,黄文斌从里面找出钥匙,打开了保险柜,就跌出厚厚的一叠百元大钞来。
这只是障眼法而已,看着虽然多,其实才十几万,万一有人来偷东西,拿到这么多钱也该满足了,就会忽略后面真正重要的东西。把那些钱都扒拉开,里面是几块名表,识货的人会认出来,每一块表都价值十万以上。
这也是障眼法,表后面那些灰仆仆的文件,才是真正重要的东西。黄文斌拿出来一个个仔细看,蔓莎服装真正的账本,行贿的礼单,用代理持有的股票……那个二十二号合同上哪里去了?应该在保险柜啊。
黄文斌把头伸进去看了又看,终于发现保险柜有个暗格,掰了几下没掰开,只好回身拿了把水果刀,撬了好几次,把刀都撬弯了,才发现隐蔽处还有一个钥匙孔。张利华包里有好几十把钥匙,一根一根对过去,对了二三十根,这才找到正确的那根,把暗格打开了。
暗格里面有好几块宝石,掏出来放桌子上,丁诗诗一看就双眼放光,“这……这是鸽血红?顶级的红宝石啊!这是粉钻?真的是粉钻,好大的粉钻啊!透明度高,切工好,没瑕疵,居然有这么漂亮的粉钻,起码上千万!斌斌,这个算不算在交易里面的?”
“应该算吧。”黄文斌也没想到居然还能有个意外收获,“你喜欢就拿回去呗,最多到时候我再跟张大哥买过来。”要是张利华真能好,这个人情起码能值十亿,这一千多万算什么。就算张利华没好,和黄文斌找到的这东西比起来,粉钻也是一钱不值。
在暗格顶部,有一份用胶布贴在上头的文件,黄文斌小心翼翼的撕下胶布,把文件拿了下来。这就是编号为000022的合同,蔓莎服装签订的第二十二个协议。文件用的是标准的a4打印纸,已经有好几年了,纸张有些泛黄,显然不是什么好纸。边上三个订书钉,不但生锈,还没对整齐。好在该有印章一个都没少,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黄文斌早就已经知道了这合同的大概内容,但他还是赶紧看一遍,免得里面暗藏着什么陷阱,比如说只有张家人才能履行合约什么的。幸好没有这么个限制条件,协议是蔓莎服装和神弓集团签订的,和这两家公司由谁持有没关系。
看完一遍以后,黄文斌再看第二遍,一句一句得看,一个字一个字的抠。上辈子张利华成功了,这一辈子他不一定能复制。张利华总是张家自己人,要对付的也就是张利国张利民两兄弟而已,神弓集团内部不满张利国的人很多,可以从那些人身上得到助力。
可黄文斌是外人,而且年纪轻,就算有‘为张利华报仇’这一面旗帜在,也号召不了别人投靠。神弓集团肯定会拧成一股绳来对付黄文斌,所以他面对的阻力,比张利华大多了。如果合同里面有什么漏洞,那可就惨了。
仔细看完以后,黄文斌觉得合同很完备,没有漏洞——当然这只是他作为一个普通人的见解,律师法官们说不定有不同意见。所以他现在就要找好一个绝对信得过的厉害律师看一看这合同究竟有没有问题,如果有问题又该怎么解决。
问题是绝对信得过和厉害律师这两个条件怎么在一个人身上共存?要做厉害律师,那就要擅长颠倒黑白,寻找法律漏洞,人面广名气大,在法院检察院都有关系。这样的人怎么可以信任呢。
“这合同究竟是什么啊?”丁诗诗等得不耐烦了,把头凑了过来一起看,才看了标题,就吓了一跳,“这……这是……这是什么啊!”
“不是写的很清楚吗。”黄文斌说,“蔓莎服装和神弓集团互相持股的协议。”
“我知道,问题是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份协议!”丁诗诗说,“张家老爷子傻了吗?”
