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姥爷是盗墓贼 第669节

  盗魂的法子有很多,鬼手贼王的那点伎俩咱们这本里先不提。
  “奶奶说爷爷不是个好男人,不让我跟他学,也不许我见他。”
  .
  第126章 马程峰的童年(8)
  “嗯,你奶奶说的没错,他的确不是个好男人,可他是个好爷爷。 .t.你还小,长大了就明白了。来吧,跪下,给她磕三个头。”玄道指着那无碑坟头说。
  “奶奶说不让我随便跪别人,说我魂儿贵。”程峰眨巴着一双泛着贼光的小眼睛看着玄道说。
  “她不同,跪下吧,让她走的安心点。”
  马程峰从小就是个倔驴脾气,他看不透这老道是好是坏,自然不愿依从他,最后还是阴阳玄道强按着肩膀压了下去磕了三个头。
  “去吧,回去吧,今晚遇到贫道的事不要对外人提及。”阴阳玄道松开他说。“哎?回来,回来。来来来,别急着走。把这个带上。”
  阴阳玄道从袍子里掏出了个小护身符,护身符装在一个金丝袋子里,也不知道里边到底是什么东西。
  “带上带上,日后谨记一生一世不可把它摘下来直到你渡过天劫为止。”那是阴阳玄道专门为他寻来的挡灾之物,里边是块佛骨舍利!这块佛骨舍利十年后,救了马程峰一命,为他挡了一颗。
  “谢谢道长!”马程峰冲他点了点头转身就跑。小孩吓坏了,以为是哪来的山精野怪啥的呢。
  玄道看着小程峰远去的背影努着嘴晃了晃脑袋。“哼!犊子玩应!胆子越来越大了!”当然,他骂的不是马程峰,而是马老二。
  盗魂这种邪恶的手艺他可没教过马老二,而是马老二自己学来的,老爷子一辈子没干啥了不得的大事,可自己心里边那小算盘打的噼里啪啦直响,能算计的已经全让他算计到了。玄道是真不后悔没有收他为徒,当初看马老二面相的时候就知道,这人若学了大本事可了不得。这不,自己没教,人家都能自悟出来盗魂,竟把贼星转世偷到了他马家来改天换命。
  阴阳玄道是太喜欢这孩子了,才五岁呀!!!就能有这么好的资质,他活了几百年了,还从未听说过五岁的孩子娘胎里自带鬼瞳,五岁就能开鬼瞳的呢!
  以前咱在里边经常见到那些大仙有阴阳眼,能看到阴阳两界的东西。其实啊,多半是扯淡,杜撰而来。有没有阴阳眼?有,很少很少,那都得是上亿分之一了。而且阴阳眼没有与生俱来的说法。
  练阴阳眼需要把下生满岁的孩子,放在绝对黑暗的环境中,常年与尸共存,吃喝拉撒睡都在这个环境。年头长了,到了出童关12岁的时候再让他回到现实世界中,这时候,他的眼睛就能看到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了,也就是孤魂野鬼。
  但这种具备阴阳眼的人,只能做个风水师或者阴阳先生之类的。没有什么太大的出息。
  另外,还有一种,那就是真正的半仙之躯,靠着自己的修为和无上法力开天眼镇鬼!这是真功夫,比后天练阴阳眼的人还少。那就得是阴阳玄道或者普慈大师这个高度的人了。
  再说鬼瞳,鬼瞳跟阴阳眼和天眼有不同了,他比这两者还邪乎,鬼瞳夜不寐,好似猫眼一般锐利,虽不能辨识天地阴阳,却能助主身逢凶化吉,不但视力高于普通人百倍,更是等于比普通人多了几条命!
  马程峰这个资质高就高在拥有一双鬼瞳上了。可能这么形容还不太贴切,换个说法。马老二留下来的那本名叫《盗经》,开篇就是“千里**行”,这门功夫包含了轻功和身法。轻功咱都知道,无非就是能跑能跳,身法是啥呢?是反应力,身体的协调能力。
  这鬼瞳到底多牛逼?打个比方,比如,正常人的视力,一颗迎面打过来你根本没有时间反应,打上那就没命了。而马程峰呢?可以依靠他的这双鬼瞳的敏锐度,把从口中射出的一刹那到飞到自己面前这段时间里,让它变成若干个不同静止的画面,也就是说,鬼瞳可以让运动的物体放慢速度,画面重新组成。他依靠这个可以更好的判断自己下一步的行动。
  再有,鬼瞳可以让他向猫儿一样拥有夜视眼,视力是常人的十倍有余!
