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保命符
就在这紧要的关头,突然间一团火光从大师兄胸口处升腾起来,整好撞在那怪物身上。
“轰~”的一声巨响,爆炸了!因为大师兄和怪物太近,所以爆炸相当于在两人怀中发生。这一下不要紧,大师兄是伤上加伤,这回倒地上是真的起不来了。
而那怪物也好不到哪里去。那团火光对它似乎有克制的作用,虽然它身上没有火焰,却像烧着了一样泛起阵阵的浓烟,疼的它是满地的打滚儿,嗷嗷的直叫。没多久就躺在地上奄奄一息了。
那么有人就问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难道大师兄是恐怖组织的?人身炸药包不成?
非也!原来是大师兄脖子上戴的一张护身符起了作用。您还别说,这白荷圣之母林仙儿还真有几分道法。她给这个大侄子的护身符乃是一张净天地神符。
这张灵符护身符是用红布做小袋,宽约二寸许,长二倍稍弱,符以朱砂画之平放袋中,更以元米七粒、灯草三根与袋内,袋口上端用黄绒系之,环挂于脖颈之上,符袋适当于心口佩之,可以辟邪祟、远厉害。
也就是大师兄他不会用,如果换个道人,即便是最最普通的小道士,稍微用灵力做引,再配以净天地咒:天地自然,晃朗太元。八方威神,使我自然。魔王束首,凶秽消散。急急如律令!
这道神符就会化作一条火龙焚烧一切邪祟。不过这回算是“擦枪走火”了。因为那妖怪整好扑在了灵符上面,这才引起这么大的反应。也该着它有此一劫。
只是见到这一幕,刚刚还死命逃跑的陈广寿停下脚步不跑了。为什么?因为大师兄没死啊!
整件事的过程他是看在眼里,惊在心中。心中暗念:“这大师兄还有这等本事,这次他若不死,此后必定要追杀与我!万一他还有什么异术,我岂不是在劫难逃?!”
想到这里,他的眼神变得犀利了起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他!”
陈广寿杀心一起,原来的恐惧、害怕便都成为了狠劲儿和动力。他弯腰捡起一把钢刀便一步步向着大师兄逼了过去。
这边大师兄大难不死,虽然也被炸的够呛,但那灵符对于普通人来说,也就是个爆发力和冲击力,所以他感觉自己死不了。
只是还没等他高兴起来呢,就看见陈广寿手提钢刀,眼中凶光乍现,一步步向他逼来。
大师兄也不是笨人,一瞬间就明白了陈广寿要干嘛了。生死关头,他还管什么“里子、面子”的,开口就喊:“大兄弟,你我情同手足。这次咱们大难不死,以后必定荣华富贵。咱俩也算共患难的交情了,这次只要你救了我,咱俩拜把子!以后我就是你大哥了……不行你当大哥也行……”
大师兄嘴里头求着饶,眼看着陈广寿越走越近,眼中杀意也是越来越浓。知道求生无望了,于是干脆就骂开了!那是什么难听骂什么,什么解恨骂什么。
而陈广寿也是不想跟他废话,举起钢刀就要砍死他。正在此时,就听一个微弱的声音叫了一声“且慢……刀下留人!”
听到声音陈广寿就是一愣。这声音距离他们俩可不远,循声望去,却是那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妖怪说话!
“你……你要干嘛?”陈广寿壮着胆子问。您别看刚才他想要杀人的时候挺凶狠的样子,面对这个快要死了的妖怪,他还是怂的。
“求小友救我一命!某必结草衔环以报!”这一句话可让陈广寿犯了难。
他心里说“救你?!救活了吃我呀!自生自灭去罢……”
不过那怪物好像能够听到他的心声一样,又开口求他。说:“小友放心,我乃中山君,是这山中野狼修炼有成。如今我已百年道行。你若救我,请我做你家仙,世代供奉香火,我必保你家人丁兴旺、六畜丰美、身家百倍,”
“小友若是不信,我可以本身修为发誓,若违誓言,永世不得正果。”它此话一出,这山中平白刮起一阵旋风。陈广寿冥冥之中知道它誓言成了。
面对世代身家丰厚的诱惑,从小就穷苦的陈广寿哪里抵的住。干脆的就答应了。说:“那我怎么救你?”
野狼精便道:“只要你将那活人给我吞吃。他血脉似乎有些特别(其实指的就是大师兄姑母林黑儿),我若能够吃他血肉吸他灵魄,必定能够痊愈。”
“好!”陈广寿既然已经和这狼精达成协议,个把个人他还在乎?于是手起刀落就将大师兄手脚都剁了。怕他挣扎,也是够心黑手辣的。
于是乎,就在大师兄的惨叫声中,中山狼将他吃了个一干二净。完事儿之后,它递给陈广寿一颗狼牙。
“这颗狼牙你拿着,此中乃是刚才被我吞吃之人的鬼魂。此刻他已经成为我的伥鬼,就是只听它话,专门帮它做坏事的鬼。”
“你将这颗牙供奉起来作为保家仙,有什么心愿,求什么利是,便可对它许下。它必会帮你得偿所愿,还有这人的头骨你也拿着,它若敢有违背,童子尿浇之,必不敢忤逆。”说罢纵身跃入林中,消失不见。
从那时起,这陈广寿便凭着这伥鬼帮忙,事事顺心。没有他办不成的事儿。就这么的,已经传了两代,到了村长陈远芳这一代了。家底儿更是殷实了许多。
这一次辅警老李提到请神的事情了,陈老五就把他们家保家仙想起来了。要说为啥他们家都笃定这仙儿灵验,那是因为就是为了它,家里没少死人。
您说啥?死人?因为它家里死人那还灵验?对!正因为太灵验了,所以家里每一次因为争它都死人!
这中山君当初可是说了的,供奉它别的不敢说,因为道行有限。但一个招财,还有一个多子多孙这两件事儿,却是一定的。这事儿放在谁家,都是不可多得的好事儿。
陈广寿刚开始也是这么想的。不过孩子多了之后,弊病就出来了。因为都知道家里条件好是因为供了仙家。所以子孙们成家之后,就人人想要请回家。
不过兄弟多,仙儿可就一个。所谓“狼多肉少”是也。所以陈广寿死的时候,争保家仙比争家产都邪乎。大打出手的有之、买凶杀人的有之、甚至同归于尽的都不在少数。
也正因为这样,传了两辈儿的家产才只能在乡村之中算的上殷实。也许这也是因果孽债吧。从这方面看,这狼仙似乎也不是什么好仙。