简单地说,蔓莎服装和神弓集团约定,双方可以互相注资换取股份,比例按照注册金额为准。比如说蔓莎服装的注册资本是500万,现在是100%归属黄文斌,神弓集团可以出500万,注资到蔓莎服装里面,那么股权就变成50%属于黄文斌,50%属于神弓集团。
对神弓集团也是一样的,神弓集团生意很大,年营业额可能有好几十亿,可是注册资金应该也不会有多少,顶多就是一两亿。如果黄文斌一下子注资三五亿进去,立即就能够拿到绝对控股权。
不过这只是最理想的情况而已,神弓集团的董事会又不是傻子,怎么会让黄文斌花几亿就把神弓集团整个买下来。这可是价值上百亿的大型集团公司,光是下属一个玩具厂就有三万生产人员。
“他当然没傻。”黄文斌说,“协议签订的时候,张家老爷子还在呢,他自己管着神弓集团,能有什么问题?总不成张利华会对自己老子图谋不轨。”就算图谋不轨,那时候他又没人又没钱,根本没能力做什么。
但是现在就完全不同了,张家老爷子忽然死了,张利华和张利国兄弟反目,张利华又分了一大笔钱,这份合同就意义重大了。上辈子张利华筹集了一大笔资金,突破无数艰难险阻,成功入股神弓集团,成为最大的股东,取代张利国,做了神弓集团董事长。
张利华几十年的怨气一朝吐尽,从此走上人生巅峰。虽然受全球经济危机影响出口不景气,连带着神弓集团的业务也萎缩了不少,可张利华还是省城最受瞩目的富豪,出口行业的领头人,风头还盖过丁六根呢
“张家老爷子干嘛无端端签这么一份协议啊?”丁诗诗问。
“蔓莎服装是给神弓集团做高风险业务的嘛,表面上和神弓集团没关系。要是亏了,把蔓莎关门就行,要是赚了,还得想法子把利润倒腾回去吧。让张利华直接提取利润倒是最容易,可那要交一大笔税。要是用往来款或者借款什么的名义,以前这两家公司又刻意隔开了业务,很容易被税务局审查出问题来。所以张家老爷子想了这么个法子,签了个股权互换协议。”黄文斌说。
如果蔓莎赚了钱,就投到神弓集团,获得神弓集团的股份,然后神弓集团做生意赔了本,眼看股价要下跌,张利华没法子,只好把这些股份便宜卖给自己父亲,亏了一大笔。来多几次,蔓莎服装的现金就全转移到神弓集团了,同时张家老爷子还多了一笔神弓集团的股份,加深了对神弓的控制。
当然这种把戏玩太多了也不好,次次都一样的话,当人家税务局是傻子咩?有时候也可以逆向操作,由神弓集团注资到蔓莎服装里面,蔓莎服装用这笔钱做生意,成功了以后拥有一大笔利润,同时价值上升股价上扬。蔓莎服装董事长总经理大股东张利华信心膨胀,决定用这笔钱向神弓集团赎回股份,就算把公司所有现金都用光也不在乎。
这么玩两三次,就可以赶在税局翻脸之前把蔓莎服装关了。其实谁都没想过蔓莎服装的寿命能有多长。外贸行业本来就竞争激烈,蔓莎服装又是专门做高利润高风险生意的,能撑两三年就不错了。
“这还真是……要是我们筹集到一大笔钱,忽然间砸进去,就能把神弓集团整个买下来!”丁诗诗激动得手舞足蹈,“天啊!整个神弓集团啊!要是成功,一下子就成为神弓集团的大股东了!我父亲所有产业加起来,比神弓集团还要小一点呢。那时候你的地位,比我父亲还要高!”
“我?”黄文斌笑了笑,上辈子的话,取得这个成就的是张利华,这一辈子也未必是黄文斌,“想买下神弓集团,没这么容易。”
张利国肯定是多方出击,最直接的方法就是上法院打官司,主张这个协议无效。要是法院支持他们的请求,那当然一了百了。涉及到这么多钱的官司,开始就要在中院,二审要到高院。要打官司,就是要在法院角力,谁的律师厉害,谁在法院关系广,谁能说服法院审判庭,乃至于更层面的力量,谁才能赢。
这方面张利国有先天优势,神弓集团家大业大,高层领导肯定不愿意这么大家公司出现动荡,而且张利国一直帮着他父亲处理神弓的各项事务,完美的继承了他父亲的人脉关系,这次被省纪委抓了,立马就让省政法委书记出来捞人——要知道法院可就是政法委管的。政法委书记说句话,法院肯定会有倾向性。
就算官司打赢了,黄文斌也只是拿到一个入场券而已,接下来就看双方能够筹集到多少钱。黄文斌能入股,对方也可以增资。比如说现在神弓集团资本是一亿,黄文斌投一亿进去,人家股东会通过一个决议,增资八亿,这样总资本就变成了十亿,黄文斌拿到的股票就不是50%,而是只有10%了。要想扩大份额,只有继续投入。到最后,就是比拼谁能弄到更多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