  这样的天资是阴阳玄道最喜欢的,可这个挨千刀的马老二,偏偏用那些下三滥的手段偷了贼星的魂!非弄到自己家来。这么一来,不但他受不了程峰为徒,而且,也正因为如此,害了这个无辜的母亲!
  如果真正的贼星降世,这可怜的妇人可就不是如此下场了。所以说呀,这都是命,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十年后,玄道给程峰的这个护身符为他挡去了灾祸。那次为啥他的鬼瞳没有发挥作用呢?因为对他开的正是李怀荣!马程峰那天喝的烂醉如泥,而且是在李家,他做梦也没想到,恩公的孙子会超自己开!
  一过后,李怀荣以为他死了,转身就跑。可结果是打碎了护身符里的那颗舍利子。
  咱再反过来想想,李怀荣最后这也叫报应了。马程峰是来为他爹和爷爷披麻戴孝的,但他偏要回来,结果,这条命最终还是还了回去。他俩是有些过节的,但马程峰为人坦荡,倒是李怀荣小人一个。
  阴阳玄道写了一道往生符,又用百米阵坏了坟头的煞气,这才免去了小村的灾祸。
  不过别以为阴阳玄道有多心善,这老头,从来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要不是因为马程峰,他会来吗?
  大错已经铸成,既然贼星投胎到了马家,那这个原本该做程峰母亲的女人就应该早早上路,要不然,亲娘的灵魂是回影响孩儿的命运的。她要是犯下大罪,铸成大错,那他儿子也免不了在生死簿上留下重重的一笔。总之,做这些,全部是为了能让程峰日后更好的辅佐无双。
  那晚,马程峰回家后就病了,高烧几日不退。也去瞧了大夫了,该花的钱也花了,该吃的药也吃了,大仙也请了,可没人能看出这孩子是啥毛病来。
  .
  第127章 黑瞎子
  程峰躺在炕上一直半死不活地昏睡着,他***眼睛都要哭瞎了,以为这孩子不行了呢。早知如此,真该把他送到庙上或者观里去。
  又过了几天,奇迹发生了,就在程峰重病的第六天晚上时候,他醒过来了,不但醒了,而且退烧了。按日子算起来,刚好是李姨烧头七的日子。程峰说这几天他一直在做梦。梦到了他妈。
  可奶奶问起妈妈的模样,马程峰描述的却不是她儿媳妇儿,而是……李姨!
  程峰就是在那时候知道自己拥有一双跟其他孩子不一样的眼睛,叫鬼瞳!也是从那时候,他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回到现实。
  马程峰望着那棵参天老树,他的双眼瞳孔在慢慢扩大,瞳孔中射出诡异的幽光。那一刻,他心中想的都是十几年前跪在李姨坟头上的一幕。原来他早就见过阴阳玄道。
  那老树下有个树洞,树洞直径约两米,树洞中一个肥硕的大家伙慵懒地靠在里边呼呼大睡,怀里变好像还抱了一个东西。马程峰眯着眼睛观察了很久才看清楚,那竟然是个蜂窝。好一个贪吃蜜糖的熊瞎子。
  黑瞎子遍布在我国北方地区山里,这种东西其实就是黑熊,但黑瞎子脖子下边有一圈月牙形的白毛,显得十分可爱。不过这大家伙看上去憨态可掬,但一点都不可爱,它力大无穷,若是激怒了,别看四肢短小,跑起来的速度可不慢。而且这玩应舌头上有倒刺。
  没听过吗,熊瞎子舔一口脸那就等于毁容。倒刺的舌头添上立刻就能把你的肉皮全都给翻开了。
  东北人都管这玩应叫黑瞎子,它不瞎,夜里边视力比人还好,不过它白天一般都喜欢躲在洞穴中睡觉,晚上才会觅食,白天的阳光对它来说十分刺眼,因此视力也大打折扣。
  它睡觉的这棵老树树冠很大,遮天蔽日的,树底下十分阴凉,如果正面相逢,马程峰也没有十足的胜算,若不小心被这玩应拍上一巴掌可不是闹着玩的。必须把它引到光线较强的地方然后出奇制胜。
