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0章 法律意识

  这样的脾气,怎么可能是什么隐世大家族的人,就一小混混嘛。
  街头小混混就是,一言不合就拍桌子,拍桌子无效就翻桌子,桌子一翻,撩起衣袖就开始干。
  只是当这想法刚出,某位股东把手里的茶杯放上桌。
  原本完好高档,还散发着能让人清醒的会议桌,竟变成一块一块的垮塌下去。
  “这…”
  “我的手!”
  众股东都被吓了一跳,其中一位的手不小心被划出一道大口子出来。
  “你干什么!”
  众股东都是恼怒的看了过去。
  他们的看法变了,知道对方不是小混混,可能是一个练家子。
  可他们丝毫不惧怕,这个国家,可是有法律,有警察的。
  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那是被法律支持,受国家保护的。
  怕什么?
  “嗖”
  一刀状的木块高速飞过,插进了其中声音叫嚷的最大声的老人手臂里,疼得他白眼一翻,晕了过去。
  “这……”
  如此一来,还真就没有人再敢放肆了。
  “我还有事情,我要先走了!”
  不管之前明面儿上的关系有多么好,此刻都没有人去管那晕过去的老股东。
  目前的局面,好像有点乱,在失控。
  当务之急,是先离开。
  只有出去,报警,叫救护车,才能更在第一时间救下那老股东。
  只是正如他们所想那样,又是两块刀型的木块疾驰飞过,恰恰好的插在了会议室的门上,发出响亮带着震慑的撞击声。
  “啊。”
  几名胆子比较小的股东,立马踉跄着脚步往后退了退,退到了角落里,其他的股东也都退了几步。
  胆子稍微大点,并且跟ceo站在同一条线,并没反对的那几个股东倒是随遇而安的重新坐了回去。
  自然也有被吓到,不过他们没反对,这就是要武力威胁,也威胁不到他们的头上。
  动用武力的目的,无外乎就是逼他们妥协同意罢了。
  “总裁,你这样做,就有点不合情理了吧?”几个股东联名看向ceo,这第二股东是支持总裁的意见的,他所做的一切,自然在他们看来,都是向着总裁的。
  ceo沉着张脸,一句话也没用。
  他说话,不行。
  不说话,也不行。
  沉默,不就代表这件事情是他默许的了?
  就算这次他们妥协同意了,那么以后呢?这不是在逼走这些股东么?
  可能他们会为了自己手里的股份保值不报警,保守今天的秘密,但大批量的抛售股份,万一收购股份的,是一家有实力,甚至是敌对的企业呢?
  一直用武力解决?
  在之前,他都是让自己保持着白的。
  法制社会,越大的企业,受到的监管其实越严格。
  这些股东里面,其实就有国有企业的股份代表人。
  怎么搞?
  他也不知道!
  明明慢慢来,用正常的方法,斯文的态度,就能够解决的。
  就算是有人不同意,下去再说啊。
  等冷飞厌出门时,要对他出手再出手不就是了。非要在这种场合,这么多人,有能力把全部的口都给堵住么。
  我去……不是吧……
  ceo看向这第二大股东,后背一阵发凉。
  随即他道,“他,全权代表我。”
  说完,他站起身来,走向会议室的大门,开门,走了出去。
  在门关上的时候,隐约有听见外面有女秘书的好听声音传进来,“总裁,里面发生了…”
  正当众股东希望女秘书能够发现不对劲,报个警之类的。
  只听总裁打断了她的询问,“你不用守在这里了,我现在有一项非常重要的会晤要去,你陪我。”
  然后门被再次关上,在门关上的刹那,会议室里的股东们感觉到空气中的温度都跟着降低了不少。
  只见二股东拖着椅子,坐到了门边。
  “这里有一份股份自愿转让协议,你们每个人都有,签了,才能走。不然,可以死在这儿。”
  二股东变戏法的掏出一个文件夹,打开,里面全是一叠已经改好了公章,打好了的属于这里每一位股东的协议。当然,冷飞厌这个意外除外。
  不过他并不担心,待会儿让秘书补打来就是。冷飞厌还帮他把几家的合了起来,也算省去了零碎的麻烦。
  听到这,看到某几位脸色巨变的股东同僚,“哈哈哈哈哈!”自认为站队正确就没事的那几个股东不由看热闹般的笑出了声来。
  随后看到其他股东愤怒的眼神,想到他们其中几位除了麒麟集团的股份外还有着其他势力,笑容收敛了些。
  随后想到万一有人不愿意,动起手来,他们在旁边幸灾乐祸不帮忙,若是事情闹大,可能也会受到牵连。
  于是乎几人对视一眼,站起来,走到门边,“那什么,我们可以先离开么?”
  “找到自己名字的协议,签了协议,就可以离开。”二股东抬起来瞥了他们一眼,淡淡的说道。
  “什么?!不是,我们是一国的啊,你们不能过河…”
  “找死么!敢说话比我还大声!”没等他们的话说完,二股东不耐烦的用更大的声音大声呵斥。
  “啊?”
  这一下,那些原本幸灾乐祸的股东们都慌了。
  怎么回事,怎么连他们也要跟着签什么协议?难道他们其实一早就……不,他们早就准备了他们名字的协议,一早就已经准备好要拿走他们的股份了。
  还是无条件的。
  他们看向冷飞厌,早知道,就算刚才冷飞厌不是双倍,而全是一比一的给他们换股份,一比零点五的给他们换股份,他们也要换啊。
  这个时候,他们开始羡慕起那些已经换完股份走掉的人了。
  怪不得那么多人喜欢当墙头草,墙头草,随风倒。虽然可能无法获得重用,但明哲保身,有的赚就行,不一定非要赚的够啊。
  “你这样是违背我们当事人意愿的,就算我们现在签了字,我们也是可以上诉让签字无效的。”
  其中还是有沉稳的商人,手里的股份,就算是个位数,放到市面上的市值也是好几亿上双位亿,好点的时候,价值更高。
  坐拥过这么多财富的他们,怎么可能没有一点儿法律意识。
  如果真那么容易,绑架首富,让他签个所有财产转让申明,不就成新首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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