  世人皆知,黑瞎子喜欢吃甜食,蜂蜜最佳。想把它逗出来就得找甜食或水果。辽东山里以前有一种野果,叫甜樱果,我不知道这个“樱”字对不对。以前有个辽宁朋友从家里给我带来些,个头不大,确实很甜。
  凤凰山是野山,山里边啥玩应都能找到,马程峰不费吹灰之力就在林子中找到了甜樱果的藤子,这果子就生长在草藤上。它有个特性,气候越干越热它就越甜,你真等到深秋时节,瓜熟蒂落,那就老了,咬在嘴里都是苦的。
  他尝了一颗,虽然没有动物的敏锐嗅觉,不过咬在嘴里很清脆,甜味适中。然后他索性把整条藤全都砍了下来,冒在树洞前的草丛中,把草藤甩了过去。
  黑瞎子鼻子尖,本来刚才那点蜂窝就不够它塞牙缝的,嗅到甜樱果的气味立刻瞪着一对黑豆眼爬了起来,它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哈欠,笨重地爬了出来,顺着那草藤的方向就跟了过来。
  这玩应智商有限,没听过嘛,熊瞎子劈苞米的故事,抱一穗扔一穗,心里边直惦记着吃。根本没有发觉附近隐藏着猎手。不过再说了,这大家伙在山里边也是罕逢敌手,除非是东北虎,否则,就算狼群饿急眼了也轻易不敢袭击它。
  它越追越近,越追越近,渐渐地走出了那茂密的树冠范围,头顶上的烈阳晒的它直犯困,肥硕的身子也左摇右晃的,不过,美味当头它还是挺不住**,不停地向危险靠近。
  最肥嫩的果子就在草藤的末端,那颗果子足有拳头般大小,想来,咬在嘴里的滋味应该不错吧。
  它爬过去,一屁股坐在地上,抓起甜樱果塞进了嘴里,咬的果肉流着甜美的汁液直往地上淌。
  正在此时,突然,一道黑影电光火石般从草丛中冲了出来,寒芒所至异常锋利。黑瞎子受惊,猛地人立而起。马程峰的刀法无师自通,不是什么精妙刀法,却刀刀致命,专往要害部位捅,他这次瞄准的是熊瞎子的心脏。
  虽然他不是猎户,没打过黑瞎子,但一刀戳进胸口准是没错的吧?是没错,这法子可让他应对任何一个敌人。他对自己的身法很自信,哪怕是动物,也不会反应这么快。
  结果正是他所预想的,黑瞎子人立而起,还没等反应过来呢,马程峰的身体横在半空中,好似一颗一样戳了过来。一刀正中它的胸口!
  嗷……嗷……黑瞎子怒吼着,咆哮着。
  坏了!马程峰忘了一点,这黑瞎子皮厚!跟普通动物不同,皮下边又堆积着许多脂肪,一刀下去捅进了它的胸口没错,但根本没有扎到它的心脏,反而剧痛让黑熊暴怒!他此刻横在半空中全然没有留什么余地,这可如何是好?
  他不是神,一招没有对黑瞎子致命,身子立马失去了平衡堕了下来。被激怒的黑瞎子极具攻击力,张开大熊掌,一掌就拍在了马程峰后背上,这一掌,几乎让他五脏六腑都沸腾了,只觉得气血上涌,一口猩红的液体从嘴里喷涌而出,他的身子被重重地拍飞了出去。
  黑瞎子力大无穷,马程峰的身子被拍飞出去足足十来米,最后才重重地落地。
  他是个合格的杀手,任何情况下都临危不乱,潜意识让他想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继续与黑瞎子搏斗。
  “哎呀!”他腰间一使劲儿,只觉得后背上如同火烧一般的疼痛,根本无法站立,坏了,不会是骨折了吧?来不及多想了,那黑瞎子已经朝着自己的方向扑了过来。
  留给马程峰的机会只有一次了,这次不容再有失手,一旦失手自己的小命也就交代了。
  他的一对鬼瞳让他拥有比常人敏锐数十倍的判断力,黑瞎子以每小时四十多公里的速度冲了上来,鬼瞳把它的跑动的每一个动作都化作不同的高帧小画面展现在面前。
  .
  第128章 福报
  它胸前的月牙白抖动着,胸口鲜血一滴滴的涌出,它微微张着嘴,露出口中的獠牙。一寸,两寸……对!就是这里!它的咽喉!
  鬼瞳为他锁定了目标,他甩出了手中短刀,短刀直接击中目标,插入黑熊的喉咙,鲜血迸出,黑熊颤抖着身体,动作越大,血就流的越多,它痛苦地倒在地上,看上天上刺眼的烈阳,嘴里痛苦的哼哼着,一口口血沫子从嘴角溢出。
  “嘶……”这是马程峰这辈子第一次受重伤,无法估计自己伤的有多重,他艰难地支撑起身体站了起来,可腰却直不起来。最后,他找了根树杈子背在身后,然后用裤腰带牢牢缠住,总算是能走道了。
  黑瞎子还没有死,但是气息很弱,还在拼命地挣扎,可它已经起不来了,胸口前的月牙白早已被染成血红色。
  马程峰艰难地走到它笨重的身体前,用脚踢了两下,它想反抗,但稍一用力,喉咙里鲜血就往出蹿。
  “对不住了!”说罢,马程峰飞快地用单手把那把短刀从它喉咙里抽了出来。那种剧痛可想而知,黑瞎子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又扬起爪子打算给他最后一击。
  就在黑瞎子扬起爪子的一刻,马程峰手起刀落,一只熊掌吧嗒声落在了他脚下。这熊掌得的实在太不易了,差点没把自己命搭进去。他找来几片叶子包裹好熊掌,步履艰难地朝着林外退去。
  每一步走的都极其艰难,后背的伤势正在加重,希望骨头没有断吧,如果断最好是一根。马程峰也不知道这么做值不值得,但只要他确实是阴阳玄道,那就足够了!
  半个小时后,马程峰站在三宝观外,扶着门框,虚弱地呼喊着。“小曼……小曼……扶我……进去!”
  常小曼扭头一看,道观外,马程峰面色惨白,一只手掐着腰,一只手扶着门框,汗水一滴滴从他脸上往下掉。
  她几步跑上前去用右胳膊架住了他。可这一伸手,刚好碰到他的后背患处,疼的马程峰都快掉眼泪了。“疼……别碰……别碰!”
  “我的天,你……你怎么了?这么重的伤?快进去!快进去!”
  三宝殿中,黑漆漆的仙像前倒着两个人,一个是马程峰,另一个是那白胡子老道。老道这都睡了五个多钟头了,依旧没有要醒的意思,还是鼾声如雷。他并不知道,就因为自己一句梦吟,险些要了这孩子的小命。
  “梅花香自苦寒来。”也许,这就是玄道在故意刁难他,好在,他经受住了考验,并且顺利完成了考验。
  “你被熊瞎子拍了?你怎么这么逞强啊!不行,必须赶紧送医院!”常小曼都吓哭了。
  “先别管我,你去外边找点柴禾架起火,给他烤熊掌,要不然一会儿就不新鲜了,我能做的也就这些,希望他不要让我失望。”马程峰恶狠狠地瞪着熟睡的老道。
  他已经下了决心,如果这白胡子老道不是阴阳玄道,那不管他一会儿说啥,都必须杀了他!
  正在这时,就见那白胡子老道翻了个身,然后伸了个懒腰眯起了眼睛。他睡眼朦胧地揉了揉眼角的眼屎说:“哼哼……你这小子可够狠的了,贫道又没有说让你去帮我寻熊掌,你被黑瞎子打赏****何事?怎么?还要杀我?”
  “小曼,扶我起来。”马程峰艰难地支撑着身子坐了起来,然后拽着常小曼,二人跪在老道面前又磕了三个头。
  “还请玄道指点迷津!”他虔诚地说道。
  “小伙子,你怎么知道我就是你要找的人呢?江湖上冒充阴阳玄道的多了去了,怎么?你不怕贫道骗你吗?”他捋着花白的胡须盘腿坐在他二人面前质问道。
  “程峰小时候曾与您有一面之缘,您十余年容颜未变,绝不会错。”二人终于见到了阴阳玄道的正脸,跟马程峰记忆中几乎一模一样,天知道,十余年来,这个老道的容颜为何没有任何改变。
  “好一个贼小子,怎么?十几年前贫道有心收你为徒,被你奶奶拒绝了,你今日是想拜我为师吗?”阴阳玄道一双慧眼盯着马程峰看。
  别看他上了年岁,可这双眼睛却早已有洞察阴阳之魄,管你是什么妖魔鬼怪,管你是什么大罗神仙,全部逃不出他这双慧眼。那锐利的眼神好似是一把刀子一样,顺着程峰心灵的窗口直入他的血肉,乃至他的灵魂。
  程峰身子不自觉地打了个哆嗦,这种感觉跟十几年前一模一样。
  “对不起,奶奶留有遗言,这辈子不许程峰遁入空门。”他惭愧地低下了高傲的头。他是阴阳玄道,世上无数人都挤破了头想拜在他门下,学那改天换命的手艺。可他这辈子却只收了吴功耀一人,就连莫小七也只能算是他半个弟子。这是多大的福分呀!
  “小子,你是不是傻呀?贫道这门可不是让你去陪普慈那老和尚念经去了,在我这儿你吃香的喝辣的,该娶媳妇儿娶媳妇儿,咋地?看上这姑娘了?可以呀,可以娶,你娶个十房八房的也不是问题。”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